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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法耶特侯爵主谋发动的一系列失败的政变结束后,法兰西政权彻底被代表君主立宪派的资产阶级以及少量的自由派大贵族所掌握,国王路易十六虽然恢复了一些权力,但是法兰西王国的立法权和行政权还牢牢掌握在国民制宪议会手中,国王只有否决权,但却无法亲自参与制定……
当然,国民制宪议会为了得到国王的支持与配合,多多少少也会顾忌国王路易十六的观念来立法。
无论是国王路易十六还是掌握了国民制宪议会,由巴纳夫、迪波尔、夏尔.德.拉梅特三巨头领导的君主立宪派,虽然公开宣示承认大革命以来的决议成果,但这些人担忧已经觉醒的法兰西人民重新威胁到法兰西政府。
于是,在10月份法兰西王国稳定下来后,三巨头掌握的国民制宪议会与国王路易十六联合起来,开始对民主派人士设立堤防的法律框架。
国民制宪议会中坐着的大多数都是资产阶级,他们想要将自己的政治优势一直保持下去,为避免人民各阶层投入政治生活和国家事务管理,对人权宣言的庄严肯定的原则应导致何种结果避而不谈,简单来说就是将对法兰西人民有利的人权宣言高高挂起,却在执行时故意避开其中的不利条款!
这一做法显然已经有了21世纪大多数民主国家的影子,也算是开了政治欺诈的先河例子。
在此基础上,国民制宪议会首先要面对的问题就是法兰西王国如今糟糕透顶的财政赤字,以及被取缔了什一税和宗教特权后,一直闹停的宗教问题。
财政问题和宗教问题成为了稳定后的法兰西政府政治生活中最突出的俩个重大问题。
众所周知,在法兰西王国这种传统宗教势力浓厚的国家中,法兰西本土教会掌握了大量的财富积累,因此,三巨头为首的君主立宪派政客,在取得了林皓达默认的情况下,开始对教会的财富下手。
教会势力虽然属于旧势力阶级一大组成部分,但他们跟旧势力封建贵族并不是一条心的,法兰西大革命前地方上教堂跟中小贵族乃至大贵族争权夺利的事件屡见不鲜,最重要的是,教会势力是没有自己的军事武装的!
教会僧侣们在法兰西上层社会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在民间也靠着上帝忽悠了很多愚昧的法兰西平民,但早在路易十四的年代里,教会就在法律层面上失去了独有军队的权利,到了路易十六时期,教会更是成为了看似庞大,但实则没有多少‘利刃’的大肥羊。
为了增加财政支出,君主立宪派三巨头召开的第一次国务会议下令允许各铸币场接纳个人送来的银制餐具,增加铸造银币的原材料来源。
随后,国民制宪议会立下新的法令规定‘对得体礼拜’并非必需的银器进行处置!
这一法令相当于直接剥夺了各地教堂里大量的银制装饰物和小物件,君主立宪派资产阶级为了更好的挖夺僧侣阶级的财富,暗地里跟奥顿的主教塔莱郎进行了一番双赢的交易。
这位在教会中位置不低的地方主教大人,大义灭亲般的向国民议会提交了将僧侣财产完全置于国家掌握之下的建议:
“僧侣并不是同其他产业主一样的产业主,国家对一切团体拥有十分广泛的权利,对僧侣可以行使物权。它可以打碎这个等级中对社会无用的团体,这些团体的财产将必然为全国所合理分享,无论合法拥有的财产具有何等神圣的性质,法律却只能保持立法者所同意的东西。
我们知道,在这些财产中只有神职享俸者的生计所必需的那部分才是属于他们的,其他部分则是属于寺院和穷苦人的财产。
如果这种生计由国家负担,享俸者的财产就无所谓受到侵犯,因此,国家首先可以剥夺那些应取缔的宗教团体的财产,并对其成员的生活予以保障;其次,国家可以收缴空额的薪俸;第三,国家可以按一定比例削减现职人员的收入,并承担这些财产最初的债务……“
这一提议立刻在国民议会中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就有的宗教势力极力谴责这份建议,强调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正如同人权宣言所说的那样,所以国家没有权利将教会财产置于国家管理之下!
然而,三巨头为首的君主立宪派资产阶级代表,却指出:“人们的财产可以受到剥夺,何况僧侣等级并不是财产的主人,而只是财产的管理人,这些财产的收入应该用于慈善机构和公共利益,例如医院、学校、宗教仪式等等、
既然从现在起国家负担这些事业,那么这些财产归国家所属便是理所应当的!“
随即,国民议会中君主立宪派资产阶级与票数优势通过了这一提案——所有教会财产都归国家支配,由国家负责提供‘适当’的宗教费用,维持教士生活和救济穷人。
从这一决议可以看出,国民议会并不是敌视传统教会,只是想要利用教会庞大的财产缓解法兰西王国的财政困境,以及将宗教事务置于国家管理之下。
这一法令推出后,教会神职人员再也无法中饱私囊,维持生计只能依靠国家定期发放的工资……
国民议会是完全通过法律程序剥夺的教会财产,因此没有武力支持的教会势力很难反抗,只能被迫看着法兰西王国政府没收了教会庞大的财富!
成功侵吞了教会财富后,法兰西王国的巨大财政缺口终于得到了缓解,但三巨头为首的君主立宪派资产阶级很清楚,教会财富大多数来自于土地,而不是现金和可以流通的贵金属乃至生活物资!
所以,教会财富占据大头的土地如果转换为现金的话,自然是可以弥补法兰西财政缺口的,但这一转换可不是动动嘴皮子那么简单,侵吞了教会财富的法兰西政府财政账目上,那红色的赤字并没有消除多少……
不过,君主立宪派资产阶级还是很有办法的,这个办法让住在巴黎城杜伊勒里宫中的林皓达眼前一亮,仿佛看到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向他敞开!
君主立宪派资产阶级建立了一整套以纳税为标准的选举制度,来决定选举从地方官员到国民议会议员的权益。
法兰西政府通过宪法的形势,将法兰西王国全国通过政治权利的不同分成了数等人群。
法兰西政府宣布只有法兰西王国公民才算是法兰西人,他们将大多数连人身自由都无法保证的乡村农奴、佃户、贫农等排除了法兰西公民的身份,说句不好听的就是,法兰西政府不承认那种群体拥有任何人权!
这些没有人权,连公民都算不上的法兰西人,占据了近3000万法兰西人的大多数,大概有近俩千万人口属于不是公民的法兰西人……
而在法兰西公民中,则根据纳税额和可支配的财产权分为四等:
最低等的消极公民是没有财产权的法兰西人,主要指的是生活在城市里的底层法兰西平民,他们甚至连自己的房产都没有,只能依靠出卖劳动力来获得所需生活物资,属于各个法兰西城市的最底层人员,但他们作为消极公民,有权保护自己的人身、财物和自由,但无权积极参与组成公众权力,大约300万法国人便这样被剥夺了投票权……
消极公民往上的则是积极公民,法兰西政府成他们是‘巨大社会企业的真正股东’,实际上这些人就是有一定资产的法兰西人,可以依靠自己的收入养活自己,甚至混得好的还能拥有自己的小作坊和店铺,这些人是支撑法兰西王国社会生产力的根本!
要是按照纳税额来看的话,积极公民的跻身标准则是所缴纳的直接税至少要相当于当地3天的工作价值,这部分人的数量约为400多万,他们可以在地方上组成类似‘初级议会’的组织,以推选出当地市政府和选举人。
第二等法兰西公民则是选举人身份,选举人与积极公民的比例大概为1比100,全国共有5万左右,他们的纳税额相当于当地10天工作日的价值,选举人在省会组成‘选举大会’,选出全国议会代表、法官和省级行政人员。
最后,最高一级的公民就是组成‘立法议会’的代表们了,国民制宪议会中的成员就属于这一级,这些代表的限制要求更加严格,必须拥有一些私人地产,并要额外缴纳一定的代表税金,这些税金可不是一笔小数目,相当于选举人缴纳直接税的5倍以上!
当然,对于真正的有钱人来说,缴纳这笔税金后坐进法兰西王国权利最高的国民制宪议会中,绝对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这种以纳税额决定选举资格的选举制度,使得金钱贵族取代了门第贵族,自此,资本的力量全面超越了古老的贵族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