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 梦话

筱梦昕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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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桃站在柳瑟身边,见她一直愁眉不展,她是心也渐渐的纠结起来,她好想为主子分担点什么。

    她从小就跟在柳瑟身边,一直看着她的喜怒哀乐,从没见过她如此愁苦。

    世人都知先皇情有独钟,只是最是无情帝皇家,身在宫里,坐在最高的位置上,不得不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而政治联谊,因此皇帝的三宫六院所有人都习以为常。

    而她家主子也是费尽千心万苦才得到皇帝的心,坐上这至高无上的后位。本以为主子的前程会一片光明,谁知道居然莫名其妙的出现一个叫白秀的女人。

    不仅长得比他家主子还漂亮,甚至更有心机和手段,还将小皇帝迷得神魂颠倒。他不要什么妃位后位,直待在小皇帝的身边,做他的红颜知己。

    三天过去了,小皇帝已经睡在御书房三天了,她家主子在寝宫里等到白头,却等不到她的夫君回来。

    听说这三天时间,白秀和小皇帝一直在一起,他们有时会在月下比武练剑,有时会在御书房里批阅奏折,这些政治上的事情后宫女人是不可以参加的,可白秀却在小皇帝面前指手画脚的。

    春桃忍不住开口问道:“皇后娘娘,还是吃点饭吧,都三天了,您再这样不吃不喝,身体会受不了的,您一定要爱惜自己,这样才可以打败情敌!”

    柳瑟努力的深呼吸,渐渐平复心里的那团熊熊怒火,她摆摆手道:“下去吧,本宫要一个人静静。”

    春桃还想开口安慰几句,可看着柳瑟疲惫的脸,所有的话就全淹没在肚子里,不甘不愿的退了下去。

    柳瑟打开窗户,外面的阳光正好,院子里的牡丹开的正好,可她却感觉好冷,彻骨的寒冷。

    御书房里,墨云宝低头拿着毛笔在奏折上奋笔疾书,眼角余光瞥白秀一手按住砚台,一手拿着研墨石在很用心的研磨,只是她的眼皮正在渐渐下垂,要与下眼皮打架。

    研磨都能睡着的人,他还是头一次见,跟他在一起,有那么无聊吗?

    时间点点流逝,就在白秀闭上双眼,整个都处于半梦的状态时,突然有人拍了她的肩膀一下,额头滑落一滴冷汗,整个人都被惊悚到了,双眼圆瞪,半天都回不过神来。

    墨云宝似笑非笑的脸出现在她的视线,笑容非常灿烂,“白秀啊,你想听故事吗?”

    白秀满头问号,但还是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皇上想讲什么故事,奴婢都愿意听。”

    墨云宝绕着白秀走了一圈,这才说道,“朕要说的是砚台的故事。”

    白秀点点头,将瞌睡虫全摇了出去,睁大眼睛,瞪着墨云宝说故事情节。

    闻名遐迩的“文房四宝”之一端砚就产自肇庆。端砚已有1350多年的悠久历史,早在唐朝时候,端砚就闻名全国了。宋代时,端砚是朝廷钦定的贡品,当时的权贵、大臣、学士们都以家中存有几方端砚为荣。因此,历任知府为巴结权贵、讨好上峰,都要向民间工匠和作坊无偿索取比进贡数量多几十倍的砚石,弄得民不聊生,怨声载道。

    包拯到任后,翻阅前任文卷,发现上任知州额外征收端砚太多。按朝廷进贡的要求,每年要供奉八块。可去年的登记中,写的都是“三十又六方”。这三十六方比朝廷的要求高出数倍!包拯于是下令:按朝廷规定,进贡之端砚每年只做八块。包拯令出必行,历年来为制砚不堪其苦的砚工们和老百姓的愁眉终于得以舒展了。

    包拯在肇庆知端州三年,政绩彪炳,深得民心。端州人民在城内建包公祠纪念他,在鼎湖区砚洲岛建包公庙奉祀他。他在端州任内写有一首言志诗,刻藏于包公祠内。诗曰:“清心为治本,有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食充燕雀喜,草尽兔狐愁。往哲有遗训,无贻来者羞。”

    其意是:廉洁奉公是治理国家的根本,严守正道是自身的要求。道德品质优秀的人,终究要成为国家的栋梁。要刚毅正直坚贞不屈,像钢铁那样直而不钩。要粮仓充实民康物阜,燕雀喜啾啾。要开荒修渠扩耕地,让狐兔无处而发愁。历代圣哲给我留下了宝贵的训示,我决不会给后人留下愧与羞!

    包拯在端州确实做到了两袖清风。离任时,就连他平时在公堂上用过的端砚,也造册上交了。

    相传包拯离开端州的那天,当船行至西江羚羊峡时,忽然狂风大作,乌云满天,波浪翻滚,船只不能前行,包公大惊,立即命随从仔细搜查船舱,看是否有非分之物。随从知道包拯的脾气,赶忙拿出一块用黄布包着的东西,战战兢兢地双手送到包拯的面前,说是肇庆市父老临别时赠送以表心意的,包拯打开一看,原来是一方雕刻精致的端溪名砚。他虽然十分喜爱,但心想:这是端州人民的宝贝,我不能带走。于是二话没说便把它扔进汹涌澎湃的西江。

    说也惊奇,江面立即风平浪静,阳光普照。在包拯掷砚的地方,慢慢地升起了一片绿洲,后人称它为“砚洲”。

    白秀双眸渐渐清明,原本的瞌睡虫也瞬间消散,低头看了眼手里的砚石,这才弱弱的问,“这么说来,这砚台就是千金难求的端砚?!”

    墨云宝点点头,“嗯,所以,你要是睡着了,砸了这方砚台,就算是赔上你小命,也赔不起呢!”

    白秀抽了抽嘴角,瞪大眼睛看着墨云宝,尴尬的笑笑,“奴婢的命如此卑贱,自然不能与皇上的砚台相提并论。”

    墨云宝点点头,嗯了一声,“去给朕泡壶茶来,不能太热,也不能太凉。”

    白秀点头,应了一声退了下去。退到御书房门外,她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叹息道:“真的好累呢!”

    她很怀疑墨云宝的身体一定是铁打的,他都在御书房里不眠不休三天两夜了,居然一点困意也没有,而她整个人都处于身心疲惫的整天,站着都能感觉脚是在飘着的。

    等到白秀取来一壶热茶,御书房里墨云宝已经趴在茶几上呼呼睡着了,取来一件披风为墨云宝盖上,白秀弯着腰打量着他沉寂的睡颜。

    看了会睡相也能迷倒众生的墨云宝,白秀又打了个哈欠,靠在墙角闭目养神。

    当墨云宝打了个盹,睁开双眼时,白秀已经所在角落睡的很沉,她是长相虽没有柳瑟的娇柔,令人疼惜,性格也很坚强独立,可看到她如一只小虾米似的在墙角睡觉时,墨云宝感觉自己的心也跟着漏了一拍。

    他的视线扫过白秀苗条的身段,定格在她紧闭的睫毛上,看着她冷的双手抱胸,他的心莫名一疼。

    站起身缓步走到白秀身边,弯腰将她打横抱起,转身朝软榻走去,这里虽然名为御书房,但也在屏风后来铺上软榻,方便日常打盹。

    将她安放在软榻上,为她盖好被子,看着有根长发黏在她的脸蛋上,他不禁伸手为她抚去。

    白秀梦见自己回到了将军府,她躺在床上休息,而她的大表哥则站在她面前守着他,免她惊扰。

    白秀睁开眼睛,看到大表哥正满含笑意的看着她,抬手抚摩她长长的黑发,关切的问,“小妹最近都去哪里了,我都来将军府好几趟了,都没有见到你人?”

    白秀叹气:“我这不是在将军府里太无聊,便转转,后来看到皇宫里招宫女,听说小皇帝是个美男子,我便好奇的想进宫去瞧瞧,你知道的,我只喜欢大表哥一人,对那小皇帝的好奇也只是出于审美问题,想知道是小皇帝好看一些,还是大表哥好看一些。”

    大表哥露出摇摇头,无奈一笑,还是忍不住好奇问,“那你可是看清楚了,到底谁更好看一些?”

    白秀点点头,“嗯,看明白了,当然是大表哥长得更加英俊潇洒。”

    墨云宝的脸骤然一黑,听着白秀的胡说八道,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居然有人比他这个天子还要好看三分?!

    用眼神狠狠的瞪了白秀一眼,墨云宝甩袖离开,一走出御书房,他就找来贴身公公询问白秀的大表哥是何许人也。

    最后得知,白秀的大表哥早已战死在沙场,还是为了救白秀而光荣牺牲,他的死,也成了白秀心里最深的痛。

    时间流逝,转眼太阳西沉,月上柳梢头,白秀昏昏沉沉的醒过来,房间里一片漆黑,她坐起身打量着房间,这才想起自己居然在御书房里睡着了。

    将御书房里的油灯点亮,白秀并没有看到墨云宝的身影,她一拍自己的脑袋,有些纠结,自己这是太失职了,主子都醒了,她竟然还没有醒,还被抱着睡到龙榻上。

    白秀捂嘴,她震惊的不是睡在了龙榻上,她自小就知道自己有说梦话的习惯,不知道这次说着,有没有乱说梦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