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古书与遗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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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什么意思?罗兰摩挲着那排字迹,古书的主人曾和蛮荒地的那些怪物战斗过?他把目光向下移动——

    「魔鬼越来越多,而我们越来越少。」

    「神罚之石也无力阻挡他们的攻势。单凭那无可匹敌的怪力,即使不依靠魔力,他们也是凶残可怕的敌人。」

    「塔其拉圣城已经沦陷,我们四散奔逃。」

    「翻过大山,跨过河流,能离地狱之门多远就逃多远。」

    「但下一次,我们还能逃去哪里?」

    「不过这已不是我需要考虑的事情,我快要死了,娜塔亚。」

    「魔鬼的力量正在腐蚀我,任何药物都不起作用。」

    「我写下这些,只是因为有件事想要拜托你。」

    「阿卡丽斯的神罚军试验已经接近尾声,试验很成功,超凡的武士即使面对魔鬼也不落下风。但她忘了,最后就算神罚军胜利,这胜利也不属于我们。」

    「没错,神罚军只会给我们带来毁灭。」

    「去阻止她。只有你才能办得到。」

    这段文字并不长,罗兰从头到尾扫完后,闭目沉思,试着将自己代入哈卡拉的视角。

    假设她不知道魔鬼存在,把魔鬼换成女巫的话,这段描述很容易会被她想象成教会军在女巫的攻击下节节败退。那么结合广为流传的谣言——女巫是魔鬼的爪牙,魔力来自地狱之门。哈卡拉便极有可能认为教会其实想要隐瞒事实的真相:所谓的地狱之门正是圣山的入口,几百年来,女巫们陆续前往圣山,并在那里获得获得永生。所以女巫们越来越多。而教会的战士越来越少。

    当然,这个猜测也有不少漏洞,例如笔记提到对方拥有远超常人的怪力,显然不是女巫所具备的特点。又例如女巫在神罚之石影响下仍能让教会军队一败涂地,这似乎太过离奇。所以到底是什么使哈卡拉下定决心前往蛮荒地,他还不得而知。是她过于急迫的心情影响了判断。还是有一部分书卷没有偷看到的内容,才是真正的诱因?

    罗兰更倾向于后者。

    他现在至少知道了,最后一页潦草笔记里面描叙的魔鬼,并非女巫,而是真正存在的异类种族。

    但这丝毫不能减少他的疑惑,反而使未知的问题变得更多了。

    教会到底什么时候和魔鬼作战过?

    罗兰把四王子那可怜的神秘学知识翻了个遍。也没找到相关内容。教会自从结束信仰之战后,把大本营建立在北方,抵挡从大豁口侵入内地的邪兽。后来,他们干脆在赫尔梅斯高原上修建出了雄伟的要塞城市,并称之为新圣城。这两座连在一起,一高一低的城市,都是用于对抗邪兽。而不是魔鬼。再说了,塔其拉这个地名也从未听闻过。

    如果这些事属实,教会没理由将其隐瞒。记载教会历史的书籍中,每一次成功抵挡邪兽,和同女巫战斗取得的重大胜利,都会在上面详细描述出来,似乎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的功绩一般。但对抗魔鬼这种事怎么看都比邪兽与女巫更值得大书特书。

    最后的疑问便是神罚军。

    显然这名教会成员不希望看到神罚军出现,并委托他人去阻止试验相关负责人。看来似乎是成功了?罗兰只知道教会有审判军。而未听说过有神罚军——当然也不排除四王子孤陋寡闻的原因。

    但是,如果他们真能培养出正面对抗魔鬼的强大武士,只会令教会实力大增,为何笔记主人却认为神罚军会带来毁灭?

    书卷认为的不可思议之处,应该就是指后面这两点。

    “将哈卡拉引入歧路的古书,你知道是从哪里得到的吗?”罗兰抬起头望向夜莺。

    “我加入共助会时,姐妹们已经踏上寻山之路了。”夜莺嚼着鱼干,声音含糊不清地道,“不过温蒂曾提到过,共助会最初时还不叫共助会,只是海风郡偶然聚在一起的几位女巫,其中就有哈卡拉、温蒂和书卷。后来她们在离海风郡不远的东境森林中,找了一处隐蔽之地作为秘密会面的场所。结果没料到那里居然是一座地下遗迹的入口。”她咽下口中的零食,舔了舔嘴唇,“不过除了哈卡拉,谁都没有下去探索过。”

    “古书就是遗迹里发现的?”

    “反正哈卡拉是这么宣称的,”夜莺撇撇嘴,“再后来,聚会的女巫越来越多,可能是某次会面时有人不小心泄露了行踪,教会派出大群审判军包围了森林,二十多个女巫逃出了不到一半。哈卡拉就是从那时起决定前往绝境山脉寻找圣山的。于是她们自称为共助会,并将寻找圣山作为会内成员的最高目标。”

    罗兰听完后陷入了沉思,神秘学加点太少就是这么麻烦,任何牵扯到历史和传说的东西,脑中基本是一片空白。古书中没有涉及具体年限,他也不清楚其他史书中有没有对这场战争进行记录。第一当事人已经死亡,如果自己能去遗迹探查一番就好了,他想。

    不过罗兰也清楚,这基本是不可能实现的事。东境森林离自己太远了,比起来一场说走就走、横穿整个灰堡的旅行,发展领地才是他的首要任务。

    走到窗边,罗兰透过落地窗户望向脚下的花园。女巫们正在按自己的吩咐,进行能力训练。现在他手下的女巫已达十二只,是时候成立一个组织了。

    在他的构想里,这个组织并不需要什么纲领或指导方针。它是为了方便管理女巫和合理发挥其能力而设置的,功能类似于后世的行业公会。

    组织的规章也尽可能简单,只有两条:不可利用能力违反领地律法。不可利用能力逃避律法的追责。

    罗兰最初也想模仿机器人三定律的做法,限制女巫不许使用能力伤害、攻击普通人之类,后来一想觉得实在多余。能力对于她们来说,就如同普通人手中的枪。当遇到危害时,用枪反击和用能力反击,并没有本质区别。而且刻意强调女巫和普通人的区别,只会使两个群体的隔阂越来越大。

    因此不违法,不避责也是一个理工狗所能想到的最简洁表达方式了。

    至于组织名称,罗兰早就考虑好了。

    这个崭新的集体,就叫「女巫联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