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四川保路运动惨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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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4章:四川保路运动惨案(上)

    转眼过去十天时间,当数万流离失所的百姓们,坐在掖县的水泥路上喝着粥时,百姓们心里是暖暖的。英国记者还特意采访何富,问他为什么要帮助这些百姓。

    “如果没有穷苦百姓,富人吃什么?穿什么呢?”何富的一句话,震撼住记者的心。

    而就在这个时候,何智急匆匆的跑过来,对着何富的耳边小声道:“四川成都昨天发生大事情!”

    何富一听皱了皱眉头,心想四川保路运动的历史,还是没有改变。

    四川保路运动,又称“四川保路风潮”。是清末四川人民维护路权的斗争运动。四川人民自办铁路,清政府迫于帝国主义的压力,要将路权收归,四川人民奋起反抗。

    清廷派湖北新军前去镇压,造成武昌空虚,为X辛亥革命首役武昌起义奠定了基础。

    铸铁路风潮

    甲午战争之后,国人民智渐开,“要想富,先修路”,国人也渐渐明白铁路有很多的好处,而清廷则看到了铁路在国防上的战略意义。随后,在政策的引导下,国内便掀起了建设铁路的高潮。

    20世纪初,四川人民为了反抗帝国主义掠夺华夏国铁路主权,由四川省留日学生首倡,经四川总督锡良奏请,1904年(光绪三十年)在成都设立“川汉铁路公司”。

    第二年改为官商合办,1907年改为商办有限公司。采取“田亩加赋”,抽收“租股”为主的集股方式,自办川汉铁路。

    出卖筑路权

    1911年5月(宣统三年四月),清政府宣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政策规定:宣统三年(1911年)前所有集股商办的干线,必须由国家收回。

    新上任的邮传部尚书盛宣怀,起用了前不久,因照相问题被免职的端方为督办大臣。并强收川汉、粤汉铁路为“国有”,旋与美、英、法、德四国银行团订立借款合同,总额为六百万英镑,公开出卖川汉、粤汉铁路修筑权。

    激起湘、鄂、粤、川人民的反对,保路风潮随之兴起,尤以四川最为激烈。清廷劫夺商办铁路的“上谕”传到成都时,身居四川省咨议局、川汉铁路公司要职的立宪派绅商。立即写文章,发通电,开会演说,指责铁路国有政策未经咨政院议决,违背法律程序,痛陈取消商办铁路是“务国有之虚名,坐引狼入室之实祸”,强烈要求清政府“俯顺民情”,收回成命,维持商办原案。

    还恳请护理四川总督王人文代奏,乞求清政府暂缓接收川汉铁路,并用现金如数退还川路股款。

    清政府对四川绅商的要求置若罔闻,声称对川汉铁路公司已用之款和现存之款一律换发国家铁路股票,概不退还现款,如川人定要筹还现款,朝廷必借外债,并以川省财政收入作抵押。

    6月13日,清政府与四国银行团签订的“借款合同”寄达成都,清政府夺路、夺款、卖路、卖国的原形毕露。

    四川保路同志会成立

    6月17日,由立宪派绅商发起,由成都岳府街铁路公司,召开保路同志会成立大会,成立“四川保路同志会”,号召全川人民拼死“破约保路。”

    推举立宪派人士蒲殿俊、罗纶为正副会长,提出了“破约保路”的宗旨,发布《保路同志会宣言书》等文告,出版《四川保路同志会报告》,四处张贴,宣传保路。

    并派会员分路讲演,举代表赴京请愿。全川各地闻风响应,纷纷成立保路分会和协会,四川女子保路同志会、重庆保路同志协会和各州、县、乡、镇、街、各团体保路同志分会相继成立,会员众至数十万。

    从而形成以成都为中枢的全川反帝爱国联合阵线,把保路斗争推向有组织、有领导的新阶段。

    8月5日,在成都召开川汉铁路股东特别大会,斗争日趋激烈,逐渐冲破立宪派“文明争路”的束缚。8月24日,成都开始罢市罢课,声势波及全川。

    川人自保商榷书

    四川保路运动进入罢市罢课、抗粮抗捐阶段后,同盟会员朱国琛、杨允公、刘长述(刘光第长子)等编印了题名为《川人自保商榷书》的传单,于9月5日川汉铁路公司照例举行特别股东大会时,散发给入场的会议代表。

    《商榷书》以巧妙而隐晦的言词,一方面要川人“竭尽赤诚,协助政府”,“厝皇基于万世之安”;另一方面,又揭露清政府“日以卖国为事”,“夺路劫款转送外人,激动我七千万同胞幡然醒悟”,号召川人“一心一力,共图自保”。

    接着,《商榷书》提出保护官长、维持治安、一律开市开课开工与制造枪炮、编练国民军、设立炮兵工厂、修筑铁路等现在自保条件和将来自保条件。

    《商榷书》还说:“凡自保条件中,既经川人多数议决认可,如有卖国官绅从中阻挠,即应以义侠赴之,誓不两立于天地。”

    《商榷书》中虽然没有“暴动”、“G命”等激烈言词,但实际上是以“商榷”地方自治为名,鼓吹四川独立。

    《川人自保商榷书》的出现,既为G命党人发动武装起义大造了舆论,也为急于寻找机会镇压保路斗争的川督赵尔丰,等人提供了口实。

    赵尔丰一口咬定《商榷书》是保路同志会的宣传品,所提条件“隐含独立”,“俨然共和政府之势”,于是,把“背叛朝廷”、“图谋不轨”等罪名扣在立宪派的头上。

    并加紧调兵遣将,于9月7日诱捕蒲殿俊、罗纶、邓孝可、张澜等保路斗争的领导人、制造屠杀成都保路民众的大血案。

    成都血案

    1911年9月7日上午,赵尔丰诡称京城来电有好消息,将四川保路同志会,四川省咨议局、川汉铁路公司股东会的首脑蒲殿俊、罗纶、邓孝可、张澜、颜楷、胡嵘、江三乘、叶秉成、王铭新等人骗到督署看电报,随即加以逮捕,企图造成群龙无首耳朵局面,以此扑杀保路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