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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戈将军深深吸了口气,平复了一下有些起伏的情绪,继续分析道:“我们的军官,我说的是各级军官,跟我一样,都缺乏应对遭遇战、伏击战、突围战、追袭战等等战术的经验,我们以往的训练都只针对明刀明枪的阵地战,所以,我们不知道横向如何配合,我们忘记了信息传递,我们没办法找到自己的士兵,我们不能有效部署防御阵型,我们甚至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内心的恐惧。”
说到这里,明戈将军停下来,看着默不作声、垂头丧气的各级军官们,眼中的不满一闪而过,然后微微提高了一些声音,继续说道:“我们的军官是没有经验,但我们的士兵除了没有经验,他们还缺乏直面敌军,舍身卫国的勇气!我看到有的士兵躲进军帐,有的坐在地上嚎啕痛哭,有的吓得军服扣子都系不上,那些慌乱的士兵聚集在出兵通道上,把我们的骑兵挡在中军出不来,慌乱无章,庞大的军营简直成了菜市场。全军上下,只有我们平时最看不起的军械养护队能组织起像样的抵抗。由于无序和混乱,我们有限的兵力也大打折扣,能够举起长矛,走到拒马后面拒敌的不足一个大队。哦!对了,巴连锁!”明戈指着坐在左侧的军官叫道。
那个大胡子军官马上抬起头,站起身躬身行礼。“将军!”
明戈挥手让他坐下,然后问道:“你们是在西北方位吧?”
“是的!将军阁下。”
“好!在你麾下有一个中队,聚齐了两百多人,顶在了那些骑兵突袭的必经之路上,应对的非常得体,那个中队长是谁?”
巴连锁回头看了一下身后,目光停留在那个身材魁梧,面颊黑瘦的中年军官身上,起身回答道:“将军阁下!是赫尔曼少校带领的第十二中队,赫尔曼少校曾经在北方军团服役,有与兽人作战的经验。”
“哦!是哪位?”
赫尔曼霍然站了起来,大声说道:“东北战区第一新编师团第十二中队赫尔曼向将军阁下致敬!”
明戈将军看着这个如铁铸一般的军官心中喜悦,面露微笑说道:“坐下吧!”
“是!将军阁下!”赫尔曼应声坐下。
“哈哈!阿拉贡队长说的对,老兵是宝啊!赫尔曼少校,我给你一个任务,以后每天扎营吃过晚饭之后,你来给全体校级以上军官讲故事。内容就讲你在北方军团服役期间的见闻,兽人的种族特点、长相、主要的能力、作战的方式方法、喜好,北边的天气、风土人情、地里环境,什么都行,让我们这些新兵长长见识,对敌人有个了解,恐惧来源于不可知,了解了也就不怕了。”
赫尔曼听说让他讲故事,屁股上就跟扎了刺一样,又站了起来,差点把椅子刮倒。
“将军大人!赫尔曼打仗没话说,可是就是怕说话,咋讲故事呢?哎呀呀!您看我这几句话都说乱了套,哪能讲故事啊?”
明戈被赫尔曼这笨拙的样子逗得忍不住哈哈大笑。
“让你讲你就讲,挑重点的说明白就行了,又不是让你去做云游诗人,不用绘声绘色。回去准备准备,讲不好还要打你的鞭子。”
“啊?哦!”赫尔曼摸着秃头坐了下来,心中这个郁闷,看来最近对丹娜鲁斯神的祷告诚意不足,这才让神感到不满,给自己降下了霉运,今晚必须要回去好好祷告一番。
明戈从赫尔曼身上收回目光,意味深长的说道:“好在,这次只是个演习,这个演习让我们发现了自己的弱小和不足,针对这些不足我们要马上拿出应对的办法,争取在真正的战争来临之前,让‘小钢帽’变成一只真正的军队。现在已经是午夜,我发布几项命令。一,参谋部要在后天太阳落山以前制定出遭遇战、伏击战等各种类型的战斗应对预案,要细致到兵员调配和兵种配合,今后每天行军结束之后,全体军官集体学习参验,并向士兵传达,进入萨马纳之前必须做到每个士兵了然于心;二,各大队自行整肃军纪,层层向下讲授接敌之后的应对办法,讲解战争的意义和士兵的责任,总之,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下次你手下人还有吓得找不到自己武器,坐在地上哭的跟个女人一样的,我就降他的军阶;三,骑兵从五个大队中调出,单独成立骑兵大队,大队长由……”
明戈略一停顿,目光先是望向梁珂,他见梁珂低头没有看他,马上转向赫尔曼。
“……赫尔曼少校担任。明早开始进行移交,明天中午我要阅兵,阅兵之后我们再开拔;四、从现在起,全军禁酒,直到我们取得战争胜利;五、行军途中只接受地方郡城的补给物资,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宴请;六、亲卫营兼领督战队,有令行不止、消极怠战的军法从事!”明戈将军虽然尽量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但最后几句话几乎还是吼出来的。
次日上午,各大队纷纷交割了骑兵中队的军权,队长们虽然心中不舒服,但他们也都清楚将骑兵集中起来的重要作用,放到他们手里,就只能当斥候使用了。明戈将军在简单检阅了新的骑兵大队之后,焕然一新的“小钢帽”就再次踏上了北去的征程。临行前,负责扮演“敌人”的西尔维斯特上校和杰夫郡守都来送别,赫尔曼向西尔维斯特请教了很多骑兵的独特战法,受益匪浅,杰夫则对小钢帽的这场虚惊表示慰问,他并不知道昨天那一幕是明戈将军故意安排的演习,后续只是听西尔维斯特说那是奉令而行的常规调动,只是战獠炸了群,这才差点闹出乌龙。
“小钢帽”的行军就像跟时间赛跑,本应该越往北天气越寒冷,可随着春季的悄然到来,天气逐渐转暖,所以,他们每天行军倒是没有感到明显的气温变化。梁珂这次算是见识了嘉伦特帝国的不凡,他们足足一刻不停地走了二十天,这才刚刚出了向北的最后一个有人区“萨马纳”,接下来的几天中,他们将穿越比亚索大平原,最终抵达“拉姆贝特角”。
梁珂脚下的路已经不能算路了,荒草、碎石、积雪混杂在一起,隐隐能看到两条向远方伸展的车辙,这条车辙似乎向人们诉说着很久之前嘉伦特与兽人帝国通商的历史。萨马纳派了两位向导给明戈将军,他们是祖孙俩。老的叫罗里,是个猎人,五十多岁,身体结实,由于常年在草甸中猎狐,面色红润如铁;小的叫诺尔,今年十六岁,是老罗里的小孙子。别看他年纪不大,但长得身材魁梧,身手矫健,据说已经是萨马纳有名的猎手,昨天还表演了一手徒手抓牛羚的绝技。他一动不动趴在半人高的荒草甸子里,把自己的呼吸调整到几乎微不可闻,那些低头啃食草根的牛羚走到他的身边还没有发现他,艾尔像一头豹子一样一跃而起,两只大手铁钳一样抓住羚角,然后用脚猛踢牛羚的前腿胫骨,迫使它跪在地上,艾尔乘势用双腿膝盖夹紧牛羚长长的头,将牛羚的口鼻按进厚厚的积雪里,牛羚前腿使不出力,挣扎不动,在几分钟后窒息而死,梁珂还蹭了一块腿肉。这一老一小是小钢帽师团进入比亚索大平原之后的生命保障,因为只有他们能在这块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找到路和水源,避开兽群和马贼。
“罗里爷爷,我们还要多久能到今天的宿营地啊?”塔克快走几步,望着坐在草原麋鹿上闭目养神的老罗里问道。老罗里睁开眼睛,笑眯眯看着塔克。
“哈哈哈!我们的小塔克是不是饿了呀?快了吧!你往前看,艾尔不是已经回来了吗?”老罗里用手中的大烟斗指着北方,远处一个黑点出现在草尖上,塔克个子小,跳了好几下也没看到飞驰而来的艾尔,倒是把自己的头盔掉在了地上。塔克捡起头盔,重新带在头上,笑着对老罗里说道:“艾尔兄弟真是厉害,每次都能找到最合适的宿营地,不但有水源,还避风,晚上一点都感觉不到冷。”
“哈哈哈!这你可是说错了,我那小孙子可没有这么厉害,你看,罗里爷爷不是带了好几匹草原麋鹿吗?找水源是他们的本事,只要风向对,它们都能在十里范围内轻易的找到水源,而且呀!如果水源有毒,这些聪明的家伙是不会喝的。”
“哦?这些看上去笨笨傻傻的家伙这么厉害?”
“嘿嘿!还不止这些呢!它们还能分辨出那些厉害魔兽的领地,只要前面有危险,你就是打死它们,这些家伙也不会往前走一步,你说它们是笨还是聪明啊?”
“啊!原来它们这么厉害啊!我说罗里爷爷怎么这么在意这些麋鹿呢!”
老罗里眯着眼睛看着越来越近的小孙子,吐出一口浓烟,缓缓说道:“厉害不厉害都是没有绝对的。这些笨家伙我们现在用它的优点,就显得很厉害,可是当它们遇到比亚索幽灵狼,它们就会吓得两眼一翻口吐白沫,直接昏死过去。你还觉得他们厉害吗?”
“哈哈哈!还真是些没用的笨蛋,这胆子也太小了吧!”小塔克伸手拍了拍罗里屁股下的麋鹿,高大的麋鹿果然吓得眨着眼睛想要躲开。
“幽冥狼的胆子大,它几乎敢攻击所有草原上的动物,但它们喝水的时候却要加倍小心。”
老罗里笑眯眯看着一脸迷惑的塔克,在麋鹿硕大的角上磕掉烟斗中的烟蒂,一边将烟斗收进腰间的小皮囊中,一边继续说道:“那是因为,比亚索的水源中几乎都有一种小虫子,人们都叫他们‘血蛭’。这种虫子细长透明,用眼睛很难分辨出来,一旦把这种虫子吃进肚里,它们就会钻进人的肉里,不断吸食血液,直到把自己撑得爆开。最可怕的是,它们把自己撑死竟然是自我繁殖的一种办法,那些碎裂的身体会很快变成另一只血蛭,然后再重复这个过程,直到把寄生体的血肉全都吃光。”
塔克听完,吓得汗毛都竖了起来。
“罗里爷爷,那我们不是也喝了两天这里的水,我现在也没有什么感觉啊!”
“我们人类生存靠的是智慧,你没见我在进入比亚索平原前就告诉大家水一定要烧开了再喝吗?再说,这种寄生虫虽然每个水源地都有,但数量并不多,不然这个大草原里哪里还有动物们的活路。你要记住,父神是公正的。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