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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熊珊就早早的起了床。一个人来到房外,悄悄摸摸穿过了小院,来到围墙旁。瞅瞅周围没人看见,熊珊一拧身跳上了围墙,从头上拔下一根发簪,插在了墙头,紧接着又跳了下来,回到房中开始梳洗。
不管古代还是现代,女人打扮都相当的耗费时间。半个时辰后,天边刚刚露出鱼肚白,太阳还没露出来。熊珊就打扮的花枝招展,又去厨房打了一盆热水,便来到了王启年门前,敲门道:“年大哥,该起床了。”
王启年正在做春梦呢,紧要关头却被吵醒,自然满脸的不高兴。听到门外熊珊不停的叫喊,无奈掀开了被褥,套上衣服后便打开了房门。
今天熊珊的心情却出奇的好,竟然亲自把热水端进房间,服侍王启年漱洗起来。王启年自然受宠若惊,终于过上梦寐以求的生活了。可惜这熊珊出身豪门,却根本不懂得怎么服侍人。拧干热毛巾后,直接就往王启年脸上抹来,既不知道冷热,也不知道轻重。王启年只感觉到脸上又烫又疼。
难得美人亲自动手,虽然又烫又疼,王启年也只得忍着。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以减轻脸上的难受,王启年便顺势把双手搂在熊珊的小蛮腰上,上上下下的抚摸,这手感,确实是难得的享受。这一举动自然惹的熊珊娇嗔不已。好不容易才梳洗完毕,门外,方汉已经在候着了。
三人出了春风得意楼,沿着街道开始逛了起来,王启年、方汉经历的事情多,自然沉稳。而熊珊则像一只早起的小鸟一样,蹦蹦跳跳,叽叽喳喳。毕竟对女人来说,逛街本身就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和自己的心上人一起逛街,更是令人开心。(单身狗们注意了,想认识女孩子,多逛街吧!想泡上女孩子,多陪她们逛街吧。”
天色还早,街道上行人稀稀疏疏。和后世生活不一样,此时京师的生活,却是真正意义的慢节奏。除了经营早点的早点摊和茶楼外,其余的货铺都要辰末巳初才会开张。
没有店铺可逛,王启年便领着两人先找了一家茶楼,先吃点早点填饱肚子再说。
此时的早点却是十分丰富,连煎饼果子这种后世鼎鼎大名的早点都有。
上次吃过了五两银子一顿的早点,王启年自然不会再上当。带着二人来到楼上的雅座,要了普通的早点,三人美美的吃了起来。
一边品着香茗,一边享受着美味,再听着茶楼里面茶客们天南地北的海侃,这种生活真好。
可惜再有十来年,这里便会变成一遍尸山血海,这满楼的茶客,也不知道有多少会死在李自成手里,有多少会死在建奴手里。
吃完早点,时辰已经接近辰末,街道上的店铺已经陆陆续续的打开门来。
熊珊却对这些店铺没了兴趣,建议前往京师郊外的白云寺一游。
听到此话,王启年心中有数了,怪不得熊珊这么早就把大家轰了出来,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估计白云寺外,已经有一场好戏在等着自己欣赏。
为了确认,还是要试探一下,王启年便开口道:“白云寺离此地有十里之遥,看看时辰,街上的店面也快开门了,要不咱们再等等,据说这琳琅阁新来了许多首饰,等会咱们去看看?”
熊珊却是不依,开口道:“人家一定要去白云寺敬香许愿,据说那里可灵验了。”说完后,又放低了身段,也不顾方汉就在身边,拉着王启年的袖子便撒起娇来:“年大哥,你不是说今天一整天都要陪人家的么?人家就是想去白云寺嘛。”
王启年笑了笑,心里说道:“连琳琅阁的首饰都吸引不了你,还说没有图谋?你再演啊!你再演啊!”还真别说,这熊珊的演技当真不错,倘若不是前几天被方汉跟踪时露了马脚,再加上自己又为人谨慎,这才看出破绽来。要是换做一般人,还真可能被骗过去。
王启年也不再多说,起身结完账后,便领着二人走出了茶楼。既然此时的店铺开门都差不多在同一时间段,和后世一样,自然也有早高峰和晚高峰,不过时间相比于后世要来的晚一些。既然是出行高峰,临时马车自然也很多。
王启年便挥手拦下一辆马车,掏了一钱银子租赁下来。三人登上马车,前往京师郊外的白云寺而来。至于坐法,自然是王启年和熊珊坐车厢,方汉和赶车的汉子一起坐车辕。
且不说这对狗男女在车厢内卿卿我我,大约半个时辰之后,马车来到了白云寺。
白云寺身为京师郊外第一大寺庙,平时也十分热闹。山门前面,一个非常巨大的广场,上面人来人往,甚至已经形成了集市。集市上面,卖香火的,打把势的,耍杂技的,各种各样的人都很多。
其中最多的自然还是女子。豪门贵妇也好,小家碧玉也好,有事没事都喜欢来白云寺转转。
一方面对此时的女人来说,深受宋儒礼教的洗脑,平时都是三步不出闺门,唯有进香的时候才能出来转转。另一方面,古代的女子深受才子佳人小说的毒害,都梦想着私定终身后花园,落难书生中状元的桥段。而穷书生住不起客栈,不得以便会借宿寺庙。没出阁的大姑娘自然希望能在白云寺碰到一个现在的落难书生,将来的状元爷。至于贵妇么,兴土豪包二奶,就不兴贵妇养面首?
王启年对佛教的寺庙一向抱有三分的反感,前世去南岳进香,拜的干爹崇黑虎也是道教人物,和佛教扯不上关系。
于是王启年也不进去进香,便带着熊珊、方汉在白云寺外逛了起来。
也就在此时,建奴派出的细作也到了白云寺前,今天早上熊珊在围墙上插上簪子后,守在围墙外面的建奴细作看到信号,第一时间便跑回了据点,禀报了熊珊和王启年即将出门的消息。至于选择在白云寺演戏,则是几天前熊珊和建奴细作首领商定好的。
细作们远远的看见了王启年和熊珊,建奴首领便做了一个手势,吩咐众人按照事先演练过的情形,各自找好了自己的位置。
广场上,一对青年男女悄悄的向三人靠了过来。
到了离王启年十来步远的地方,异变突生。二人前面,一前一后两名路人,突然同时掏出一块湿手帕,捂向青年女子的脸蛋,得手之后,迅速扒开人群,朝远处逃出。青年男子见状,拔腿就追了上去。也不知道手帕上沾染的是哪种液体,见效却是十分的迅速,几个呼吸之间,青年女子的脚步便开始蹒跚起来,迷迷糊糊中看到远处的王启年三人,便叫踉跄着朝三人走了过来。
见此情景,没有什么比自己主人的安全更重要了,方汉第一时间便把王启年护在了身后。其他人,死光了由于我何干?
女人的同情心比较重,看到青年女子站都站不稳了,熊珊赶紧走了过去,扶住了年青女子。
旁边,青年男子已经赶上了行凶的二人,三拳两脚之后,便把行凶的二人打倒在地。
正在此时,旁边又跳出十来个汉子,看模样明显是行凶二人组的同党。这些人看到同伙被打倒在地,为首的一招呼,便一窝蜂的朝青男子攻去。
白云寺外人很多,众人看到有人开始打架,便一窝蜂的往后退去,远远的围观。空出中间好大一块地盘,好让双方打的尽兴。
众人的这一退,便把王启年三人以及扶着的青年女子给显露了出来。
十来人围成了一个圈子同青年男子打斗,自然有人挤不进圈子去。这些凶徒看了看扶着青年女子的熊珊,便分出几人,围攻了过来。
方汉还是老规矩,一门心思的护着王启年。
熊珊却是个火爆脾气,看到二人用湿手帕迷晕青年女子之时,便已经怒不可遏。现在这群凶徒又围了上来,自然忍耐不住,怒喝道:“哪里来的强徒,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强抢民怒。”把青年女子往王启年身边一推,挽起袖子便迎了上去。
也不知道是不是熊珊身手太好的关系,围过来的三五人被熊珊砍瓜切菜般,三两下便随便放到。旁边,围攻青年男子的众人也没讨到好处,倒下了三五个,还剩下几人在勉力支撑。为首的凶徒一看形势不妙,大叫了一声:“跑吧!”,便回身带头就跑。
青年男子也既不追,也不理会倒在地上的凶徒,第一时间便往王启年这边跑了过来。
从王启年手中接过青年女子,掐了掐其人中,看到其悠悠醒来,这才长叹了一口气,放下了心来。
起身朝着众人抱拳行礼道:“在下杜文远,舍妹杜文若,谢过众位援手之恩。”
王启年正要客气几句,旁边的熊珊插嘴道:“等等,你叫杜文远?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杜文远盯着熊珊看了几眼,突然惊喜的叫道:“大小姐?”
熊珊迟疑的说道:“你是?”
杜文远便开口道:“你当真是大小姐?小人乃督师帐下千总,杜文远啊。当年王化贞大败,督师把帐下士卒和亲卫都交与了王化贞,自己率领民众撤退。军队被打散之后,小的便留在了辽东,隐姓埋名度日。后来没想到被同伴出卖,建奴派兵杀光了小人全家,只剩下小人和舍妹逃了出来,却没想到今天能遇到大小姐。”
王启年看看旁边的方汉,心里说道:“这演技,太不专业了吧!对白太生疏,演技流于表面,没有深入到灵魂。论演技,怎么比得上自己。看来今后自己的台词要改一改了,谋略第一,演技第二,格物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