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平淡不平淡

桐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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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平淡不平淡

    你们真是太帅了,帅了二十年还是很帅你们唱得太好了,唱了二十年还是很好因为你们是独一无二的“四大天王”

    是陪伴我们长大的辉煌

    1 当初以为平淡的都不平淡

    小时候有很多谚语,等长大后,才明白只是一些美丽的谎言,比如,“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这句谚语只考虑了农民伯伯辛劳的变量,却忘记了考虑天气好坏、物价涨跌等相关变量,实际上,收获是一个多变量函数,并非单变量函数。

    我更喜欢用严谨的数学来定义:耕耘是收获的必要条件,却不是充分条件,即要推导出收获,必须有耕耘,可耕耘却不一定能推导出收获。

    第四小学六年级(1)班的三十多个同学一半进入了各个重点初中,另外一半进入了普通初中。我以刚刚上线的成绩升入重点初中——我们市第一中学的初中部,张骏、关荷也都被一中录取。这些都没让我吃惊,让我吃惊的是小波竟然以高出录取分数线很多的成绩考入了一中的高中部。

    一中招初中生时很马虎,并不会比其他重点中学难考,教学质量也差不多,甚至还差一些。可高中却完全不一样,高考升学率每年都在全省位列三甲,在很多家长眼中,能升入一中的高中部就代表着一只脚已经顺利跨入了大学,上了半个保险阀,所以家长挤破了脑袋地想把孩子送进一中,导致高中部的竞争特别激烈,几所重点初中的学生,加上普通初中的优异生每年都要上演一场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残酷游戏。

    李哥为了替小波庆祝,在他新开的卡拉OK厅大摆了一场,给了两个包厢,酒水食物随意取用,费用全免。

    那个时候,从日本流传进中国的“カラオケ”刚开始在我们市普及,父母那一代人都还没弄明白什么叫卡拉OK,年轻人已经把它视作一种很时髦、很有面子的消遣。李哥的K歌厅不是市里的第一家,却是装修最好的一家。那天三教九流云集,乌贼请了一帮哥们姐们,觉得面子特有光,再加上一直狂追的妖娆女也来了,他更是分不清楚天南地北,扯着一把破锣嗓子霸着麦克风不放,早忘记今天晚上谁是主角。

    包厢里空间小,人却挤了很多,酒气烟气混杂在一起,坐得时间久了有些喘不过气来,我偷偷地溜了出去,跑到露台上透气,小波端着酒杯,夹着根烟也晃晃悠悠地从另一个包厢出来。他今天晚上被灌了不少,虽然强迫自己吐了两次,可仍旧走路打摆子。我笑叫他“鸭子”(当年鸭子还没有另一个意思)。

    我趴在栏杆上吹风透气,他站了一会儿,却身子发软,索性顺着栏杆滑坐到了地上,一边抽烟,一边和我说话,我们俩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我问他如何考上的一中,他夹着烟笑:“你如何考上的,我就如何考上的。”

    我想着自己那段时间朝七晚十的刻苦,郁闷地叹气:“天下没有捷径吗?为什么非要‘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他正在喝酒,闻言一口酒全喷了出来,咳嗽着说:“这世上的事情能‘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就已经很幸运了!”

    两个人都沉默下来,各怀心事地发着呆。

    李哥领着几个人从大厅上来,正要进包厢,其中一个人看到我,和身边的人打了声招呼,匆匆过来,拉开玻璃门走向我,因为没有看到坐在地上的小波,他的步子又迈得急,被小波的腿一绊,摔到地上。小波有些醉了,没有道歉,反倒大笑起来。我也没忍住地笑,一边笑,一边弯下身子想扶对方一把。

    我那天为了臭美,没有戴眼镜,光线又昏暗,直到弯下身子去扶对方时,才看清楚是张骏,我的笑声立即卡在喉咙里,只有手僵硬地伸在半空。他没扶我的手,自己从地上站起来,一言不发地转身就走,小波更乐:“琦琦,这男孩是谁呀?”

    我的脑袋仍然蒙着,半晌没有回答,小波拽我的手:“他是谁?”

    “我同学。”

    小波摇摇晃晃地站起来,醉醺醺地说:“别和他来往,这人不是个好东西。”

    我笑起来,满心难言的惆怅一下子烟消云散了一半,人真是眼睛长在自己头上,只看见别人长得黑。我没好气地说:“你不是好人,我也不是好人,好人这会儿应该在家里待着,而不是在这里灌酒抽烟。”

    小波刚想说话,一个人从包厢里钻出来,跟发了羊角风一样,半裸着身子在楼道里来回狂奔,一面大叫“小波”,发现他站在这边,立即要奔过来,小波喃喃骂着,迎了上去。

    我一个人从歌厅里出来,经过租书店时,进去租了两套琼瑶的书,打算挑灯夜读。

    走出租书店,竟然看到张骏站在路边。

    我没理他,径直走。他堵到我面前:“你别和乌贼、许小波玩,他们不是好人。”

    今儿晚上怎么了?怎么所有人都变成坏蛋了?

    我一扬下巴:“你管不着!我爱和谁玩就和谁玩。”

    张骏竟然开始学会控制脾气了,没有像以前一样扭头就走,反倒在耐心地劝说我:“我是为你好,你是女孩子,最好别在外面瞎混,你要是没朋友玩,可以去找关荷,她人很好。”

    我伤怒交加,瞪着他问:“你算我什么人?我需要你为我好?就你这样还来教训我?”

    尖酸的语言堵得他扭头就走。

    我也大步大步地走着,却越走越气闷,猛地把手里的书丢出去,又踢了一脚。

    琼瑶的小说没有让我的心情变好,反倒更加低落。第二天,什么书都看不进去,而我又没有朋友,只能去找小波玩。从乌贼那里拿到小波家的地址,直接寻到了小波家。

    小波来开门时,光着膀子,上身满是汗,见是我,有些愣,我看他没穿衣服,也很尴尬,站在门口不知道说什么,他立即转身回屋子,套了件衣服,又出来。

    他转身的瞬间,我看到他身上没有和李哥、乌贼一样文着刺青,不知道为什么,我就觉得心里一安,那种好像打牌的时候,知道他和我是一家的感觉。

    我们俩站在门口说话,我问他能不能陪我出去走走,他说他要干活,我以为是家务活,就说我可以等他,他打开门,让我进去。那个场面,我至今都历历在目。

    客厅里空空荡荡,可以说是家徒四壁,显得客厅又大又空,空旷的客厅里却有两座蓝色的手套山。在两座山中间,放着一只板凳,显然,小波刚才就坐在这里。

    80年代的人应该都见过那种蓝色的绒布手套,干粗重活时专用的,我家里就有很多,是爸爸单位发的劳保,似乎当年很多单位都会发这种劳保,我爸去换液化气什么的时候会戴。

    根据小波介绍,做这种手套分为两个大流程,首先机器会把整幅的绒布裁剪成手套的各个部件,然后人工用缝纫机将各个部件轧到一起,小波的妈妈此时就在阳台上,戴着口罩,埋头轧手套。

    轧好的手套都是里面朝外翻的,小波的工作就是把这些手套翻正,再按左右手配套后叠放在一起。

    因为绒布手套有很多细绒毛,风一吹就会四处飘扬,所以天再热都不能开电风扇,屋子里特别闷热。

    我眼中肯定有震惊之色,小波的神情却很坦然,没什么局促不安,也没什么羞窘遮掩,随手找了只小板凳给我,自己又坐回两座小山中间开始翻手套,我把凳子挪到他对面,学着他的样子,和他一块儿翻手套。

    两个人一边翻手套,一边聊天。我问他这些手套能挣多少钱,小波告诉我轧一双手套,他妈妈能挣一毛八分钱,而前几年,一双手套只能挣一毛二分钱。

    我心中关于手套的疑问已经都问完,不知道该说什么,就不说话,小波也不说话,两个人沉默地翻着手套,直到把山一样的手套翻完。我出了一身的汗,连衣裙都贴在背上,小波也是一脑门子的汗。

    我看着客厅中一座垒得整整齐齐的手套山,觉得特有成就感,冲着他乐,他也笑,和我说:“我请你去吃冰棒。”我点头。

    出了门,风吹在身上,觉得无比舒服,第一次觉得风是如此可爱。我们一人拿着一根最便宜的冰棒,坐在河水旁,边吃冰棒,边享受着夕阳晚风。

    干了半天活,出了一身汗,我的心情竟然莫名地好了起来。小波不管说什么,我都忍不住想笑,小波看我笑,自己也笑。两个人用脚打着水,看谁的水花大,都努力想先弄湿对方,打得筋疲力尽,笑躺在石头上,望着天空发呆。

    石头被太阳晒了一天,仍然是烫的,我们的衣服却是湿的,一凉一暖间,只觉得无比惬意。小波双手交叉垫在脑袋下,吹着口哨,走调走得我听了半天,才听出来他吹的似乎是《康定情歌》,可在哗哗的水声、暖暖的微风中,一切都很舒适,我的嘴角忍不住地就弯弯地上翘。小波也笑,口哨声中带出了笑意,我和着他的口哨声,哼唱着:“跑马溜溜的山上,一朵溜溜的云哟,端端溜溜地照在,康定溜溜的城哟,月亮弯弯,康定溜溜的城哟……”

    后来,乌贼告诉我,小波的爸爸是电工,在小波三年级时,有一次维修电线发生意外,被高压线电死了。小波的母亲是家庭妇女,没有工作,从此靠打零工养活小波,其间卖过冰棍、摊过煎饼、去工地上筛过沙子,轧手套是他妈妈从事时间最长的一个职业。乌贼还说,小波的母亲神经不正常,要么几天不说话,和儿子都不说一句话,要么一说话就停不了,拉着个陌生人都能边哭边说小波的爸爸,乌贼说话的时候,心有余悸,显然他就被拉住过。

    我回想起那天的场景,似乎的确如此,小波的妈妈一句话都没有说过,小波出门前,和他妈妈打招呼,他妈妈连头都没有抬。

    翻完手套之后,在很长一段时间,我购买任何东西,都会下意识地把物价兑换成几双手套,比如,一碗凉皮是五毛钱,我就想要轧三双手套;一碗牛肉面是两块,要轧十一双手套,而每次兑换后,我对花出去的钱就又多了几分慎重,会仔细考虑究竟该不该花,我的消费习惯越来越简朴,开始有几分能理解小波对金钱的重视。

    我的暑假非常清闲,小波的暑假非常忙碌,他在跟着李哥学习打理K歌厅的生意。李哥身边的人很多,不管是年龄,还是资历,甚至时间都有远比小波适合的人,毕竟小波仍在上学,可不知道为什么李哥对小波一直很特别,他对其他人说话常会很不耐烦,有时候甚至会破口大骂对方长了一副猪脑,但对小波的问题从来都会耐心回答,不过小波很聪明,许多话不管李哥在什么场合说的,只要他说过,小波就会永远记住。

    乌贼已经从技校毕业,没有去国营单位报到,跟着李哥开始正式做生意,李哥让他和小波一块儿打理K歌厅。乌贼年纪虽然比小波大,平常也总是一副大哥的样子,可真有什么事情,都是小波拿主意。随着他们,我的主要活动场所,也在不知不觉中转移到了K歌厅。条件先进了不少,至少在很多人还不知道徐克是谁的时候,我已经看了不少他拍摄的电影,外加无数港台的黑帮片。周润发的小马哥风采倾倒了无数乌贼这样的小流氓,他们常常穿得一身黑,戴着副墨镜,嘴里含着根牙签,装冷酷扮深沉,唯恐走在大街上,人家不知道他们神经有毛病。

    李哥自己倒是穿得正常得不能再正常,唯恐人家看出他是一帮神经病的头。李哥看着自己的手下,常常无奈地笑,口头禅是“不要以为多看了两部香港黑帮电影,就以为自己可以混黑道”。

    妖娆女正式做了乌贼的女朋友,她比乌贼大三岁,乌贼特得意。好似那个时候,如果哪个男生能找到一个比自己大的女朋友,在人前就会特有面子。当时不明白为什么,现在却约略懂得了,大概是青春期的男生急切地想证明自己已经长大成人,拥有一个比自己大的女朋友,令他们觉得超越了同龄人。

    有一次,我在背后和小波嘀咕妖娆女,乌贼听到这个代号,不仅没有生气,反倒挺得意,觉得自个儿的马子就是很妖娆,索性弃了正名不用,真叫她“妖娆”。

    我和妖娆抬头不见低头见,一来二去也聊几句。从她口中我才知道李哥是进过牢房的,据说当年在道上也曾风头无两过,江湖老人们都以为他出来后,会想办法收复失地,可谁都没想到他这几年,竟然真规规矩矩做生意了,并且做得有声有色。我很好奇小波怎么会和他们在一起,在我心中能考上一中高中部的人,和李哥、乌贼不该是一路人,妖娆也不知道,只说小波打架特别厉害,出手特别狠,当年很多出来混的人都知道有个小波特能打。

    如今的小波可真是一副老好人的样子,我正听得发呆,妖娆看着我笑:“我听乌贼说,你打架也很毒,上次若不是李哥,你手上就要挂条人命了。”

    其实不是狠毒,而是义无反顾、不留退路,一半是情势所逼,一半是个人性格,只不过事情在外人眼中,就会渐渐地传变样了。忽然间明白了小波的狠,他三年级就没有了爸爸,妈妈又精神不正常,他根本没有退路,不得不义无反顾。

    六年级的暑假在很多人的回忆中很绚烂,因为是一段旧生活的终结,一段新生活的开始,两个空当间没有暑假作业,没有学习压力,有的只是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以及玩、玩、玩!

    我的回忆却很平淡,只记得我和张骏的唯一一次见面,以及小波家的蓝色手套山,和他走调的口哨声。

    很多年后,我在钱柜和一群朋友飙歌,被朋友点唱《康定情歌》,我笑哈哈地唱着唱着,眼前浮现出两座蓝色的手套山和那走调的口哨声,声音突然就哽咽了。那个时候,才知道,当初以为平淡的都不平淡。

    2 我的友谊

    女人的友谊从她们还是小女生时就很复杂。

    男人的友谊大概就如踢足球,底线和规矩,都心中了然,合作与较量清楚分明,争斗呐喊中,融会着彼此的汗水;女人的友谊大概就如烹制菜肴,没有定式、没有规矩、酸甜苦辣,皆可入菜,滋味可以复杂到除了烹制者,没有人知道她究竟往里面放了什么。

    我、关荷、张骏分到了不同的班级,我在(1)班,没有和任何一个小学同学同班,我的感觉就是先谢天再谢地。

    初中部的教学楼一共三层,一层初一,二层初二,三层自然是初三。大楼造型是一个类似英文字母“Z”的结构,不过“Z”中间的那一竖是垂直的。(1)班到(3)班在一个楼道里,也就是“Z”的上面一横,然后拐弯,紧接着的楼道是老师的办公室,之后再一个拐弯,连着五间大教室,按序号从(4)班到(8)班。每个楼道的拐弯处都有独立的出口,关荷在(5)班,张骏在(8)班,他们两个在一个楼道,我在另外一个楼道,我们见面的机会其实应该非常少。

    距离(1)班最近的楼道出口,通向的是一处仿古典园林的建筑,有亭台楼榭和一个小池塘,关荷和张骏所在的楼道出口有两个,前面的也通向这个古典小园林,后面的则通向一个小运动场,有八个水泥砌成的乒乓球台,外围是白杨树林,过了白杨树林,有排球场、科技楼、实验楼、宿舍楼、食堂什么的。

    我带着隐隐的激动,憧憬着一段新生活的开始,期望着这个全新的开始能带给我一段和小学截然不同的生活。

    班主任是我们的英语老师,一个眼睛小小的男老师,姓崔。他刚大专毕业,分到我们学校,校领导委以重任,让他当班主任,所以他非常认真,我们在课堂上的任何小动作都不能逃过他的眼睛。

    在我们音标还没学全时,同学们已经给他起好外号,说他小眼聚光,美其名曰“聚宝盆”。

    这位聚宝盆对我的人生影响很大,为我剽悍极品性格的塑造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不过关于他的故事容后再提。

    第一个和我发生交集的老师是我的语文老师,叫曾红,是一个长得很男生化的女子,短头发、喜抽烟,是我知道的唯一抽烟的女老师。

    每年的九月份,新生刚开学,都会召开学生大会,程序是校长讲话,宣布新学年开始,然后初三毕业班会有一个学生代表发言,代表全年级学生表决心,努力拼搏迎接中考;初一也会有一个学生做新生代表在全校人面前讲话,最后是上个学期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的颁奖礼。这里面不管哪个学生,只要上台都代表着是好学生,都是莫大的荣誉,所以向来非成绩优异者不可能。

    那一年,教导主任把选新生代表讲话的光荣任务交给了曾老师,曾老师却完全没把它当回事,她就在语文课的早自习上,拣看着顺眼的女生让她们朗读课文,然后头都没抬地钦点了我。

    我当时严重怀疑这个老师的脑袋被门夹了,下课后,我去找她,她正跷着个二郎腿抽烟。

    我说:“曾老师,我不可能去做新生代表讲话。”

    她问我:“你为什么不行?”

    我说:“因为我学习不好。”

    她喷了口烟,问对面和她一块儿抽烟的男老师:“学校有规定要年级第一才能代表新生讲话吗?”

    那个男老师笑着说:“没有。”

    曾老师耸了耸肩膀,对我说:“听到没?没有这个规定。”

    我有翻白眼的冲动,耐着性子说:“我从来没在人前讲过话。”

    她说:“谁都有第一次,这不是正好,让你开始你的第一次。”说完,就不耐烦地轰我走,“就你了!有啰唆的工夫赶紧回去写稿子,别打扰我们备课。”

    我真的翻了个白眼,备课?抽烟吧!

    碰上这么个脑袋被门夹过的老师,没有办法,我只能回去写稿子。稿子写好后,曾老师看了一眼,随便改了几个错别字就说可以了,看我一脸苦相,她终于金口再张:“别紧张,没什么大不了,你站在台上朝着台下傻笑就行了,等笑累了,也就讲完了。”

    我嘴角抽了抽,笑,我笑!

    当时,我们初中部从初一到初三,每个年级都是八个班,每个班四十多人。大讲堂里,面对着底下黑压压的上千人,再加上头顶的聚光灯,我觉得我的腿肚子在发抖。

    刚开始,我还记得曾老师说的,对着他们笑就行了,后来,我的头越来越低,低得差点钻到衣服里去,脑子里面一片混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这次演讲,我非常非常、极其极其的丢人,因为听说所有人都能听到我打哆嗦的声音,每哆嗦一下,跳几个字,声音刚大了,又猛地低下去,中间只看到我嘴唇动,听不到我在说什么。

    不过,这些事情,我到很久以后才知道,当时我一点不知道,虽然在台上,我腿肚子都在打摆,可下了台后,我自己心里还挺得意,毕竟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讲话,有一种自己挺是个人物的感觉。曾老师也笑眯眯地说讲得不错,有了她的肯定,我更是自信心膨胀,当时我还琢磨过张骏和关荷在台下看到我讲话,不知道是什么心情,从来只有我看他们的份,如今也轮到他们看我了。我越琢磨越得意,虚荣心很是爆发了一把。如果当时我知道自己是那么丢人的表现,我肯定一头撞向曾红,两尸两命都好过这么丢人。

    代表新生讲话后,同学都觉得曾老师喜欢我,而曾老师在初中部的地位挺特殊,因为她性格剽悍,又是某某领导的亲戚,我们的语文教研组组长都让她三分,所以有了她的重视,我在班里也算风头正红的人物。

    我认识了三个女孩子,一个是我们班长得最漂亮的李莘,学习成绩不错;一个不但漂亮,学习成绩也是我们班女生中最好的,又能歌善舞,叫林岚;另一个女孩子学习成绩不好,但家里很有钱,叫倪卿。一看我们这个组合,就可以猜到,我们四个是班级里最拉风的女孩子。

    我那个时候经历了被孤立的小学时代,极度渴望朋友,其实我和她们三个的性格不算合拍,可我藏起自己真实的想法,和她们打成一片。我陪着她们一起点评别的女生,议论哪个男生更酷,主导班级舆论,可以这么说,班里的男生都帮着我们,女生没有敢得罪我们的。

    美国现在的少年电视台很流行一种校园片,就是围绕这种所谓的popular girl的故事,我常常看得津津有味,朋友嘲笑我怎么看这么肤浅的片子,她不知道我从这些美丽嚣张、耍心机出风头、比穿着打扮、比男生追求的女生身上看到了我曾经肤浅嚣张的青春。

    聚宝盆选了一个有些胖的女生做班长,她学习成绩没有林岚好,但性格稳重很负责任,小学又做过班长。可林岚显然不服气,所以总是找各种机会打压她。

    比如,女班长穿了一条紫色裤子,一件粉色的上衣,林岚就会笑,和我们说:“红配紫赛狗屎!”

    比如,女班长穿了横条纹的衣服,林岚就会冷嘲着说:“斑马能穿横条纹,因为人家瘦,几时大象敢穿横条纹?还嫌自己体积大得不够显眼吗?”

    穿衣打扮这方面,她们三个都是专业人士,我其实什么都不懂,可我会跟着她们一起笑。

    女班长刚开始忍让,后来终于被林岚激怒,利用班长的权威企图反击,但是她一个对我们四个,再加上班级里喜欢林岚和李莘的男生,她的反击以自取其辱告终。全班的女生都在孤立她,都觉得她又胖又笨又丑,以和她一起玩为耻。

    她逐渐沉默下来,对我们四个不再理会,不管我们是自习课说话,还是上课时传小字条,她都当作没看见。李莘和倪卿更加气焰高涨,我却在女班长逐渐沉默悲伤的眼神中看到似曾相识的东西。

    不知道怎么回事,整个城市从六岁的小女孩到六十岁的老太太,都开始穿健美裤,校园里的女生也不例外,人人都穿健美裤,女班长的妈妈也为女儿买了这种裤子。

    人人都穿,本来没有什么,可李莘讥笑女班长:“和大象一样粗的腿竟然学人家穿健美裤,也不自己去照照镜子。”

    在大家的笑声中,我似乎看到女班长迅速垂下的眼睛里有亮闪闪的东西。一个瞬间,我忽然觉得丑陋的不是女班长,而是我们。李莘仍想讥讽,我说:“她已经退让了,不要再穷追不舍,留人三分余地,也是给自己留一分退路。”

    李莘对我不满,林岚却是深看了我一眼,和李莘说:“以后她不招惹我们,我们就不要再整她了。”

    和女班长的争斗,以我们的大获全胜宣告终结,班级里的女生更是对我们又敬畏又讨好。

    我们虽然是孩子,心眼和斗争的方式也许不如成人世界残酷,可结果的残酷不亚于成人世界。我相信女班长本来是个自信快乐的孩子,也许小时候,家长老师都夸奖过她做事认真稳重,可是就因为我们四个无情的打击嘲笑,同学们的起哄,让她渐渐自卑,也许她每天穿衣服照镜子的时候,都会有恐惧感,不知道同学们今天又会怎么说她,她会对自己的身体产生自卑感和耻辱感。因为自卑,她开始对自己做任何事情都没有信心,开始畏首畏尾。这种心灵的伤害,残酷得会彻底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甚至毁掉一个人,轻的只怕也会留下一段不堪回首的少年时光。

    当我懂得为自己羞耻时,女班长已经消失于时光长河中,我再不可能说出的对不起,只能在回忆中变成了永不能消失的愧疚。

    似乎每个女孩的圈子中总会有一个核心人物,我们这个圈子,虽然没有明说,但大家心知肚明,美丽、聪明、好强、成绩优异的林岚是核心,李莘和倪卿都很听她的话,李莘甚至听话到了有些巴结讨好林岚的程度,似乎唯恐林岚不带着她一起玩。

    我到现在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明明是独立的个体,又没有成人社会的上下级利益关系,十来岁的孩子之间,为什么会有如此明显的强弱关系?

    可是女孩子间就是如此,虽然打扮穿着不一样,可不管中国、外国,一代又一代都重复着相似的故事。

    倪卿长得不好看,学习成绩不好,但有钱,经常请我们吃雪糕、喝冷饮什么的,李莘也许心里认为她比较笨,可表面上对她很好,而我能给予李莘的很少,所以我就成了李莘的“假想敌”,她总想把我排挤出这个小圈子,但林岚一直对我好,所以她无可奈何,只能对林岚更加好,希望林岚能疏远我。

    刚开始有女班长,我们的内部斗争只能微妙地存在,大家都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

    没有了女班长的外斗,我们的内斗渐渐升级,李莘不知道怎么联合了倪卿,两个人对我的排挤越来越厉害,言语之间明嘲暗讽,我不是一个口齿伶俐的人,所以,我只能当作听不懂她们的嘲讽。林岚把什么都看在眼里,可她高高在上地俯瞰着我们三个,当作什么都没察觉到,只有李莘和倪卿做得太过时,她会为了维持平衡,帮一下我。

    我们四个在外人眼里是要好得不得了的好朋友,课上传小字条,课间活动一起玩,连上厕所都你等着我、我等着你,一起听最流行的歌,一起和班里最帅的男生打闹,一个人受了欺负,四个人一起反击回去,不少女生都羡慕我们这个小圈子,渴望着能和我们一起玩。可只有我们自己心里明白,看似绚烂的友谊里藏着什么。

    我小心而辛苦地维护着自己的“友谊”,和她们在一起,我很疲惫,可不和她们在一起,我会很孤单。

    我一直盼望着初中生活和小学截然不同,我也的确做到了。我如今也算是班里最出风头、最有势力的女生,语文老师喜欢我,女同学们讨好我,可我并不觉得有多么快乐。

    我们班的第一名是一个男生,叫陈松清,和我同学的时间只有两年,可直到现在我仍记得他,只因为他对我说过的几句话。

    有一次,班里一个脸上有胎记的男生给李莘写了一封情书,她笑嘻嘻地看完后,把情书交给了林岚,林岚一边看,一边高声读了出来,全班同学都笑得前仰后合,那个男生脸色由红转白,由白转红,头已经低得要贴到桌子上了。

    看到他的样子,我表面上和大家一块儿笑,心里却有茫然悲伤的感觉,这就是不自量力喜欢上一个人的结果?

    陈松清突然问我:“你觉得这真的很好笑吗?”

    我呆住,他一直坐在我后面,但我们几乎没有说过话,我只知道他学习非常好。

    他又问我:“你觉得你和林岚、李莘她们在一起,整天捉弄嘲笑别人,凸显自己的优越,很有意思吗?一个人的优秀需要用踩踏别人的尊严来建立吗?你难道不觉得自己很幼稚、很肤浅吗?”

    我不能回答,他说:“把你的聪明和精力用在有意义的事情上。”说完,他就低下了头看书,好似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林岚仍然在朗读情书,全班同学仍然在笑,可他只专心看自己的课本,默默背诵着英文单词。

    一直到自习课的铃声敲响,他的话仍在我脑海里不断徘徊,上自习的时候,我突然回头问他:“什么是更有意义的事情?”

    他说:“如果你不知道答案,就去学校的图书馆找。”

    我们学校有图书馆?看来我真是孤陋寡闻了。

    第二天的课间活动,我第一次没有和林岚她们一块儿玩,我去了图书馆。根据介绍,我们学校的图书馆是整个省最好的中学图书馆,硬件一流,宽敞明亮,桌椅舒服,可只有零零落落几个学生,陈松清就在一个角落里看书。我没有去打扰他,自己一个人走在图书馆里,仰头看着一排排高高的书架,密密麻麻的书,什么叫书海,我第一次有了体会,我没有看书,也没有借书,只是把图书馆走了一遍之后,就离开了。

    也许是我已经疲惫于应付李莘的排挤,也许是我自己明白这并不是我想要的,也许是陈松清的那几句话,我开始和林岚她们疏远,课间活动时经常去图书馆看书,但一时之间,我仍然无法完全放弃她们,我的心灵不够强大,不足够应付孤独,我的虚荣心让我贪恋着和她们在一起时的风光热闹,所以,课间活动的时候,我有时候仍会和她们在一起玩。

    李莘很喜欢告诉我们哪个男生在追她,把男生写给她的情书给我们看。林岚眼中有轻蔑,可口气却很热诚,诱导着李莘说得更多。

    我不知道初中女生是一种什么心态,也许是天性中对权威和力量的仰视,她们不太看得上同年级的男生,更喜欢高年级的男生,李莘每次提起同年级的男生递给她的情书时,总是不屑一顾,更喜欢说哪个高年级男生托人传话,想请她出去吃刨冰、约她去K歌。

    那一天,我们四个正一边吃雪糕,一边在小园林的亭子里聊男生的时候,一个白衣白裤的男生骑着自行车从圆拱门外进来,李莘立即就沉默了。

    那个男生把自行车停好,一路和同学笑打着招呼,走进了大楼。男生的个头很高,乌黑的头发微卷,眼眶略深,鼻子挺直,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笑容阳光灿烂。

    如果让我用几个字形容,我会立即想到少女漫画中的“白马王子”,我知道比较可笑,可这真是我当时第一眼的印象。

    她们三个都盯着人家看,我忍不住问:“谁啊?”

    李莘狠狠地盯我,对我竟然不认识对方很不满,又立即得意地解释:“沈远哲,我的小学同学,我们关系很好。”她的神态一改平常瞧不起同年级男生的样子,语气中有近乎崇拜的感觉。

    倪卿笑着说:“现在是初一(6)班的班长,听说(6)班的女生,至少一半都喜欢他。”

    李莘不吭声,似乎很不开心。

    林岚笑,朝我眨眼睛,逗李莘:“你不会喜欢人家吧?”

    李莘不高兴地说:“才没有!我只是和他妹妹关系比较好。”

    倪卿立即关切地问:“听说(2)班的沈远思是他妹妹,他怎么和他妹妹读一个年级?他们是双胞胎吗?”

    李莘摇头:“不是,沈远哲比沈远思大两岁。”

    “啊?大两岁?他留过级?”

    李莘好似生怕别人瞧低了沈远哲,立即说:“没有!他从一年级就和妹妹一个年级,他们的学习成绩都很好。好像是他小时候有病,做了很多大手术,病好后才上的学,所以就比我们晚了一点。”

    难怪这个男生看着和其他男生截然不同,原来大了我们那么多岁。她们后来再说什么,我都没听见,因为我看见了张骏。

    张骏和初三的级花边走边说话,走到池塘旁,女生坐了下来,张骏站在她面前。两个人都笑意盈盈,张骏透着不合年龄的成熟,和初三的女生站在一起,丝毫没觉得他小,女生时不时半笑半嗔地用手打他一下,或者用胳膊肘顶他一下,张骏一直唇畔抿着笑,两人的肢体动作透着暧昧。

    倪卿低叫一声:“张骏!”她们三个不再说话,竟然和我一起凝神看,我此时才后知后觉地明白,张骏原来是我们年级的名人。

    男生的长大好似就一个瞬间,没多久以前,他还顶着刺猬头,瘦高瘦高,手长脚大,透着趣怪,转眼间,就变成了个子修长,气宇出众。

    他其实还是我眼中的他,可从林岚她们三人的眼睛中,我明白如今女生眼中的张骏已不是小学时的他了。

    倪卿叹气:“可惜听说他不喜欢小女生,只和校外的女生一起玩。”

    林岚问:“罗琦琦,你是四小毕业的吧?张骏不也是四小的吗?”

    我立即说:“我们不熟,没说过话。”

    李莘和倪卿都一副本该如此的表情,就差张嘴说:“罗琦琦这个样子,怎么配和张骏说话?”

    看到她们的样子,我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竟然说:“他小学留过级,还在外面混,喜欢抽烟打架。”

    原以为林岚她们的目光会立即改变,没想到她们越发热忱:“啊?你还知道什么?他有女朋友吗?他喜欢什么样的女生?”

    我被这出人意料的结果吓住,目瞪口呆地看着她们。

    初中和小学似乎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时代。小学时,大家都喜欢学习成绩优异、老师宠爱的男生,所以几乎全班女生都喜欢陈劲。可初中,女生们对陈松清这样只是成绩好的男生已经不屑一顾,甚至叫他们书呆子,大家开始奉行“男生不坏,女生不爱”,张骏显然无比符合这个标准。

    张骏看向亭子中的我们,我们都立即心虚地闭了嘴,他视线在我们身上停了一下,笑着转过了头,倪卿立即兴奋地说:“李莘,林岚,他一定在看你们。”

    李莘和林岚彼此对视一眼,脸颊微红,眼中却都有对另一方的不屑。

    我想到关荷,想到她的美丽大方、不卑不亢,忽然觉得自己真丑陋,只想赶紧离开。

    快到楼门口时,和一个很漂亮的女孩擦肩而过,心中猛地一震,可又不知道在震什么,只能继续往前走,走着走着,终是忍不住停住脚步,回头去看,没想到那个女孩也迟疑地停住脚步,回头看我,我们俩盯着彼此,眼中都有迷惑。

    突然之间,她大叫一声:“琦琦!”向我冲来。

    “晓菲!”我也向她冲去。

    然后,我们就在初中部的楼下,在无数人的眼皮底下,紧紧地抱在了一起,我们旁若无人地尖叫,又搂又抱,又笑又跳,两个人笑着笑着,又抱头痛哭起来,好似多年前的离别泪水仍然没有流干净。

    两个人情绪平复下来时,发现所有人都盯着我们,晓菲朝我吐舌头,我很尴尬窘迫,可忍不住地想笑。

    两个人心灵相通,同时牵起彼此的手,跑向外面,一口气跑出众人的视线,跑到小树林里。

    她问我:“你在几班?”

    “(1)班,你呢?”

    她满脸不能置信:“我(2)班,就在你隔壁。”

    多么不可思议!

    已经开学几个月,两班就一墙之隔,老师都一样,我还做过新生代表,在所有学生面前讲过话,可我们俩竟然今天才发现彼此。她告诉我,开学典礼时,她就在下面,听了我的讲话,可她压根儿没仔细看我长什么样子,她又没专心听,也没听到我叫什么名字。

    很多年后,看几米的漫画《向左走·向右走》,有朋友觉得它是不真实的浪漫,我却无比相信,因为命运真的很神奇,它若不要你相遇,你就是和她一墙之隔,你就是站在聚光灯下,站在她面前,甚至就是有人在她耳边大声报过你的名字,她也看不到你。

    分别四年,可我和她之间没有任何隔阂,我们亲密得就如同昨天刚刚分手,她和小时候一样,不停地说话,急切地想把她生命中我缺席的四年都告诉我,我和小时候一样,沉默地聆听,分享着她的喜怒哀乐。

    很快,一小时的课间活动结束,上课的铃声打响,我们手牵着手往回跑,她一遍遍叮嘱我,放学等她,我无比快乐地点头。

    回到教室,林岚问我:“你和葛晓菲关系很好?”

    我笑,清晰地说:“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你知道她?”

    林岚笑了笑:“她的入学成绩是(2)班的第一名,刚开学的时候,(2)班的班主任让她当班长,她竟然拒绝了,说她从小学一年级就当班长,当了六年,实在当腻了班长。”

    我忍不住笑,晓菲就是这个样子的。

    自和晓菲重逢,我彻底与林岚她们疏远。

    我和晓菲每天下课都在一起,连课间十分钟我们都要聚在一起说一会儿话。

    如果她们班下课了,我们班还没下课,她就在教室门口探头探脑,老师看她,她立即缩回去,可过一会儿,她就又趴在门口,探着脑袋张望我。我们班和(2)班的老师是一样的,都认识她。她人长得漂亮,学习成绩又好,性格也讨喜,老师没有生气,反倒被她探头探脑、鬼鬼祟祟的样子给逗得发笑,索性挥挥手,让我们下课。

    以至于没有多久,不仅(1)班和(2)班的同学,就连老师都知道葛晓菲有一个超级要好的朋友叫罗琦琦。

    我和晓菲整天黏在一起,窃窃私语。讲完过去的事情,我们开始讲现在的事情,正是情窦初开时,话题自然离不开男孩子。晓菲把她收到的情书给我看,真是蔚为壮观呀!

    我读,她听,有的段落实在写得肉麻,她做呕吐状,有的句子明显就是摘抄的,她会无情地讥讽,别的女孩如果这样,我也许会有想法,可她不管做什么,在我眼中都娇俏可爱。

    我们俩边看情书,边在树林里笑成一团,晓菲问我:“有没有男生喜欢你?”

    我摇摇头。

    她问:“你难受吗?”

    我摇头。

    她问:“你有喜欢的人吗?”

    我想了想,摇头,我早已经决定不喜欢张骏。

    我看到她的神色,猜度她的心意:“你有喜欢的人?”

    她微笑着不说话。

    “是谁?”

    “一个初三的男生。以前是我家邻居,还记得前几天我给你讲过我小学放学时,常蹭邻居大哥哥的车坐吗?”

    “嗯,你得罪了同班的一个女生,她叫了她哥来打你,没想到反被你的这位邻居大哥哥给吓跑了,邻居大哥哥是葛晓菲同学的保护神呢!”

    晓菲哈哈大笑:“就是他,叫王征。”

    晓菲忽闪着大眼睛,希冀着我的反应,我却没半点反应,她泄气,打我的脑袋:“你怎么还是这样,一副什么都不关心的样子,王征呀!我们学校音乐队的架子鼓手,天哪!初中部的所有女生都知道他好不好?你知道不知道,他打架子鼓的时候有多酷!简直酷毙了!”

    当年,“酷”这个字才刚刚流行,我们说酷的时候,常觉得自己很酷。

    “他人酷不酷?”

    晓菲貌似很悲痛地倒在我身上:“很酷!非常酷!我从小学四年级就开始暗恋他,人家根本不理会我,以前是邻居,还有借口接触,如今搬到这个城市,我们不再是邻居,我连借口都没有了。”

    我不以为然地说:“你这么漂亮可爱,他肯定会喜欢你的。”在我心中,晓菲近乎完美,我看不出哪个男生舍得拒绝她。

    晓菲立即嘻嘻哈哈地说:“就是,就是,我也觉得是。说不定他早就对我有感情了,只不过看我还是祖国的花骨朵,不好意思摧残,我如今已经长大,他可以不用客气了。”晓菲张着手,对着天空叫,“欢迎摧残!”我笑得肚子疼,她眼珠子骨碌碌地转,对自己用力握拳头,“不行,我得加油!我的竞争者太多了,简直就是从群狼口中夺肉。”她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琦琦呀,不要喜欢太出众的男生,自己会很辛苦,他还不懂得珍惜你的辛苦,更不要先动心,谁先动心谁就输。”

    我大笑,她道理懂得比谁都多,结果行动完全和道理反着来。

    期中考试的成绩出来,全班四十多人,我排在二十几名,我爸妈对这个成绩很满意,我自己没什么不满意。陈松清是我们班的第一,林岚是第二,晓菲是她们班的第一,我去打听了一下关荷的成绩,没有意外,班级第一,又没忍住去打听了一下张骏的成绩,全班二十多,和我差不多,初一没有年级排名,究竟谁胜谁负没有人知道。

    因为晓菲和关荷两人优异的学习成绩和格外出众的美丽,她们成为我们年级的“双葩”,本来只是一个女语文老师的戏语,后来却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老师和同学都喜欢提起她们,把她们比较来比较去。

    按常理来说,两个正青春年少的人被人如此比较,难免彼此有心结,可关荷淡然平和、洁身自好,从不制造新闻;晓菲大大咧咧、嘻嘻哈哈,除了学习,满心满脑只是她的王征,每天去三楼偷窥有没有女生觊觎她的王征,所以她们两个虽风头并列,可彼此间全无矛盾,也没有任何交集。

    我和晓菲经历了久别重逢后的“热恋”,渐渐恢复正常,不再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黏在一起,她喜欢去和初三的女生、男生套近乎,借机打听王征的消息。我喜欢泡图书馆,每天一小时的课外活动几乎都在图书馆待着,常常碰到陈松清,他与我各据一张大桌,各看各的书,从不交谈。

    我的生活变得简单快乐,晓菲有时间的时候,我就和她一起;晓菲没时间的时候,我就去图书馆。经过陈劲的指点,我看书的速度很快,厚厚的《基督山伯爵》,几个小时就能全部看完,所以,我对书籍的需求量很大,看的书也越来越杂,从柏拉图到席慕蓉都会看,不管能不能看懂。

    我仍然不喜欢回家,放学后,宁可在外面闲晃,也不愿意回家,我的爸爸妈妈看我成绩过得去,就一切放心,对我采取放羊式管教方法。

    晓菲也和小时候一样,不喜欢回家,不过,她如今还有很多别的朋友,所以,她并不是经常和我在一起。

    小波的课余时间几乎都在K歌厅里,我既然不喜欢回家,自然而然地就常常泡在K歌厅。

    通过我,晓菲认识了小波和乌贼,我对唱歌兴趣不大,可晓菲非常喜欢,那个时候,进K歌厅对学生而言是一笔不小的花费,我却可以带着晓菲免费唱歌。

    每次晓菲去,小波总是免费提供饮料和零食,晓菲吃得眉开眼笑,和我偷偷说:“不如你就做小波哥的女朋友好了,我就不用吃得心不安了。”

    我追着她打:“你为了几块杏脯就要把我卖掉,我遇见你这样的朋友,真是倒了八辈子邪霉。”

    晓菲满屋子躲,还不忘记往嘴里塞葡萄干。我追上她,不客气地往她身上招呼拳脚,她吃痛了,就开始乱叫:“王征,王征,王征……”

    我举着双手,做黑熊扑食的凶恶状,嘿嘿地冷笑:“王征不在这里,再说了,他还不是你的男朋友,在这里也不会帮你。”

    她咬着唇笑,我掐她,两个人打成一团,她笑着解释:“我叫王征可不是让王征帮我打你,而是我疼得很,叫一声王征,心里一高兴,就不疼了。”

    我将信将疑:“真的假的?”

    她笑着来掐我:“不信,你就让我掐一下,叫一声试试了。”

    “你以为我傻大姐呀?”我抓住她的手,阻止了她掐我,两个人扭滚到沙发上,咯咯地笑成一团。

    3 噩梦重现

    年少的心,稚嫩柔软。所以,伤害与温暖,都会被深深铭记。

    最后,所铭记的,和时光交融,成为我们的性格。

    快要期末考试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意外。

    有一天课间活动,轮到我值日,我扫完地后,和几个同学边洒水拖地边聊天,大家肆无忌惮地叫着各位老师的外号,点评着老师上课时的小动作,我正拖长声音叫班主任的外号“聚宝盆,小眼聚光”,聚宝盆进来了,他也没什么反应,检查了一遍教室有没有打扫干净后就走了。几个同学都被吓得够戗,等他走了,才拍着胸口说:“幸亏他没听到。”

    某些时候,我对人的情绪有格外敏感的触觉,我已经感觉到聚宝盆的不高兴,他肯定已经听到我叫他外号,拿他上课的小动作来开玩笑,但我并不觉得害怕,我的想法很简单,不就是一个外号嘛!他又是个男的,不至于那么小气,乌贼整天喊我四眼熊猫,我也没生气过。

    可是,我的想法错了。聚宝盆不但生气了,而且很介意,他当时保持了风度,没有发作,但紧接着第二天,他就挑了我一个错,当着全班的面,将我臭骂一顿,可我和他都知道,他骂我绝不是因为我上课走神。我心里的嘲笑浮在了脸上,他的怒气更盛,命令我换座位,指着教室最后面的角落,对我说:“你只适合坐那个位置,把你的桌子搬过去,什么时候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什么时候再给你重新安排座位。”

    教室的那个角落里堆放着扫帚、拖把、洒水壶、水桶,以及垃圾桶,很多男生懒得站起来去扔垃圾,常常玩投球游戏,有的脏东西就会掉在垃圾桶外面,算是班级的垃圾场。

    我一声不吭地搬着桌子去了“垃圾场”,坐到垃圾场里后,发现自己距离最后一排的同学都还有一大截距离。

    聚宝盆脸色铁青,同学们噤若寒蝉,李莘她们的眼神中有幸灾乐祸,小学时候的恐慌感弥漫上心头,我竟然再一次陷入被全班遗弃的境地。

    我默默地坐着,下课后,聚宝盆召集大家一块儿去打排球,并且分好了组,唯独没有我的名字。同学们都说说笑笑地离开了,教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我望着空荡荡的教室,突然之间,虚伪的坚强坍塌了,眼泪不受控制地落下来,我不知道我在哭什么,是后悔自己得罪了班主任,还是恐惧未来的噩梦。

    我已经很久没有哭过,可这一次,竟是趴在桌子上,越哭越伤心,只觉得自己又一次站在了孤立无援的角落里,似乎小时候的噩梦即将重演。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忘记了压抑自己的哭声,哭出了声音。

    突然,一个好听的声音问我:“你怎么了?谁欺负你了?”

    我抬头,一个挺拔的少年站在我面前,关切地看着我,竟然是沈远哲!

    他穿着黑色的裤子,白色的针织高领毛衣,黑色的鬈发,金丝的眼镜,温和亲切的眼神,从我的角度仰视着看过去,阳光从教室的大玻璃窗映照到他身上,他全身都如镀着银光,完全就是刚从漫画书中走出的白马王子,可我并不是美丽的公主。

    我呆呆地看了他一瞬,低下头,接着哭。

    他拖了一只凳子,坐到我的桌子前面,温和耐心地说:“不管什么事情,说出来,也许会有解决的方法。”

    我仍然只是抹着眼泪哭,他不再说话,就耐心地坐着,安静地陪着我。终于,也许因为他的温柔和耐心,让我觉得他什么都能理解,也许因为那天下午的阳光,照在他身上,让他显得很温暖,而我的世界恰恰缺少温暖。我开始边哭边倾诉,好几次都伤心得说不下去,他却似乎有无限的耐心,一直很认真地倾听。

    倾诉完后,我觉得好过多了,虽然仍在呜呜咽咽地哭着,可恐惧已经消失了。

    他不停地安慰我,一直耐心地哄我,直到我完全不哭了,他才站起来,说:“快要上课了,我走了。不要担心,过几天老师的气消了,一定会把你调回前面。”

    他走到门口,我才想起我没有说谢谢,我叫他:“喂!”

    他停住脚步,回头看我,我说:“谢谢你。”

    他的手轻扶了下眼镜,微笑着说:“不用客气,我可什么忙都没帮上。”

    他离开后,同学们才陆陆续续回来,教室里喧哗而热闹,可碍于班主任的怒气,没有一个人答理我,我却顾不上难受这个,我开始恍惚,刚才发生的事情是真实的吗?那个女生心目中,可望而不可即的白马王子沈远哲真的出现过吗?太像一场梦,似乎是我自己幻想出来安慰自己的。

    就是因为太不真实了,所以我连晓菲都没有说,只告诉她,我被老师赶到最后面去坐了。我说的时候,脸上笑嘻嘻的,晓菲从小到大成绩优异,从来没真正体会过被老师折磨的痛苦,所以,她看我不在意,就也没当回事,还和我开玩笑,一个人坐后面多么自由自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聚宝盆将我赶到教室的最后面坐,又经常点名批评我,企图用老师的威严令我低头,可我属于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的性格,绝不会因为他压我,我就低头,反倒倔劲上来,愈挫愈勇,彻底无视他,他的英语课,我完全不听,边看琼瑶的小说边嚼泡泡糖。

    而聚宝盆,刚参加工作,就分配到省重点教书,又被校领导委以班主任的重任,肯定壮志在怀,急欲一展抱负。假如把所有学生比作马驹子,他是驯马人,那我就是他驯马生涯中遇见的第一匹野马,对他而言,我能否被驯服,不仅仅代表着他是否能在全班同学面前保住威严,更意味着他内心深处职业的成就感,所以我们俩就杠上了。

    他刚开始采取的方法还很简单普通,不外乎训斥、罚打扫卫生、罚站,可发现我站在教室后面,一副竟然比坐着更舒服的样子,他开始明白对付普通女生的方法对我不起作用。

    有一次,因为我中午一吃过饭就跑到学校来玩,被他撞见了,那天又非常不幸地,我把教室的一块窗玻璃给打碎了,他大发雷霆,勒令我请家长。我非常紧张,回家对妈妈支支吾吾地说,班主任想见她。

    妈妈去见了聚宝盆,聚宝盆把我所有的劣行恶迹都告诉了妈妈,希望家长能协同老师教育我,妈妈回来后,将老师的话全部告诉了爸爸。

    大概因为有我小学时的偷盗打架作比较,上课不听讲、破坏公物这些实在太鸡毛蒜皮,我爸不太在意,说不定内心深处还觉得聚宝盆小题大做。我妈虽有些发愁,却无可奈何,我和他们之间的疏离冷漠,她心里都明白,所以,她也不敢说重话,生怕逼得我把冷漠变作叛逆,只能婉转地劝我对老师要尊重。

    聚宝盆却不知道我们家的具体情况,他看我妈妈一副知书达理的样子,以为终于找着了治我的方法,不料刚高兴了没两天,就发现我仍旧我行我素,甚至开始变本加厉,除了语文老师曾红的课,我比较老实以外,剩下的老师全都反映我上课不听讲,都说把学生放在教室的最后面不是一个好方法。

    聚宝盆碍于各科老师的建议,给我调换了座位,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竟然把我放到了第一排的正中间,课桌紧靠讲台,就在他的眼皮底下。他的表情很自负,一副“看你在我的眼皮底下还能干什么”的样子。

    结果没一周,各科老师又都去找他告状,数学老师告我在他的课上做物理作业,物理老师告我在她的课上做地理作业,地理老师告我在他的课上做数学作业,聚宝盆很头痛,找我去谈话,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老老实实地说:“因为我下课后要去玩,没时间做作业,我必须赶在放学前把作业全做完。”聚宝盆气得小眼睛里都是火,为了不让我在课堂上做作业,罚我站到教室外面。

    教室外面和教室里面罚站,看上去都是罚站,实际意义大不相同,教室里,如同自家的事,不管好坏都在门里面,可教室外,就如同把丑事彰显给别人看。刚开始,我的确很难受,羞得头都不敢抬,身旁来来往往的学生,经过的时候都看我,我恨不得找个地缝去钻,但羞归羞,想让我屈服,没门!

    所以聚宝盆罚我站的时候,我如被霜打的茄子,蔫得不行,脖子上就好像挂了个千斤重的牌子,脑袋低得恨不得钻到衣领子里面。可他一旦把我放进教室,我就数学课做物理作业,物理课做地理作业,地理课做数学作业,英语课看小说,一点都不含糊,他气得不行,只能继续和我斗。

    在我和聚宝盆斗法过招的忙碌中,到了期末考试,我和聚宝盆斗归斗,但总成绩没受一点影响,反而前进了几名。我爸爸妈妈唯一的一点愁虑也烟消云散,他们的想法很简单,觉得只要我不逃学,交作业,成绩过得去,就证明我的心仍在学习上,那么别的一切,不管是打碎玻璃、上课调皮,甚至和老师顶嘴,都属正常,尤其我爸爸,甚至觉得调皮好动、闯点祸什么的才像个孩子,他对我小学的沉默寡言、阴气森森一直心有余悸,当然,他们可不敢让聚宝盆知道他们是这么想的。

    晓菲对于我被罚站楼道的事情,不但不觉得丢人,反而很崇拜我,她觉得我很酷,敢和老师对着来,初一的学生虽不至于像小学生那么崇拜老师,可和老师敢对着来的也没几个,尤其女生。

    对她的想法,我只能苦笑,我哪里想酷呀?我是被逼的!

    放了寒假,我的生活无比惬意,不用上课,不用做作业,不用和聚宝盆斗,整天可以看自己喜欢看的小说。大年初三,我去给高老师拜年,高老师询问我的学习情况,我如实汇报,她笑着问我:“你到底尽了几分力?”

    我认真地思索后,告诉她:“还凑合吧,学习实在没什么意思。”

    高老师笑得不行:“你和张骏怎么还一副小孩心性?整天就记着玩。”

    我不动声色地问:“张骏也来了?”

    高老师说:“是啊!他昨天来给我拜年,我问他认真学习了没有,他光笑不说话,不过玩就玩吧,不要太落后就行了,反正你们年纪还小,离考大学还早着呢!”

    高老师是真心喜欢我和张骏,我们俩在别的老师眼中顽劣不堪、阴沉怪异,可在她眼里只不过是未长大孩子的调皮刁钻,可她不知道,其实我和张骏都比同龄人复杂早熟得多。

    高老师把橘子一瓣瓣剥好,放到我手里,笑着说:“你和张骏以后可以一块儿来看我,大家还可以一起聊天。”

    我微笑着吃橘子,不吭声。

    从高老师家里出来后,边走边后悔,应该昨天来拜年的。心情正低落,忽听到一个音响店里传出小虎队的歌。

    把你的心我的心串一串

    串一株幸运草

    串一个同心圆

    让所有期待未来的呼唤趁青春做个伴别让年轻越长大越孤单如今已经开始流行林志颖了,班里女生文具盒上都贴着林志颖的贴画,这个卖磁带的竟然还在放小虎队?

    我站在外面怔怔听了会儿,跨着大步离开了。

    寒假生活平平淡淡,除了春节的几天跟着爸妈串宴席,我几乎每天都泡在小波的K歌厅,窝在沙发上看从学校图书馆借的书,一本又一本,乌贼常常取笑我:“还嫌你鼻梁上的玻璃瓶底不够厚呀?”

    我懒得理他。他如今正风光得意,小波毕竟年纪小,很多场合不方便出面,只得乌贼在前面应付,很多不知道的人,都以为乌贼是K歌厅的老板,走到哪里都有人递烟敬酒,很有派头,又有妖娆女在怀,简直情场商场双丰收。

    K歌厅的生意都在晚上,小波心又细,事必躬亲,常常忙得连轴转,半夜两三点都不见得能睡。白天的时候,他常躺在沙发上睡觉,我在另一个沙发上看书,有时候睡醒了,他会叫我给他倒水,喝几口,翻个身子接着睡,我就接着看书。

    不睡觉的时候,他也看书,不过看的书和我的截然不同,我喜欢读小说,而他看的书多是战争英雄、成功人士的传记,或者纯粹企业管理、市场经济方面的书,还会认真地做笔记。

    因为是寒假,从学校图书馆借书不太方便,他带着我去了市图书馆,图书馆的管理员见到他,亲切地打招呼:“来还书?前几天馆里刚进了一批营销学的书,书目在这里。”

    我这才知道他是图书馆的常客。我也办了一张市图书馆的借书卡,开始从市图书馆借书看。

    我们俩常常整日整日地在一起,似乎有我的地方就有他,有他的地方就有我。其实,我们虽然在一起,但是各看各的书,各干各的事情,彼此互不影响。

    外面开始盛传我是小波的女朋友,当面来问我们的,我们当然否认,可我们也不会四处抓着人去解释我们不是,而且我看小波还挺高兴我做了他的挡箭牌。

    小波人长得斯文俊秀,对女孩子客气有礼,从不说脏话,算是在外面混的人中的另类,很多女孩子喜欢他,这个圈子里的女孩子都有些无所顾忌的生猛火辣,追起男生来真是什么法子都敢用,从当众表白到割腕自杀都能闹出来,小波不胜烦恼,有个我挡着,稍微好点。

    张骏常来K歌厅唱歌,我渐渐知道他跟着的那个人外号叫“小六”,不过没人敢当面叫“小六”,连李哥都要尊称一声“六哥”,虽然小六的年龄看上去明显比李哥小。根据乌贼的话,小六是个非常狠的人,算是这个城市的黑社会老大之一,被拘留过多次,可很幸运,每次进公安局都能平安出来。

    我完全不能理解张骏怎么和小六这样的人混到了一起,不过,估计他也完全不能理解我怎么就和李哥、小波混到了一起。

    我和他同在一个K歌厅出没,偶有碰面机会,却都好像不认识对方,即使擦肩而过,也不打招呼,完全无视对方。可我知道,其实,我的眼睛无时无刻不在留意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