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想永相伴 /雷雷猫

九夜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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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雷猫:网络作家,

    爱热闹与宅的结合体,对年龄强迫失忆的勉强80后。

    代表作:《抓不住的青春》《爱情一百八十磅》

    一、欢欢来了

    天一亮,我便被一股特殊的味道熏醒,睁开眼,发现阳台门不知什么时候开了,当低头对上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时,我隐隐觉得不妙。

    果然,在看到了她还在向后拨拉着的后腿、看到了床边那块方毯上的白色史努比已经变成惨黄色的小身板儿、看到了在那表面上仍旧残留的还未渗下去的湿漉漉的一层后,我终于知道发生了什么,顿时怒不可遏。

    于是在晨光中,苍蝇拍与狗毛齐齐飞起,少女的尖叫与狗叫声同时划破耳膜,怎一个混乱了得。

    将苍蝇拍狠狠地摔在地上,看着已经躲进角落的臭家伙,我懊恼地抓了抓头发,终于开始考虑徐扬的建议——把她“处理”掉。

    这个恶魔叫做欢欢,是一只金黄色的小博美,有着软软的毛,黑葡萄一样的眼睛,刚刚两岁,是他送给我的礼物,前几天才刚刚来到我家。

    当时看到欢欢颈上明显经过加工的项圈,徐扬曾劝我把她扔掉自生自灭,考虑了几秒,我还是暂时把她留了下来,不过却不想留下了一个大麻烦……既然打定主意,本着极其人道的原则,我趁着超市刚开门给她买了一大包狗粮,据说是最新的、口味最好的那款,因为想到她可能在未来很长一段日子都无法吃饱,我咬咬牙,掏空了自己的钱包。

    不过欢欢似乎不太领情,只是象征性地吃了几口,便对桌子上摆着的早餐表示出了极大兴趣,摇着尾巴绕着餐桌直打转儿。

    早上的事情我还一肚子气,看到如此贵的狗粮她都不稀罕,便不肯遂她的愿,恶狠狠地挥了挥手中的苍蝇拍,于是她“吱吱”叫着,委屈无比地跑到自己的早餐前,慢吞吞地吃了起来。

    那副样子哪像只狗,根本就是一只超大号的耗子。

    白了她一眼,看了看桌上的食物,不过是最普通的油条而已,我家一贯的早餐主题,她的口味倒很人性化。

    出门的时候,欢欢用湿漉漉的眼睛看着我,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不过这并不能改变我的决定,我咬了咬牙,义无反顾地把她牵出了家门。

    我安慰自己,我也是为她好,从小到大,我可是连“死不了”都会养死的。

    我是在小区外的街心公园扔掉欢欢的,相信凭着欢欢的“卖相”,在街心公园那种人来人往的地方,一定不缺有爱心的人收留她,不过如意算盘虽然打得好,哪想到刚刚跨进家门,一声炸雷在耳边响起,铜钱大小的雨点从天空中噼里啪啦地落了下来。

    愣了三秒,看看墙角还剩下大半的狗粮,想到那双临出门时充满乞求的眼睛,我觉得我需要一个帮忙作决定的人,于是冒着被外面闪电劈中的危险拨通了徐扬的电话:  “我把欢欢扔掉了。”

    “哈!嗯?”打着哈欠,显然电话那边的人还没睡醒。

    “可是早上买的狗粮还剩下很多。”

    “啊?”

    “我觉得不应该浪费。”

    “嗯……”

    不等她再开口,我立即放下电话,重新冲下了楼……第二天,十一号楼五零二的两只华丽丽地病了,都是重感冒,不过却是一人一狗。

    吸着鼻涕,我默默地想:她应该比“死不了”的生命力更顽强那么一点点儿吧……

    二、让人忘记忧伤的狗狗

    虽然决定在狗粮吃完前让欢欢暂时留下来,不过有些东西却是必须要把这个家伙教会的,首先便是欢欢小朋友的便便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欢欢挨了不少苍蝇拍,可是显然她却独爱我的史努比。虽然本人已经尽量在遛狗时间让她解决生理问题,可是这个家伙三次里倒有一次是便便在那里,于是苍蝇拍升级成了痒痒挠,却收效甚微,气得我有时恨不得把她从阳台上扔下去。

    不过跟这个家伙相处了几天后,我发现除了让人无法容忍的便便问题外,她还是有不少长处的,例如她跳跃能力就是超级强悍,于是我灵机一动,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便用铁丝做了一个套圈,想拿狗饼干引逗着她练习“跳圈”。

    不过狗饼干似乎仍旧对她没有任何吸引力,任凭我在套圈那边怎么折腾,她仍旧趴在地上懒洋洋地舔着自己的爪子,时不时地还掀起眼皮瞅我一眼。

    我自然不甘心,转头看向餐桌,发现那里还有吃剩下的油条,于是灵机一动,拿起一小截开始在套圈的另一方轻晃。

    没想到只晃了两下,欢欢就一跃而起冲过了套圈,摇着尾巴伸着舌头讨好地看着我——或者说是我手中的油条。

    看到她口水“哗啦啦”流出来的样子,我差点笑喷,手不由得一低,让她趁机叼走了战利品,而几下将油条吞下肚后,她竟摇着蓬松的小尾巴再次转到套圈的另一边,继续对我“汪汪”直叫,显然她还没有吃够。

    她黑葡萄似的眼睛瞪得溜圆,那副严阵以待的样子,俨然是一名雄赳赳气昂昂的将军。

    看到“狗将军”如此威风,我笑得肚子都疼了,人也坐到了地板上,揉着肚子呻吟,抬头再看,瞥见欢欢正歪着头,用“严肃中略带疑问”的眼神看向我,然后收回视线捂着肚子继续狂笑。

    不要问我怎么从一只狗的眼睛中看出“严肃中又带着疑问”,反正我是看出来了。

    于是,在油条的引诱下,套圈的高度从紧挨着地面一直升到了离地面一尺左右,直接导致欢欢的肚子变得圆滚滚——积食了。

    我家所住的小区是一个很成熟的社区,不用出大门衣食住行完全可以解决,宠物医院也有那么一两家,抱着像耗子一样“吱吱”叫着的欢欢,我来到了上次给她治感冒的那一家医院,这家宠物医院的主治大夫,据说是以前动物园的资深兽医。

    问清原因后,头发花白的老大夫迅速给欢欢拿了药,并详细叮嘱了服用的方法和时间,以及以后不要让狗狗吃太饱云云,我这才知道狗狗怕撑不怕饿的道理。

    晚上的时候,喂欢欢吃了药,我格外开恩允许她今天留在屋子里,睡在她最喜欢的史努比上。

    半夜时,或许是不舒服的原因,欢欢时不时“吱吱”地哀号几声,因为就在床边,所以每每听到她的呻吟,我就把手伸出来轻轻抚摸她,好让她舒服些,早上的时候,欢欢的精神终于好起来了,不过镜子里的我却多了两个大大的黑眼圈。

    临去新学校报到之前,徐扬来跟我告别,那时欢欢正把下巴歪在茶几上,伸着舌头够上面的点心吃,这厮二话没说在房间里转了一圈,然后从一个角落里拎出了那包几乎发霉的狗粮。

    “你不是说把狗粮吃完就把她送走吗?”

    “这不还有剩吗。”把点心换成手里的薯片,我开始装糊涂。

    “可是已经发霉了。”

    “那就扔掉好了……耶,不错啊,我就知道你是有潜力的!”

    看到欢欢终于把薯片拨拉到嘴里,我奖励似的拍了拍欢欢的头,然后故意岔开话题:“你来找我什么事,是不是要去逛街,不行,欢欢在家我逛不了,她会把家里闹翻天的。”

    徐扬摇头,终于很认命地抚了抚欢欢柔柔的毛:“没事儿,快开学了,我来看看你……项圈上刻着的名字是欢欢吧,果然是只能让人忘记忧伤的狗狗呢。”

    我知道她说的是什么,貌似最近我已经很少想起送欢欢给我的人,以及狗狗脖子上项圈的来历了。

    三、擀面杖事件

    俗话说得好,一物降一物,欢欢终于遇到了她命中的克星。

    由于爸妈都在国外,平时都是无儿无女的姨婆过来陪我住,前一阵子姨婆回了老家,回来后看到欢欢更是坚持要把她送走,并且雷厉风行地找了好几家人,就等人家回话。

    虽然欢欢在便便问题上比较顽固,我也知道开学后不能再亲自照顾她,可是几周相处下来却觉得越来越离不开这个小家伙了,心里自然也有些舍不得。

    不过舍不得归舍不得,开学后,一周只能回来住两天,如果让已经快七十岁的姨婆代替我照看狗狗也颇有些说不过去,于是只能期望姨婆帮她选个温柔的新主人。

    等待新主人的日子里,欢欢仍旧在家里上蹿下跳,完全没有发觉自己将被送走的命运,不过似乎她也发觉了姨婆对她的不喜欢,所以,虽然也不时用头蹭蹭姨婆的腿,或是讨好地在她面前摇摇自己毛茸茸的尾巴,却仅此而已,远没有在我面前那样肆意的调皮捣蛋。

    一天中午,我正跟姨婆在客厅里包着饺子,却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轻响伴随着一股熟悉的味道从房间里飘出,我暗道不妙,知道史努比又遭殃了,不过还没有等我过去教训那个家伙,却见姨婆一绷脸,拎起手里的擀面杖,步伐矫健地冲进了房间。

    我愣了愣,急忙跟过去,可还没进房门,便听到欢欢一声惨叫,立时揪起了心。

    走进房间,却见姨婆正在用擀面杖在欢欢屁股上一下下地打,欢欢则“刺溜”一下躲进茶几底下不敢出来,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盯着我,“呜呜”叫着求救,那声音听起来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你要再敢在房间里大小便,看我不打断你的腿!”用擀面杖“砰砰砰”地戳着茶几表面,姨婆指着欢欢的鼻子气势汹汹地教训道。

    “呜呜!”欢欢仍旧可怜兮兮地叫着,不过这次不是看着我,而是看向姨婆,不知道是答应了,还是在求饶。

    而让我哭笑不得的是,这次“擀面杖事件”的影响竟然立竿见影,这叫什么——这根本就叫“棍棒底下出好狗”。

    第二天早上,一阵挠门声将我吵醒,起床一看发现欢欢正在挠大门。

    以为她又要捣蛋,怕她把姨婆惹恼再挨一顿擀面杖,我急忙把她抱入怀中,哪想到以前很喜欢被抱着的欢欢却似乎很焦躁,眼睛则一直盯着大门“呜呜”直叫。

    “把门打开,看她要干什么。”

    我心中正奇怪着,姨婆的声音却响了起来,看来她也被吵醒了。

    门刚开了一条缝,欢欢就“嗖”地一下蹿了出去,宛如“离弦之箭”直向楼下冲去。

    我跟下去一看,却是哑然。

    原来这个家伙竟然在楼下一棵她很喜欢的小树旁小便,而这个位置则是每次我遛她回来让她解决内急的地方。

    难道说我的史努比以后不必遭殃了?

    “这狗啊,不能光宠着,该教训的时候就得教训。”看着欢欢,姨婆一脸得意,“不过教训一次就这么长记性,欢欢还是蛮聪明的。”

    这还是头一次听到姨婆叫欢欢的名字,我笑嘻嘻地挽上姨婆的胳膊:“欢欢真的很聪明,很少有这么聪明的狗狗呢……”

    姜还是老的辣,还未等我说完,姨婆又绷了脸:“再聪明也是狗,过两天就有人来看狗,怎么也得趁着你上学前把她送走。”

    我无奈望天,看来欢欢的前途已经注定,姨婆作出的决定什么时候轻易改变过,还是尽量把欢欢教得懂事些,让她在新主人家少挨些打吧。

    从那天起,只要家里有主人在,欢欢就再也没有在房间里大小便过,床边的方毯也逃脱了一日一洗的命运,不过鉴于她之前的光辉事迹,史努比已经被洗得脱了毛,我干脆换了块新的,而旧的则铺在了阳台上的狗窝里,也算是在临走前给她提高些待遇。

    四、欢欢是英雄

    随着开学时间的一天天接近,我知道同欢欢分别的时间也越来越近了,前几天已经有人过来看了她,似乎很满意,听姨婆说过两天就来抱她走。

    吃过晚饭,看着我抱着她一言不发,姨婆脸色也软了几分,安慰我说欢欢的新主人也是住在小区里的,我要是想她了,可以趁着休假去看她云云。

    我没说话,只是一下下抚着欢欢的后背,用手指触了触她颈间的项圈,欢欢来的这几周我想了很多法子想把这项圈摘下来,发现除了毁了它,没有别的法子,看来只能让欢欢带着它一起离开了。

    欢欢似乎也发觉了什么,难得的安稳,随着我的抚摸一下一下地眨着眼睛,还时不时地用舌头舔着我的胳膊,慵懒的神态中似乎也透着不舍。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又让欢欢睡在了床旁的方毯上,反正她在我家也没几天好留了,就算是宠宠她吧。

    凌晨两三点的时候,我被欢欢的一阵狂吠惊醒了,我急忙打开床头灯,却看到欢欢竟然在使劲挠着阳台门,叫得也很大声,我走过去以后,欢欢的叫声非但没有停止,琉璃一样的眼睛看了看我,继续使劲挠门,叫声也更大了。

    我以为她想小便,便想抱她去厕所,可她躲开了我的手,仍旧狂吠,其中夹杂着“哧啦”的划门声,要多刺耳有多刺耳。

    “怎么回事?”姨婆也被吵醒了,穿着睡衣睡裤一脸惺忪地来到我身边,我有些不知所措,欢欢从没有这么暴躁过,希望她不要再惹怒姨婆,提前送她离开。

    不过,很明显,姨婆的想法此时跟我完全不一样,只见她略微沉吟了一下,打开了阳台门,跟着欢欢去了阳台,而到了阳台上,欢欢的叫声更大了,我从未想到一向温驯的她竟然会发出这种叫声,这时我竟然才头一次意识到,欢欢不仅仅是一只宠物,更是一条狗,能够像其他比她体形大几倍的狗一样咆哮。

    难道说发生了什么事情?

    欢欢的叫声不仅叫醒了我和姨婆,到了阳台上以后,更是吵醒了其他邻居,可是在听到几声低低的抱怨之后,我却听到了邻居王叔叔破锣似的大嗓门响了起来:“喂,干什么呢?!”

    我以为他被扰了清梦在对欢欢发脾气,正想去阳台把欢欢拉回来顺便道歉,却听姨婆低声道:“快打110,有贼撬小房呢。”

    有贼!

    我一愣,立即反应过来,急忙拨通了报警电话……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天晚上有贼撬我家楼下的小房,如果不是欢欢察觉大声狂吠,把大家从睡梦里惊醒,我为了上学新买的单车一定会被贼顺手牵羊,而根据以往的惯例,这些贼也绝不会只撬一家,我家旁边的小房就是王叔叔家的,他爱人下岗后买了个冰柜做批发冰糕和小食品的生意,东西全在小房里,若不是那天晚上王叔叔被吵醒,只怕他家几千元钱的货物都要便宜那几个贼了。

    所以,从那以后,他对我家欢欢比我这个真正的主人还要溺爱,有好吃的向来忘不了她,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这件事情第二天便传遍了整个小区,大家都知道有一条名字叫做欢欢的狗在五楼就察觉了小偷的动静,及时叫醒大家,吓跑了贼,一时间,“欢欢”这个名字成了本小区“区史”里的传奇,我和姨婆带着她出去遛弯的时候,很多认识不认识的邻居都想看看这条神奇的狗狗,也亏得欢欢性子活泼并不认生,对所有对她报以善意的邻居们都展露了自己温驯懂事的一面,极尽卖乖耍宝之能事,这更让她声名远扬。

    又过了几日,眼看就到了开学的日子,可是来领养欢欢的人还没有过来,我实在沉不住气,便问姨婆原因,姨婆抬眼瞥了我一眼,便很随意地说道:“我想过了,你住了校我一个人在家太寂寞,就留她陪我做个伴,反正她现在也不乱拉乱尿了,收拾起来也不怎么麻烦。”

    哦耶!

    我几乎要欢呼出声,使劲揉了揉腻在我怀里的那个小家伙的脑袋,惹得她在我怀里一阵“呜呜”抗议。

    小家伙,做得好!

    五、狂奔的欢欢

    在大学里度过新鲜而又充实的一个月过后,我终于迎来了国庆长假,而在这一个月里,欢欢也学了不少新本事,当然,都是我那刀子嘴豆腐心的姨婆教的,比如现在家里没人的时候她已经知道自己去厕所解决大小便,又比如她现在喜欢原地转圈咬自己尾巴玩,又比如她现在最喜欢的“健身方式”是叼石头。

    虽然天气闷热,可能马上要下一场大雨,不过却完全无损于我验收欢欢的训练成果,随手从地上捡起一块小石头,我使劲向远处扔去:

    “欢欢,拿回来……”

    话还未说完,扬起的手也没有收回,欢欢就已经向着石头落地的方向冲了过去,很快将它叼回来放在我的面前。

    只见她得意地坐在地上,对我邀功似的叫了几声,尾巴扑簌扑簌地摆着,扫起满地尘土,一双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看,满心期待我下一次“训练”。

    如此“渴望”的眼神我怎能辜负,于是哈哈一笑,如这小家伙所愿又把石头丢了出去,于是刚刚还“静若处子”的欢欢,顿时“动若脱兔”,再一次把它叼了回来,那副沾沾自喜的样子实在是让我想笑。

    姨婆说,刚开始的时候她都是用小号海洋球来训练欢欢的,可是这个家伙似乎还没有练好力道,球是叼回来了,但没几次就被她咬破了,于是干脆就地取材,用石头来训练她,没想到竟把她的瘾勾起来了,有时候不用她找石头,欢欢自己就把石头叼来放在她脚边,让人想不“练”她都不行。

    我眼珠一转,在周围寻找了一番,弯腰捡起一个土块,在欢欢面前扬了扬,很坏心地使劲扔出了好远。

    欢欢依旧展开四肢,迅速冲去,可是,这次她到了目的地,却是在原地打转,显然,她已经找不到扔出去的土块了。

    当然找不到,土块落地便摔成了渣渣,她到哪里去寻。

    她在远处“呜呜”地叫着,声音里满是委屈,我这个无良主人在这边偷笑,十分想看看她会怎么做。

    过了一会儿,看我仍旧没有任何动作和指令,欢欢郁闷地在原地转圈,开始咬自己的尾巴,这次转的时间比以往哪一次都久,久到我几乎以为她会一直转下去,我知道她这么耍宝是为了讨好我,又抬头看看已经压下来的乌云,决定不再戏弄她了,便要开口把她叫回来,可就在此时,她却突然停住了,眼睛盯着对面楼的一处墙角,突然大声叫了起来,而身子也在同时冲了出去。

    我愣了愣,想也没想便追了上去。

    我一直追着欢欢,眼看着她跑到了小区外面的大路上,心里也越来越担心,这路的中间有护栏,狗能钻过去,我却不行,如果她真的跑到马路那边,等我绕过去找她的时候,只怕她早就没影了,而这里车来车往,如果哪个司机没注意……我只觉得脊背发凉,虽然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跑,可是这两个结果都不是我想看到的,而此时雨水已经伴着闷雷声瓢泼而下。

    已经入秋,雨水打在身上分外的凉,我不由打了个寒战,又是一场大雨,这让我想起留下欢欢的那一天,难道她会离开我?

    抬头再向前面望去,一颗沮丧的心却放了下来,因为欢欢终于不再跑了,正立在一块公交站牌下向远处狂吠。

    我几步冲上前,一把把她抱在怀里,想打她几下,终是舍不得,巴掌落在她的后背上几乎变成了轻挠。

    “你跑什么跑,难道想被人抓去炖汤吗?”说着说着,满身寒意里眼眶却不合时宜地变热了。

    欢欢开始还是对着远处狂吠,可是漫天雨水中我却看不清楚前面有些什么,终于,欢欢不叫了,转而将头埋在我的怀里变成“呜呜”直叫,或许是大雨里我听不真切,总觉得她像是在呜咽……我不知道那天她看到了什么,为什么要发疯似的追出去,可我知道,只要她回来,便好了。

    六、欢欢的新朋友

    “或许是看到扒手呢。”大学后第一个长假,徐扬也回来了,低着头,抚着欢欢的背用哑哑的声音说道,“你不是说她还吓跑过小偷吗?”

    “你没见她当时的样子,我觉得不像。”回想当时情形,我总觉得欢欢给我更多的感觉却像是兴奋。

    “那……或许是她以前认识的人呢!”徐扬抚着欢欢的手缓了缓,似乎是犹豫了一下,不过还是说了出来。

    认识的人?

    心中正纷乱着,却听徐扬惊呼起来,而她手上握了一把欢欢金黄色的毛。

    “哎呀,狗狗是不是到了秋天会落毛啊!”

    欢欢虽然也落毛,可从没有掉过这么多,而且姨婆说过,到了这个季节,狗狗的毛应该生长得更加旺盛才对,因为要过冬。

    我顿觉不妙,于是我带着她再次走进了那家宠物医院,不过这次的大夫却不是以前给欢欢看病的老大夫了,而是一个年轻人。

    一看是生面孔,我心里有些忐忑,这个年轻人似乎看出了我的不安,自己先说了身份,是老大夫的儿子,本地一家很有名医院的实习医生。

    此时的我根本没有注意到他说出的那所医院的名字,反而问出了一句很的话:“你只给人看过病,有没有给狗狗看过病啊?”

    徐扬拉了拉我,我才发觉自己忙乱之下冒了傻气,急忙闭了嘴,不过那个年轻人却笑了笑,给我看了一个证件:“我早就考下兽医资格证了。”

    我的脸腾地一下热了。

    欢欢是最近玩得太疯,弄得浑身尘土不说,还淋了雨,所以身上才会有了螨虫,患上皮肤病,小大夫给她开了些类似洗发水的东西,说是一周洗个两三次,两周左右就可以痊愈了。

    初起我还半信半疑,不过两周后欢欢的毛发不但不再脱落,反而越发浓密,这让我因为当初对小大夫的怀疑越发觉得不安,而欢欢似乎也非常喜欢这个小大夫,经常遛着遛着就到了他们父子的诊所,只要他在里面,她对他那可叫一个亲热,让我这个主人都不禁眼热,看来这家伙还有花痴的潜质。

    一来二去,大家熟了,我知道他虽然学医,但是由于父亲的缘故,从小就很喜欢动物,所以早早考下兽医资格证,不为子承父业,只为自己喜好,而欢欢他已经是久闻大名了。

    于是,我们便顺理成章地成了朋友,他问到我欢欢脖子上的银链子,我只告诉他,原本这链子是戴在一个人的身上,不过他不声不响地走了,它就移到了欢欢脖子上。

    寒来暑往,冬去春来,转眼间,欢欢已经在我家待了快六个年头了,而我也走出校门步入职场。

    这几年欢欢越发伶俐可爱,几乎成了我们小区里的宠物明星,有例为证:某冬日我有事回来较晚,小区存车处已经关门,便敲醒看车阿姨开闸门,冬夜被人从热被窝里拽出来,阿姨本一脸不耐烦,可偏巧姨婆不放心带着欢欢下来接我,一看到欢欢,阿姨顿时笑成一朵花,说了句:原来你是欢欢家的啊,早说嘛,外面怪冷的,快点存了车回家吧。

    我只能赔笑,好吧,欢欢家的就欢欢家的吧,反正她的家就是我的家,我我我……我不跟狗狗争!

    另一日,久不见面的一个邻居兼老同学欢呼着向我飞奔而来,此厮在学校时跟我交情只是泛泛,不想几年未见竟如此热情,感慨其太念旧情之余,我只好勉为其难张开怀抱,准备回报一个大大拥抱,却不想拥抱成空,眨眼此人便没了踪影,再眨眼她才出现,可怀中却多了我家欢欢,原来刚刚她竟然蹲下抱狗狗去了。

    我嘴角抽搐,只好暂时忍了,可是更过分的还在后面,此厮同欢欢耳鬓厮磨一番之后,这才乍然发觉我的存在,然后说了一句让我吐血三升的话:呃,原来欢欢是你家的,呵呵,好久不见,你好像胖了点,我差点认不出来了。

    再有……

    每次徐扬回家,听到我愤愤不平的控诉,都笑得打滚,这让我更加郁闷,你说说,我的地位怎么就被狗狗比下去了呢,老天可真是不公啊!

    七、永远快乐的欢欢

    笑过之后,徐扬恢复了一脸正经,用手肘捅捅我,低声问道:“喂,你同小大夫进展如何?”

    我不语,一下一下抚着欢欢的后背,又看到了她颈上的银链,六年前,有一个人一言不发到了海的那一边,只给我留下了欢欢和这条链子,而六年后,相似的事情又发生在我身上,小大夫说要出国进修,其余的没有再多说一句,我也什么都没有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对我的事情徐扬全部知道,看我不说话,她又开了口:“他们两个的情况完全不一样,我觉得,你应该跟他谈谈,好像你的父母也在那里吧。”

    我不置可否,手指抚了抚银链子上吊着的狗牌,是一把刻着欢欢名字的精致银锁,但是我并没有钥匙,六年了,锁已经很旧了,或许在他离开前可以让他帮忙把这条链子摘下来。

    欢欢趴在治疗台上有一下没一下地舔着我的手指,痒痒的感觉却没有让我像以往那样心情愉悦,心中却是莫名的烦躁。

    “定做项圈的人花了很多心思,要知道狗的脖颈是全身最脆弱的地方,难为他将链子穿进皮子中,又在下面衬了一层牛皮,所以才不会对狗狗的脖子造成伤害,而且,狗狗两岁以后就基本停止生长了,所以可以一直戴着……”

    边说,小大夫边拿出工具,看来在没有钥匙的情况下,只有毁掉一个法子了。

    我虽然知道把链子嵌进皮子里很费了一番工夫,可是不知道一个小小的项圈里竟然包含了这么多心思,当时他到底是怀着一种怎样的心思给欢欢戴上这个项圈的呢?

    不知道是怎么抱着欢欢跑出诊所的,我一口气冲进徐扬家,看着一脸错愕的她,我镇定地说道:“我要欢欢的项圈钥匙。”

    沉吟了一下,徐扬斩钉截铁地应道:“好。”

    徐扬的妈妈和他妈妈是大学同学,本应该早点找她的。

    没几天,徐扬果然给我拿来一把保存很好的银钥匙,我用这把钥匙真的打开了欢欢颈上的项圈——原来,困扰我六年的事情解决起来竟如此简单。

    我松了一口气,不过此时非彼时,只要他好就可以了。

    重新给欢欢戴上项圈,我决定跟小大夫离开。

    走的那天,已是初秋,天色阴沉沉的,似乎又要下雨了,小大夫把行李放进车后备厢的时候,我最后一次拥抱了欢欢。

    她舔了舔我的脸颊,吱吱叫了几声,像以前送我上学送我出远门一样,似乎在叮嘱我早日回家,一切都是那样的平静和自然。

    我终于放开了她,快步向打开的车门走去,坐进车里,关上车门,再不回头。

    就在车子开动的那一刹那,一阵狂吠从外面传来,可我不能回头,绝对不能回头,叫声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终于只剩一丝呜咽飘进了我的耳中,到了最后则再也听不到了,我把脸埋进了膝上……我走了,欢欢却只能留下,对此我无能为力,虽然我相信徐扬和姨婆一定会照顾好她,可是,据说她每天都在我上车的地方徘徊很久,据说有好一阵子东西都吃得很少,据说常常蜷在我床前的小方毯上,姨婆怎么拉都不离开,据说……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一晃三载又过,我和小大夫在国外的生活稳定下来,年前小大夫升级成老公,虽然生活节奏紧张,可闲暇之余,时不时还会想起欢欢,不知道她有没有继续想我,是不是已经恢复了快乐简单的生活。

    一天,我收到一个包裹,是徐扬寄来的,里面竟是欢欢的项圈,随包裹附着的一封信里告诉我一个很糟糕的消息:欢欢走失了。

    我愣了,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小大夫拍了拍我的手:“先不要担心,欢欢这么可爱,无论在哪里都会生活得很好。”

    “可是,既然走失了,为什么项圈还在……”我顿住了,心中豁然开朗。

    小大夫握紧我的手,再次对我说道:“她一定会过得很快乐。”

    我有些明白了,眼睛里潮潮的:是啊,我的欢欢怎么会不快乐呢,她一定在某个地方继续快乐地生活着,继续玩她的叼石头游戏,继续原地转圈咬自己毛茸茸的尾巴,继续开心地上蹿下跳,继续鄙视超级贵的狗粮,继续抢餐桌上的油条吃……一定会永远永远快快乐乐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一个角落……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