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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江若珊浮想联翩的时候,a市的飞机场走出来一位绝美中年男子,最为醒目的就是面容和个子,有着所有西方人的特征。
看上去年龄并不是很大,但岁月还是在他的眉宇之间留下了痕迹,这位中年男子有着一对斜飞的细眉,刀削般的脸庞。
一双墨色的瞳仁中带着几分褐色,让人很难把他和老外联想在一起。
身高近一米九左右,身着一身黑色的紧身皮衣,裁剪合身的衣服将他完美的身材衬托出来。
他紧抿着嘴巴,鹰钩一样的鼻子,配上细腻的五官和冷酷的眼神,让人觉得他是一个很孤傲的人。
乍看之下,他高冷帅气,仔细瞧上两眼却发现他身上隐藏着另一种气质。
那是放簜不羁,张扬浮夸的气质。
而且这个中年男子最令人吃惊的就是,他有这一张和a市第一美男之称的孟寒琛有着7分相似。
这让过往行人乍看之下还以为是孟家二少出来溜达来了。
而且让不少暗恋孟寒琛的女人纷纷行着注目礼。
一路走来,见到这样的场景,中年男子很是潇洒的拨弄个了一下额头前的刘海。
一双明亮的眼睛中波澜不惊,对过往行人的这种举动没有任何反应,显然他经常被人这个看过,已经习惯了这种眼光。
只见他伸手拦下来一两处出租车,用着不是很流利的中文说道:“去孟家。”
出租车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男子,心中不由暗暗鄙夷了一番。
别以为自己长了几个外国人的特征,就装着不会说中国话,崇洋媚外的老东西。
就这样,在出租车司机的鄙夷中,中年男子慢慢的推开车门,甩手甩给他一张百元大钞,随后走了下去,因为孟家已经到了。
看都没看出租车一眼,他径直向大门敞开的孟家大院走去。
一边走着一边感叹道:“啧啧啧,真是不简单,可以,老孟真不错,看来当年没有和我去国外发展这个决定还真的决定对了。”
说着他已经走了正门前,敲了敲门,里面传出一道慵懒的声音。
“谁呀?”
随后门吱呀一声打开了,李芳华侧着身子,露出半边脑袋。
当她看清来人的时候,唯一露在外面的一只眼睛立马被惊喜所充斥着。
“你,你怎么自己来了!”
她没有发现此时自己说话已经有些结巴,看着眼前高大帅气,魅力十足的男人,李芳华心中一阵乱跳,感觉就快要蹦出来一样,兴奋异常……
“呵呵,我怎么就不能自己来,怎么样,惊喜吧。”
中年男子好像和李芳华的关系很不错,半开玩笑的说着。
要知道这些年来,从来还没有人敢开李芳华的玩笑,但即使这样李芳华反而一点发火的迹象都没有,而是有些痴痴的望着高冷的男人。
用着足以柔死人的声音,如小女孩一般,娇滴滴的说道:“不是,我,我的意思是,是你可以告诉我,我可以去机场接你啊。”
李芳华这个时候说话都已经无语伦次了,足以证明她此时心中的慌乱程度。
“怎么办,怎么办呢,我一点准备都没有,也没有打扮,这下好了,怎么办呢!”
她脑中此时想着这样的问题,男人来的太突然了,突然的让她没有一点准备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这中年男子正是孟寒琛老爸的战友,孟老爷子的世交好友,雷蒙。
一个和孟寒琛有着7分相似的中年男人。
他看上去比孟老爷子在世的时候年轻许多,因为他一直生活在国外,国外的生活是那种随性遣意的生活,让他看上去就是一个40出头的男人。
“怎么,难道不打算让我进去吗?守在门口。”
看着李芳华的半边脸,他揶揄一笑,俊美的脸上露出些许玩味之色。
他知道李芳华绝对没有收拾打扮,而且她今天在家里,穿的肯定是居家装。
女人都喜欢打扮,跟别说见客人了,那肯定是要里里外外打扮一下,才会见人的。
“我,我没有,你能不能等我一下,我,我去换下衣服,好吗?”
说着,李芳华将整个脑袋伸了出来,她一只手上还提着一个面膜,这是刚才揭下来的。
闻言,雷蒙哈哈一笑,阳光下,他嘴角扬起的弧度,让李芳华为之一阵目眩。
心中就像是有一头小鹿,因为找不到出口,不停的乱撞着。
“我说芳华啊,你我这么多年的关系了,我雷蒙是那种注重外表的人吗,呵呵,随意就好了。”
说到这里,他看李芳华还是一副不情愿的样子,嘿嘿一笑,道:“你怎么舒服就怎么穿,不用在意我的,咱都不是外人,我就喜欢你素颜的样子。”
说着,他为了能让李芳华相信自己说的话,故意露出迷恋之色。
他的话让李芳华脸色一红,微微低下了头,在低头的那一瞬间,她偷偷瞄了一眼雷蒙,当看见他眼中的迷恋之色,心里顿时一甜。
是啊,他们曾经的那个年代,根本没有化妆品或者任何能装饰的东西。
整天就是一张素颜朝天,别提那个时候有多勇敢了。
现在……难道真的只有化妆了我才能见人吗?难道我李芳华还离不开化妆品了……
在她想的出神的时候,雷蒙大手使劲一推,大门应声而开。
走神的李芳华一个措不及防,脚下踉跄一下,站立不稳,身子直直向后倒去,眼看就要和地面来个亲密接吻了。
雷蒙眼疾手快,见到此景,顾不上什么高冷形象,就势向李芳华扑了过去。
不过他不是想压载李芳华身上占便宜,而是要给李芳华当人肉护垫。
见到他这样,李芳华心中一暖,放心的闭上了眼睛,她不再害怕当身体和地面接触那一瞬间的疼痛了。
因为有他,所以她放心。
果然,并没有想象中的疼痛,传来的是很舒服的肉感,软软的,有一点硌人。
“咳咳,芳华,多年不见,你分量倒是增添了不少啊,看来老孟没少给你做好吃的。”
给李芳华当人肉护垫的雷蒙,此时干咳几声,面色稍微有些通红,看的出来,这一下对他来说还是能承受的住。
他的话让李芳华一阵羞愧,转头娇羞的看一下男子,立马站起身来。
“那个,你随便坐,我上楼换下衣服。”
说完这句话后,李芳华红着脸一路小步的向二楼走去。
因为她穿的是睡衣,而且是连体的那种,稍微一弯身就会走光。
刚才她都不敢想,雷蒙有没有看见什么不该看的东西,要真是那样的话,那也太丢人了。
心中这样想着,她三步并作两步走,在雷蒙还没有反应过来,一下冲进房间,嘭的一声将房门关上。
靠在门上,李芳华长长吁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她不能表现太多热情,太过激动,那样会让男人觉得她是在做作。
只听楼下传来一道哀呼声,“哎哟,这下可苦了我的老腰了。”
闻言,李芳华心中一惊,连忙拉开房门,“没事吧,伤哪了,是不是把腰扭了,来,我给看看。”
说着,她抬腿就欲下楼,有些浑浊的双眼中此时尽是担忧之色,一眼就看出来她是在担心雷蒙。
突然,她好像意识到什么,将刚刚抬起的右脚伸了回来,抬头向一楼大厅的男人望去。
果然,只见男人的俊脸上此时满是笑意,一双明亮的瞳仁此时正盯着她一阵猛看。
“刚才没有发现,睡衣真不错,穿上去挺适合你的。”
闻言,李芳华脸色一红,低头娇骂了一声“老没正经的,都多大的人了,怎么说话还是这样口无遮拦呢。”
这句话的意思虽然是在责怪雷蒙,可是她的脸上却没有丝毫因为生气而露出愤怒。
不断闪烁的眼神,显示出她此时内心的不安。
“嘭!”
房门再次被重重关上了,李芳华飞快的躲进屋里。
只听楼下传来一阵怪笑,随后便再没有了声音,好像雷蒙被什么东西吸引住了,所以不再说话了。
雷蒙这个时候已经走到了位于大厅右角的书房门前。
他看了一样二楼,见李芳华还是没有下来,无奈之下只好推门而入。
房门打开,一股墨香味迎面扑来。
首先映入他眼帘中的是挂在书房桌子正上方墙壁上的一副字画。
“不容易”
这副挂画上只有这三个用毛笔写的字。
字迹苍劲有力,笔走龙蛇,一看就知道出自大手,没有十几年的功力是写不出这样的字体。
他仿佛看见孟老爷子在书桌前奋笔疾书的场景,他看见这个昔日的老战友独自一人时那种孤单惆怅的面容。
没来由他鼻子竟然隐隐有些发酸,缓缓走到书桌前,低头看着桌上面摆的一切物品。
突然,他身子猛然一震,伸手微微有些颤抖的右手,将放在一叠书信上的钢笔拿了起来。
钢笔平淡无奇,并没有向像现在钢笔那样奢华的装饰,更没有像现在钢笔那种极具现代感的颜色。
它平淡无奇,圆滑的笔帽证明被磨蹭过无数次,简简单单的笔身,大小适中,刚好适合人握在手中。
看到这支钢笔,雷蒙一瞬间就想到了他们以前的那种生活。
正是在部队里,他们两个人认识了,并且成为了一生的朋友。
而这支钢笔正是他送给孟寒琛老爸的,这是他们两人之间交情的见证,这是最好的证据。
“没有想到这支钢笔到现在你还留着,哎,真是物是人非啊,老孟,今天我回来了,你却不在了,难道我们两个真的只能一个人先走,另外一个人才能回来吗?”
雷蒙说完这句话后,俊美的面容露出惆怅之色,面对昔日战友的离去,他现在除了惋惜剩下的只有叹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