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予人花圈,手有余香(3)

L小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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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人乃武当毕业鉴定完毕,贱法超群,一边笑一边威胁我,想来笑里藏刀便是如此诞生。

    我被他的举动雷的风中凌乱石化当场,等反应过来时发现他早已折回车场取车,而我手中也不知何时被塞了张名片。

    他还来真的了,我不可置信的伸出手指向他的方向,抖啊抖。

    我一路追过去,但还是晚了一步。他开车路过我身边时故意停下来,转头饶有兴趣地打量我半天,指了指我的胸部说:“貌似你那里和我的没什么区别,所以我一点也不感兴趣。”

    晴天霹雳。

    被侮辱了女性尊严的我咬牙切齿地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车子,终于忍不住咆哮:“死变态!姑娘胸部随我爸了,怎么了吧!!!”

    说完这句话的我没出息的抱着头蹲地上,哭了。

    说到底,我再逞强也不过是一个女人,没有靠山,没有家,谁都可以欺负,谁都可以不屑。

    我纵然脸皮厚过城墙,可心还是薄的,也会疼,也会冷,在遇到打击和不平的时候,也会觉得痛,也会觉得累,却终究只能抱住自己哭一场,告诉自己,明天就能坚强。

    现实终是惨淡。

    相机丢了,主编肯定会怪死我,说不定还会让我赔钱,我现在本来就没钱,她叫我赔我也只能向她借,向她借钱再赔给她里外里我还要欠她钱,欠她钱还是要还,但我现在根本没钱还……

    我在报社门口徘徊了好久,才鼓起勇气进门。因为再不进去,就要迟到了。

    没等我想好怎么开口和主编解释,便发现我进去时主编正和个陌生女生讨论着什么,见我进门后幽幽地看了我一眼。

    不对啊,我按时上班是相当稀有的没事儿,哭过了事,所以每次我9点前进报社,主编看我的眼神都会像康师傅一样和蔼可亲。可她老人家的眼神现在不像康师傅,但是很想让我去富士康。

    难道她知道了?!

    “乐朵朵,昨天新闻追的怎么样?”主编开口问。

    “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我尽职尽责地……”我没想好怎么回答,只能硬着头皮察言观色,企图把事情交代的不那么惨烈。

    “说重点。”

    “……相机丢了。”我就知道躲不过。脖子一哽,话就这样直直的出去了。

    主编定定的看着我,我低下头接受最后的审判。

    许久,对面传来平静而冷漠的声音:“这是新来的记者黎微,你和她做下交接,明天不用来了。”

    我条件反射地签了句:“恩。”

    恩……

    恩?!

    恩???!!!

    我有点儿喘不过气来,心沉沉的落下去,以前只知道主编颠倒黑白的能力不错,没想到她连过桥拆桥卸磨杀驴落井下石这几招用得也这么的好。可是现在不是我愤怒的时候,我低下头,努力做这最后的补救。

    “主编,你看在我为你拼死拼活跑新闻的份上,也不能狠心的开除我呀!”

    “拼死拼活?是指什么?迟到早退?一个月三十天基本有二十天在混水摸鱼,窝在电脑前不是逛淘宝就是刷网页再不然就是看帅哥?谢谢,这种拼死拼活我还真负担不起。”她扶了扶鼻梁上的镜框,语气平静不带一丝波澜。

    这是已经下定决心的平静。

    就是这么平静才可怕,从进这报社第一天起我就明白,如果主编还肯跟你发脾气讲道理,那说明你还有存在价值,但现在……我突然觉得有点儿站不稳的感觉,现实沉沉的向我压来,我这样无力,生活这样惨烈。

    “主编,我其实是冲着朵朵师妹才来咱们报社的,如果你现在把她赶走,那我也没理由留下了。”女子的声音在苍白的办公室想起,我转头看向她。

    师妹?

    虽然我根本不记得上学时是否有个师姐叫黎微还是张微的,但她这句话一出口,无疑是向我证明了人间自有真情在。这样对决主编的话儿对我而言简直就像是雨天送了把伞,夏天送了支防晒霜……说成雪中送炭都不为过。

    我在心里默默,姑娘,咱下辈子要娶你。

    主编一听果然垮下了脸,带着一股怨毒劲问:“什么?”

    “恩,你没听错,我在学校的时候就挺喜欢朵朵的,所以现在来报社全是为了能和她一起工作,如果她走了,我也不留。”

    主编眼睛转过来转过去,一会看我一会看她,最后才无奈地问我:“你有信心把相机找回来吗?”

    我拼命点头。先自保,别的以后再说。

    “那以后上班还插科打诨吗?”

    “不敢了!”我保证。

    “那你把相机找回来后再给你一个月表现,如果还那副德性你就赶紧走人,到时候谁说什么都没用。”主编放完狠话便埋头工作了,没再搭理我们。

    我冲着那个新来的美女……啊,应该是叫黎微,比了个“V”的手势。

    “那主编我先走了,明天我会准时来上班的。”黎微只是简单地朝我微笑了下,接着听完主编说“恩”后便径直离开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不禁感叹:这世上还真有心比人更美的人呐!

    下午我在报社门口又见到了黎微,可能是上午的在办公室的时候太紧张,没太注意她的穿着和长相,所以这会再一看,突然觉得她看上去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她梳着当下比较流行的半长梨花头,一边的鬓角被掖到了耳后,脸上化着淡淡的妆容,尖尖的下巴显得分外灵秀,看上去既妩媚又清雅。白色的雪纺衫加一条米色的七分长裙,将她的好身材展露无疑。

    看看人家,再反观我自己,万年棉质T恤加八分长的休闲裤,脚下踩着双看似是黑色实质是白色的运动鞋……我这样的寒碜。顿时脸上讪讪的。女人就是这样,遇见新闯入自己世界的人——工作上的也好,生活上的也罢,总要对比衡量一番。

    对比人家……算了,越比越觉得活着没什么意义。

    “你还没走呀?”我问。

    “恩,在等你。”她浅笑的着开口,全然不管我的尴尬。

    “等我?”我微微吃惊地指着自己,“有事吗?”

    她微笑着摇摇头,“就是想和你聊聊,哈哈,你应该不认识我吧?我也是K大毕业的。”

    “恩,我知道,你刚刚有说是我的师姐嘛,不过你怎么会认识我知道我的名字的?”这个问题确实很惊悚,我当年在L大可是年级小透明啊。

    “校草夏言的女朋友,名字在全校都如雷贯耳啊,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她抿嘴,神情看不出来是什么意思。我讪笑着打着哈哈,心情复杂。

    原来是这样,看来我还得感谢感谢夏言,让我的知名度一下子提了这么多。

    “我前几天听说你把夏言的婚礼给搞砸了?还送了个花圈过去?”她像是无意的提起。我却瞬间身子一僵。

    “……恩。”我有些不耐烦的应了句,还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啊,这才几天啊,大学学姐居然都知道了。

    “真是太棒了!”她突然欢呼一声。

    “哈?”俗话都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现在我把人家婚礼都给砸了,她居然还说太棒了……我那专业狗仔的脑子飞速的运转,啊!莫非夏言像八爪鱼一样,除了把腿劈向楚婉婉之外还荼毒其他小姑娘?眼前的就是受害者之一?

    “你不知道,我最讨厌劈腿的男人了!”她嘴角翘起,好姐们一样的把胳膊搭上了我的肩膀。

    我狗仔的思维被扭曲,哦,原来是这样,看来是我想太多,人家只是比较有正义感而已。

    街道远处的公交突然缓缓驶来,她冲我挥了挥手,“今天先这样,明天上班后咱们再继续聊哦,拜拜~”

    夕阳下她的影子被拉长,头发上带着金色的光晕,耀眼的好像偶像剧的女主角。

    我看着她的背影突然有些兴奋,从上学到现在我身边的朋友就少得可怜,黎微应该算是第一个主动跟我示好的人了。

    我会好好珍惜。

    这就好比某天我走在路上突然被金条砸到,我一定会认为这金条是菩萨扔给我的,所以珍惜到恨不得搭个板供起来每天三炷香朝南祭拜的程度。

    我想,不出意外的话,黎微就是我想那么珍惜的朋友。

    周末的时候,我在家里整理。情伤过后,总是要过日子的,我打算为未来做做规划。

    这就是现代人的生活,就算再痛,也是要过日子的,哭和哀伤和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感情的薄凉和现实的残酷,任何一样都不能拯救活在当下的人们,我们只有努力,再努力,才能活下去。因为活下去,就不苦了,只会觉得累。

    清点了存折信用卡支付宝后发现所有钱加一起竟然是负数时,我默默无语的哀叹了一下自己以往的日子。

    原本想自己凑凑再借些钱买个差不多的水货相机去应付几天,哪想我会穷成负数。我坐在沙发上无力的扶额:哎,你说信用卡长得也没爱德华帅,怎么比他还能吸血啊。

    主编虽然放话留我观察几天,但也是在相机弄回来的基础上,如果这相机真的活不见“机”死不见尸的话,我被扔出去是迟早的事。没有剩余价值的员工没有存在的理由。这就是现实。

    我想最正确的决定就是——我应该用女性的魅力与智慧把相机抢回来。做这个决定的时候,其实是已经没有退路了,我穷,没有门路,于是……只剩下这风里来雨里去的老命一条。

    于是我很勇敢地拨通了那个叫景炎的电话。一边拿着手里的名片一边等电话接通,上面的名字写着:纪景言。

    “喂——”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谄媚。

    “三万块准备好了?”还没等我出声,那边温润稳重的男声便凉凉的响起。

    真心想吐槽,我刚一个喂字他就知道我是谁,其实他是兼职天桥下摆摊算命的吧。

    “……到时你就知道了。”我打着马虎眼。

    “哦?”他声音缓和了些,我似乎还能从他的发音中听出丝笑意,“那周末晚六点在北景西餐厅碰面吧。”咔嚓一声,不等我回话儿,那头就干净果决的把电话给挂了。

    我眨眨眼睛看着被挂断的电话,上流人士果然是上流人士,就算为了要钱而约我们这些下流人士也不会约在太二流的地方。啧啧,北景西餐厅那么高档的地儿,确实是个装斯文败类的好地方。

    而我摸着钱包要考虑的就是,这顿饭,我绝对不能请客。

    这几天我战战兢兢的在公司上班,于是时间很快就滑到了周末。

    这座城市说大不大,说小却也繁华。

    我坐了几路公交辗转的终于到达纪景言说的西餐厅,仰头看了看那个低调奢华的牌子之后,拉了拉衣服提了提背包带,一脸为革命战斗牺牲也不怕的精神昂首挺胸地走了进去。

    不是不紧张的,只是,容不得我退后。

    服务生听说我找人,想都没想就将我带到了纪景言桌前。

    我穿过前台,绕过好几扇丝绸的屏风,穿过大厅一个仿照黄果树瀑布的小假山,在靠窗的位子看到了我的债主。

    年轻俊美的男人坐在昏暗的灯光下,鼻梁上架着副无框眼镜,目光专注认真地游走在手边的文件上。窗外夜色斑斓,霓虹灯闪闪烁烁,他的容颜也变得梦幻迷离。不得不说,这男人底子确实好,他身上穿的这款暗紫色西服,真的很少有人穿好看,结果在他身上却显得特别有格调。加上这周遭的环境,他举手抬足间,帅得那叫一个千古绝唱。

    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美貌的外观常常会让人忘了内在,这就好像长的丑的人做坏事,人们会说丑人多作怪,长的美的人做坏事,人们却会觉得惋惜,似乎是周围的人带坏了他。

    而我也一时怔怔,望着他美好的侧脸,根本忘了他是我仇人这码事。

    意识到我的到来,那个美好的宛然一幅画的男人抬起头来,看了看表,又看了看我,微笑的露出小小的梨涡:“乐小姐的时间观念真强,只迟到了25分钟而已。”

    的确,这地方坐公交很绕,但要是打车来的话,我能提前半小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