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拜见李华

北风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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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拜见李华

    千璃的正式征令下来,楚家上下无不兴奋异常,原本小气吝啬的楚父破天荒的召集家族成员晚上准备要热闹一场。

    千璃笑着和楚父说道:“岳丈大人,小婿现在要先去乡有秩李华李大人家里拜会,再去三老颜熊颜公那里去拜别,这些都是礼仪,不能丢,你昨日不是还嘱托我一定要去方荣大人那里送礼么,你都准备好了,我今日也必定要去,忙完不知道几时了。”

    楚父笑道:“无妨无妨,你忙你的,我也只觉得近些年来没甚大事发生,楚家现在凝聚力已然失去,这次借贤婿的出仕,让家里再热闹一下。”

    千璃暗笑,这楚父明显是想在亲戚朋友面前炫耀一番。

    不过也并无妨碍,衣锦不还乡,如锦衣夜行,一个人发达了,还不能去跟身边的人炫耀,那再发达,也会觉得成就感不足。

    这也是为什么后世里,千璃不喜欢参加同学会的原因,很多没上大学的同学人家都已经开车做生意了,而上大学的那帮人,一天忙着找工作,到处碰壁,这么大的落差,聚会能有什么好结果,无非是听某些人炫耀吹嘘罢了。

    但这也是人之常情……

    千璃二世为人,也能理解和包容了。

    带着鹿鸣和张霖两人一同走出楚府。

    背后原大一脸不甘,这鹿鸣以前三棍子闷不出来一个屁,现在千璃发达了,这人好像一下变得不一样,在护卫中的地位直线上升,面对他时的气势都不一般,原大总是感觉被压抑着。

    看着鹿鸣跟着千璃一起出门,并不带他,原大啐了一口唾沫,“小人得志……”

    ……

    乡有秩李华家并不是和楚府一个里,在隔壁里,是乡治,乡治毕竟繁荣,虽然乡市并不是天天有,却也比较热闹,是梨花乡最热闹的地方。

    “市”分几种,在县城里的是“县市”,在乡治的是“乡市”,在亭里的是“亭市”,在有些里中还有“里市”。

    “县市”就如后世的“市场”,有墙垣,有店铺,有货仓,有专门的机构和人管理。“乡市”、“亭市”、“里市”则就如后世北方农村的“集”,在特定的日子里,老百姓约定俗成、自发聚集,买卖货物、互通有无。

    穿过乡市,很快走到李华府邸的。

    李华家虽然不比县里方家那般壮大豪宅,却也比起普通富豪还要大的多了。

    乡有秩为郡属任命,秩百石,也就是月奉十六斛米粮,但只是这样的俸禄,李华是万万不可能住的这么大的宅院。

    乡有秩或蔷夫,也就是乡长,他的职责主管一乡诉讼和赋税徭役,这个权力可见已经很大,因而这个职位其实是相当抢手的,一般乡有秩或蔷夫都是本地的名门望族,或者相当有才干备受推崇的能人任职,不过李华这个职位到底是如何得来的,就不得而知了,因为李家在梨花乡并不是什么望族,也不是本地根深蒂固的大户。

    看到李华大门,门板黑漆,石狮瞠目张怒,张霖快步上去敲门。

    开门的是一个年近六旬清瘦,穿着长袍的老者,疑惑的看向三人。

    千璃随着锻炼的精深,身上越来越精瘦有力,但不知是否在琉璃珠的影响下,皮肤愈发白净,脸部线条反而越偏向柔和,甚至有些阴柔俊美,这让千璃有点莫名,他自身更喜欢硬朗刚直,线条感强力的猛汉模样。

    不过阴柔反倒也有阴柔的好处,东汉末年,贵族门阀的子弟中极为流行熏香化妆,千璃这天生的阴柔反而是自然状态下,最受欢迎的类型。

    此刻他头戴玉箍,束发而起,脊背挺直,腰挎直剑,骨子里还是给人精健之感,只不过他身边的两个,鹿鸣壮猛狰狞,张霖轻剽灵活,把千璃衬托的更加是公子哥类型的英武,而非猛汉类的健勇猛鸷。

    张霖看到有人开门,连忙退下,千璃迎上前去轻笑:“老先生,我是千璃,字重生,今日未拿拜帖,冒昧来访,实在抱歉,但确有事,请先生通报一下。”

    这老人并无任何读书人的气质,也就以乡野老儿,显然应该是李华的一些亲戚,或者乡人过来投靠,现在帮着看看大门。

    老者点点头,说道:“稍后!”

    然后把大门关上。

    鹿鸣不动声色,张霖不爽道:“乡有秩好了不起,居然也不请大人进屋喝茶等候,就把我们晾在这里。”

    千璃仰头看着李华家里高墙大院,依然遮挡不住的茂密梨树越墙而出,笑道:“我还没上任呢,更何况即便上任,也没李大人职位高,他可是郡属秩百有印的正式官吏,不可胡言。”

    如同后期王朝的一到九品官员的品阶来算俸禄和职位高低,东汉官员是按照有秩来区分的,最高秩万石,也就是三公、大将军这一级别,再下来秩中二千石,九卿这一级,依次往下,秩两千、秩比两千、秩千石等,一直到秩一百,这都是挂的上的,也就是最低阶的九品左右,而比这更低的,那就是没品没秩的,像千璃现在这个县属右贼曹史,就是一个小官吏,因而李华从秩序上来说,官位比他高,虽不管辖他。

    私下里千璃三人关系处的轻松,也是知无不言,张霖笑道:“也就大人脾气秉性温和,否则一般人估计早拂袖而去。”

    千璃摇头,“只看这李华家邸如此宽大宅院,就知道他必定也不是一个普通人,楚府毕竟还在梨花乡,李大人的管治之下,我之所以离别拜访,也是希望对方能关照一二。”

    三人正聊着,李家大门启开,就听到里面传来急促而欢快的声音:“快快有请,千璃前来,李华深感高兴啊。”

    李华今天休沐,并未穿官服,只是盘了个发髻,一身简单长袍,不过他相貌不俗,很是方正,总也给人颇有威严之感,确实是个当官的相。

    千璃连忙拱手:“李大人太客气,千璃今日前来,没有他事,只是想拜会李大人,有些冒失,请大人见罪。”

    李华客套道:“千璃客气啦。”

    招呼着千璃三人进门,吩咐下人备茶,一直到偏堂,一路上笑道:“今日丁书大人前来,虽没有大张旗鼓,但也未掩饰行踪,我本想去拜会,没曾想等下人回来,说丁书大人已经归去。”

    千璃颔首笑道:“丁大人来的甚早,我还在带着家卫们训练之时,他就已经到楚府。”

    鹿鸣和张霖在外守候,李华带着千璃跪坐堂中。

    婢女安静的把茶水奉上,李华伸手示意饮茶,含笑深望一眼平静的千璃,语带深意:“丁书大人恐怕早有心对千璃大人有所推举,故而才如此迫不及待吧。”

    千璃知道这事上没必要客气,李华显然也是看人下菜,非常现实的人。

    现在千璃很清楚,当初他从方府回来,李华和颜熊来看他,并非是方荣家的面子,而是赵家的面子,所以千璃并不想遮掩这方面的情况,也算是让李华知道知道这其中的背景,对楚府能有所照看。

    笑道:“千璃曾在方府和丁大人坦胸彻谈,丁书大人对千璃颇为欣赏,确然如此,其实丁书大人来此之前,赵范大人昨夜已派家卫来到楚府,告知我此事,我也是感激莫名。”

    李华一副果然如此的模样,不过他人老成精,肯定不会在这事上说什么,品茶不语。

    千璃也不愿太多寒暄,说道:“此番前来,主要还有一事,李大人恐怕也已知晓,我即将出仕县府门下贼曹部右贼曹史,平日恐怕回到乡中时间少短,希望李大人对家中多多关照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