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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华先森内心的崩溃,从艾俊突然收到的这条短信就可以看出来了——
【宋词她玩的网络游戏叫什么?】
艾俊收到短信时,很是懵逼了一把。
【没听说过啊。】
认识相处这么久,他们三人几乎没怎么聊过与网游相关的话题,就算偶尔说到那么一句两句,都是自然地绕过,他真没觉得词姑娘对这玩意感兴趣。
【去打听出来!!!】
艾俊看着自家叔叔语气强烈的短信,好奇地想:到底是什么情况?
而另一边,艾德华则握紧手机,已经做好了“从万恶的网游手中抢回待宰羊羔”的准备。“当年”的事情发生后,他其实一直有反省,劝说有什么用?那就是变相地放任自流!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弄到对方的游戏名区名ID号,然后雇人24小时无间断骚扰追杀——只要敢出现在非和平区,就砍死!砍到0级为止!
宋辞完全不知道自己无意中说出的话已然让责编大人回想起了“那一日手下漫画家被游戏支配的恐惧”,因为他当时收到短信也是很讶异来着。不过很快就镇定了,说到底就是个游戏广告嘛。
简单来说就是词妹之前玩过的《幻界血战OL》更新了新版本,等级上限再次上调,于是发个短信通知一下一众注册过的玩家。
实话说,如若不是收到这条短信,宋辞几乎忘记了词妹还玩过这个游戏,且因此遭遇了一段心伤。
不过,伤害人是造成的,而不是游戏。
身为阿宅的宋辞很讨厌那句“网游是万恶之源”的话,在某些专家看来,只要有人犯罪了只要这个人玩网游,那么真相只有一个——网游造成的!
开什么玩笑?!
哦,因为在游戏里砍了人所以也会在现实里砍,那天天玩修仙游戏的人咋没就地飞升呢?
这个逻辑与“犯罪者童年时一定受过伤害”并列为“宋辞最讨厌的神逻辑”第二名,顺带一提,第一名是这样的——
阿宅注定单身狗!
胡说八道!他老婆可多了,就是都隔着次元而已嘛。
言归正传,怀着好奇心,宋辞用手机搜索了下游戏更新的内容,发现意外地还挺有趣。就在此时,他收到了一条来自三人群中的信息——
【A君:宋词,在吗?】
【元曲:大伴唤朕何事?】
被一秒定位太监的艾俊顿时觉得蛋疼的厉害。
【A君:……你敢不这么说吗?】
【元曲:好吧,干蛋?】
艾俊:艹!这家伙怎么就和蛋杠上了。
不过想起叔叔的嘱咐,他觉得自己需要忍辱负重一下——
【A君:就是最近突然想玩网游,有什么游戏推荐吗?】
就在此时,程阳也冒了出来——
【无风无雨:怎么突然想玩游戏了?】
宋辞不觉有异,又因为想起刚才的事,很自然地回答说——
【元曲:《幻界血战OL》不错,今天刚更新完毕,开放了新等级新区,你可以去试试。】
【无风无雨:我知道这个,挺多人跟我推荐的。怎么?你们要去玩?】
程阳没撒谎,班上的确有不少男生沉迷这个网游,据说这群人还在游戏里建了个公会,之前还忽悠他去建个号说带着升级呢。作为一个踏实的现充,程阳对网游的兴趣并不算太大,不过如果他的两位好友都入坑了,他自然也就要跟着凑凑热闹了。说到底,网络游戏这万一的迷人之处之一就在于“人与人的交流”嘛。
【元曲:本来没什么兴趣的,不过跟你们这么一说,我倒是想去新区建个号看看。】
宋辞没撒谎,根据词妹的记忆,这游戏可玩性还是挺足的,也不算坑钱。
【A君:……】
艾俊有点方,看这对话词姑娘似乎本身对网游没什么兴趣?结果因为他的询问要入坑?这算是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么……如果叔叔知道,一定会杀了他的!想到此,艾同学不由泪流满面,暗自下定决心要把这件事当作一个永久的秘密,死都不会说给任何人听。
宋辞是个说到做到的人,既然嘴上这么说了,回到家后他就果断地决定下游戏。当然,下游戏的途中他没忘记可怜的冯主编还在等他救命呢,思来想去,他决定抄《多情剑客无情剑》,不过名字他给稍微改了下,就叫《飞刀问情》,主要是吧,古大大原本的名字取得有点名不副实,无情剑可以理解是说阿飞,但问题是他也不是“多情剑客”啊,所以干脆用电视剧的名字得了。
所以说都是一国人民都是好,抄起来无压力啊,不需要考虑修改之类的问题。
宋辞那是“duangduangduang!”,飞速就打出了足够第一次连载的内容,检查了遍发现没啥错字后,直接就给冯苍发出去了——其实就算有也没什么,杂志社印刷之前都会有专人进行校对的。
如果要问“古大大写的最好的作品是什么”,那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答案,但如果要问“古大大写的最好的几篇作品是什么”,那每个人的答案里估计都会包含——《多情剑客无情剑》。没错,它就是这么厉害!
厉害到宋辞一度觉得李寻欢这个人有毒,明明是个送妹男,却居然能送到成为男人精品浪子先锋大众偶像,这也是个奇迹了!只能说古大大真大手!牛逼!
宋辞的邮件才刚发出去,冯苍就看到了,原因无它——不断刷新耳!
虽然知道今古大是言而有信的人,但事关生命,所以冯苍方啊!天知道他刷出俩垃圾邮件的时候是多么地想打电话投诉,这简直是在折磨他的心脏,尤其其中一个还是他喵的“交友网站”,滚粗!像他这种有妻有子事业有成的绝顶现充还需要交友吗?需要吗?!
等到终于收到邮件,他是感动地泪流满面啊,再然后一看名字,心里就是一个咯噔——
“《飞刀问情》?”
主角是使飞刀的?
这是不是有点不登大雅之堂啊?
不能怪冯苍这么想,主要是如今武侠小说的主角百分之七十都是用剑的(无他,帅耳),接着就是枪刀之类,暗器这种东西连反派都不稀罕用,纯属炮灰专利——洒出一把暗器没个卵用然后自己被主角一剑戳穿嗷嗷惨叫的那种。
“七种武器”名为七种“武器”,所以主角用非主流的武器他也不意外,而且里面虽然有暗器,但那暗器的名字多唯美多高大上啊,孔雀翎!
相较而言,飞刀就……
是不是太矬了点?
冯苍表示自己有点嫌弃。
如若宋辞直到他的心声,八成会冷冷一笑:呵,大叔,你对真正的力量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