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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眼下,在他的好兄弟对面不远处,就站着一群因为被虎视眈眈地盯着, 而如临大敌又噤若寒蝉的一群人。如果要加个形容来修饰这群人的话,他想那应该就是逃难而来的一大群灰头土脸的男男女女。
周余仔细瞧了眼,发现如临大敌的只有站在前面的两个男人和两个少年, 跟在他们身后的则大都噤若寒蝉,一副大气不敢出的模样。最着眼地是最前面为首的男人, 或许应该称对方为青年, 二十出头的模样, 他穿着极为简朴, 可眼神却非常的锐气, 身板挺拔如苍松,目视前方的模样无惧无畏,特立独行的气场和他身边的人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周余总觉得,这位仁兄下一秒就会暴起取他兄弟们的狗命, 他刚要出声打破这局面时, 对方恰好也发现了他的存在,视线倏地一下转向他这边来。
四目相对,两人均是一愣。
“这位兄台, 这些可爱的大狗是你养的吗?”
说话的不是和周余对视的青年, 而是青年身边的一位少年, 大概十四五岁的年纪, 一边说话一边冲他露出了善意的笑容。
周余向来话不多,便直勾勾地看着他,没有开口的意思。
“我们没有恶意,到此只是为了寻找一个避难容身之所。”他说,“我与兄长叔婶几人,翻山越岭、长途跋涉多月,途径宝地,见这里山清水秀,风景秀美,且渺无人烟,动了停留之心,这才想着法子进来看一下,如果打扰到了你,还请不要生气。”
这少年毫不遮掩地道明了来意。
听在周余耳朵里,只有一个感受:漂亮话说了一箩筐,结果是想来跟我抢地盘的!
他有点不太高兴。
虽然这地方也不是他发现的,而是他这具身体的亲人。同样也是为了避难,他们一家子千辛万苦找到这里,本想着可以过上点安生日子,哪料到深山野林的,危险同样不少,加上刚来时又是寒冬,少衣缺食,爹娘妹妹都没熬过去,如果不是有周余穿越到这还剩一口气的少年身上,恐怕这一家子就都会交代在这儿。
周余有原身的记忆,所以他很清楚对方嘴里避难这个理由绝对不假,只是忍痛要瓜分地盘,想起来就觉得不太开心。
他们这会儿所处的这个地方是一个天然盆地的地形,四面环山,一条从后方最高山峰上倾注而下的瀑布飞流直下,形成一条湍急的溪流冲过中心的低洼,形成一块被群山所环抱的平坦地势,虽然面积不大,但对于人口少的来说,显然已经足够。
清澈的溪流沿着茅屋右侧山脚延伸出去,这就意味着水源不成问题,而且茅屋的左侧还有另一条自山里发下来的小溪,在左前方五十米远处汇聚成一个湖泊,偶尔可以看到鱼儿在里面畅游翻出的水花。
周余把这儿取名为无人谷,用四年的时间,将原本的破破烂烂的茅屋改成了一室一厅的木屋,还用篱笆圈出了一座一亩多大的院子,里面开垦了菜地,外面也挖出了水田,足够养活他自己和另外几个小伙伴。
他不清楚这群人是怎么碰巧找到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的,他们人多,男女老少都有,从他们只是风尘仆仆但却都没有显露面黄肌瘦之态这一点来看,显然不是什么普普通通的老百姓。
战乱时期,官府远远管不到这里,地契文书周余一样不沾,还就孤身一人,另外就是有几头好兄弟,可若真要和对方扛起来,他虽然有保命的手段,却也绝对占不到什么便宜。
可要真同意他们住下,他又不怎么甘心。
还在衡量之中,为首的那个男人望着他沉沉地开口了。
“我们不会动你已经弄好的田地屋舍。”声音低沉,带着不容商讨的决断和承诺。
这大概是一个和平相处的暗示,周余和他对视良久,终于,妥协地移开了目光:“大哥二哥三哥四哥还有帅哥,都回来。”
大哥二哥三哥四哥是四头法国狼犬的名字,帅哥是金毛的名字。周余这么一喊,五头狗狗顿时都呜呜叫着跑回到他的身边。
忙着抚摸狗头的周余没有发现,男人身边的几个少年,不约而同地用古怪的目光打量起了男人,大概是在说没想到大哥你居然和狗同辈了……察觉到了这一点的男人脸色不变,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周余,往前走了一步。
“我是段戎,你日后若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叫我一声即可。”
接受到这个男人释放的善意,周余想了想,以后都是邻居了,邻里和睦总比不睦要好,于是也报出了自己的名字:“周余,年年有余的余。”
周余这不是他本来的名字,而是他这具身体的名字,也寓意着他爹娘的一个美好念想。他本名叫周遇,穿越后秉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便舍弃了本名,选择成为周余。
“好名字。”最先说话的少年赞道,“我是段斐,段戎是我大哥,这丫头是我们的妹妹,叫小羽。”说着从身后拽出一个大约八、九岁的小姑娘,眼睛圆圆的,带着一股讨喜的可爱感。
段斐是个话痨,根本不用周余多问,他自己就把身后的一溜人都给介绍完了,成员关系倒是不算复杂,总之就是都与段戎他们沾亲带故。
对比之下,更显得周余的势单力薄。
假如是别人,可能还会担忧一下寡不敌众的问题,周余却完全不害怕,四年来面对山里时不时出没的野兽,他一个人都舒舒服服地过过来了,眼下自然也不会怕这些突然多出来的人。
打完招呼之后,段戎环视了一圈,目光定在周余竹屋左侧百米远溪边前的空地上,就此划定了地盘,看样子是打算在那里盖屋子。
“走。”选定了地方,他不再多言,率先转身,后面的人习惯听从他的命令,自觉地跟上。
走出一段距离后,人群里一名年龄约莫已经及笄的少女小跑两步上前,一手挽住段小羽的手臂,带着笑容的脸却是转向了段戎那边,语气带着一抹不经意的惊叹。
“段大哥,我怎么觉得,刚才那个人看起来比斐少爷大不了两岁,且又是独自一人住在这山野里,脸色却反而比我们所有人都还要好上许多呢。”
如今这世道,他们一路走来,见过太多吃不饱穿不暖的人,甚至还目睹不少饿死冻死的人无人收尸,对比之下,他们跟着段戎,一路上颠沛流离,风餐露宿,脸上和身上虽然脏了点,但至少没有饿过肚子,还有厚实的衣裳裹身,已经很是幸运。
没想到那个周余的情况却比他们还要好上许多,唇红齿白,脸上也是白白嫩嫩干干净净的,穿着看不出料子的袍子,一点也不像是生活在山野里的人,反而像是大户人家娇养的少爷。
更重要地是,在他们已经好几个月没有饱餐一顿肉食的时候,他一个人居然还养了五条肥肥壮壮的大狗!
那可是活生生的肉啊,想到这里,林燕儿情不自禁地吞了口口水。
段戎没有回头,张望前方的动作不变,淡淡的语气里却流露出了一抹警告:“那是人家的本事,我把丑话说在前头,你们都给我听好了,今后我们会在这儿住很长一段日子,你们都对他客气点,不许去打他的主意。”
林燕儿脸上闪过一抹不自然的神色,很快又被笑容掩盖起来:“这是自然,以后大家都是邻居,该要好好相处。”
段斐摸了把脸,总觉得自家大哥这话听起来有哪里不对,他笑眯眯地瞅了眼男人:“那大哥,去和他打好关系这总没问题吧?”
段戎凉凉地扫了他一眼,没说好也没说不好,而习惯了他这副模样的段斐把这自发地理解为默认,他转了转眼珠子,脑子里快速地盘算起来。
这时,段小羽忽然啊了一声,瞪大眼睛道:“大哥二哥,快看,这儿有蜜蜂。”
段斐抬头一看,果然在上空不远处找到几只盘旋着嗡嗡叫的蜜蜂,他顿时眼睛一亮:“哎呀,有蜜蜂那可不就有蜜糖!”
好久没吃到糖的段小羽立马咽了口口水,馋的不行:“二哥,我想吃蜜糖。”
段斐连声安慰:“哎好好好,等二哥有空给你想想法子。”
说到吃的,后方的几个人也都跟着两眼放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