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留书落款

西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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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徒李星辰亲启。”

    “星辰,当你见到这封信的时候,为师已经离开了。勿要挂念,我只是接到帝君的诏书,需要即刻启程,尽快赶回长安。倒是事情匆忙,没来得及跟你当面辞行,希望你别埋怨为师。”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你我师徒二人在北地的缘分,也算是到了尽头,即便今日没有接到诏我回长安的诏书,我也准备近日启程南下。”

    “十式剑法都已经交给你了,虽然以后没了我的看管,但是剑道千万不要荒废掉,唔……对了,修行上也不要怠慢!你要记住,没有足够的实力,再厉害的剑招也没办法施展出来。就好比一把锋利的大斧,放在一个小孩子手中,不过是个累赘,只有壮汉才能把它挥舞起来。”

    “还有……我给你留了几两碎银,足够你在北地几年的花销。当然,你若是想来寻我,也可以带着桌上我留给你的那一块玉佩。玉佩里留了我的一道灵力,长安,扬州,这两处无论哪里,只要你拿着这块玉佩过来,我都会第一时间找到你。”

    “记住,你手里的那柄剑最好用布缠起来,莫要让人看见。它是沧流,和灵鸢一样的神剑。”

    “落款:肖红衣。”

    一封信,不算长,不过寥寥百字,他片刻就读完了。

    肖红衣走了,没有辞行就走了。

    整封书信大抵是这个意思。

    李星辰刚才照着吩咐去打酒,在刘二的酒肆多呆了一会儿,跟刘二聊了聊天,一如往常。

    可是回来却找不见肖红衣的身影。

    他在房子里里外外找了一遍,最后才在床头的柜子上发现了这封信,上面压了几锭碎银和一块墨绿色的玉佩。

    李星辰一手提着沉甸甸的酒葫芦,一手握着信,心里却不是个滋味儿。

    他已经十六岁了,不再是小孩子了,对于分别这种东西也不至于会脆弱的哭出来,可是心里的酸涩感却丝毫不会因为年龄的增长而衰减。

    当年他将肖红衣从雪地里拖回来,一晃到现在,整整四年过去了。

    都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自生父成了镇外的一座孤坟,他便将肖红衣当成了父亲。

    那是一种很亲密的关系,就仿佛有一根线把两个连在一起。

    虽然现在肖红衣走了,但是李星辰不觉得这根线就这么断了。

    不过想想师傅信中所说的缘分二字,可能随着他的不告而别,自己和北郡、和常平镇的缘分,也该是走到尽头了。

    所以——

    或许到了该告别的时候了……

    李星辰的心底忽然浮出了这样一个念头,随后这个念头便如一粒种子一般,在他的心中生根发芽,不消片刻就茁壮的挥之不去了。

    他将信纸放回柜子上,看了看手里提着的酒葫芦,突然笑了。

    师傅的酒葫芦!

    他打开塞子,一股不算浓烈的酒香飘了出来。

    李星辰没喝过酒,也从不喜欢这东西,过去一直是肖红衣在喝,他只是看着。可是现在,他不知怎的忽然想要尝一下酒的滋味儿。

    他学着肖红衣的样子,仰起脖子,举着酒葫芦猛灌了一口。

    这是他头一次喝酒,酒的味道很呛,火辣辣的感觉一下子盈满口腔与喉咙。酒水落入胃中,一股热力也立刻散入四肢百骸。

    这一瞬间的刺激让他恨不得将嘴里剩下那半口还没来得及吞入腹中的酒水吐出来,甚至眼角都挂上了几滴泪珠。

    只是最后他还是忍住了,然后“咕咚”一声把含在嘴里的半口酒也咽了下去。

    “呼——”

    李星辰喘着粗气,浓烈的酒气从腹中上涌,顶的他忽然泛起了疲乏感。

    他感觉自己有些困了。

    李星辰将酒葫芦的塞子塞好,放到了床头的柜子上,随后往床上一趟,几个呼吸后,眼睛就闭上了。

    明天……就该启程了!

    ……

    翌日,是个晴天。

    北地罕有的没在下雪,不过这样的日子一年也找不出几天,唔……忘记了,昨天也是个晴天。

    李星辰站在院门外,如此想着。

    昨日喝的那一大口酒,让他格外的困,躺在床上一觉就睡到了天亮。

    不过早上醒来,倒是非常清醒。趁着天蒙蒙亮,他借着烛火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行李,就直接出了门。

    他背后背着的一个布包里,只装了一些换洗的衣服,一张有些残破的地图,还有四个油饼。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唯一值钱的就是那几锭碎银和一块玉佩,都被他藏在了腰间。

    黑色长剑现在该称作沧流了,剑鞘外被他用三指宽的灰色布条缠了起来。他缠了好几圈,让整把剑看起来格外的臃肿,若是不仔细看,倒是很像一根烧火棍。

    小院门口,他站了有好一会儿了。

    这里是生养他十六年的地方,将要离去,他心里多少有些不舍。不过最后他还是微微释然,人总归是要到更广阔的地方去闯荡的,不能总守在一个地方。

    李星辰将小院的院门轻轻合上,落了锁,转身离去。

    他手里拿了三炷香,走之前,他想给父亲上几炷香。这一走就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上坟扫墓这种事情肯定是不能做了,这一点,他心里其实很愧疚。

    但是他相信若是父亲还在世,绝对不会反对他的做法。因为他父亲时常念叨,人要是真的困死在一个地方,那一辈子可就真的没出息了。

    李星辰是李家独苗,他觉得若是自己有出息了,父亲一定会非常开心。

    他不信命,而且,他的命也不在这里。

    所以必须走出去,他想在偌大的长安闯出一些名堂,让半生戎马最后却连马革裹尸也做不到的父亲知道,他的儿子,不是一个熊包,也不是一个窝囊废。

    他脚上换上了一双新的马靴,踩在雪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这双马靴本来是给肖红衣准备的,只是肖红衣走了,他就穿起了这双马靴。

    这双马靴穿着稍微有些大了,不过垫好鞋垫之后,倒也还算合脚。

    出了镇子口没几步,就能在路边看到那一片坟地,葬的都是镇子上的人。他父亲的坟,在最里边。

    因为是近几年的新坟,他父亲的坟头也算好找。李星辰走至坟前,伸手将碑前那一层厚厚的积雪拨弄到两边,露出了雪下面一鼎锈迹斑斑的香炉。他伸手将香炉扶正,随后拿出火折子,吹燃之后,点起了香。

    半晌后,待三炷香全都点燃,他把香插进了香炉中。随后“噗”的一声,跪在了雪地上。

    “爹……你不在的这五年里,我遇到了一个师傅,跟着他学习的越久,我越觉得,北地,或许真的不适合我。”

    “所以,星辰要走了,离开常平镇,离开北郡。去富饶的南方,去中土,寻找自己的道路。”

    “以后星辰不能给你上香扫墓,希望你不要怪孩儿……”

    许久,把该说的话都说尽了之后,李星辰才站起来。

    带着恋恋不舍,他还是忍着泪转身离去,只是没走出几步,在经过一座更新的坟墓时,他的脚步蓦然停顿了一下。

    这是杨三叔的墓。

    就在肖红衣来的那年,北方又一次爆发了战事,而这一次,杨三叔再也没有回来。同他的老爹一样,杨三叔的尸骨也不知道落到了哪个雪坑中,没有找回来。

    带着杨三叔一副衣冠回来的,是张家的那个小伙子。李星辰管他叫张大哥,也一样是驻北军。

    人战死,尸骨也好衣冠也罢,总会有同乡人带回来安葬,这就是北地的写照。甚至或许某一日,连张大哥的尸骨也要由别人带回来。

    生活是苦的,不过从这以后,这些缩影,都只将存在于他的记忆里,与他再无瓜葛。今日,他也成了南逃的一员。

    李星辰想着有些好笑,想当初自己还嘲笑那些跑到南方去的人,笑他们贪生怕死。可是没想到,不过区区几年的光景,自己也成了他们中的一个。

    原来有些东西,不到最后还真的没办法盖棺定论。

    “该走了……”

    他叹息了一声,重新迈开步子,朝着远方走去,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雪色中。

    ……

    一条岔路前,李星辰手里拿着地图愁眉不展。

    他要去燕州,那里是北郡的郡治,也就是郡府。可是走到这个路口,他却没办法继续赶路了。

    路口没有标识,地图上字迹也看不清楚,只是标注了这里是通往燕州与通远县的岔路。至于哪条路是通往燕州的,哪条路是通往通远县的,那就只能靠猜了。

    天上飘着雪花,鬼天气说变就变,连声招呼也不打。

    李星辰蹲在岔路前,手里拿着一根不知从哪儿折来的木枝拨弄着地上的雪花,目光在通往两个方向上的路口来回游移,心里猜测着到底哪条路才是去燕州的路。

    就在这个时候,身后传来一阵“嘎吱”声,李星辰回头张望了一下,发现原来是一辆马车过来了。

    “要不要跟马夫问一下路?”李星辰思忖着。只是自己跟人家也不认识,心里稍稍有些犹豫。

    只是就在这个时候,马夫“吁”的一声,马车便在他的身旁停了下来。

    帷裳从里边掀起,探出了一张清丽的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