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一只猴

蟋与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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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了蔡秋葵和赵海鹏的话,我愕然了半响。

    敢情,我身边这俩人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而且我绕来绕去,就是走不出徽家的阴影了么?这赵海鹏也是,就不能找个旁的饭店吃饭?

    我难过,可赵海鹏却难得与蔡记者有了共同语言。

    老赵还进一步道:“也不瞒各位说,当年这请猴吃饭的计策,据我父亲说,是我爷爷赵青山帮老徽家想出来的,因为徽家当年落破些,在加上东瀛人……”

    赵海鹏没说完话,我突然想笑,而且是苦笑。

    “呵呵,又是徽家?”

    见我这样,赵海鹏也能猜到我是个什么意思,于是他住嘴,又“宽慰”我道:“不过,这一只猴的店面几经易手,到现在早已不是徽家的产业了。我当兵刚回来的时候,听说徽唯本这几年想把祖店赎回来,不过他这一中风,估计又没什么动作了。”

    “哦!”我点了点头,顿时感觉浑身轻松了不少。

    这个时候,大家在说说笑笑间,已然来到了“一只猴”的店面门口。

    虽然是近百年的老店,可这店面真没什么古典气息、特色,铁皮的窝棚和水泥的柱子便是一切。

    在这里唯一能证明其历史地位的,只有那“一只猴”的金字门匾。

    而就那门匾,也是半死不活的挂在门楣上。

    此外,这饭店最膈应人的是,那一只猴的“只”字不知道为啥,还掉了一个点儿,让“一只猴”,变成了“一尸猴”。

    “艾玛!”蔡秋葵盯着那门匾,对赵海鹏笑道:“这饭店老板太重口了,怪不得徽家不想收回来呢……”

    赵海鹏,回应以无奈的微笑。

    落魄的百年老店“一尸猴”,看着大家心里憋屈,但既然来都来了,我们也再懒得挪窝,便走了进去。

    进到里边,环境还是可以,虽然桌子烟灰缸里有客人抽剩下的烟头和打火机让人膈应,墙角那吃麻辣烫和火锅用的小煤气罐也看着碍眼,但整体也还算干净利落。

    这里,当然不能和五凤楼甚至我在黑虎街的鲁味居相比,怎么说也比一般乡村快餐店干净一些。

    我们来时,店面里没什么客人,我抬头看了眼墙上的菜品,突然发现这里已经不经营徽家时代的鲁菜了,取而代之的是麻辣烫,钵钵鸡,毛血旺这一类煮涮为主的川菜。

    果然……物是人非。

    虽然不知道徽家怎么把这么一个祖店给弄丢的,不过我也不感兴趣,来这种餐馆吃饭,我感觉就是为了快点填饱肚子走人。

    于是,我这个掏钱的主顾便伸手,冲门店伙计道:“兄弟,点菜!麻利点哈!”

    柜台上的伙计闻言,并两个光头干瘦的伙计走了过来。

    两个中,其中一个拿着一本大的出奇的记事本,捧在胸口,另一个人则拿着菜单,摆放在我们面前。

    拿记事本的光头伙计微笑道:“三位帅哥靓妞,吃点啥?”

    服务员虽然笑的有点假,但也算是殷勤周到,我接过来菜单,本来想点菜,但是于不经意间抬眼,看了看一脸期待的蔡秋葵……还是放弃了这个权利。

    随后,我识相的转手,把菜单递给她道:“女施主优先,有什么想吃的,你先来。”

    蔡秋葵当仁不让的接过菜单,然后果不其然的把菜单递给赵海鹏道:“大鹏哥,你想吃啥,和妹妹说说。”

    心中窃笑下,我早知道这娘们儿会这么干,因此在赵海鹏把求救的眼光投递给我之前,我赶紧把头如鸵鸟般埋进手里桌间,佯装休息。

    之后的事情,都和我猜测的差不多。

    赵海鹏被蔡秋葵搞得脸红脖子粗,丫想推脱,蔡不让,赵想逃,蔡又靠的更紧,根本不让丫走……

    我感觉,这蔡秋葵的攻势很成功哈,估计用不了多久,我这位大厨就会幸福的沦陷了。

    再说,赵海鹏丫都三十岁了,装什么装!

    可,就他两个人如胶似漆你来我往,几乎要打起来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了一丝不一样的事情。

    我脑袋里的小竹诗,又开始“窃窃私语”了。

    这许多次以来,我对我竹诗电报般响动的把握越来越精确。

    虽然,它依旧不能确切的表达其具体的意思,但是我已经能从那声音的频率中仔细判断出她是饿了,恐惧,提醒,兴奋还是……想和鸡爷玩。

    而这一次竹诗的“窃窃私语”则是明显的提醒。

    可……这鬼丫头提醒我什么呢?

    眼下,没啥魑魅魍魉,也没有大难和混蛋的小人,小鬼头更不可能吃菜秋葵和赵海鹏的“醋”。

    这样以来,唯一能让我引起警觉的……就是我面前这俩“一尸猴”的伙计了。他们……必定干了什么让竹诗不爽的事情。

    警觉中,我埋着的头略微抬起,从手指甲缝隙看了出去,却正好望见那两个小伙计,隐藏在大号记事本与菜单下的手。

    他们……居然在偷东西?

    眼神到处,一个光头癞脸的混蛋在不停的对蔡秋葵说话,介绍菜目,并以此吸引注意力,另一位贼头贼脑的则借助大号记事本的遮挡,从袖口拿出一个大镊子,往蔡秋葵的衣服口袋上伸去,已经把她的钱包夹出了半个。

    眼看着如此混蛋的伙计和混蛋的行为,我顿时火冒三丈。

    这“一尸猴”已经死到家了,连伙计都干这种狼狈为奸的龌龊事,我没法想象他的经营能好到那里去。

    怪不得没一个人。

    见状,我想当然的以为,当伙计的这样,咱做食客的看见,自然要替老板好好管教管教。要让他们知道坐伙计的“规矩”。

    但,我没有急着出手。

    因为我知道,这个社会什么事都不好办,要想捉人,就必须捉“脏”。

    忍着愤怒,我自己眼看着那光头把蔡秋葵的钱包掏出来,送进自己衣兜,随后又伸手,用镊子拿了手机。

    镊子夹拿光滑的手机,也算是高难度的动作,而这个伙计夹住了就纹丝不动,看来也是个惯犯。

    至此我本来已经做实了这光头偷窃的举动,可以抓人,但转念一想,还是等着他吧蔡秋葵的手机偷到手在说。

    毕竟,一个手机好几千块钱呢,丫多拿点东西,偷窃的罪名就重一份,每重一份,我就能让这个不长眼的光头小子多关几个月,让兔崽子在警察叔叔那里多学习学习。

    这可不是勾陷他,而是……帮助他改邪归正呀!

    因此,我在他偷完手机之后,依旧没有立刻动,而是继续等着,看这个家伙又用镊子偷出蔡秋葵宽袄大兜中的车钥匙,工作中证,补妆粉,项链,还有……卫生巾。

    卫生巾?!

    当那个小混蛋把卫生巾也从蔡秋葵兜里掏出来的时候,我他(和谐)妈再也看不下去了。

    丫连女人的那玩意也不放过,还是不是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