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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玉华回自己房间, 正扑在床上抱着枕头嘤嘤地哭。
同样十五岁,为什么自己就没了爹娘, 为什么自己就没有长高,为什么自己从来没穿过那么漂亮的衣服?
老天啊,你也太不公平了!
等王秀珍发现何玉华在哭的时候, 略想了想, 倒也猜到了原委。但她绝不愿意将这件漂亮的毛毛球针织衫送给何玉华。毕竟要十五块呢,毕竟是买给何小曼的呢。别的都可以让,这个不能。
也不显摆了,悄悄地收进了房间。
何小曼回来, 看到这件新衣服,简直高兴坏了, 赶紧换上在穿衣镜前照来照去, 照了半天。
“稍微大了一点点,看, 袖子有点长了。哎,你也太瘦,吃胖点就更合身了。”王秀珍在一旁唠叨。
“长点没事, 我还长呢。这么贵的衣服, 当然要多穿几次才合算。”
王秀珍摆弄衣角的手停了下来,惊讶地望着何小曼。“多穿几次”……这孩子什么时候口气变得这么大, 这可是十五块钱的衣服啊, 抵上王秀珍半个月的病退工资!
何小曼抬头对上王秀珍的眼神, 顿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
也是没办法,上辈子在那个世界,她过得挺好,买的新衣服穿不了几次,第二年就有可能换季了。
但这里不一样啊,空间不一样,时间也不一样,虽说十五块钱到三十多年后的那个世界里只能买杯奶茶,但在这里、在何家,是一笔巨资。
而且这个世界的衣服,大抵是要穿到破才算完。
假装蓦然发现自己说错,何小曼哈哈一笑:“哎呀,说错了,应该是‘多穿几年’。这么好看的针织衫,起码要穿十年!这才能回本嘛。”
王秀珍满意地笑了,女儿果然是懂事的,才不是外面那些不懂事的弄堂小妞。比如六号住的林家那大丫头,十七八岁了,整日介不上班,跟社会上那些小青年混,不学好,老跟林妈要钱买衣服,给得慢了,还要放眼色,真是上不得台面的女流氓。
“还是我家小曼最乖。又漂亮又孝顺,成绩还好。我家小曼以后是要考大学的,考上大学也是校花。”
亲妈,夸起来无边无际啊。
何小曼掩饰住尴尬,眼睛只盯着镜子。镜子里的那个人已经有了亭亭玉立的模样,纤长的身材,天鹅一样的脖颈,穿上娃娃领的白色针织衫,突然就有了美少女初初长成的感觉。
“等我考上大学,我就穿着这件衣服去报到!”
这是对王秀珍的眼光最有力的肯定。
但何小曼知道,这话是半真半假,为的是叫王秀珍高兴。
衣服好看是真,但如果她有幸读大学,一定不会穿着这个去报到。
如果这个世界、以及这个年代真的按八零年代的风向前行,那么不用几年,眼前这个保守羞涩的社会就会发生巨变。变得大家都不认识。到那时候,一件衣服珍藏好几年这种事,可能性就不太大了。
如今,浪漫的风潮虽已渐渐影响到这个古老的国度,但总的来说,电视机还不算太普及,老百姓看世界大致还得通过那些时效性很差的杂志,在巨变之前,何小曼不宜太高调。
于是她将白色娃娃领的针织衫收进柜子,找了个衣架挂起来。
亏得没有穿出去吃晚饭,何玉华的神经前所未有的脆弱。饶是何立华在场,她也丝毫没有掩饰,沉着脸,在鸡汤里翻来捡去。
王秀珍生了结核病之后,一直都是用的公筷,讨好地将两只鸡腿一只夹给何玉华,另一只夹给了何小曼。
“谢谢妈……”
何小曼话音未落,只见何玉华夹起鸡腿往鸡汤里一扔,顿时汤汁四溅,溅到了离得最近的王秀珍手臂上。
“啊——”王秀珍轻叫一声,缩回了手。
“别在我哥面前装好人!”何玉华一脸不屑。
鸡汤的烫,最是隐藏得深,看似表面一层厚厚的油很是不动声色,其实低下烫得很。王秀珍手臂上烫得一片赤红,还不敢呼疼,尴尬地望着何立华。
何立华愕然:“玉华你闹什么呢,你嫂子是好意!”
何玉华全然不顾,夹了一只鸡爪子,冷冷地、毫无诚意地道歉:“对不起啊,嫂子。”
王秀珍最怕家里人吵架,赶紧强笑:“没事没事,玉华也不是故意的。我不疼。”
不疼?何小曼就呵呵了,烧伤烫伤的疼痛等级那么高,几乎仅次于分娩和末期癌症疼痛,亲妈啊亲妈,你也太能忍了。
要是平常,何小曼一定揭竿而起,但今天父母都在场,他们都还没愤怒,自己一个小孩子不宜激化矛盾。便起身拿烫伤药膏给王秀珍涂。
这个年代虽然生活不富裕,但也有好处,比如全民公费医疗。厂里的医务室都可以配药,加上王秀珍是个老病号,家里药还是配置得蛮齐,包括烫伤膏。
这边何小曼替王秀珍涂好药,用干净的手帕包住伤处,那边何立华已经盛好一碗鸡汤,放到王秀珍面前:“今天这个汤熬得好,你多喝点。”
讲真,要是没有何玉华常常大声嚷嚷和放脸色,这个家庭真是蛮和谐的。
可惜何玉华永远都在。
大概是大哥温柔的举动又刺激了她,刚刚平静下来的何玉华突然放下筷子,眼神犀利地盯住大哥。
“哥,林家买电视机了。我家什么时候买?”
何立华浑然不知她的用意,解释道:“电视机要三百多块呢,岂不是得半年不吃不喝?不现实。”
何小曼却内心一紧,何玉华素来不依不绕,这当口提电视机,只怕是有的放矢。
“我存款不多,一共三十块,全拿去吧!”
“真的?”正在数钱的王秀珍惊喜地抬头,望见伸到她跟前的三十块钱。
“我可说好了,要还的啊,算借给你们的。”何玉华嘴还很硬。
何小曼知道,素来没个好脸色的四娘娘能拿出自己珍藏的私房钱已是很不容易,也不用再计较她的语气了,瞥她一眼,笑道:“父债子还,娘娘你不用急,到时候我拿三百条老鼠尾巴给你好了。”
“咦,恶心死了。”何玉华一脸嫌弃地走开。
何小曼捂嘴笑了半天。
“我可立个规矩,咱家这事成不成还不知道,都不许往外说啊。”何立华挺要面子,组装电视机这事,成了,保准轰动珍珠弄,不成,难免就被人笑话是异想天开,所以不愿意授人以柄。
何玉华和何小曼倒还好,一个上班,一个上学,不用整天跟珍珠弄的碎嘴女人们较劲,但王秀珍就不一样了。因为是农村来的,又生了这个病,在邻居跟前很是抬不起头。加上她长病假歇在家里,跟邻居们抬头不见低头见,保守秘密真是一件很辛苦的事。
尤其弄口林家的林大妞,装好了电视机,王秀珍恨不得第一时间把电视机糊她脸上。
林家大妞叫林清,名字挺好听,人却不是个好人。跟何玉华是一个厂的,但工作吊儿郎当,一副“我来上班是给你脸”的模样,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
谁也拿她没办法,她爸在电子局当干部,负责批个条子、开个票,属于朝南坐的位置。再加上这年代的企业嘛,都是铁饭碗,不作兴辞退人的,给了这种人生存空间。
她跟社会上一帮小混混走得近,有一回正招摇过市,一个混混望见了路边下班的何玉华,响亮亮地吹了声口哨。
那混混长得帅气,林清暗恋已久,见他竟然朝别人吹口哨,气不打一处来,开口就骂:“眼瞎啦,那种矮冬瓜也看得上!”
“那叫娇小玲珑嘛。”混混恋恋不舍地回头望,却遭了何玉华一个恶狠狠的白眼,“哟,有脾气的小姑娘,哥喜欢。”
林清上去就推他胸口:“喜欢有脾气?那来尝尝姑奶奶的小脾气。”
“去去去,长得好看有脾气那叫小辣椒,长得难看还有脾气就叫泼妇。”
林清气得嗷嗷直叫,大喊:“那死女人就是珍珠弄头号泼妇!”
虽然混混没有当真移情何玉华,但林清心里对何家却是记恨上了。尤其何玉华摇身变成低配矮小版的赫本之后,竟然看出些洋气优雅的味道,林清再照镜子,看自己的紧身裤勒出一个硕大的屁股,就怎么看都觉得不顺眼了。
她不敢惹“珍珠弄头号泼妇”何玉华,但王秀珍不一样,她是“珍珠弄头号软柿子”。所以时不是的,王秀珍会遭受林清的无端攻击,路过她家门口的时候故意往外泼盆水啦,当着王秀珍的面骂弄堂里的狗啦……
自从林家有了电视机,她就换了花样。王秀珍在家门口水池子里洗衣服,她就把电视机开到震天响,站门口喊:“谁让这弄堂里还住着穷鬼呢,买不起电视机,让你们听个响儿,不收钱,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