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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意家所在的小区在城东老区, 建筑多是世纪初的风格, 跟四围的棚户区混杂在一起, 犬牙交错的地形,让人很是难找。
沈西风能找到, 全亏了从班主任那里要的地址。
他下了车后在路况复杂的居民区足足转了大半个小时, 才找到钟意家的楼。
进到他家, 沈西风发现里面的装潢格局都颇为老旧。
别的不说, 单看那个毫无美感的客厅沙发,就至少有七八年的高龄了。
这会儿他进到钟意的房间, 就看到除了书桌和大床之外,只剩下一整面墙的书柜,窗户旁的窗帘褪色严重, 已看不出原本的花纹,而床上铺着的床品,虽然干净整洁,但大约是跟深色衣物混着洗过, 透着一层不太和谐的浅蓝。
这孩子, 真的非常非常不会照顾自己。
沈西风蓦地有些鼻酸, 他忙转过脸, 去看那个大书柜。
里面的书塞得满满的,光看那些书脊, 中外文夹杂着, 至少有一大半不认识。
沈西风弯了弯唇角, 莫名有些自豪, 小意意永远都是这么优秀。
接着,他又查看起他的书桌,只见上面摊着几本托福真题,每本都做得七七八八了。
沈西风很爱看钟意写字,笔速快而潇洒,不管是中文还是英文,刷刷刷几下,出来的字行而不草,风骨挺傲,就跟字的主人一样,凌厉又漂亮。
其实知道钟意就是童年那个“小洋马”后,沈西风还想起了一些事,有关钟意的家事。
比如钟意的姑姑是镇上的大美人儿,本来和镇上的一位小学老师情投意合。
但她为了供自己弟弟读书,下嫁给了木匠的儿子,据说出嫁那天,哭了十里路。
又比如钟意的爸爸果然争气,成为全镇第一个大学生,毕业后当了飞行员,还娶了让人羡慕的洋老婆。
在全村人都以为他要把父母接到城里去住时,他却跟自己的亲爸闹翻了,还把他爸给气进了医院。
而钟意的姑姑在老公跟孩子都在外打工的情况下,独自挑起大梁,家里医院两头跑,摔伤了手也不敢休息。
再比如,没过两年,钟意的爷爷过世,他爸没回去参加葬礼,也没再回过县城,每次扫墓都是钟意的妈妈带着小钟意过来。
这些都是县城人茶余饭后的谈资,鸡零狗碎地飘进沈西风耳朵里。
直到今晚,他才将全部信息拼凑了起来,大致了解了钟意的成长轨迹。
除了心疼,还是心疼。
刚才他还看见钟意对着那个国外的未接来电发呆,这孩子失眠两天,估计也跟这通电话有关。
十七岁的生日,谁不是热热闹闹,家人朋友欢聚一堂的,真不知那个爸爸是怎么当的!
沈西风想起了自己十七岁的生日会,海洋般的鲜花、气球,车厢都装不下的礼物,蓦地很替小朋友生气,这么乖的小孩,当爹的不疼,那就让他来疼!
他在卧室转了一圈,从床上拿了枕头跟薄被,凑上去闻了闻——嗯,有钟意的味道,便喜滋滋地抱着来到客厅,给自己做窝。
就离开了这么会儿,钟意已经睡出花儿来了,毛毯被压在身下,睡衣睡裤皱巴巴地揉成一团,露出一大截后腰跟腿肚子。
啧,这个睡相!
沈西风依稀想起他到自己家的第一晚,因为担心他夜里又发烧,自己去看过他好几次,每次都要在地上捡被子。
现在看来,这应该是个惯犯。
沈西风走过去,先扯下睡衣,把背心遮遮好,再从钟意怀里缓缓抽出毛毯,展开来给他盖好。
看到露在外面的腿肚子,他突然想到了什么,撩高他左脚的裤腿。
本该白嫩如瓷的小腿肚上,布满了深深浅浅的青淤,新伤旧伤一大片,让夹在其中的那道划痕都显得没那么刺眼了。
这就是跆拳道黑带的腿吗?
沈西风愣了愣,回身从包里拿出一管祛疤痕的药膏,挤了些在指腹上,一手攥着钟意的脚踝,一手轻缓地把药膏涂了上去。
那脚踝是真细,单手就圈了一大半,骨节伶仃,很是硌手。再细看,脚掌上也带着伤,东一块西一块的青绿,看得人胸口发紧。
跆拳道就不能不学了吗?
但一想到他们刚认识那会儿,钟意在他面前展现出的以一敌百的架势,他又彻底歇火了。
这孩子还有哪点不够完美,非要拿这些来折腾他,是要逼出个全能.神吗?
沈西风涂完药膏,又用手捂热了让药渗进皮肤里,才皱着眉整理好钟意的裤腿,再起身来到沙发另一头。
钟意头朝外睡得正沉,任电视屏幕的画面在他脸上投下忽明忽暗的光亮,他的额发散乱地覆在侧脸上,露出额角的半道疤痕。
看到这张脸,再大的脾气也没了影。
沈西风舒展开双眉,单脚跪了下去。
这几年娱乐圈里的混血儿层出不穷,上镜优势非常明显,沈西风也见过那种惊为天人的顶级颜霸,这世上有的人,真能长得比雕塑还要完美。
不过在阅尽千帆的沈西风眼里,谁的容颜都赶不上钟意的,不论是比例、气质还是神.韵。
估计上帝在放钟意到人间之前,偷了沈西风的审美标准,比照着内容才造出来这么个小天使的。
否则,为什么连他打的小呼噜,他都觉得可爱得要死呢?
他趴在沙发边盯着钟意瞧了好半天,看他的鼻梁是如何挺翘秀气,看他的眼睫在睡梦中如何轻颤,那总是偏淡唇瓣,微微弯了角,是做了什么好梦吗?
沈西风也跟着笑了起来,一边顺着钟意的头发,一边轻声嘀咕:“小懒猫,小脏猫,不刷牙不洗澡就睡觉了,明天起来会长蛀牙的。”
会长蛀牙的小脏猫似乎有所感应,不安地皱起了眉,连呼吸都变得急促了。
“哦哦,不脏不脏,我们意意最干净,最可爱了!”沈西风忙不迭地安抚着,用手掌不停地顺着小脏猫的头毛,这才平息了小猫的怒气。
钟意似乎非常享受沈西风的抚摸,把头埋得更深了些,将修长的脖颈毫不设防地展示给对方看。
“很漂亮,”沈西风的目光在他头颈处不停游曳,窃窃低喃着:“意意哪里都漂亮,每一根线条,每一个毛孔,都漂亮得不像话。”
接着,沈西风拨开他的额发,露出那道伤痕,语气转得更低沉了些:“就是这里被破坏掉了一点点,就只有一点点,我每次看到都心疼得要命……”
沈西风跪在沙发边,整个上半身都倾伏在钟意头上。查看伤疤时,脸已经凑得很近了,近到能感受到钟意皮肤散出的热度,近到呼吸间全是钟意的味道。
当那道伤疤出现在视线里时,他自然而然地一低头,在上面印下一个绿叽叽网站不允许现阶段出现的动作。
“不过别担心,我马上就能……”
絮絮叨叨的自言自语戛然而止,沈西风呼吸猛地停滞,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刚才干了什么。
屋外的雨声不知何时变得柔和而缠绵,低吟婉转,像是恋人的情歌。
四月初的夜,因暴雨降了点温,透着丝丝凉意,沈西风暴露在外的皮肤一片冰凉,可背心却渗出热汗,那汗珠顺着脊椎往下,滑进了裤腰里。
大、大事不妙了。
沈西风僵硬地直起身,手足无措地换着气。
这时,一直充当背景音的电视突然增大了音量,主持人带着笑意的声音从里飘了出来:“……下面有请沈钰,给大家带来《情非得已》。”
屏幕一暗,前奏随即响起。
沈西风转动脖子,就看见穿着白衬衣的自己抱着吉他坐在舞台上,噙着笑,吟唱出声。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
一双迷人的眼睛,
在我脑海里,
你的身影,
挥散不去。”
“……”
咕咚——
沈西风艰难地吞了下口水,这他妈是为什么选了这首歌?
哦,好像是因为第一句。
他当时觉得特别适合唱给钟意听,所以就选来当生日礼物,想要在今晚拉着钟意一起看比赛。
还,还真浪漫……
“看到你受委屈,
我会伤心。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
不敢让自己靠的太近。”
“……”
够了!
他看着那屏幕上带着温和笑容的自己,就感觉像是吞了一大块巧克力,噎在喉头倒不出来,咽不下去。
沈西风急急摸出遥控器,果断关掉了电视。
屋内瞬间变得鸦雀无声,可沈西风在这片静谧中,听到了自己越来越急切的心跳,那欢快又按耐不住的势头,几乎下一秒就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
钟意仍在自己身后沉睡着,呼吸低缓,间或冒出一串小呼噜。
沈西风那颗心,就像被下到了油锅里,用小火慢慢熬着,火热滚烫,随时都有爆裂的可能。
他脑子里似乎有一百头大象在打架,混乱得一塌糊涂。
他想立刻夺门而出,又想上网查询“喜欢是什么感觉”;但最想的,却是转过身,看看那位搅起惊天巨浪的小朋友。
小朋友这会儿睡相很乖,毛毯拉到胸前,右手从毯下露出四个手指头,像是某种无声的邀约。
学渣了十八年的沈西风,三百首唐诗背不出十分之一,平生说过最有文化的话也不过是“正态分布是具有两个参数μ和σ2的连续型随机变量的分布”。
可当他看着钟意,脑子里蓦地浮出一句不知在哪里看过的话: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