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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一个时间,向天歌带着连紫芽前往定福县,提前给黄牡丹打了一个电话,说是待会儿去她公司商谈广告事宜。
黄牡丹心里无端忐忑起来,自从上次与他酒后发生关系,她便不知道怎么去面对向天歌了。
不过见到向天歌的时候,对方十分坦然,黄牡丹略微安定下心。
办公室里,连紫芽先跟黄牡丹谈了广告计划。
接着向天歌又让黄牡丹顺便做一下水果工厂的广告,水果工厂刚刚建立,知名度几乎是没有的,而且水果产品没有向天歌神农诀的加工,没有轰动的效果,想要拥有知名度,还是需要广告。
“行,天歌,连总,你们就把广告交给我吧,我们公司虽然只是一个小公司,但专业能力你们可以放心。”
向天歌笑道:“我相信你牡丹姐,上次梁庄花茶的广告也是你们公司做的,梁庄花茶因此才能打开市场,说起来,我还没好好谢谢你呢。”
“天歌,你跟我客气什么呀,这不应该的吗?你帮了我这么多。”
其实黄牡丹心里清楚,以梁庄花茶的品质,就算没有她的广告,总有一天也能火爆市场,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向天歌特意提了一句,是说给连紫芽听的,连紫芽也是做茶的,当然会以向天歌作为标杆,他们公司的广告带火了梁庄茶坊,也能带火连家茶坊。
何况现在连家茶坊的产品,是带着梁庄茶坊的商标,相当于是梁庄茶坊的子公司。
两个企业这样的关系,就是同气连枝了,向天歌介绍的广告公司,连紫芽自然没有疑虑。
“对了牡丹姐,一起去吃个饭吧?”谈完之后,向天歌忽然说道。
黄牡丹没法拒绝,陪客户吃饭也是她工作的一部分,何况连紫芽和她第一次见面,她不能失礼于人。
于是三人去了向天歌的莲歌食府。
酒菜上来,相谈甚欢,黄牡丹始终掺杂着对向天歌的心事,仿佛都成了她的心病了。
然而向天歌谈笑风生,面对她的时候如此坦然,好像他们之间从未发生过什么似的。
“早就听说了莲歌食府出名,我还是第一次来这儿,向先生,你这餐厅现在值很多钱吧?”连紫芽问。
向天歌道:“加上魔都的分店,这个品牌估计能值四五个亿吧。”
黄牡丹暗暗心惊,向天歌的发展速度,真的可以用神速来形容了。
她还记得他刚刚回村的那一会儿,家里因为欠债,还被人堵在家里呢,果然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如今整个梁庄都被他给带动起来,成为神木镇第一经济村。
有时候黄牡丹都很难相信,这样的人竟然是从他们小小的梁庄走出来的。
连紫芽道:“对了向先生,你就没考虑过做茶饮料吗?”
向天歌道:“其实之前有过考虑,我最初和鱼羊食膳合作的时候,就考虑过做鱼罐头和茶饮料,这不是茶坊被烧了吗?所以暂时就先把鱼罐头这个项目做了,茶饮料的项目往后推迟一段时间。”
连紫芽觉得这是一个机会,说道:“向总,梁庄花茶做的都是高端茶,如果以梁庄花茶来做茶饮料,有些暴殄天物了。而且一瓶饮料的价格,也一定会比普通饮料高出上百倍,这样能难开拓市场。好茶都是需要现泡的,如果装在饮料瓶里,似乎就差了一点意思,好茶也会被糟践了,不会让人想到品茶的乐趣。真正喝得起梁庄花茶的人,他们不会选择在饮料瓶里喝茶,而喝不起的也买不起梁庄茶坊的茶饮料。”
“嗯,你考虑得有道理。”
“所以我想……你可以跟我们合作,依旧挂你们梁庄茶坊的商标。”
向天歌眼眸微微一挑,正如连紫芽所说,作为高端产品的梁庄花茶,确实并不适合做茶饮料。但连家茶坊生产的是低价茶,如果作为茶饮料的原材料,似乎市场能够打得更开,利润也会更大。
“好,连姐,你回去做一份计划书给我。”
连紫芽欣喜地点头:“好,希望我们合作愉快。”举起酒杯,和向天歌碰了碰杯。
“有钱大家一起挣,最主要的是能把宁州的茶叶市场打开。”
连紫芽笑道:“自从梁庄花茶横空出世,宁州的茶叶市场就已经是一片繁荣了,怪不得麦理事长这么看重你。”
生意人在饭局上总会谈到生意,说说笑笑之间,又谈了一个合作项目。
一顿饭结束,已经傍晚时分。
向天歌先送连紫芽出去,然后回来问黄牡丹:“姐,你现在是回家还是回公司,我送你。”
黄牡丹有些局促,连紫芽离开,她就相当于跟向天歌独处,让她莫名有些紧张。
不过她还是没有拒绝向天歌,让他开车先送她去幼儿园,去接她女儿嘟嘟。
“小向叔叔!”虽然之前只与嘟嘟见过一面,但小家伙还是一眼认出了他,就像一只快乐的鸟儿,张开胖乎乎的双手拥抱他的大腿。
向天歌随手把她抱了起来:“嘟嘟,乖不乖啊,在幼儿园有没有听老师的话?”
“嘟嘟可乖了,老师今天还奖励给我小红花了呢。”
“嘟嘟真棒!”
“小向叔叔,你是不是妈妈的男朋友啊?”嘟嘟眨巴着清澈明亮的眼睛问道。
黄牡丹本来挺淡定的,嘟嘟这句话问出口,顿时就不淡定了,轻轻呵斥:“嘟嘟,不许胡说,妈妈和小向叔叔只是朋友。”
“朋友也可以发展成恋人的呀!”嘟嘟人小鬼大地说。
向天歌伸手刮了一下她小巧的鼻梁:“你好像很懂嘛!”
“嘻嘻,电视上不都这么演的吗?”
黄牡丹微微懊恼:“现在的影视剧真是害人不浅,教坏小朋友。”
向天歌知道黄牡丹依旧对之前的事耿耿于怀,所以并不在这个话题上多加盘旋,抱着嘟嘟上车,先把她们母女送回家里。
“小向叔叔,我给你看我的画。”嘟嘟一溜烟跑进自己的房间,献宝似的拿出一副水彩画,递到向天歌的面前。
画里明显是一家三口,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画工,透着一个孩子的纯真和烂漫。
“这个小辫子是我,穿旗袍的是妈妈,因为妈妈喜欢穿旗袍,这个就是小向叔叔啦。”嘟嘟仔细地跟向天歌解释,估计知道自己的画很抽象,不解释向天歌不知道画的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