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犬王之王

杨门狂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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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金兀术被人劫走的消息,明剑不由大怒起来。

    去年将金兀术带回汴京城之后,就用铁链锁在地牢之中,这处地牢,只有一个入口,而且是水牢。

    若非有内应,谁能从这么隐秘的地方将金兀术救走呢?

    赵云忙道:“官家,此事容后再说,现在是要赶紧追上去,将金兀术抓回来!”

    明剑这才冷静下来,说道:“好,此事的确需要冷静,金兀术被水泡了一个多月,没有冷死,也没剩多少气了,他跑不远的!传朕旨意:全称戒严搜捕金兀术,严密搜索城里的药铺!发现可疑人等,一律不许放过!”

    “臣遵旨!”赵云忙道。

    这时候,明剑脑子里又冒出系统的提示来:“宿主,红包来了!”

    紧接着,一个红包斜刺里飞了过来。

    明剑伸手一点,红包炸开。

    “恭喜宿主获得实物红包一个,物品已存入系统仓库,请及时查看。”系统提示道。

    明剑点开系统仓库一看,发现这竟然又是一个魂魄。

    “这是谁的魂魄?系统。”明剑问道。

    系统说道:“此乃大唐一字并肩王罗成的魂魄!”

    明剑顿时乐歪了嘴巴,没想到又抽到了一个用枪高手,罗成是大唐顶尖高手,如果单凭武艺,就连李元霸都被他耍得团团转,那一手枪法,当真是出神入化。

    可惜后来死得挺惨,竟然被乱箭射死,徒让人悲呼不已!

    看着现场的武将,明剑都看不上眼,这些人武艺太差,即便用罗成的武魂去装备,也不一定能够达到效果。

    比如汤怀,武力才60出头,张显更差,才50多,施全和梁兴也不行。

    罗成的武魂,只有存着,日后遇上合适的,再投资到他身上吧。

    “宿主,又有红包来了!”系统又提示道。

    明剑暗想今天是个好日子啊,他忙伸手向红包点去,红包炸开。

    “恭喜宿主抢到实物红包一个,物品已存入系统仓库,请及时查看。”系统提示道。

    明剑点击仓库一看,发现里面竟然是一条狗的影子!

    “系统,这什么红包啊?怎么连狗都送来了?”明剑忍俊不住,问道。

    系统说道:“这不是普通的狗,是特种警犬,德国牧羊犬,号称警犬之王!而这头警犬更是王中之王,曾经多次在国际上追击国际通缉犯!”

    听了系统这么一介绍,明剑倒是不由得眼前一亮,自己现在不是要捉拿金兀术吗,有警犬相助,那岂不是事半功倍?

    而且还是追击过国际通缉犯的警犬,这说明它的侦探能力超群,这不正好用来捉拿金兀术吗?

    以后还可以让他充当斥候,这么好的斥候哪儿找去呢?

    想到这里,明剑便匆匆回到了武德殿,随即命令郑光去找几条狗来。

    郑光一边去找狗,一边暗想官家这又想起以前的事情了?难道又要玩物丧志了?

    不过郑光不敢提出来,他还是听话的找了几条狗来。

    “朕让你找狗,你找些什么玩意儿来?去,给朕找些凶猛大狗来!”明剑一看这些狗就火了。

    这都是些宠物狗,是供人玩耍用的,把牧羊犬的犬魂附上去,有个鸟用啊?

    “官家,大狗凶猛,奴才不敢啊,万一咬伤了官家,那可不好啊。”郑光哭着说道。

    明剑怒道:“咬伤朕?朕可是亲手杀过金狗的!去,要找最凶狠的狗来,否则,朕可饶不了你!”

    郑光无奈,只好再次出来。

    只不过,寻常人家养狗,都不会养太凶猛的狗,而且大宋的犬种大多数以田园犬为主,凶猛的犬种,北方游牧民族才会养,可以帮助主人狩猎。

    “我今天是招谁惹谁了?怎么官家要将这么困难的事情交给我呢?上哪儿找猛犬呢?”郑光一边走,一边暗想。

    想得入神,走到金波河边的街上,郑光却突然撞上了一个人。

    “哟,这不是郑总管吗?”被撞的人,却并没有怪罪,反而是热情的招呼道。

    郑光一看,这不是秦桧吗?

    “秦大人,对不住啊,官家交代有任务,所以没有看清楚,撞上你了!对不住了!”郑光忙说道。

    郑光对秦桧没有什么好感,因为他背叛了明剑,替赵构当了官。

    不光秦桧,那个宋忠和杜飞也被开除出京,不知道去哪儿混日子了。

    赵构留下的官员更是没有一个被重用,张邦昌直接被下狱,现在还没有放出来。

    秦桧虽然后来没有跟赵构一起走,但已经不被明剑所喜,现在只是一个闲散人员,连编制都没有。

    秦桧却道:“郑总管,我看你匆忙的样子,一定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吧。要不说出了我听听,说不定,我可以帮你解决问题呢。”

    郑光原本是不想理会秦桧,他现在摸清了明剑的脾气,知道明剑痛恨奸臣。

    万一自己跟秦桧说事儿,传扬出去,明剑知道了,指不定要怎么收拾自己呢?

    不过,郑光现在确实是一筹莫展,看秦桧现在混的样子,应该跟市井小民差不多了吧?说不定偷鸡摸狗的事情,他在行呢?

    想到这儿,郑光便说道:“既然如此,那咱家就说了。秦大人可知道,哪儿有凶猛的狗卖啊?”

    秦桧一听,眼珠一转,顿时计上心来。

    “哈哈,郑总管,这事儿问我那就对了。城东有一家斗兽场,那儿有不少猛犬!有一种猛犬被称作獒犬,可以轻易杀死普通的野狼!这种獒犬,那可就是最厉害的猛犬了!就是寻常的将军要想制服他,也不容易呢。我就亲眼见过,有两名当兵为了重金,选择人兽大战,结果,被那条獒犬当场咬死了!”

    秦桧的话说完,郑光心里马上就颤抖了一下,连人都咬死的獒犬,那的确应该是猛犬了。

    这种獒犬,官家应该满意了吧?

    “秦大人,那就请你带咱家去看看吧,若是情况属实,将来,咱家定会在官家面前替你美言几句的。”郑光马上说道。

    秦桧心里大喜,暗想这下子终于逮住机会了。

    官家啊,臣一片忠心,日月可鉴,但为何却不肯给臣机会呢?

    难道非要臣耍阴谋诡计,你才会明白我的才能吗?

    秦桧此时的心里,有些怀才不遇的感觉,而且,隐隐有些怨恨明剑的感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