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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双方统帅都有意愿决战,于是两边一拍即合,商定好数日后决战,地点在罗德斯灵顿的城郊地带。
这是攻守双方进行的第二次大规模会战,也是决定罗德斯城命运的一战,很有可能这次会分出真正的胜负。如果李斯特伯爵胜利,那么他治下二十万居民将会平安无虞;如果伯努利侯爵胜利,那么这个富饶的新兴之城将毁于一旦,变成被侵略者征服的屠宰场。
“呵呵,李斯特那个小鬼,居然这么轻易地答应出城作战,果然年轻就是冲动呀。”伯努利侯爵窃喜,自以为对方中了计谋。“果然,他们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我就怕他们坚守不出呢。这是一雪前耻的好机会,一定要趁这个机会把他们的主力部队吃掉,最好能杀死李斯特本人,这样罗德斯城就唾手可得啦。”
在上次失败的刺激下,伯努利侯爵急于洗刷耻辱,再也不敢留有余力,一口气调集了手头能调集的所有部队,共计三万六千余人。仗着己方人数多,他将这些部队布置成一字长蛇阵,各个分队有条不紊地排列成方阵,宛如天空中的繁星般密密麻麻。
我们都知道兵不在多在于精,但是战场上数量优势同样非常重要,甚至可以说是最关键的决定因素。数量多的一方,可以将己方阵线拉得十分长,就像一条巨型蟒蛇,慢慢地逼近对方两侧,从两侧压迫对方,进而攻击敌军的后翼。假如两翼被敌人黏住,又被敌军包抄了后路,那么士兵将陷入恐慌和绝望,只有崩溃的份儿。
伯努利侯爵虽然算不上什么聪明人,但好歹是打过仗的北方贵族,对排兵布阵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上次由于自负吃了亏,这次他非常谨慎地布置阵型,将麾下最精锐的重骑兵部队放在第一线,总共五百名重骑士,作为冲击敌阵的主力;将灵活的轻骑兵共计四千名放在两翼,预备包抄侧翼,进而慢慢蚕食敌军;其余步兵序列在各自百夫长的带领下听候号令,伺机而动,利用数量优势压迫敌人。
五百名重骑兵,是伯努利侯爵麾下最金贵的武装力量,也是本次战役获胜的关键所在。他们大多是征兆的贵族骑士,或者训练有素的骑士扈从。这些骑士手持三米长的重型骑枪,腰胯钢精长剑,身披重型板甲,银色的头盔闪闪发光,只留出头盔后一双凌厉的眼睛,端的是一个装备齐全,威风凛凛。
这支贵族部队拥有巨大的冲击力和破坏力,犹如一支锋利的长矛,能够凭借一次冲锋,一头扎进敌阵,瞬间撕破敌人的阵线,以便后续部队跟进。同时,因为他们铁甲的防御力,即便冲进敌人的包围,也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不被杀死。凭借盔甲的保护,外加骑士们高超的骑术和武艺,虽然他们经常冲锋在第一线,但是在大多数战斗中仅仅受轻伤,死亡率并不高。
两翼的轻骑兵,有些是职业骑兵部队,有些是临时征召的马夫或猎人,他们的装备和重骑兵没法相提并论,全身只有一套薄薄的皮甲,手上拿的是短剑或者手弩。当然,他们不需要冲锋在前,也不需要正面作战,只是在两翼运动,让敌人的侧翼感受威胁。还有就是在胜利后,这些机动性强的部队可以快速追击敌人残兵,尽可能地减少漏网之鱼。
“呵呵,老子的骑兵数量就赶上罗德斯的总兵力了,你们怎么跟我打?”伯努利侯爵冷笑道。“来吧,罗德斯灵顿的杂种们,我不会让你们活着回去的。”
伯努利这边布置军队的时候,罗德斯守卫军也踏着整齐的步伐,从另一头缓缓走入了战场。虽然数量明显少于敌人,只有寥寥几千人,但是可以看见每个士兵的脸上都洋溢着自信的表情。他们大多都是骑兵,而且身上的装备也不差,甚至略微超过伯努利麾下的贵族骑兵,看得侯爵一阵吃醋。
打仗打的就是钱,罗德斯灵顿充沛的财政收入保障了军队的装备,城区内甚至拥有独立的大跑马场,养了一大群军马。在李飞飞的严苛训练下,他麾下的数千官兵都学会了骑马射箭等马术,因此罗德斯灵顿的官兵几乎清一色都是骑兵。养马的费用是很高昂的,骏马一顿要吃好几斤的草料,也亏得罗德斯有钱,要不然这几千骑兵就能吃穷李飞飞的财政。
“哼,有钱又怎么样,很快打破城池后,你们的金银珠宝都变成我的了。”看着对面穿金戴银的骑兵部队,伯努利侯爵嫉妒地想着。
“雷诺陛下的勇士们啊,向陛下显示我们的勇敢,击溃眼前这群野蛮人吧!”
为了以防万一,侯爵决定当即出兵,以免拖久了李飞飞又跑上来要求决斗。他抽出指挥刀,大吼一声“全军出击”,紧接着他的数万军队排成整齐的方阵,在百夫长的率领下,以惊人的气势“轰隆隆”地向前方冲去!
不得不说,人多就是有人多的优势,看着对面几万士兵一鼓作气地发动冲锋,漫山遍野地扑向自己,罗德斯灵顿这边的士兵都慌了手脚。一来,他们没想到敌人会这么快速地发起总攻,按照规矩不是应该阵前喊话决斗什么的么?二来,他们没料到敌人的战线这么宽,两翼全是面目狰狞的敌人,咆哮着往自己这里冲击,那个样子怎么可能不恐怖?
冲在最前线的重骑兵,高声喊叫着“荣誉”和“信念”的口号,他们是侯爵最忠诚的骑士,愿意为主人流光最后一滴鲜血。敌人的大军经过,脚步声踏得整个大地都在震动,纵然人不慌,战马都会慌乱!
“妈呀,快跑啊——”
在敌人铺天盖地的气势下,罗德斯灵顿的士兵彻底慌乱了,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崩溃。小规模的崩溃很快衍变成大规模的溃散,所有官兵再也没有了战意,纷纷喊叫着丢下军旗,慌不择路地朝后方逃命。
兵败如山倒。
难道说,罗德斯灵顿的围城战,到这里就结束了?难道说,李飞飞终于要失败了?
“哈哈哈哈,我赢啦!”伯努利侯爵仰天长笑,往日的憋屈一扫而空。“看呐,那群懦弱的罗德斯人,不值一提的杂种们,连和我们对抗的勇气都没有,竟然直接选择了放弃抵抗!跑吧,跑吧,像野狗一样跑吧!”
眼见敌人溃不成军,伯努利侯爵欣喜若狂,自然不愿意放掉这个追击的大好时机,下令全军追击,务必要彻底抹杀掉敌人的一兵一卒。如果放任他们跑回城里,再想强攻就麻烦了,尤其是李飞飞,必须立刻除掉这个心腹大患。
“你们听着,谁能杀死李斯特,我便赏赐他黄金百斤,册封他为子爵!谁能生擒李斯特,把他带到我的面前,我便加倍赏赐,并且向陛下推荐为罗德斯灵顿的新任伯爵!杀吧,去砍掉李斯特的脑袋吧!”
侯爵疯狂地呐喊,抽出指挥刀一阵咆哮,许诺了无尽的奖赏,只想快点干掉这个宿敌。他的士兵听说主人的封赏,顿时又激动又狂喜,在黄金和爵位的刺激下,嗷嗷喊叫着要杀死李飞飞,获取至高的荣誉。
在这种气氛下,无论是伯努利侯爵还是普通士兵,全部人都陷入了疯狂,一个劲地往前追击,再也停不住脚。他们也不仔细想想,为什么敌人会一触即溃,根本不和他们做任何战斗?他们只是很自负地认为,都是因为自己太勇猛了,所以敌人才不堪一击。
“追呀,追呀!”
“李斯特在哪儿,快杀了他!”
北方的侵略者大军一股脑儿地追赶,追呀追呀,逐渐偏离了战场,被他们所追赶的“逃兵”慢慢地,慢慢地……引诱到了一处宽敞茂密的田野。
眼下正是秋天,秋收之时的荒野,道路两旁的杂草长得异常茂盛,很多甚至有两米高,足够藏纳很多个人在里面……
而且,秋高气爽,天气干燥,注意防火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