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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睡了很长时间, 一定饿了吧。”朝曦站起来, “我去给你端饭。”
“朝曦。”沈斐叫住她,“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还要睡多久, 被子里好热, 捂的身上黏糊糊的, 太难受我才醒的。”
朝曦登时有些庆幸,没有给他洗澡,否则这人怕是再也醒不过来了。
说起来奇葩,什么都唤不醒他,她喊他, 叫他, 跟他说话, 这人一点反应都没有,居然是因为身上黏糊糊,太难受才醒。
朝曦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半响才道,“你等等, 我去烧水。”
她前脚刚迈进屋里,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沈斐, 你想泡澡吗?”
沈斐一顿, “有吗?”
他不是想, 是特别想,因为条件关系,根本没有泡澡的地方,每日仅仅是擦澡,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泡过澡。
“自然是有的。”朝曦折身回来,“谷里有一处泉眼,不知道什么情况,天气一冷便有热水涌上来,一到夏天它又干了。”
很神奇的泉眼,水是流动的,如果朝曦所料不错,一到夏天水就会流到地底,一到秋天雨季多的时候它又涌了上来,如此反复,在这里三年,几乎每一年都不出意外,希望今年也有。
“远吗?”沈斐苍白的手握在长椅的把手上,指尖用力到发白。
他想泡澡,非常想。
朝曦感觉到了,“不远,就在附近,走几步就到了,很近的。”
她又撒了个谎,其实很远,不过沈斐喜欢,能让他打起精神,加上温泉水泡澡对他有好处,再远再辛苦也都不是事。
沈斐那双眼似乎闪了闪,有神采从里面溢出来,“那我们去吧。”
他果然十分想泡澡,难得开口提要求。
平时他即便再想,也不会说出来,憋在自己心里,如果朝曦主动给他做,他也不拒绝,任由朝曦做,如果朝曦不给他做,他也不提,这还是第一次。
朝曦一口答应,“好,不过要先等等,我去做个准备。”
初冬的天有些寒,尤其是山里,潮湿,阴凉,沈斐穿的还是来时的衣裳。
白底红枫花纹的布料朝曦还没开始做,因为她发现自己不会做,准备过两天沈斐身边能离人了,拜托隔壁刘大娘做,刘大娘手艺活不错,她两个孩子要带,不方便干活,只能在家里接接绣活,朝曦给些银子便是。
这次要出去的远,朝曦将这人所有的衣裳尽数套在他身上,怕冻着他,这样还不够,又给他裹了被子。
不是随随便便裹的,是干脆将被子捆在他身上,他腿脚不方便,一只手也断了,只有一只手好的,被子要是散开了攥不过来。
澡巾,澡豆,又带了些吃食,喝的水,考虑到中午可能回不来,一共带了三个竹筒,两个里面装了饭,一个里面装的是沈斐的药,他断不了药,到时候生些火,煮开了喝。
朝曦掰着手指数还需要什么?都带了什么?有没有遗漏的?
确定没有了才走,路途远,怕自己一个人弄不动,将平安也喊上,到时候将多余的东西搁它背上,亦或者驼着沈斐走,可以省不少劲。
这只熊好不容易改变了作息,变成晚上捕猎,白天睡觉,又被朝曦弄回了不规律状态。
白天活动的多了,它晚上肯定困,一两天缓不过来,不过想想也就这一次,沈斐能不能熬过剩下六次施针还不一定,这才第一针便要死要活,瞧着仿佛只剩下半口气似的,脸色苍白的跟纸一样。
朝曦十分担心他半路断了气,时不时探出头瞧一瞧这人,状态还好就继续走,状态不好歇一歇。
平安似乎也感觉到这人生了病,极其虚弱,难得没有闹,很乖的听朝曦指挥,在前面开路。
森林里很多树枝和杂草,秋天枯了一部分,软的不理,睬过去便是,遇到硬的树杈,平安大掌一扫,尽数扫去一边。
朝曦推着轮椅,沿着它开出的路走,一人一熊配合默契,用的时间倒也不久,一个时辰而已。
还没到地方便瞧见了冒气的白烟,氤氲升起,朝曦松了一口气。
没有白来,那温泉已经开始,这个秋天雨水不多,温泉也没有往年深,只勉强到人腰间,朝曦用木棍试过,又亲自找了快大些的石头,垫在下面,用来给这人坐,差不多后才将人脱光,抱进温泉里,换下来的衣裳塞进被子里,这样他穿的时候还是热的。
左右闲来无事,朝曦在旁边升了火,将带来的饭和药热热。
需要一段时间,想着平安也该饿了,跟沈斐说了一声,带它出去打猎,没去远的地方,就守在附近,绕着转了一圈又一圈,不断扩大搜寻范围。
平安杂食,什么都吃,逮不着猎物,便吃素的,试探性挖了挖微微发黄的竹子,成功在底下找到已经快长成小竹子的老竹笋。
怎么也比老竹子嫩,剁吧剁吧给平安当零嘴吃,回来的时候意外碰到老鼠窝,一人一熊配合默契,朝曦往里头丢了根很容易生烟,味又特别大的香进去,没多久那老鼠便从洞里出来,平安守一个洞,朝曦守一个,出来一个逮一个。
平安用爪子逮,朝曦用笼子,早知道它会饿,提前有准备,一人一熊合力,勉强逮到三五只,够平安吃一顿,他们只停留半天,一顿就够。
朝曦回来的时候沈斐还在泡澡,舒舒服服靠在温泉边缘,那石头也是温的,很舒服,朝曦泡过。
其实她也想泡,不过跟这人一个池子,怕这人觉得她放浪,这附近好像只有这一个大些的池子,其它都很小,就是个小水洼,勉强躺她半个身子。
朝曦想了想,一个一个的试,成功找到个稍深的,蹲下来可以漫过她的胸口,不过很小,要蜷缩着身子。
朝曦已经满足,衣裳一脱,缩进去好好洗了洗,洗到一半听到竹子炸裂的声音,想起火堆里放的竹子,里面有饭还有沈斐的药,一个没留神烧裂了,她跟沈斐都要饿一顿。
她倒是无所谓,沈斐饿不得,他身体最虚弱的时候,其实不能多泡温泉,因为容易晕。
不过沈斐喜欢,朝曦也不想阻止,她老是逼他做一些不想做的事,时间长了,次数多了这人也会烦,不如听之任之随他。
朝曦随便披了件外衣,赶忙跑过来,那竹子果然烧裂了一个,是沈斐的药,里面还有火,太烫了,朝曦拿不出来,瞧了瞧身上的衣服,裹在手上,两只手都裹了才将竹筒捞过来。
竹筒烧裂的声音太大,除了朝曦听到了,沈斐也听到了,扭头便发现朝曦蹲在地上,衣裳松松垮垮,大片大片白皙的胸口和长腿露了出来。
朝曦也顾不上,只低头检查了一下竹筒,裂了一头,洒了一些,还有小半筒,她将筒竖起来,卡在石头缝里,不至于再漏才将另外两个竹筒捞出来,怕也烧裂了。
忙完才注意到自己衣衫不整,所幸这里就她与沈斐两个人,也没别人瞧见,沈斐的人品她还是信得过的,更何况这人腿都废了,还能对她动手不成?
其实朝曦巴不得他化身禽兽,对她动手动脚,关键沈斐不肯啊。
饭弄好了,朝曦也没心思再洗,只简单搓了搓,头发揉一揉,便匆匆擦干身子出来,换好了衣裳,竹筒劈开散热,差不多后将沈斐弄上来,简单擦了擦重新塞进被子里。
依旧还是捆起来,风大,怕冻着他,两只手也在被子里,饭都是朝曦喂的,她不知道沈斐喜欢吃什么,反正一股脑的舀一勺过去,腊肉盖饭,竹子烧的很香,沈斐没怎么挑食,不过他饭量小,张张嘴刚要说吃饱了,朝曦又是一勺子塞进去,一勺又一勺,一竹筒里的饭都被他吃完。
吃完也没有立刻回去,沈斐难得兴致来了,想到处看看,他可能以为施针失败,自己要死了,所以想多瞧瞧外面,眼睛里满满都是留恋。
这人不想死,朝曦看的清清楚楚,她在想要不要把自己的猜想告诉这人,也许不是施针失败,只是排毒的一个过程。
可万一不是排毒,就是施针失败怎么办?
告诉了沈斐,沈斐心怀希望,结果只会让他更失望。
朝曦尝过那种感觉,真的很难受,没有希望便不会失望,这样也好,能熬一天,沈斐都会觉得自己赚到了,如果七针全都成功,腿治好了,他反而会觉得是意外惊喜。
朝曦决定隐瞒下来。
“朝曦……”
身后突然有人喊她,朝曦回头瞧了瞧,发现轮椅上的人不见了,沈斐躺在地上,无奈叹口气,“你把我落下了。”
她把这人困在山谷,这人也不恼,她光明正大把玩这人的手,想跟他睡,这人也不恼,脾气好到不可思议,还给她擦汗,做饭,生病了照顾她。
隔壁的刘大娘说,男人就跟大爷似的,历来只有女子照顾男子,想让男子照顾妻子,比登天还难。
她说的不对,不是全天下的男人都这样,沈斐例外。
“朝曦。”沈斐纠正她,“不是我好,是你接触的人太少。”
相处这么久,除了平安和师傅,她嘴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别人,师傅离开她三年之久,平安自己都是熊孩子,不要人照顾便算谢天谢地,又怎么反过来照顾朝曦?
没人对朝曦好,所以他只是稍稍对她做点什么,这人便以为他很好。
“我做的都是很平常的事。”
他为朝曦做的,不及朝曦为他做的万分之一,朝曦一个女孩子,大半夜出去给他采药,一双腿累得又红又肿,她也不说,睡着了嘴里还喊着脆骨蛇。
救他的人是她,平时烧饭的人也是她,一刀一刀给他做三脚架,拐杖,买来轮椅的还是她,她自己做了这么多,才得来这么一点儿的回报,大多数人会怨,会恨,会觉得不公平,朝曦非但没有,反而觉得他太好了。
真不是他太好,是她太单纯。
朝曦是个奇女子,有时候觉得她宛如小孩子似的,很容易满足,有时候又觉得她凶残无比,那些个□□毒物随便抓,她敢一个人半夜上山,也不怕黑,甚至连火把都没拿,七成的男子都不如她。
“是吗?”朝曦捧着碗,表情若有所思。
她才不信沈斐的话,任她为所欲为是平常事?
为了不打扰她睡觉,一撑好几个时辰是平常事?
在她生病时照顾她是平常事?
如果真是平常事,为什么师傅和师祖,还有那家人从来没为她这么做过?
她长到十八岁,不仅没人为她这么做过,也没见身边的人有这样的经历,她于沈斐而言,一定是特殊的。
朝曦心满意足,喝了药,吃了点沈斐做的饭菜和粥,差不多后又睡了过去,这回睡的不深,迷迷糊糊听到水声,然后是冰凉的东西覆在额头上。
沈斐在给她降温,朝曦身上有些烫,那冰凉对她来说恰到好处。
许是体温太高,沈斐时不时要重新换一个方巾,沾湿了盖在朝曦脑门上。
因为腿脚不方便,上了床很难下来,干脆一直坐在轮椅里,半夜实在困的厉害,便躺在长椅里睡。
长椅里有被子,平时都是朝曦睡,沈斐难得睡了一夜,第二天起来浑身腰酸背痛。
他平时有空没空也会躺一躺长椅,第一次知道原来不能躺久,躺久了会很难受。
自从他来之后,朝曦一连睡了大半个月的躺椅,也就最近才开始跟他挤一个床,这么久的时间,她居然尽数忍了下来,一句抱怨的话都没说。
沈斐低头瞧了瞧人,朝曦侧躺着,半张脸陷进枕头里,露出来的半张脸清秀隽美,白皙异常,充满了少女的弹性。
她生活规律,每日坚持锻炼,身材修长,肌肤紧绷,加上吃的注意,脸蛋保养的很好,即便凑的很近,也瞧不出一个毛孔,不是柔弱的美,是健康的美,瞧着就不是弱不禁风的类型,不太符合大多数男子的审美。
没有人夸,不代表她不好看,只是乡下陋习容不下她而已。
自从裹小脚盛行,不知什么时候起姑娘们变得越发柔弱,楚楚可怜,引得众多男子相继折腰,审美也发生了改变。
偏爱娇小可人的女子,朝曦对于女子来说过于的高,普通的男子都比不上她。
男人自尊心强,身高被比了下去,自然会想尽办法贬低她,说她年纪大,是没人要的老姑娘,其实并非如此。
朝曦长的很好看,穿衣也比那些女子大气,即便随随便便往身上一套,便能显出不一样的气质。
她也不是老姑娘,只是乡下普遍结婚早,童养媳,十一二岁嫁人的女子比比皆是,如此便显得她十八岁还嫁不出去有些另类。
其实只要她走出大山,去京城看看,便会发现那里没有裹小脚,高个子女孩不会被人嫌弃,十八岁也不是老姑娘,双十年华没嫁人的比比皆是。
京城在天子脚下,朝廷很早便出面制止裹小脚的陋习,可惜力度不够,位置稍偏一些的山村依旧我行我素,以为给女儿裹了小脚,便能嫁个有钱人,更得丈夫喜欢,其实都是异想天开。
裹小脚已经过去,稍大些的城里女子们已经换了一种玩法,开始在脸上做文章,摸索出各种各样的眉形,柳叶眉,远山眉,新月眉,卧蚕眉,一个都不适合朝曦,朝曦就这样干干净净,素面朝天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