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御用抓蛐

花心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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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江首发, 订阅不够看不到  虽然特别想睡,睡不着心里还有些小难过, 可沈斐不是随便的人, 对她防备很深,晚上其实从来没睡, 朝曦每次夜里起来上茅房,一歪头都能看到他睁着眼睛。

    他不知道朝曦的眼睛在半夜里也能瞧得清清楚楚, 只本能的盯着她,目光中有警惕还有防备。

    朝曦全看在眼里, 觉得师傅说的不对。

    师傅说男人对身体看的一点都不重要,随便一勾搭, 十个九个愿意跟她上床, 还有一个犹豫犹豫也上了, 沈斐跟那些人完全不一样,对身体看的极重。

    他只在白天睡觉,大概觉得白天有平安在,朝曦不好当着平安的面动他,他早上这么晚起床也不是睡晚了,是昨天压根没睡,早上撑不住才睡的。

    他还是不懂啊。

    朝曦不动他, 跟平安一点关系也没有, 她只是希望这人心甘情愿跟她睡, 心不甘情不愿之前, 她是不会勉强的。

    当然有可能是她平日里把玩这人的手, 肆无忌惮查看这人的身子,让这人想岔了,一时半会很难改变对她的看法。

    日久见人心,慢慢让他看到诚意。

    朝曦给他洗完了头,又用方巾擦了擦,细细一闻,似乎更香了,趁着清晨,又给他擦了擦脸和手,还有脖子,用泡了盐的水给他漱口,完了才放过他,让他小歇一会儿。

    锅里用了煤烧稀饭,完全不用管,朝曦又去熬药,带平安散步,这个小兔崽子肥出了肚腩,再不运动身体虚的撑不过冬天。

    熊是要冬眠的,每年这个时候朝曦便拉着熊四处跑跑,顺便看看有什么可以吃的。

    秋天到处都是水果,随处可见,觉得那人应该喜欢,她反正闲来无事,一边跑,一边将摘下来的水果塞进布袋里,不远的路程塞了满满一袋。

    正是当季,新鲜,多采一些吃不完可以做成饼,酿酒也行,总归有用途,不怕采的太多。

    采完发现还有点时间,又清理了一下山崖上掉下来的石头,给后院的菜和草药浇水,回来的时候锅正好滚了,没有糊。

    朝曦懒得炒菜,做的是蒸菜,大锅隔了一层,底下烧稀饭,上面清蒸鱼和虾还有蟹,逮到什么吃什么。

    前两天下的鱼篓,将人捡回来之后一直照顾着,忙的差点忘了鱼篓,今个儿路过的时候想起来,刷刷洗洗搁锅里蒸。

    稀饭要煮很久,还赶得上。

    朝曦知道这人嘴挑,做的特别认真,放了各种调料,有些调料其实可以用草药代替,味道更好,还有价值,本以为万无一失,可怕的事来了。

    这厮一如既往的嘴挑,将花椒、八角、桂皮等等尽数挑了出来,朝曦给他盛了一碗,他挑出来半碗,虾和蟹也不吃,只吃鱼,但是也不挑出来。

    朝曦便懂了,他不讨厌吃虾和蟹,但是他只有一只手,不方便剥。

    朝曦手脚健全,自己吃剥的极快,大夫不能留指甲,但是她摸索出一种剥草药快速的法子,就是大拇指和小拇指留指甲,专门用来剥草药。

    有些草药要去皮,有些专门只要皮,药草根可比虾难剥多了,大拇指和小拇指一个剥正面,一个剥方面,配合默契才能快速剥下来,也能用在剥虾上。

    她这边一碗吃完,沈斐那边一个没动,这厮瘦的只剩一把骨头,难得有个不讨厌吃的东西,朝曦也配合,剥虾剥蟹给他。

    许是经常处理草药,朝曦的手很灵活,沈斐也特别给面子,朝曦剥一个,他便吃一个,一直到空盘为止。

    瞧他喜欢吃,朝曦下午又蒸了虾蟹,吸取了上午的教训,晓得了这人不吃花椒、八角、桂皮等等调料,下午干脆不加,结果这厮吃的非但没多,反而还少了。

    他也不说哪里做的不好,好吃就多吃,不好吃就少吃,没有指教,没有抱怨,甚至一声不吭,让朝曦十分为难,不知道晚上该不该加回来。

    一天吃三顿虾蟹也不好,性寒,吃多了虚,不过虾蟹里面也有很多营养,是不可或缺的食物。

    朝曦想了想,用药去了寒性,晚上又蒸了一锅,用回那些调料,沈斐照样全部捡出来,有朝曦剥虾剥蟹,吃的跟早上一样多。

    说明他喜欢吃虾蟹,还喜欢用料蒸过的虾蟹,但是会把料全部挑出来,眼神贼好,一个没挑错。

    朝曦又摸出来他一个喜好,他特别喜欢吃剥了壳的虾,如果没剥,他一个都不会动,剥好了他才会吃。

    他也知道剥虾麻烦,从来没要求过,朝曦愿意剥他便吃,朝曦不愿意剥,他便不吃。

    这人本就挑食,住了几天,每天换着花样做饭,只发现了他一个爱好,如果做的不合口味,他连半碗都吃不下,朝曦几乎眼瞧着他瘦下去,就这么一个爱好,怎么舍得不满足他,况且虾跟其它水产不一样,多多益善。

    现在是秋天,已经过了虾的季节,全都躲在深处,不好抓,基本下三四个鱼篓,才能抓出一盘来。

    怕他经常吃,出问题,还是配了些副药在里头,吃的时候一时爽,喝药的时候火葬场。

    药和药一起很容易相冲,朝曦格外注意,不至于相冲,但是会让味道更苦,尤其是中和了之后,沈斐再老成也喝不下去。

    朝曦发现他没有按时喝药,是在他住进来的第六天。

    自从那天提了教书的事后,这人为了保住身体,表面没说话,实际上等同于默认,每次朝曦拿着书去找他,他都会认真解释,字的含义,字的组成,字怎么念的,就像无所不能似的,书上所有字他都认得。

    朝曦开始沉浸在读书中没有注意,好长时间之后才发觉不对,这厮讲这么仔细不是真的细心,是不想喝药。

    那药拖了又拖,都快凉透了,凉透的药是不能喝的,第二遍加热的药会蒸发一些,变少,他便是这样,投机取巧想少喝几口。

    也是够拼的,朝曦都不忍心拆穿他,但药是个大事,关系到他的身体,朝曦从此不在喝药的点上过去找他,天大地大也要等他喝完药再说。

    沈斐似乎发现了,知道逃不过去,开始想别的法子,比如一边看书,一边趁自己不注意,偷偷灌自己几口,再吃一颗蜜饯,将自己骗过去。

    朝曦全程围观,不禁佩服不已。

    很显然,沈斐没用,他是那么爱干净的人,自尊心也强,宁愿憋着,也不会用这个。

    “那人为了活命,不得已跟师傅睡了一觉,解了蛊便翻脸不认人,将师傅给带走了。”

    朝曦将花瓶放回原位,还未干的花儿重新插进去,“师傅为了保护我,给了我一些银子,让我自个儿找个山头生活,等她得了空,便过来找我。”

    她闲不住,又去把床底下被沈斐翻乱的书整理整理。

    “刚开始她真的过来看了我一回,我以为她是来带我走的,结果她只是告诉我,她移情别恋,爱上了另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摄政王,师傅喊他:“文竹,她叫那人文竹。”

    沈文竹。

    “真是巧啊,你们俩一个姓。”朝曦回头看他。

    沈斐表情依旧,没有半分变化。

    那双黑潭似的眼睛静静瞧着窗外,脑海里隐隐约约有些印象。

    三年前,他去九弟的府上赴宴,恰好碰到一个女子,那女子身姿曼妙,杨柳细腰,长的也是花枝招展,大胆到了极点,一双媚瞳肆无忌惮的打量他,从头到脚,似乎要将他看出个窟窿似的,毫不避讳。

    第一次见面,便在他的酒杯里下毒,下的还不是一般的毒,是非常难解的合欢毒,毒发时日日都要行房事,否则血爆而亡。

    那酒快到嘴边,妖娆女子突然‘哎呀’一声,吸引了大多数人的注意力,沈斐的酒也搁下没喝。

    事后那女子又过来找他,说是后悔了,合欢毒太烈,改个温和点的……

    “不提她了。”

    朝曦将外头买的东西搬进来,长椅寻了个角落搁下,上面铺了一床被子,折身回去将这人打包抱起来。

    昨天折腾来折腾去,还不熟,她做什么都会通知沈斐,比如给他擦澡,会是先告诉他,现在只管上手去抱,仿佛习惯了似的,直接连人带被子一起弄去一边。

    因为突然,沈斐惊了一下,手里的书‘啪’的一声掉在地上,本能抬了抬手臂,扶在朝曦肩上。

    朝曦会心一笑,轻轻将人搁在长椅上。

    昨天洗的衣裳早晨没干,还是潮湿的,所以朝曦走时没给他穿,沈斐又光了一天身子,那被子下不着寸缕,刚将人搁在长椅上,还没来得及整理,长腿露了出来。

    朝曦拉了拉被子,将他一双长腿塞进去,边边角角尽数掖在腿下,又将另外两床被子展开,准备铺在床上。

    刚买回来,理应要晒上一天才能用,不过等一天,这人就要受一天委屈,干脆不等了,直接用,明天再拿出来晒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