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再会奥斯丁(中)

那仁朝格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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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地球熟语

    “办法我已经有了,不过,我就怕二位不能接受。”李凌卖了个关子。

    “李凌族长请说,如果能不寄人篱下,谁又愿意背井离乡呢?”诺查丹玛斯回敬一个反问。

    “那好,那我就说说。不知二位长者,可知天下大势否?”李凌说完,起身来到大帐的中间,打开自己的折扇,轻轻扇了两下。学足了三国演义中诸葛亮的做派。如果再能来个周公瑾的羽扇纶巾就更完美了,李凌不无得意的想到。

    “哦?”奥斯丁和诺查丹玛斯疑惑的看着对方,他们想像到的开场有很多,就是没想到李凌会给他们来这么一出儿。

    “请李凌族长说说。”诺查大祭司说道。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没有亘古不变的高山,没有河道一成不改的大川,更不会有永远存在的帝国。繁花似锦的精灵帝国、科技无双的地精帝国、武力强大的矮人帝国,今安在?二位长者,我的话可有几分道理?”李凌刷的一声,又张开了折扇扇了几下。

    这一句三国演义经典的开场白一用上,在加上李凌自信的微笑,一下还真镇住了奥斯丁和诺查丹玛斯二人。

    “没想到啊,李凌小族长竟然将这几千年大陆的变迁看的这么通透,还真是令人意外。”诺查丹玛斯道。

    “确有道理。”奥斯丁点头言道。

    “那好,我们在接着说。当今,兽人帝国势强,暂不可与之争锋。”李凌道。

    “哦,那我就不明白了。刚刚李凌族长的意思不是兽人帝国大乱将起吗?为什么,现在又说不可与之争锋呢?”诺查丹玛斯不解的问道。

    “所以,我才说的是暂而不是不能。兽人帝国,现今圣明皇帝在位,帝国国势强盛,所以要暂避锋芒。不过,就像一截木头在燃烧,燃干了水分的木头会比原木的时候更坚硬,不过,如果再燃下去,也就该化为灰烬了。如今的帝国,就如同金碧辉煌的宫殿,表面上坚固非常,其实,已经有了蚁穴暗藏其中,只要加以时日,必会崩塌。”李凌刷的一声合上折扇。

    “燃木的说法倒也新奇。不过,帝国的蚁穴在什么地方?”作为将造反当成自己毕生事业的奥斯丁一下来了兴趣。

    “首先,为了一己私欲,将帝国百姓卖作私奴,这古鲁卖奴就是一个例子。说明,帝国对地方势力的管理力度已经下降了。据我所知,第九军团的穆达耶夫将军也管不了古鲁,这古鲁就是帝国东部行省的一颗毒瘤。”李凌道。

    “不过,以这哥布林王的身家,他会造反吗?他可是和帝都的那位有亲戚的。”诺查又问道。

    “不错,古鲁现在不会造反。不过,如果帝国已经乱了起来呢?古鲁和穆达耶夫可是并不一条心的。古鲁造反只是个果,因不在阿尔金而在帝都。”李凌悠悠的说道。

    “哦?哪请问因又是什么?”奥斯丁急急地问道。不知不觉中,已经用上了请字。

    “因在两条。一是官场腐败、奢靡成风。由现在帝国的贵族子弟们平时的做派就能看出。兽人以武起家,没了勇武,这些贵族子弟还能干什么?不过是一群寄生虫而已,试想,一群不学无术,只会人类那套诗会、舞会、酒会的寄生虫能管理好将来的国家吗?”

    “好!”奥斯丁赞叹道。

    李凌做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接着说道:“其二,乱之根本,夺嫡。

    现今,陛下的子嗣中,能继承皇位的是大皇子爱德华和二皇子罗伊。大皇子爱德华久在军中,武艺高强,军中威望很高。有着军部大佬阿姆斯特朗的支持。

    二皇子罗伊,虽然没有大皇子在军中的威望,不过,确是哈墩(皇后)满都海所生,出身比侧妃所生的爱德华要高出不止一截。”

    缓了口气,李凌接着说道:“而且,虽然罗伊没有大皇子在军中的威望,不过却有着娘舅的支持。满都海皇后出身于帝国兽人第二大部落的红石部落,红石部落的族长速不台手下有着帝国第五军团、第六军团,军力上罗伊不比爱德华差多少。也因有了罗伊的关系,现今的红石部落的族长速不台是非常的不待见爱德华,他希望自己的亲外甥能登上最后的位子。”

    “所以,二人现在可以说是势均力敌,各不相让。我们圣明了一辈子的皇帝,现在已经老了,国内的乱局还没看出来,迟迟的不作出决定。有他在,能压住任何人,如果有一天......”李凌微笑着,并没有在说下去。

    “不错,确实是这样。”奥斯丁点头道。

    “今日的话,我只敢当着二位长者的面说,还希望二位长者能为我保守秘密。如果泄露了一句,那我一定人头不保了。”李凌严肃的说道。

    “李凌族长放心,我们知道厉害。”奥斯丁保证道。

    “哪我就多谢二位长者了。”李凌回到。

    “保守秘密的事情,李凌小友放心。不过,请原谅老朽昏聩,就算帝国乱了,哪又与解决我巨獠野猪人的难题何干?”

    “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曲线迂回。就像我们华夏人族一样,我们和哥布林不一条心,为了剩下被俘虏的族人的安全,我们不得不与古鲁虚与委蛇。我的世界有句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们部落可以先等,等到我们实力强大了,在一次把帐都算了。门罗地精的加入,就是华夏部落增强实力的第一步。”

    看到奥斯丁要说话,李凌先一步说道:“奥斯丁族长,先听我把话说完。巨獠部落的问题,一是食盐缺乏;二是草根台(现在李凌所在的野猪人部落的地名)是巨獠人的祖居之地;三是不想寄人篱下。”

    “不错。”诺查丹玛斯道。

    “我们华夏人族将来要去的地方是牛头人的捷格加廖夫平原。哪里靠近海边,盐是要多少有多少,我们华夏人有用海水制盐的能力。所以,第一个问题解决了。”

    “第二个问题。据我所知,野猪人的祖居之地并不止草根台这一处,位于捷格加廖夫平原的剃刀山脉也是一处,而且,历史记载剃刀山也是野猪人三大圣地里最早的圣地。如果,巨獠野猪人迁移到了哪里,我想族中的人是会同意的。”

    “第三个问题。既然不想寄人篱下,那么就在剃刀山脉重建家园。毕竟,钢鬃黑野猪人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黑野猪人性格残暴狡猾,生性多疑。现在,他们强大了想接收巨獠人,当有一天他们遇到困难了呢?牺牲的首选,还是巨獠人。而且,他们所从事的贩卖奴隶、器官和恐怖袭击,太过缺德,迟早是要被清算的。正是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黑野猪人的买卖长远不了。

    不说别的,就说现在,野猪人在大陆人人喊打的名声,有一半的功劳是他们出的。在退一步来讲,就是贩卖智慧生命器官这一件事情,巨獠人是不是能接受的了?”李凌反问奥斯丁道。

    “我巨獠人虽说也是强盗,不过我们讲究的是盗亦有道,抢东西的时候能不杀人我们是不会杀人的。卖奴和贩卖器官,我们部落虽然穷,还不肖为之。”奥斯丁回答道。

    “我们先不说这个,依小友的意思,我们巨獠部落不应该去钢鬃部落,而是要去你们的华夏部落喽?”诺查丹玛斯刷的一声打开了手中的折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