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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一来,我就是个伤感的诗人,叶子落了,会蹲下去,细细的观察其纹理。风吹起,觉得发丝都是凉意,连同走路都变作慢通通的。倘若,秋天是丰满地或者圆满的,那么所有的丰满必定的达到了顶级,下个季节就是凉意渗人了。
-------题记
(1)那个黄昏,变作了诗意的凉
记忆里,12岁那年的秋天,太阳落在山坡上,远远地散发着刺目的晚落的光,半边天都是红彤彤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就站在那片荒原里,又好似太熟悉那地方,荒原的旁边,是一条山路,因为人走的多,已经称得上是路了,踩得白晃晃的。
蓬蓬草就在那片刺目的光里,又带着薄意的红彤彤地风里,骨碌碌地在地上滚着,风一吹,一大片的一大片的跑着。我顺着风走,蓬蓬草扎着脚踝,一起向前涌动着。那时候,忽然想,这些蓬蓬草里也许还有生命的痕迹,例如蚂蚱、放屁虫、蝴蝶、蛾子等等半死的尸体,也许有活着的生命,就蹲下去,指尖触碰到蓬蓬草,就哭了,觉得太轻了,扎手,觉得再一碰就碎了。那是12岁的年纪,远处是青山,近旁还有人语声,脚下是大片涌动的枯黄的蓬蓬草,它们绿色青春时,我见过,不起眼,没事的时候还会挤它的叶子玩儿,可是眼下,它们的根已经被秋天截断了,是的,这片枯黄已经没有根了。
此后,我就密切的关注着这片荒原,从春天到秋天,可是依旧害怕秋天的到来。每一日都会沿着那条路走过去,看着那片荒原,而我最喜欢的却是在春天乍暖还寒见到它们。那时候,雪还没有化尽,太阳很暖,风拂面,心是希望的阳,一片裸露出来湿漉漉的土地上,忽然冒出几点绿意来,欣喜的要命,感觉它们又要回来了,但是又害怕起那个黄昏的到来,那片枯黄的涌动,变作诗意的凉。
(2)留着它,只是为了归属
有那样一段时间,父母决定卖掉老屋子,我的态度和情绪很激烈,严重的不同意。母亲给我讲了许多道理,我却说,卖了它,我们从此就没有根了,没有根就没有家了,是的,老屋子是我的家,我怕卖了它,落叶归根时,我们都没有了去处。哪怕,去往另外一个不是人间的地方,终究还是需要从一个根的地方出发,去哪里作为中转站,而不是匆匆的飘零四方。父母听完后,觉得有道理,从此再也不提,卖老屋了。其实,我怕卖了它,就变作了蓬蓬草,那怕钢筋水泥路,城市繁华喧嚣给我再多的富贵亦或者前途,可是,在拥有这一切的时候,始终是不够安然的,因为没有了根,昔日的绿意青春终究会再一代代的路上散去。
17岁那年,图书馆里,窗外的蓝天白云是那样的清澈与纯白,手里是一本董竹君的《我的一个世纪》,书里刚好写到那一段,她那个晚上从窗子上跳出去,跑进黑夜里,什么都丢弃了,连同那双青楼里的鞋子也丢弃了,所有和青楼有染的衣服、珠宝一样也没有带,就穿着月白的礼衣跑向了夏之时。14岁的她觉得这样才算是对她自己人格的尊重,对过去的一种完全洗脱以及纯白的跑向他,才算是佩得起他的。那时候的夏天,图书馆里还很热,坐在地上,从书里抬头时,已然是一种哭泣的表情了,书里写到她与丈夫离婚那段时,又是极为的隐晦,我想她倘若回一回头,也许所有的故事又会改写,始终,她也许还是爱他的,他也是爱她的,否则不可能在青楼里救她,又答应她那些要求,即使就是给他生了四个女儿。17岁的年纪,大概还是纯白的无一物,觉得做个董竹君那样的女人,优雅倔强的行进,尊贵的离席才是最好。可是,多年后,忽然,明白,之所以,她有那样不一样的故事的传奇,多半是因为她需要安全感,需要归属,需要一份尊重,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为她的自尊不允许她那样一味的生活下去。她是洋车夫的女儿,后又不得已去了青楼,决定从此与他一生时,又提出那样四条要求,足以说明她是自尊自立的,她的人生,早已经注定,无论怎样走,都是为了归属,为了自我的归属。
我对王同学说,写文这东西长在我的骨头里了,或许我一出生,它就盯着我了,我离不开它,它也没法放弃我,我总觉得冥冥之中自有安排。是的,人活着,多单调啊,出生、童年、少年、青年、结婚、生子、养子、养孙,庸庸碌碌,忙碌一生,走向那个终点时,你又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世上走一遭。
是的,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要来走一遭。有时候,天蒙蒙亮,从床上坐起来,莫名的哭泣,甚是委屈,委屈到觉得再也不能行一步路,看一步景,面对任何一个人,一件事,可是,太阳升起来,又停止哭泣,继续走路。深夜的时候,喝着大量的白开水,敲字的时候,也会伤感,总觉得写的不好,就是不好,索性几万字的文也会放弃,然后一个人在半夜里游荡,来回的走。王同学说,毕业就放弃了,写什么文呢,没时间重要的是没钱,写了也没钱,总觉得无望,好像只有我在坚持。我没法给他解释什么,只是对他说,怕有一天,我死了,没有人记得我,亦或者我活着要做点什么,是为了我走了以后,有人能知道我活着的生活光景,或者就是留给后代,总之,应该留点什么,否则和多数人一样,庸庸碌碌一辈子,好像也没有什么意思,能做什么呢,吃喝玩乐,最坏也就是赌钱、吸毒再走些歪门邪道的路来,或者一无所有去要饭了,好些的也就是安稳的度世,最好的是一世的繁华、奢靡,可是,人走茶凉,又剩下什么?
留着吧,写文的习惯留着吧,老屋子,留着吧,心里那份纯白也留着吧,只是为了一份不确定又确定的归属。
(3)因为太熟悉,所以厌倦
有一天,很想离开这座生活了10多年的城市,离开这里,这个想法时时刻刻的充斥在大脑。离开父母、离开亲人、离开朋友、离开经常走的熟悉的每个路口,这样才好,去一个新的地方,重新开始。
有时候,就想和陌生人聊天,我不认识他,他也不认识我,我们不见面,这样说一说心里话,说一说所有的难过或者心底的事。很长一段时间,我会和一些陌生地网友聊天,是的,只是聊天,没有其他,甚至不在乎对方的回应,当然,有回应更好。我需要一个树洞,告诉他我的事,那些不愿意说的事。有时,也会碰到那样几个热心的大叔大姐或者小年轻,他们乐意倾听,然后给我建议,并且也会告诉我他们的事,我们不见面,也不会搞些什么暧昧或者其他龌龊的事,只是说说话,因为都觉得,这个世界太虚假了,能不说人是非的人又太少了,能让你真诚的笑一次的人都太少。
有些话,终究是不能和太亲近的人说的,你怕说出了实话会伤到对方,也怕说的多了,万一对方口风不紧,闹得人尽皆知,多少会尴尬。有时候,亲近的人,知道你所有的生活喜好,包括你刷牙的毛病、吃饭的需求或者你精神层面的真正要求,可是,正因为如此,所以许多话反而不愿意告诉他或者她。你觉得倾诉这样的事,似乎真的不能找个太熟悉的人,太熟悉了,所以,你的真实样子或许就是那样真实的存在,无论你的角色认定成什么样,他认为的始终是他认识的你,但是,人生中总会碰到这样那样的事,你自己又好像是个多棱镜,所以还是不愿意打破这样的他认识的你的界定。
为什么要离开呢,因为太熟悉,所以厌倦了。就好像你顿顿都吃着土豆烧牛肉也会觉得反感,忽然告诉你郊区的荠荠菜可以采摘了,你也会跑个老远去尝鲜。你有没有发现,因为太熟悉了,所以许多的熟悉联系到了一片,最后它们成为一个整体,一点风吹草动,这些熟悉都知道了,好的故事自然是好的,坏的事,还是会因为熟悉而自己承受着,所以,太亲近与熟悉都不是好事。
想要离开的时候,还要想着怎么回来,倘若衣锦还乡到也罢了,倘若凄凄惨惨,闯荡结束回来以后与众人一样的走路生活,会不会又会厌倦。说白了,心灵还是没有归属感。这座城市里,有许多的人晚上都在加班努力赚钱,也有许多人灯红酒绿,还有一些人按部就班,迷茫的就过了一辈子。
快餐的时代,似乎只有钱才是归属,问他为什么赚钱,他反问你,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好像只有钱了,只有钱是真的,它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说,更不会离开你。只要你足够用心,它可以管你吃喝拉撒睡,这是精神的救赎,好像和物质又没了关联,所以宁愿累死我也要赚钱。听完,觉得有几分道理,是的,我们都不想像蓬蓬草那样的结局,可是,想说的是,记得否,我说过它曾经绿意青春时是有根的,只是到了秋天才没有了根。
大人们说16岁以前都是神仙,16岁以后,都是由神仙变作了人,成年以后,你才知道什么的人,什么是做人与活人,于是就会说,活人真难。我后来总是问为什么难呢,又想,能不难吗?你不明白,上帝造物是为了什么,你也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世间,日日彷徨度日,倘若你生来只是那种关注一件事的人且有天赋也就罢了,就不会去关注这些无味的必须经历的事了,因为一件事足以吸引到你,就没理由再去关注其他。倘若你生来便是平平,那么长成什么样子似乎都不奇怪,因为心灵没有归属,确切地说,因为周围的事物多少有点浮躁,你没有安全感,且生活又充斥着无奈与不容易,所以你害怕了,就说真难。
秋天真的来了,坐在那把老旧的椅子上,晒太阳,裹紧了斗篷,凉意还是会渗进来。海棠的叶子落在箭头,不敢睁开眼睛,椅子已经很老了,动一下,就吱吱呀呀的响。喝了两杯淡酒,就昏睡了过去,梦里,又回去了那片荒原,12岁的自己,稚嫩的脸庞,满脸的泪珠子,远处的田野,近处的人声,房屋错落,太阳下山,漫天的朝霞,炊烟袅袅,不能自已的将脸埋在膝盖里,不忍心或者害怕再见蓬蓬草枯黄的尸体涌动到无知的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