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吾有虎将

夺鹿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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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过去多少年,燕北都记得那个不同寻常的早上,大兄趁着四更天蒙昧的黑夜宰杀掉一匹雄健的乌桓马,使唤他在乡里的道旁趁着天黑取黄土遮盖满院子的血,滚烫的马血滴在地上,混着黄土形成难堪的颜色,无论如何都盖不干净。

    当太阳高升,兄长在邻家讨来一口用至破旧的鍪锅,他和兄长将身上沾满红黑色血与泥土的衣衫挡在门缝上,可破屋子还是到处漏风。忙得满头大汗时,他看见硕大的肉块在盛满了温汤的鍪中翻滚,缭绕的肉香气在屋子里升腾,仿佛……仿佛置身仙境。

    兄长盛出一块肥美的马肉不由分说地塞进他的嘴里,那时他不懂事,虽然听到兄长肚子发出咕噜的声响,可肉味入口眨眼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其实现在想来,那是家里无盐无酱,只是清水煮肉能香到哪里去?可那味道让他现在想起都难以忘怀。

    他还记得当他吃完了一块肉,兄长端起整个铁鍪伸过脸去嗅,吸鼻的声音令人垂涎欲滴。兄长那时说,‘为这一锅肉,就算死都值了。’

    兄长的确这么做了,为了更多像他们一样的人能吃上肉,带着劈柴刀与自己不远千里去投奔大贤良师,最终被陶谦一矛捅死在冀州战场,成了一抔黄土无人问津。

    后来,燕北知道有人早就说过,朝闻道,夕可死矣。大概每个人所求的‘道’都不相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便是欲望,那种欲望是驱动人去争夺奋进的唯一力量。

    欲望超脱其人的身份与能力时,往往被称作野心。而作为马奴之子,燕北就算想好好活下去不被人使唤都是一种野心。或许当每当他抬头时,在离天不远的云层之中兄长也正低头俯视着他,看着他如何学会将吃肉视若寻常,成为人上人。

    ……

    素利的毡帐很大,炭火烤的旺盛,令毡帐中温暖如春,坐在洗净的狼皮垫上,燕北与素利及一众部落首领围着炭火堆抵圆而坐,在他身后由高览、王当充任的护卫仍旧一丝不苟地侍立着。

    烤至金黄的羊肉蘸着大块的粗盐粒子被奴隶盛放在燕北面前的食盒当中,透着奶香气的塞外酒放在手边,身前匍匐的奴隶洗净了双手用青铜制的精巧小刀一点一点将食盒中的羊肉片开,再双手举过头顶奉至燕北面前。

    在座众人只有燕北是这么吃的,无论主人素利还是一干部落首领都只是在自己的随从服侍下把肉撕开,接着一干人等便亲自下手吃了……在他们眼里汉人吃饭要比他们麻烦的多,所以对燕北这个汉朝将军必须精心侍奉着。其实燕北小时候过惯了像他们一样直接下手吃食的日子,就算在军中也从来不需要人侍奉,突然这么一下子感受到自己的金贵,还让燕北有些不习惯呢。

    不过眼下敌友未分,燕北也乐得让他们有汉人或汉将高人一等的想法,这对他有利。

    其实还真别说,燕北不过片刻便饮下小半壶酒,将烤羊肉吃得满嘴流油,这鲜卑人烤出的东西虽然不够精致,但味道也很足呀!燕北正琢磨找点儿什么东西擦擦嘴,便看到身旁捏着青铜小刀插肉的素利动作随着他停下,转头笑道:“燕将军第一次入我部吃食,好似一点儿不怕我等害您?”

    “哈哈!”燕北笑了,身前的奴隶递上布巾,接过一面擦手他一面说道:“燕某一向信奉来之安之,既然已经决定打算与阁下结盟,自然便不去想你们害不害我的事情。况且燕某来此并非是为了多一个仇敌,而是本着多个朋友多条路的想法……当然了,在这帐中若有谁敢对燕某拔刀相向,燕某倒还真要高看一眼!”

    燕北的话音刚落,一个面前听懂的部落首领便挺着光亮的脑袋梗起脖子,手扣到了腰间弯刀镶着金银的刀柄上,操着蹩脚汉话口中瓮声道:“汉地小儿未免也太小看我等了吧?”

    燕北好整以暇地擦着手,轻飘飘地以一句反问顶了回去,“你且拔刀试试?”

    话一说完,抬起擦干净的左手说道:“莫伤性命。”

    素利一看气氛不好便对那部落首领说道:“屠仆骨,在帐中不可与客人动……”

    他的话还没说完,那脑袋光秃秃顶着个酒糟鼻子的部落首领便‘腾’地一下站起身来,伴着呛啷啷的金戈之音将腰间佩刀拔出一半。

    他只能拔出一半了,因为有人比他更快!

    高览的丈五长矛自燕北抬手时便已经提了起来,随着酒糟鼻子屠仆骨起身,铁矛便宛若一道黑色流光直奔其喉咙而去,随后三十斤混铁矛在高览筋肉盘虬的力量控制下纹丝不动地定在屠仆骨身前,反射寒光的矛锋紧紧贴着屠仆骨的脖颈,在其脖间划出一道血线,却并未伤其性命。

    只一矛,屠仆骨所有的怒火都被磨砺锋锐的铁矛头掐熄了苗头,一时间瞪大眼睛使劲缩着下巴看着颌下的铁矛头,不过这种惊恐的面容仅仅是一瞬罢了,眨眼便从屠仆骨脸上掩去,又是呛啷啷一声,未完全出鞘的青铜弯刀全都缩了回去,大酒糟鼻子一撇脸,看着燕北瓮声道:“我打不过他,要杀……便杀吧!”

    从屠仆骨拔刀到高览挺矛,再到屠仆骨收刀,不过只是数息之间的事情,甚至有个鲜卑部落的小首领起先被屠仆骨拔刀吓得掉在地上的食刀还未捡起,这一场纷争竟已结束了。

    “痛快!”燕北挑了挑眉毛,再度抬手让高览将铁矛收起,也不管这个叫屠仆骨的酒糟鼻子一脸悍不畏死的模样,反倒一把抓过盛着半壶奶酒的酒壶高高扬起,摘了头上沉重的铁兜鍪昂着下巴问道:“敢向吾拔刀,豪壮之士!却不知敢与吾饮酒吗?”

    这一下子惊得一帐围着火堆坐满的鲜卑部落首领各个愕然,不都他娘的说汉人重礼么,怎么这汉人将军见屠仆骨如此无礼反倒还请喝酒了?

    莫非这人,其实跟咱一个样,也是个蛮汉?

    他们不知道,燕北这是故作姿态,他脑海里所有与胡人打交道的经验都来自于胡人里的下等牧民,跟部落首领同帐吃食这是头一遭!既然不知道如何才能让他们高看,那索性就学比他们地位更高的胡人呗!

    人们往往会敬服于从自己自信的方面完全超越的人。你重义、我比你还重义,是以晏子二桃杀三士;你大气、我比你还大气,是以廉颇蔺相如可将相和;而今日,这些鲜卑胡族豪迈,那燕北就要比他们更豪迈!

    他这一套,完完全全是照搬在甄氏邬堡中他与潘兴决斗时乌桓峭王苏仆延的做派,到现在看来燕北学的还不错。

    也就是燕北如今读书还少,若他再多看上两年书,兴许就知道在先秦末期起义蜂起,高皇帝在鸿门时为项王所宴,持盾冲入宴中的勇士——先汉舞阳武侯、大将军樊哙,当时便被项王问过相同的一句话。当时樊哙的回答是“我死都不怕,还怕喝酒?”

    不过屠仆骨没这么答,看他的酒糟鼻子就知道这是个善于饮酒乃至贪酒的角色,所以他咧嘴笑了,端起自己面前盛满浑浊酒液的大瓮对燕北说道:“打我打不过他,喝酒……别看你是将军,可不是我的对手!先讲清楚,喝醉了可不要怪我!”

    “嘿,谁还没放肆醉过几次呢?不过最好别让我喝醉,上次喝醉时燕某在巨流河刀斩栏杆,砍了幽州刺史!”燕北怪笑一声,起身端着酒壶与屠仆骨的酒瓮一碰,接着仰头便向口中灌了几大口,离了唇边发现这屠仆骨还真一个劲儿扬着脑袋喝上了,倒是素利看他的眼神有些不同,燕北也不拼酒,盘腿往狼皮垫上一坐,探手对屠仆骨比划了一下高览说道:“你打不过他这太正常了,高校尉是燕某军中武艺最强者,燕某在他手底下也过不了五个回合,没什么丢人的!”

    这一下子,一众部落首领更是小声交头接耳起来了,不过众人所重视的方向不同。如素利更看重燕北好似不经意间透露出刀砍幽州刺史的事儿,而更多的部落首领则将目光在燕北与高览之间流转,两万兵马军中武艺最强者……那一矛制服以勇称名的屠仆骨也就不是那么不能接受了。

    屠仆骨更是没心没肺地抱着酒瓮做到燕北身边,恭恭敬敬地问道:“将军,塞外都说汉人最重礼节,就连那些汉地来的商贾见每个人时都有一套复杂的礼仪,怎么我看将军好像并非如此?”

    一众部落首领看着燕北,心里都在琢磨同一个意思,虽然他们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气度’这个词。刚才燕北坦然承认自己武艺与那个一矛制服屠仆骨的高校尉相差甚多,那一刻他们在燕北身上所见到的磊落与坦荡,是在好勇斗狠的胡人身上看不到的。

    每个部落首领都恨不得告诉所有人自己就是整个部落最勇武的人,可好像燕北这样,给人感觉非但不坏,反倒让人更觉亲切与重视……毕竟燕北仍然坐在狼皮垫上拿着精致小刀插着肉往口中送,而方才大展身手的高览仍旧持矛在他身后立着。

    无悲无喜。

    “行了,阁下,我们还是说些正事吧。”

    燕北摊开双手,跪坐在狼皮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