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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大闻言仿佛吃了一颗定心丸。他不打扰秦舍长研究医书,而是在旅舍中抢着干活, 凡是脏累重的活计, 他都主动揽了过去。
常桑睡了一个午觉起来,发现才种下没几日的美容种子竟然开出了大红色的花朵。她忽然来了兴致, 招手让正在做手工的阿乐过来。
“你看, 这花的颜色是不是极正?”这个时代的鲜花很少有正红色。
阿乐点了点头, “这样美丽的花朵,阿乐还是第一次看到。”
阳光下,层层叠叠的花瓣将整个花球撑得几乎有常桑的拳头那么大。花苗分了三枝, 统共开了三朵花球。凑近之后, 可以闻到一种淡雅的花香。
常桑抬手轻轻一拧, 一朵花球从枝头到了她的手上。
“我们来做口脂吧!”
花球摘下来, 只取艳丽的花瓣。王大厨的新型烤箱派上了用场, 将这些花瓣直接烤制成干花。秦缓新买的木碾还未研磨药材, 先用在了研制花粉上。
让常桑诧异的是,没了水份的花瓣并没有失去它艳丽的色泽, 反而在磨成粉末之后颜色更亮,香味也更浓。
四方旅舍中,没人觉得常桑是在胡闹,他们都对常桑要做的口脂很感兴趣。王大厨甚至提供了自己最新熬制的动物油给常桑做实验。
“应该还缺少一味蜂蜡。”常桑见阿乐将花瓣粉装入土黄色的陶瓷罐中,忽然觉得它要是白色的肯定更好看。
“常公子, 蜂蜡是什么东西?”楚大见他们忙活了一阵也没有弄出个成品来, 好奇地问道。
“简单来说就是蜜蜂搭建的巢穴。它不仅有塑形的作用, 还有药用价值。”常桑本来也没打算今天一定要做出来,不过是个打发时间的小玩意儿。
楚大心里暗自嘀咕,要找蜂窝还不容易吗?他跟主人打了个招呼,出城去到了西郊的山上。
一个时辰之后,楚大提了一个蜂窝回到四方旅舍,“常公子,你看看这里有你需要的蜂蜡吗?”
常桑没想到他竟然真的捅蜂窝去了,一时之间有点感动,又有点好笑,“楚大,你没被蜜蜂蛰吧?”
“没事没事,它们不是我的对手!”楚大见能够帮助到常桑,也算是自己没有白跑一趟。人心都是肉长的,他能够感受到四方旅舍从上到下对他们主仆释放的善意。
王大厨一听楚大带了蜂窝回来,立刻从厨房里赶了过来,“公子,这可是宝贝啊!”他筹划了好久的烤鸭,终于有了最重要的食材——蜂蜜。
常桑瞧着里面有不少的蜂蛹,于是让王大厨小心地轻拍蜂巢,将蜂蛹弄出来。
“王大厨,你把这蜂蛹蒸了给项阳公子送去,这是大补之物,吃了对他身体有好处。今日若是吃不完,放着明日又给他做。”虽然她也嘴馋,但是显然楚项阳更需要补充营养。
站在旁边的楚大听了这话,忽然眼眶红了。公子说得没错!
常桑趁自己兴致还在,连忙指挥阿喜制作蜂蜡。口红的原材料都齐了,可惜没有装口红的外壳。常桑在储藏室里转了一圈,将包装玉饰的铜器盒子拿了出来。口红也不一定非要是管状,装在盒子里用手抹上去也是可行的。
后院,阿喜和阿乐兴奋地看着一点点成型的口脂,公子当真是绝顶聪明的人!
厨房里,王大厨满脸笑容,走路带风;他将腌制好的鸭子放在一个木盆之中,盖上盖子,转身去准备烤鸭的酱料。要不然再弄点薄饼出来?搭配蔬菜和烤鸭一起食用,解腻还能填饱肚子。
楚大小心翼翼地捧着蒸好的蜂蛹上楼,他没忘记常公子说得这东西吃了对主人身体极有好处。明天他一定要再去山里转转,多给主人找几个蜂巢回来。
“公子,休息一会儿再看书吧。这是常公子特地命王大厨给你做的吃食,说是对您身体有好处。”
楚项阳抬头,发现楚大将一叠虫卵模样的东西放在自己面前。他面色未变,用木勺舀起来往嘴里放。这东西吃起来跟看起来完全是两种感受,意外地美味。
楚大看了公子一眼,发现他似乎并不抗拒吃蜂蛹,这才松了一口气。
“我给本家寄的信送出去了吗?”楚项阳吃完之后放下木勺。
“回公子,已经送出。吕家好像有些小动作。”楚大还真没想到,他们不过是从别院搬到了四方旅舍,那些小鱼小虾就动了心思。
“继续关注着。”楚项阳收起书简,打算下楼走走。在三楼走廊看到一个打扫卫生的伙计,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人好像叫做李成。
楚项阳见他正在给房间上锁,有点奇怪,“这房间为何要锁起来?”
“回项阳公子,我家主人说了,三楼暂时不接待别的客人,里面现在临时放了些杂物。”李成低着头,恭敬地回答道。
楚项阳心中涌入一股暖流,“我知道了,你忙你的去吧。”
来到前院,司马邵元正在召集伙计们开会。楚项阳觉得有趣,就近找了个位置坐下来听听。
“从明天起,四方旅舍的客房实行标准化服务,给你们定制的服装今天就会发放到每个人的手中。换句话来说,只要你们好好干,以后你们的衣服旅舍全包了。”
司马邵元话音刚落,伙计们就激动得不行。好在他们也懂规矩,只是喜形于色,并没有人开口议论。
“除了客房实行标准服务,一楼饭堂也要统一标准,同时我们旅舍将新增外卖业务,专门开设外卖窗口。李成,从明天起你专门负责外卖窗口的买卖;刘大是饭堂领班,宋新调到厨房帮工。阿财继续负责收钱,阿旺暂时担任客房领班。允许你们推荐亲属来四方旅舍干活。”
布置完新的分工,司马邵元不得不感慨一句:人不够用啊!
司马邵元琢磨着,要不要再去买一批人回来。只有把契约握在自己手里,用得才放心。不用说他也知道,四方旅舍现在被很多双眼睛盯着。
后院中,常桑可不管司马邵元的发展大计,她见阿乐涂上她们刚刚完成的口脂,笑得眉眼飞扬,“阿乐不化妆已经很美,化了妆我都认不出来了。”
虽然知道常桑是个女人,被她这么一夸,阿乐不自觉红了脸颊。
“阿乐,你真好看!”阿喜羡慕地看着阿乐。
“来来来,阿喜,你也试试。这东西就是做来用的,公子我可用不上。”不由分说,常桑示意阿乐帮阿喜涂点口脂。
还别说,阿喜虽然长得黑,可是唇形特别好看。口脂遮盖了她原本有点发黑的唇色,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柔和了不少。若是用上一些脂粉,也是一位俏佳人。
“这盒口脂就送给你们了,咱们下次有时间再研究腮红、粉底和眉笔。”常桑觉得自己这一下午的时间非常充实,弄点胭脂水粉也挺有趣的。
阿乐和阿喜对视一眼,异口同声的说道:“公子何不把这口脂推出去售卖?”
“阿乐以为便是一两金子也有人抢着要的!”阿乐对贵女们的追求非常清楚。
能够活到这个年纪,幸好是出生在富贵之家。
若是让她来医治,也需得用上至少三年的时间,才可以保他顺利活到终老。
如果常桑的心理活动被楚家人知道,定会不惜一切代价为楚家这根独苗苗求医问药。
“此番比赛为友谊赛,望诸位不得有任何小人行径。我的护卫长会帮我代行一部分裁判的权利,比赛现在开始!”一颗球被楚项阳高高抛起。
常桑看了一眼阿旺,示意他可以开始。
“红队,加油!红队,加油!”由于朱晟队伍绑着红色的头巾,所以简称红队。
红队两个字由阿旺喊出,加油两字由朱家的家丁和支持朱家赢的人共同喊出。整齐的呐喊声传出好远,蹴鞠场上的拼抢也因此更加激烈。
“耶!球进了,球进了!是我家公子进的!”阿旺和小米高兴得跳了起来。
司马邵元很快打进了比赛的第一颗进球。
朱晟高兴地抱住司马邵元,“司马兄弟,你的球技太好了!”
吕威脸色黑得跟锅底似的,把身边的家丁臭骂一顿。
“你们怎么搞的,到底会不会踢球?给我冲,冲,冲!输了有你们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