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希金斯的幻想

幻想之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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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到嫉妒走出了教室的门,不知道为什么她不高兴了。

    我只是摇了摇头,然后跟着查理走出了屋子。

    走出了屋子之前,我看到亚伊卡站在从那几个西班牙人旁边走了过去,看起来很是得意。想起来第一场比赛结束之后,她似乎说过什么话就是了,但是我并没有细听,虽然她的声音不小,看起来耀威扬威的样子,但是因为说的是波兰语,所以我估计也没什么听懂。我只记得她最后用英语说了一句,“学着点吧。”

    那时候我刚刚走出教室。

    不过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感觉到身后有一阵视线。

    和我现在能感觉到的一样。

    我猛地一回头,望向了室内,看到还有一些人坐在那里,交谈着什么。

    亚伊卡也坐在那里,她所坐的位置的后面,整个波兰队也还坐在那里。

    “还真是有派头呀。”

    我这样嘀咕道。

    “哟,老大。”

    有一个人这样叫到。

    老大,在一所军官学校里,说的话像黑帮似得,还真是奇怪。我这么想着,一边顺着声音看了过去。是希金斯,而且很明显的,他是冲着我招手,而且是冲着我走过来的。

    “希金斯,你说的老大是谁呀?”

    “就是你呀,老大,我们要去哪里?”

    “你是看黑帮片看多了?今天早上不还是叫我军官吗?”

    “但是你说我还不是军官,所以我就换了个口气。”

    “但你也不是黑帮的家伙。”我微笑着说道,敲了敲他的肩膀。

    希金斯摇了摇头,怂了一下肩膀。

    “好吧,我确实不是什么黑帮,或者什么黑手党的乘员。我相信那个单词在北美更长说吧?”

    “黑手党?那些家伙在美国倒是挺猖狂的,但是具体的我也不知道。”

    “我以为你能讲一些什么神奇的故事呢。”

    “听着,英国人,你的奇幻故事并不会比我少。不过你这么一说,我还真见过一个黑手党的家伙,似乎叫做汉莫,我不是很清楚。我和他的故事很短,只是那天我上错车了,然后他拿枪指着我,问我是不是什么帮派的家伙罢了。不过我当时并没有慌,我估计他看出来我是个普通人,然后为了表示歉意就把我送回了我家的宅邸。作为交换,他希望我不要为此报警。我想他应该是个黑手党或者什么黑帮的家伙,因为他的车座旁边架着一直汤米枪呢。你知道吧,美国的警匪片中经常出现的东西,汤姆枪,枪管上安着一个握把,还有着原型弹夹的那个,我相信那叫做‘弹鼓’,是吧?他拿着一支.45指着我问的,而且一套黑色的西装,头上还带着一个很有品位的礼帽。只是他开的车并不是太好就是了,只是一辆别克1934,捷克40,美国车,你知道的,不算什么高贵车。我以为那是出租车,我看他停在餐厅的门口,就招了招手上去了。很明显,他没有什么对衣服的品位,他说我穿的衣服和他要见的人很像,但是我们衣服的牌子完全不一样。听着,我当时穿着的是家里的三件套西服,是家里订做的款式,我并不是炫耀,我只是想想之后对他的反应有些气愤罢了,我穿的可不是弓箭衬衫或者什么施戴利闪亮领带织物,或者那个马刺领带。说句实话,这些东西是很不错,我个人觉得也很光鲜艳丽,我也没有什么太实际的意思,我只是现在想起来有些恐慌。”

    希金斯似乎听得很入神,眼睛都要发直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看我的,要我说实话,我当时真是吓坏了,黑洞洞的枪口指着我,而且他的手指就放在扳机上面。这个叫做汉莫的人的表情很严肃,看起来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眼睛里也闪着光亮,但是那种光亮就像一只猎豹趴在地上,随时都会撕碎对方的感觉。我记得我当时整个衬衫都湿透了。我打过枪,但是我可没有被人用真枪实弹的比划过。不过看看现在的情况,离我们被真枪实弹的比划估计也不远了。我听说在军队中进行基础训练,要爬过什么铁丝网,上面会有机枪扫射,当然是不是真的我就不知道了。我估计在希金斯看来,我是一名和黑帮斗智斗勇的英雄,甚至曾经是黑帮中的一员,更甚至是什么重要的黑道人物。希金斯经常把我的故事夸大,我要是钓了一条鳟鱼,他自己会在脑内进行加工,把我想成去远海搜寻珍贵鲨鱼的冒险家,还在自己的船上与各种各样的海洋生物进行格斗。然而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希金斯会写文章,而且写的很好,即使在正式的文学院,我敢肯定这家伙仍然能拿到前几名,很多人甚至都直接称他“小莎士比亚”。他是个天才,虽然比我矮些,但是真的很受欢迎。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他很喜欢跟着我,我都没有注意这件事情,等我发现了,这家伙已经像我的小跟班一样了。回到他写文章的问题上,他会把他听完的故事,描述成一个个传奇故事,写成文章投到学校的杂志,而且会在文章中,写明我的名字,并且会说“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久而久之,我也成了学校的名人,经常有人会来问我这些传奇故事的真假,但是我考虑到霍金斯的问题,只是以微微一笑回应罢了。很多人也会认为是我给希金斯讲的故事已经夸大实际了,但是我对天发誓,我讲的都是真实发生的,没有去学什么日本的武士道,或者一个人端着一支机枪冲进废弃的工厂。希金斯的文章写得很不错,我想那也是人们愿意去相信他作品的原因,他对于话语的选择,文学的加工都是无可挑剔的。实际上,我本人也是他的读者,虽然他的故事都是以我为蓝本,而且会实实在在的写上我的名字,但是我还是很喜欢看,因为情节真的很精彩。而且,我经常会想到,如果我和上面这个同名同姓的人一样,可以做出这些丰功伟绩的话,那么我应该会有多么自豪。

    “你真是帅呆了!”

    希金斯突然喊道。

    我只是摇了摇头,说道:“不,我当时可是吓坏了。我宁愿被德国人开枪打伤,也不想在自己的同胞手里送了命,我希望当时他没有打开保险。”

    “你和他后来怎么了?你们是不是一路杀到了什么黑帮老大的家里,然后他开车冲进大门,你就端着那支汤姆枪疯狂的扫射,很多看守的家伙都被你打倒。然后你们停在宅邸的大门前,等着其他黑帮的子弹下了车,你的那个朋友说车上有一支马克沁重机枪,就在后备箱里,于是他掩护你,你就冒死把机枪端了出来,之后到处扫射。再随后你们就进入了那个宅邸,最后打死了准备逃走的黑帮老大。是这样吧?”

    我只是微微一笑,有些怀疑罢了。

    希金斯倒是看起爱一脸疑惑,他直直的看着我,表情缓慢的变化着,知道最后我看到他张着嘴。

    “怎么了?”我也很惊奇的问道。

    “往常的时候你都会说‘别瞎想了’,但是这次你没说,难道我刚刚说的是真的。”

    我停顿了一会,才说出了一句话。

    “我只是在想,如果我那么做了,我想我爸爸会拿着左轮手枪撵着我跑。”

    其实我父亲最喜欢用来对付我的武器应该是一支木制的长枪。

    “走吧,去吃点什么吧,我请客吧。”我笑着对希金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