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朋友

何其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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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宇很开心的从ATM机中取出10张红色大钞,照惯例拿着钱在ATM机前数了一遍。上次的生活中,看到过太多ATM机取出问题钞票的新闻,搞得他不管取多少都要再数一遍,过过手。一来数量确定清楚,二来看看有没有假的。

    1000块并不多,但此时此刻拿在手中,向宇却有一种无法抑制的喜悦之情,颇有种家有余粮心不慌的感觉。

    仔细将钱装好,向宇嘴里哼着不知名的曲子,开心得像个受了表扬还得到了糖果的小孩子。

    龙尾路靠近泰兴路这段附近,是风城最有名的酒吧一条街。许多酒吧都在这街上开了好多年,这时候酒吧的招牌大都已经亮了起来。

    靠近一家名叫灰鹰的酒吧的时候,向宇放慢了脚步。

    灰鹰酒吧门口左右两边高高的挂着两只大大的鹰的模型。不知道是木头还是什么做的,粗犷但十分有神,确实有着真正的鹰的味道。这是家老店,现在已经开了几年,10多年后也依然开着。

    向宇从来没有进去过,上次活到30岁他去酒吧的次数依然屈指可数。他刻意放慢脚步只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正常一点,毕竟走路太开心也会引人注意。

    然而他还是引起了关注。

    酒吧门口聚集着4.5个年青男子,看样子和年纪向宇差不多。其中一个反复看了路过的向宇几次,然后喊了一声:“向宇!”。语气坚定,声音中充满了惊喜。

    几个人一齐朝向宇望去,向宇也转过头,看着灯光映照下的几人。5个人当中他居然认识两个。一个是喊他的,名字叫李子权,是小时候在村里上学时候的同班同学,两家住的也很近。另外一个是上次生活中,工作时候认识的,名字向宇已经忘记了。现在也还不认识。向宇之所以想静静的远离这个酒吧,和这人也有很大关系。

    没想到他两居然认识?应该不会这么倒霉吧。

    向宇面上不动声色,也装作很惊喜的喊道:“李子权?”

    “没错,是我。亏你还记得我名字,我们有好几年没见了吧,还好你样子和小时候差不多。”

    “是啊,我小学4年级下来以后,我们就没见过面了。你样子也没变,就是高了很多,也壮了不少。”

    上次向宇和李子权再次见面的时候,差不多相隔了20年。李子权还是一眼认出了他,向宇的辨识度还是挺强的,毕竟多年再看,还是差不多老样子。

    “你们这是打算喝酒?”向宇在几人脸上再次扫视了下,率先开口说道。

    “对,你要不要一起,他们都是我在州技校的同学。”

    州技校?我还真不知道李子权也是这个学校的,这还真是巧。

    “哦,学校离这不近啊,你们怎么跑到这边?”

    “校门口没喝的地方,再说离远点,安心点。你这是要去哪里?”

    “打算回学校,我在清光山中学。”

    “现在?你们学校也已经开始晚自习了吧,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喝点酒,等下了自习你又回去,刚好可以睡觉。”

    向宇看了看李子权,又看看上次那个同事。

    暗自咬了咬牙,说道:“好吧,不过我酒量不行,我就随便喝两杯,我们两个多聊聊天。”

    “行,随便你。我们也不强行压酒喝,能喝多少是多少。上次我们学校宿舍里面有个人被压酒喝,直接送到隔壁医院去了,现在学校里面抓很严。”

    很普通的酒吧,看样子也就是个年青人消费为主的地方。装修的话还是有一定特色的,带一点美国西部风,不管是饰品还是吧台还有放置酒具的柜台,都是那样的风格。

    几个人找了个长桌坐下,向宇便很无聊的到处看。李子权点完东西后把几人介绍了下,向宇并没有去记,倒是知道那个上次认识的人的名字了。那明,这名字很有特色。

    我怎么就忘记了呢?

    向宇还在思考着关于那明的名字还有和他工作时候的事,服务员就已经将风花雪月啤酒上了桌。一打,12瓶。他们本身有5个人,加上向宇的话已经是6人,12瓶的话,看样子是不够的。

    “我先点了一件,24瓶。不够又再说。来,先干一个。向宇,好久不见!”说到最后的时候,李子权大声喊道。

    6人干了一杯,然后李子权单独和向宇又干了三杯。一瓶啤酒是三杯的量,才开始向宇就已经喝下去一瓶多点。完了几人都各自开心的交谈起来,一边聊一边吃服务员陆续端上来的小吃。瓜子、芥末毛豆、炸土豆、炸饵块,还有炸鸡爪。

    “你小子!放假回家时候怎么从没到我们队上找过我。是不是把兄弟们都给忘了。”

    李子权搂着向宇的脖子,往他耳朵里面吹风。

    “那当然不是,我刚才不是也一下就喊出你名字了吗。我只是觉得朋友嘛,就算再长时间不联系,也还是朋友。”

    “好!你这句我喜欢。来,再干一杯。”

    两人又再各自干了一杯酒。

    “阿权,什么话让你这么高兴?”

    那明不知何时凑到了两人身边,问李子权道。

    “哦,我朋友——向宇,他刚才说,朋友就算再长时间不联系,也依然是朋友。”

    “哦,这句是不错。我们华夏自古以来就讲‘君子之交淡如水’,真正的朋友那肯定是一辈子的事,一段时间不联系算的了什么。”

    “对,对。就是这个意思。”李子权很开心的回道。

    “不过……这句话的另一个意思,是不是有的人就算天天在一起喝酒吃肉,也不是朋友。”那明似乎意有所指,说完这句话后,他就直直的盯着向宇。

    卧槽,这家伙是傻比吧,我算是知道为什么上次认识他时候,他说在这酒吧被人拿枪指着脑袋了。肯定是因为他嘴贱,我没招他,没惹他。这才第一次见面,他就故意抬杠是几个意思?

    李子权听到那明这话也愣住了,没搞懂那明这是怎么了。

    “哪有,我可没那个意思。朋友天天在一起吃肉喝酒,那当然是感情更好的朋友了。”向宇很大声的说道。

    “对啊,朋友天天在一起,当然会感情更好。来,来。我们一起再干一杯。”李子权端起酒杯大声喊道:“敬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