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兰花疏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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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翔宇似乎吸了一口气:“那个大户人家岂能受得了这种事发生,如果报官,颜面何存。那位夫人忽然就病死了,据说是很厉害的传染病,因此,人一死,就烧了。”

    对于这位夫人真正的死因,身在宫廷的凤歌自然是心知肚明的,她静静的等着林翔宇继续往下说。

    “夫人死了以后,那个妾侍被扶正,过了没几天,那个妾侍忽然暴毙,她生下的儿子与大夫人生下的儿子,一起消失了。在大夫人周年祭日的时候,她的坟前忽然多了两个骨灰罐,一罐上面放着妾侍最喜欢的首饰,一罐上面放着小孩子的长命锁。”

    林翔宇又是许久没有说话,凤歌又问:“然后呢?”

    “家主当然又四处寻找消失的大儿子,可是,却始终也没有找到。”林翔宇似乎叹了一口气,“如果妾侍和她的儿子都是大儿子杀的,你觉得,大儿子也做得太过份?”

    凤歌沉吟许久,低声说:“想来那位大夫人,是被妾侍栽赃,至于那个消失的仆人,要么是被买通,要么也是被栽赃与主母私通,还被灭口。那位正夫人的病死,只怕也是受了家族中的私刑。”

    “看着母亲死在面前,一定很痛苦,但是我还是觉得,那个妾侍的儿子是无辜的,你不应该连小孩子都不放过。林知县……这案子如果还没过追溯期的话,你还是去自首吧。”

    “啊啊啊???”林翔宇惊讶的呼声忽然在地道里炸开般的反复回荡:“什么?什么?为什么我要自首?”

    凤歌被他的激烈反应吓了一跳:“宫里那些宫女啊太监啊,在说自己心事的时候,为了避嫌,也都假托是我同乡、我亲戚、我朋友、我曾经听说……其实都在说自己的事情,难道……这件事不是你自己的身世吗?”

    “当然不是啦!”林翔宇哭笑不得,他一面走一面扭回头对凤歌说:“你看我哪里像是能辣手杀人的样子?还杀了大的,捎带上小的……”

    “那这个大户人家的故事是你现编的?”凤歌完全不相信他能活灵活现的编出这样的故事,还是怀疑的看着他,“我听说,有的人在杀过人之后,心理发生变化,反倒变得胆小如鼠。”

    “我哪里胆小如鼠了!”林翔宇听了凤歌的话忍不住叫出声,却发现凤歌背后站着的关林森,冷着一张俊脸,一双眼睛冷冷地看着他,好像一把待出鞘的利刃,时刻干掉那些胆敢对大公主不敬的人。

    林翔宇忽然满脸堆笑:“哎呀,那不是因为大殿下凤仪非凡,金璜姑娘气势迫人嘛……哎哟……”

    一时不察,被脚下忽然出现的东西绊了一下,当时还没摔例,他为了稳住身形,向前踉跄着连冲了几步,最后,还是没稳住,整个人呈“大”字形,重重扑在地上。

    “你没事吧。”凤歌被他一连串的动作以及最后惊天动地的一扑惊呆了。

    火把被甩到前面,撞到了什么,被弹开,落在地上。

    凤歌上前,林翔宇本以为她是过来扶自己的,正想着应该说什么感恩戴德的话,结果她就这么无视了他求救的目光,蹲下,捡起火把,继续往前走。

    关林森目不斜视,紧跟着凤歌。

    林翔宇只得认命的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凤歌指着前方的乱石堆说:“原来这里被堵上了,她来过这里,把石头扒开,爬过去的。”

    “真是一个执着的人。”林翔宇无奈的摇摇头,“要是这条道直通东海,她是不是也会一路走到海边才肯回头。”

    “这事,她还真做得出来。”凤歌拎起裙子,准备爬上乱石堆。

    关林森上前:“殿下请让开。”

    凤歌依言退开几步,关林森双手挥动几处,只见乱石滚落,原本仅够一人爬过的小洞,变得可以让人弯腰钻过去,虽然还是很逼仄,不过总比毫无形象的爬过去强些。

    等等,暗卫的工作不是只用来救命吗,什么时候还管开路搭桥了?

    当然现在不是问这个的时候,关林森一马当先钻过石洞,凤歌紧随,看见关林森对着她,伸出手,她不明所以,自顾自的从乱石堆成的石坡上下来了,没注意到关林森的眼里露出一抹失落。

    再后面的林翔宇钻过来的时候,衣服被勾了一下,脚下又没站稳,大呼小叫的要摔下来,正巧关林森的手还没收回去,便扶了他一把。

    林翔宇感恩戴德:“太谢谢这位侍卫大哥了。”

    目睹了一切的凤歌十分困惑:“不仅管开路搭桥,还扶人?而且还什么人都扶?”

    暗卫手册虽然不薄,但是凤歌一向觉得自己过目不忘,怎么好像从来没看过似的,果然要好好的再重新看一遍。

    林翔宇决定继续强调一下自己的清白:“这个故事,那是我在做主簿的时候听来的。”

    “你原来在哪里做的主簿?”凤歌从未听说过什么地方有这等惨绝人寰的事件,心想回宫之后也许可以调到这个案卷来看看。

    “到了。”在前方开道的关林森吐出两个字。

    可是前方明明是一条死路,砖头砌成半圆形的墙,难道有机关?

    想到这个可能,林翔宇激动的不能自己,在韩王墓没有来得及学习,这回一定不能错失良机。

    “有机关……”林翔宇的后半句话卡在喉咙里,凤歌也十分为难。

    两人齐齐抬头仰望。

    满天星斗闪闪发光。

    井底之蛙的视角,原来是这样啊,一定要写在今天的阅历日志里面。凤歌脑中跳出这样的想法,又马上挥去。

    关林森几经纵跃已经跳出井口,一根粗大的麻绳垂了下来,尾部结实的打了一个结,凤歌用力扯了几下,没有散,林翔宇摸着下巴:“这是叫我们上吊的意思?”

    “你和金璜还真是天生地造的一对。”凤歌笑着摇摇头,一只脚踩在绳环里,双手紧紧抓着绳子,当她一切就绪之后,绳子缓缓上行,她时不时用脚点一下墙壁,以免整个人与墙面发生摩擦。

    凤歌消失在井口之后,林翔宇伸着脖子仰望,等着绳环降下来,可是等到他脖子都痛了,也没有等到。

    这是……被抛弃了吗?

    他蹲在地上,低声哼唱着一首歌:“姑娘你好象一朵花,美丽的眼睛人人夸……你把我引到了井底下,割断了绳索就走开啦……”

    “你在唱什么……”凤歌的脸忽然出现在井口,把他吓了一跳,接着绳环和另一根绳子一同被抛了下来。

    凤歌大声说:“他说,把你拉上来超出了他的工作职责,让你自己上来。我拉不动你,就把绳子绕过一棵树,那个,你加油吧。”

    看着手上的绳子,林翔宇顿悟了,他只得认命踩在绳环里,一面死命的拉着那根绳子。

    脑中一时思绪万千:

    “绳子绕在树上的定滑轮不能减少拉起一个物体所需要的力量,如果这个滑轮是固定的,但是会动,应该能省一些力,能成三成还是五成,或是更多呢?如果多用几个动滑轮,能不能在省力的基础上再省力?”

    最终,当他千辛万苦从井底爬上来之后,脑中所有的想法汇成一句话:“早知道晚上就不吃饭了。”

    井外,是一片村庄。

    在星光下的村庄,却没有一点动静,难道全睡着了?凤歌向前走了几步,却发现,看似完好的房子,其实已经塌的只剩下正面的一堵墙了,枯干的树枝如鬼影一般在坍塌的房屋旁张牙舞爪。

    村口的石磨盘还静静的放在那里,好像在等待有人往里倒上豆子或是麦子,再一次让它吱悠悠地转动起来,凤歌凑近一看,只见石磨盘中间的那个不大不小的眼里长出了一根不大不小的杂草,在风中晃晃悠悠,颇为自得。

    看来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居住了。

    凤歌转头问林翔宇:“这是什么地方?人呢?”

    林翔宇皱着眉头:“这里在丰县的西北面,离城门有十多里的距离。这一片,以前从来没听说有个村子啊。”

    “你身为丰县的知县,却不知道这里还有村子,岂不是失职?”

    凤歌深知人口对于国家的重要性,一个村子无声无息的存在过,又无声无息的搬空了,而知县却什么也不知道,她不得不怀疑林翔宇是个无能。

    林翔宇大叫冤枉:“现在我们是在与夏国的边境上啊,这村子还不定是谁家开的呢,说不定他们本来就是夏国的子民,后来因为我国得了这片地区,才搬回本国的呢?”

    听起来似乎的确有点道理。

    凤歌忽然想起:“在地下钻了这么久,你怎么还能弄得清方向?”

    难道林翔宇不是无能,而是天纵英才?有鸽子一般超级厉害的人体定位系统?

    林翔宇从袖袋中取出一个小巧的罗盘:“这是我自制的罗盘,就算是在磁山那种地方,也能测出东南西北!”

    他一脸的骄傲,凤歌却神色复杂的继续往前走。

    原来不是有神功,而是有科技。

    好吧,不愧是一个一心想进工部的人呢,也许他真的只是不擅于考试而已。回去,还是求父皇给他一个机会吧。

    再往村子深处走,有些房子的保存还是比较完好的。

    这里虽然是山村,但是比起凤歌遇到的大宝二宝家强了许多,房屋建制十分规整,一幢连着一幢,每一幢屋子里的房间大小相似,格局相近,令凤歌不由想起宫里那些太监与宫女所住的地方。

    屋里还摆放着碗筷和水罐等生活用品,也是十分的严整,十几个房间走下来,凤歌甚至发现水罐把手所朝的方向都是一样的。

    “这不是普通人住的地方。”凤歌说,“像军营。”

    “的确是。”关林森站在一块长方形的宽阔空地上,这片空地很大,快赶上皇家演武场了。目测可以容纳五百多个人在这里一同习武。

    凤歌发现一旁的确还有一处已经垮塌的木制高台,高台上还有一根木棍,想必是旗杆,当初一定有一位将领,站在上面,看着站在演武场上的人进行练习吧。

    只是不知这处高台上飘扬的是谁家旗帜。

    凤歌自上朝听政以来,天下一直都挺太平,各国之间都忙着通商,图个大家发财,许多年不曾动过兵戈,因此,六部尚书中,兵部尚书冯瑞慈几乎就是一个出来打酱油的角色,凤歌甚至都想不起来他的脸长什么样。

    印象最深的还是户部尚书杜飞扬老大人。

    杜老大人真不愧他的名字,怼天怼地怼空气。

    嫌吏部的冗员太多,该裁员的裁员,该降薪的降薪。

    嫌工部花钱太狠,每年河堤湖堤都要修,就不能想个一劳永逸的法子吗,每天折腾那些奇技淫巧有什么用,就不能设计个永远不需要修的房子吗?

    嫌礼部选的国礼太贵,东宁比大恒富,送什么他们都看不上眼,不如送鹅毛吧,再给他们写上一副字:礼轻情义重。看他们敢不要?北燕比大恒穷,又是草原部落,咱们送什么都还不如送稻草给他们过冬。大夏那帮工匠,送丝绸他们也用不上,送古董他们也不懂,不如陛下写幅字送给他们吧。

    嫌刑部大牢里关的犯人太多,为什么不赶紧把那些渣渣给赶紧杀掉。牢饭虽然质量不怎么样,但是一人一天三个馒头,一年下来也是几百两银子。

    杜老大人甚至连皇帝陛下都没放过,陛下,古人说了,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御书房和寝宫附近都已经种上竹子了,为什么宫里每个月还要吃这什么多肉?

    大恒皇朝的御史台素来以嘴上不饶人而著称,但是,在杜老大人面前,他们真的只能乖乖屈服。不是没人想找杜老大人的麻烦,但是杜老大人为官多年,行得正坐得直,所有开销与收入都有据可查,连一个铜钱都没有贪过。

    除了皇帝年节赐的礼,他连家里的族兄族弟送的东西都不收。

    当然,这不是重点,所谓欲加之罪又何患无词呢。

    重点是,这位杜老大人,生了一个女儿杜笑颜,而杜笑颜是当今皇后的闺中密友,当初一同在边塞军中遇上了当今圣上,于是,顺便一同嫁进宫去了。如今杜贵妃身无所出,也无意争宠,似乎她对皇后的兴趣比对皇帝的兴趣更大些。

    而且,还生了一个儿子,杜书彦,凤歌在太学读书时的伴读,看起来是个温吞书生,私底下却出过不少鬼点子,现在已经与手中握有南方边境水军统辖权的镇南王之女莫璃郡主定了亲。

    更别说整个杜氏家族那些枝枝叶叶的叔伯兄弟,还有各位嫁过来的媳妇的娘家势力,杜家一门,谁招惹的起。

    想起站在朝堂上舌战群臣、胡子直翘的杜老大人,凤歌不由莞尔。

    忽然听见关林森说:“有人在这里受伤。“

    他蹲在地上,仔细看着什么。

    地上,有一滩暗色落在草叶之上,关林森的手指拈起一些:“新鲜的人血,这气味,血里还有些迷药。”

    受伤的是谁?会是金璜吗?她还中了迷药?是谁下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