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出狱

余九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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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局草草结束,阿寿代表“神秘大哥”向昔日功臣表示亲切慰问,充分肯定了他为“组织”所做的突出贡献,但是童狡入狱的这三年,外面发生了巨变,而今组织内部已经没有适合童狡的位置了。

    童狡凄然一笑,心领神会。阿寿将一个装着十几张薄薄的百元钞票的信封塞给童狡,就当算作是童狡的“退休金”了。阿寿倒也算是个心细的人,知道童狡刚出狱没什么可换洗的衣服,就在来的路上特意为童狡买了一身名牌户外运动装,考虑到童狡特殊的发型可能会影响市容,顺便又给添置了一顶棒球帽。吃完饭,阿寿开车匆匆离去。从此,童狡便要自谋生路了。

    起初,他不敢回临仙镇,不敢回童家村,更不敢回自己的家。自从离开家乡,一晃都快十年过去了。十年前的童狡是个单纯善良、努力上进、有梦想有抱负的热血青年,十年后的童狡非但没能做到衣锦还乡,反而成了一个刑满释放人员。

    流言可畏,他觉得无颜见江东父老,更没脸面对含辛茹苦把自己抚养成人的父亲。他能想象到父亲该是一副怎样的失望模样,或许父亲的梦碎了,心也死了吧?

    在这三年里,童狡的奶奶和爷爷先后离世,他没能见到二老最后一面,他再也没有机会好好孝顺二老,这成了他此生最大的遗憾。他奶奶病入膏肓,临终前已经不认得自己的儿女,嘴里却一直呼喊着童狡的名字。

    他记得小时候奶奶常常用手指一拃一拃测量他的身高和腰围,量完后就饱含深情地说,俺家狡儿啥时候长大呀?奶奶看着你娶了媳妇,死也能闭上眼了。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深夜,童狡偷偷潜回童家村。他先去了童氏家族的墓地,给爷爷奶奶焚香烧纸,祭奠一番。而后他背对着墓碑,双膝跪地,双手捂住脸,往事历历在目,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他竟然抑制不住地呜呜哭了起来,这哭声在空旷的山野间回荡,泪水穿过指缝顺着手背滑落下来。

    他低声呢喃道,愿爷爷奶奶的灵魂驻足之地处处是天堂。他又猛然想到了爷爷生前常说的一句话:好死不如赖活着!痛过哭过以后,生活还得继续。想必二老会在地下保佑爱孙重新站起来,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将来爱孙能过得幸福快乐就是对二老灵魂的最大慰藉。

    想到这儿,童狡对未来又充满了希望。他悄悄回了趟家,但没有进门,只是把阿寿交给他的那个装着钱的信封压在了大门边的一块砖头底下。

    那块砖头下面压着一枚钥匙,童狡的父亲一直保留着这样的习惯,他知道儿子总有一天会回来的。在这世上,只有不认爸爸的儿子,没有不认儿子的爸爸。爸爸再平凡终究还是你的爸爸,儿子再混蛋终究还是你的儿子。

    信封中夹着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爸,我回家了。

    童狡开始四处漂泊,因为有前科,他找工作总是碰壁。你坐过一次牢,你就完蛋了。你无法融入这个社会,你就得接着去偷去抢去拐去骗去杀,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在无间地狱里享受永久折磨…;…;没过多少天,童狡便囊资告罄,露宿街头了。

    这天晚上,他喝得醉醺醺的,躺在一个公园的草坪上,仰望满天繁星。他的眼睛里闪烁着某种渴望而惆怅的亮光。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心想以后就这样吧,反正也破罐子破摔了。这世界是如此冰冷,世界真大,却没有属于我的一席之地。

    酒精温暖着童狡单薄的身子,他在醉意朦胧中晕晕乎乎睡着了。睡到半夜,他被一股热热的液体猛然淋醒了。他揉揉惺忪的睡眼,睁开眼一瞧,只见一条狗抬起一条后腿正对着他撒尿呢。这真是龙伏旱地被犬欺啊!

    狗脖子上套着一个大酒葫芦,靠,这是什么造型!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骚臭味…;…;他看清那是一条毛色纯白的格力犬后,登时火冒三丈,因为秃老板的汽修厂里也养着一条格力犬和一条藏獒。藏獒用来看家护院,而格力犬则要等到大雪封山的时节才能充分发挥它“天生猎手”的终极价值。格力犬是世界上速度最快、最灵活、最聪明、最凶猛的猎犬之一,它们翻山越岭如履平地,再狡猾的兔子也甭想在它们的尖嘴利齿下逃脱。

    童狡借着酒劲发飙了,他噌地站起来,踢了格力犬的屁股两脚。格力犬冲着他呲牙咧嘴,狺狺狂吠,摆出一副随时进攻的架势。童狡不知死活,又抬脚踢了过去,格力犬一口咬住了他的鞋,撕咬起来,差点将他拖倒在地上。

    童狡神色慌乱道,哥们儿,凡事好商量,你下口也忒重了点,都咬到我的肉了。疼!好疼啊…;…;哎哎哎,你这死狗,我让你别咬了,你听不懂人话吗?!哎呦…;…;我的脚趾头…;…;你这死狗…;…;

    “它可是条神犬,能令一切凶煞恶鬼退避三舍。年轻人,你可不要是非不分呐!”附近突然传来一个严肃而苍老的声音。

    童狡环顾四周,连个人影都没有!他立刻紧张起来,心里直犯嘀咕:真他娘的见鬼了,难道那声音是从地底下发出来的?

    “谁?!”童狡大喊一声,为自己壮胆。

    周围一片死寂。

    童狡觉得事情不妙,此地不宜久留,或许是逃生的欲望激发出身体的潜能,他竟一下子挣脱了格力犬的纠缠。他的鞋面上被咬出两个破洞,脚趾露在了外面。他已经顾不得许多,转过身来,一路跌跌撞撞往公园外跑去。

    正当他刚要转过一座假山时,突然从假山后面闪出一个黑乎乎的庞然大物。童狡毫无防备,与其迎面相撞,他感觉那东西硬邦邦的像块石头,似乎还带着一股弹性,将他野蛮地弹了回去,并且摔了个跟头。

    童狡登时惊出了一身冷汗,当他看清那东西的长相后,禁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愕然问道:“你…;…;是人是鬼?”

    一个身披鹤氅,束发插簪,手执拂尘,打着裹腿,脚穿厚底双脸布鞋和高筒白布袜子的老道士此刻正站在童狡----也就是我的面前。

    我从地上怯怯地爬起来,拍去屁股上的尘土,尽管我很愤怒,但更多的是惴惴不安。请诸君随我一起围观这个老头,你们看他白发如雪,银髯飘飘,长着一张娃娃脸,细皮嫩肉,一派仙风道骨,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鹤发童颜吧?难道是我今夜走了狗屎运,巧遇仙人啦?可转念一想,自己都被现实社会中的人类玩得团团转,又如何斗得过仙?你们再看他精神矍铄,目光炯炯如电,体态魁伟,身长九尺开外(目测差不多和姚明一样高),即便这老头还未飞升紫府,位列仙班,想必道行也是极深的,真要打起来,我不一定能弄得过他。更何况旁边还有一条骨骼清奇的狗(养过格力犬的朋友都知道,这种大型犬类体型偏瘦,肌肉纤维密集,背部如同起伏的山丘,肋条根根分明)正虎视眈眈地盯着我的屁股呢!

    正当我寻思着怎么开口跟他搭讪时,只见那老道做了一个甩拂尘的动作,而那条格力犬就像收到了某种指令一样,跑过去围着主人转圈撒欢,用舌头舔主人的指头,脑袋在主人的裤子上蹭来蹭去,然后原地蹦起老高去咬拂尘的白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