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向雯不高兴

神奇的冬眠o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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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晨赵曼妮赖在床上不愿意起来,昨晚她的情绪波动太大,闹腾了一晚上累得不行。烦人的阳光照射在她的脸上,无奈的踢开被子,揉着眼睛艰难的坐起来。

    此时一阵悠然的歌声从楼下传来,比她以往听到的歌声还要好听,有种奇特的感觉放佛在滋养她疲倦的身躯。

    她静静的闭上眼聆听难得夏日悠歌,一曲完毕,她才醒过来下床穿着拖鞋走出房门。

    只见楼下是一名小巧可爱的女生站在丁诺面前张口唱歌,真会享受啊,听着小曲吃早餐,活生生的地主老爷。

    她快步走下楼梯,正在练歌的向雯抬头一眼就看到她。

    向雯打量这个陌生的高挑丽人,她身上只穿着一间大大的T恤露出两条修长诱人的美腿。

    她停下来往丁诺身后一躲只露出半张小脸疑惑的看着赵曼妮:丁诺家里为什么有别的女人?她一咯噔有点不详的预感。

    赵曼妮大大咧咧的走到丁诺跟前,拿起一个包子咔嚓几口就吃掉了,然后说道:“早上好,不好意思啊,你继续唱吧,很好听。”

    可疑!非常可疑!向雯红着脸盯着赵曼妮就是不说话。

    丁诺没好气的看着赵曼妮,低头给小萝莉介绍道:“雯雯别怕,她叫赵曼妮是个警察,我有事情要跟她合作,以后住这里。”

    向雯一听,不得了了,马上紧张的问道“住这里?”

    “是啊,可能还要住很长时间,放心好拉白天她要上班不会影响你学唱歌的。”丁诺回答。

    “可是...嗯。”向雯嘟嘴不开心,然后把头整个埋在丁诺的后背。笨蛋丁诺,才不是怕这个...然后想起赵曼妮修长的双腿,再看看自己的小短腿,呜呜呜败了...

    小萝莉可爱的样子让赵曼妮母性大发,凑到丁诺跟前说道:“好可爱的小姑娘,快过来小姐姐抱抱。”

    哼的一声,向雯露出一张敌意的小脸,瞄了她一眼马上躲回丁诺的后背,恨恨的暗想:才不会让你抱,下作的长腿怪。

    喂...收敛一点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丁诺手掌推开赵曼妮脸嫌弃的说:“她叫向雯,是我的学生,你别逗她。赶紧滚蛋吧,我看你要迟到了吧。”

    被人嫌弃的赵曼妮抱怨道:“切~都怪你昨晚那么粗暴,我弄成那样,没点绅士风度。”

    粗暴...弄...?向雯小脑袋浮想连篇,不开心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得了不得了了。

    丁诺继续嫌弃的挥手说道:“胡说什么,去去去别妨碍我教学。”

    “你以为我稀罕,你等我回来,我们再大干一场。”时间已经不早了,再不出发真要迟到了。赵曼妮赶紧再拿起一根小油条两口吞掉,飞奔上楼洗刷换好衣服,匆匆出门上班去了。

    向雯小脑袋快要炸了,大干一场四个字像四个炸弹在脑袋爆炸,难道真的是那样...怎么办...这下不好了。

    向雯受到严重的精神冲击,整个早上唱歌都不在状态,唱着唱着就莫名的走调了。

    坐在旁边的丁诺忍不住皱眉,然后开口说道:“雯雯先停一停。”

    “嗯...”向雯也知道自己唱得不好,心情低落极了。

    “雯雯是不是没在陌生人的面前唱过歌?”丁诺问。

    “是啊,一见到生人我就紧张,话都说不清楚。”

    小萝莉从小就很怕生,很少在陌生人面前唱歌,听众大多是她的动物小伙伴,花花x号,大黄x号...

    虽然早有准备,但是丁诺没想到小萝莉怕生到这个程度:“有登过舞台唱歌吗?”

    她不好意思的挠头,想了好久,弱弱的问道:“藏在布偶服里唱歌算吗?”

    唯一一次登台唱歌是在小学六年级,学校晚会上她穿着兔子服在台上唱歌。

    “不算。”丁诺无情的摇摇头。

    “啊...老师觉得我太害羞,不让我上台唱歌...”向雯失落的低下头。

    丁诺爱怜的摸摸小萝莉的头温柔的说道:“雯雯作为歌手,必须要有大心脏。见到陌生人就紧张是不行的。”

    “但是我害怕啊...怎么办?我是不是当不好歌手了?”向雯有些怀疑自己了,她也很想改变但是总是战胜不了自己的内心。

    “没关系,我会帮你的。我有一个办法。”丁诺微笑着把方法解释给向雯听。

    向雯心里没底,但是看到丁诺的样子,心里莫名有了些信心,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

    ......

    市郊一间破旧的砖瓦屋里。

    钱坤痛苦的满地打滚,进食的欲望正在折磨他。

    他感觉全身冷飕飕的,一阵常人难以想像的疼痛袭来,那是一种噬骨的疼痛。

    浑身上下像有无数只蚂蚁在啃噬他的骨头,骨头像被劈开一样,又像有无数的针一点点地刺穿他的肌肉和皮肤。

    牙齿也裂开了,拼命地疯长,像利刃一样刺向他的大脑,脑袋爆裂般地疼;五脏六腑也被什么东西撕扯着.

    “痛...啊...啊...痛啊!”他头狠狠的锤到地步上,咚、咚、咚...水泥地板被锤出一个小坑。

    过了不知道多久,欲望终于慢慢平息下来,他恢复理智松了一口气,终于熬过去了。

    自从获得神恩以来,他身体发现了天翻地覆的改变,得到如同超人一般的力量。

    但是副作用是他必须按时进食,不然食欲就会作用全身,让他体验生不如死的感觉。

    而且他越是强大,需要进食的量就越多,冥冥中有种感觉就要到一个临界点了,只要跨越这个临界点他就能再次进化。

    狩猎毫无难度,许多人因为觉得国内治安良好就敢于深夜独自出行,他们都是钱坤的目标。

    然而昨天凤新山狼人和失踪案的新闻让许多人有了警惕,钱坤转悠了整整一晚都没找到合适的目标:“可恶的警察,居然敢妨碍我,终有一天我会撕碎你们,把你们通通吃掉。”

    警方已经有行动了,容易捕获的目标都被他吃掉了,手机上超过一半的联系人被他骗来老屋然后通通进了他肚子。

    理智告诉他,再不收敛就会被国家盯上,现在的他要对抗国家机器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是这个时候,明明就要到下一阶段了,接着身体颤动,食欲来临的标志,他紧张的拿起手机翻看联系人着急的寻找可以下手的目标。

    “老爹”两个字映入眼帘,他呆住了...身体的颤动更剧烈了...最终他按了下拨号键...

    两小时后,钱坤蹲在地上难以置信的看着眼前的骨骸:我到底做了什么啊。

    “羔羊啊,不要迷惘。”身后传来一个机械声音,他不用回头就知道是牧羊人。

    “你不应感到有罪,牧草只有成你的一部分才可以升上天堂。”

    牧羊人的话让钱坤抓住了救命的稻草,我没杀他,我是为了让他和我一起上天堂,我是对的...

    他一遍一遍对自己说,慢慢从迷惘难过脱离出来,在牧羊人的眼中钱坤身边缠绕着一团暗红的血腥气息。

    是时候了,牧羊人满意极了,伸出一根触手扎进钱坤的后背,接着触手从牧羊人的身上断开,钻进钱坤的身体和他融合在一起。

    钱坤感觉一股前所未有的力量灌注进自己的身体,神恩是神恩啊,他激动的流下了眼泪。

    紧接着从全身的毛孔中长出无数黑色的丝线把他紧紧包裹起来成了一个蚕蛹,靠近会听到咚咚咚强有力的心脏跳动声,钱坤有种预感破蛹而出之时他将会变得无比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