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疯子与天才

满江鸿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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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高气爽的天空是湛蓝的。

    一个矫健的身影凌空跃起,湛蓝的天空是他的背景,漂浮的白云是他的点缀。白驹过隙,白云苍狗这样的词语来形容如此美丽的画面,似乎都显得有些沧桑无力。

    楼云霄在空中飞了差不多快三秒钟,随着他惊人弹跳向前推进,他与前方那块计算之内的石板离得越来越近。看着一切都在自己的计算之内,原本就信心十足的楼云霄变得更加得意洋洋,只见他把双脚顺势一收,以此来卸去下跌时的冲量,好稳稳的落在那块石板上面。

    在大家都以为楼疯子将要成功的时候,悲剧在不知不觉间悄然而至。

    楼云霄的脚刚一接触到那块石板之际,突然发现足下的大地并不坚固,接下来是一声清脆的响声,再后面是一声沉闷的噗通声。

    李开心站在墙上,对一瞬间内发生的一切还没有回过神来。

    第一个令李开心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楼云霄这丫的弹跳居然这么好,远远超出了自己的预期。怪不得打篮球的时候他能轻松的抢占滞空高点,送出排山倒海般的大火锅。

    第二个令李开心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远处的那块石板居然那么不结实,楼云霄看似轻盈的跃上去后就被踩的粉碎,果然中看的不中用。

    第三个让李开心觉得不可思议的是,石板下面居然是一个坑,让楼云霄这二缺大半个身子陷进了坑中。待李开心定了定神,他才发现楼云霄陷下去的那个坑不是一个普通的坑,而是一个又大又臭的粪坑。

    原来李开心等人从墙上往下看的根本就不是什么石板,而是一块积灰多时的毛玻璃。

    这块玻璃不知道盖着那口粪坑多久了,上面积了一层厚厚的灰,从上方看下去还真像是一块厚重的石板。原本这口粪坑被这块玻璃这么一直盖着,早就远离了尘世间的纷争,直到一个名叫楼云霄的二货的打破了所有封印。

    这名二货用惊人的举动像打破一个尘封多年的结界一般,让这口粪坑再次重见天日。

    常言道,不做死还真的不容易死。

    此刻楼云霄正用极为生动的行为再次证实了这个道理。如果他不是把自己与“滑翔机”德雷克斯勒对比;如果他不是真有几把刷子能一口气跳的这么远;如果今天要是没有翻墙,而是去买了门票……

    太多的偶然会聚在一起,组成了今日的传奇。

    李开心等人从墙上跳了下来,才发现原本高高大大的楼云霄瞬间缩了一半。他只有胸口以上的部位露出地面,剩下的地方像是被活埋了一般,淹没在粪坑里面。

    从这口老粪坑中散发出来的沼气并不纯正,让李开心等人隔着四五米都有忍不住作呕的冲动。楼疯子刚才的那一跳确实太过石破天惊,除了自己深陷粪坑外,还是些许汁液溅到了他的脸上。

    楼云霄面色铁青,脸上还挂着屎如同一尊石雕般的一动不动。若不是他身上凌厉的煞气越来越盛,李开心根本不会认为粪坑中的人还活着。

    就这样,双方不管是对峙也罢,围观也好对峙了快一分钟后,发疯似的大笑从李开心他们的嘴中呼啸而出,经久不息的回荡在明媚的秋天中。

    “楼疯子……我快不行了……”

    达德锡趴在离楼云霄四五米远的地上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也顾不得这里是否有因楼云霄坠落而飞溅的粪便,在那里拍胸捶地,“要是……我今天笑死了……我爸妈肯定要……要来找你算账……哈哈哈哈……”

    “楼疯子……哈哈哈哈……德雷克斯勒……我一定会喊道你高中毕业的……”初阳边说边抹眼泪。

    李开心也在敞开胸怀的大笑,作为朋友他没有落井下石的对楼云霄进行调侃已经算得上是合格了。

    “李开心,你他妈的就在这里看!?”

    面对众人止不住的大笑,憋了多时的楼云霄终于爆发了,“他妈的还不快拉老子出来?”

    楼云霄也不想就这么一直杵在粪坑里,别的不说光那股不正宗的氨气就要把他的脸给熏绿了。但是挣扎了几下,坑中的粪便太过粘稠,没有其他人的帮助上岸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李开心看见楼疯子发飙的样子依然没有忍住笑,但好在还算是讲义气的他返身在附近找来了一根竹竿。如此情况下,让在场的任何一个人上前伸手去把楼疯子从粪坑中拖出来,比杀了他们自己还恐怖。

    就算是傻子都知道,在这个时候对楼疯子伸出援助之手,十有八九会被他恩将仇报的倒打一耙,一把拽进粪坑。从楼疯子的角度也说得过去,反正老子都这样了,刚才让你们这帮贱B笑,笑得爽,现在吃屎更爽!

    李开心找来竹竿后,把竹竿交给了初阳,“你们把他拉出来,我去买点东西。”

    “买东西?”初阳不解。

    “这二货身上的衣服是不能再穿了,总不能让他光着身子回去。”

    李开心坏笑了一下,“他感冒到不是什么大事,吓到你家夏秋子了怎么办。”

    “对!”初阳有总恍然大悟的感觉。

    李开心这么说并不是没有私心,他怕的是恼羞成怒的楼疯子一旦从粪坑中爬出来,极端的话会找他们同归于尽。在他出来之前,离开这片是非之地是明智之举。

    李开心在附近的超市买了一套秋衣和一双拖鞋再加一条内裤后,慢悠悠的返回了案发现场。当他回去后发现楼疯子已经脱得只剩条裤衩,在花溪河边拼命的洗刷着身体。

    秋天的水很凉,楼云霄像不怕冷一样的洗得极为仔细。初阳等一干人等还是远远的在岸边观望,因为他们觉得楼疯子不管怎么洗一周之内肯定是臭烘烘的。

    李开心给楼疯子买的装备都是一些一次性用的便宜货,就楼疯子目前的状态给他买多贵的装备他都不会再穿第二次,别的不说他肯定不会再想起今日的噩梦。

    李开心虽然讲义气,但也不是一个慈善家,在他买秋衣、拖鞋的时候,每每想起楼疯子自诩“滑翔机”德雷克斯勒的样子,就觉得这么轻易放过他,貌似不太符合自己的风格。

    所以李开心给楼疯子买的秋衣不是普通的款式,是一套粉红色hellokitty,再加上女款根本没有楼疯子能穿的号,因此李开心只是买了套最大的充数。

    楼云霄如今的状况,谁都保不住他会不会突然抱着某个人或某群人一起死。李开心把衣物放在河边,还放了一百块钱在兜里面,花溪离市区也有十多公里,最起码不能让楼疯子走路回家吧。

    楼云霄在河边洗了好几个小时,当他拿起岸边那套hellokitty的秋衣时,瞬间把李开心这厮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个底朝天。楼疯子犹豫了很久,到底是裸奔还是穿上这套衣服,最终还是势比人强的低下了头。

    秋季的黄昏,当一个一百八十多公分,穿着一套七分裤六分衣的hellokitty,再拖着一双拖鞋的人走在街上,除了回头率暴增之外,是无论如何都打不到出租车的。

    花溪是郊区,没有那个出租车司机会为了赚一点小钱而放松警惕,就算不是变态杀人犯,哪怕遇见一个搭车的疯子终究不是好事。

    楼疯子招了几十辆出租车,在路边站了一个多小时,没有一辆车愿意带他回森城。没办法楼疯子只好做大巴回去,当然一路上免不了吸引他人的目光。

    楼疯子的光辉事迹多不胜数,但就此认为他是一个没有思想的人,那就大错特错了。楼疯子不仅有思想,而且层次很高,他的歪理与李开心的谬论合在一起,可以说是天作之合。

    今天达德锡睡醒之前,他们二人就在思考同一个问题。世间能让两个疯子一并陷入沉思的事并不多,因为疯子往往更加接近真理,同时还是两个。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在前一节历史课上,李开心和楼云霄共同探讨了一个问题,为何在华夏的历史上北方游牧民族永远处于主动权,而南方农耕民族往往处于被动。

    这个问题从而导致了,南方农耕政权在冷兵器时期,经常接受北方游牧民族的洗礼,中原军队远征大漠却很少有所斩获,绝大多数的情况是或受伏击,或无功而返。

    怎样才能永绝边患,成为了李开心与楼云霄思考的核心问题!

    把草原上的原住民屠杀殆尽?

    就算如此,还会有其他地方的人迁移到此处繁衍,或数十年或百余年,一旦他们发展到一定程度一样会成为中原政权的心腹大患。

    那么修万里长城把整个草原给围起来?

    这样更不科学,工程量大得无法完成不说,整个大草原也不是城墙能完全圈住的。

    那天晚上,还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李、楼二人分别对着自己家中的东亚地图圈圈点点。他们都想先于对方一步,找到问题的答案。

    深夜,想了多时的李开心,终于找到了一些眉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