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迂腐

秋夜暗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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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走过去,笑道:“等久了吗?”

    柳仁贤看着她,笑道:“也没多久,我才刚到。爹已经在四金酒肆等着了,我带你过去。”

    “好。麻烦了。”

    金鑫原以为,在封建的王朝,经济发展肯定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却没想到,在昨天仔细地向柳云了解了一下后,她才知道,在这个历史上没出现过的月尹王朝,竟是给了商业足够自由的空间,而这无疑也给了一众商人很好的发展平台,使得他们可以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商场上大展拳脚,获取自己想要的利益。

    柳云说,金鑫的父亲是一众商人中绝对的佼佼者,他名下经营着酒肆,银号,绣房等等,产业繁多,而且样样都是出类拔萃的业中翘楚,除此之外,他还做成了自己的产业链,每一个部分都可说是环环相扣,绝对的好利翻滚。

    曾经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短短几年内就一跃成为月尹有名的巨商之一。只可惜,这样的经商能人却意外早亡,自从金二爷病故后,他名下那些产业就都交到了老太太手上,金母起初还管些,后来年纪大了,也渐渐脱手不管了,本来蒸蒸日上的众多生意也因为经营不善,而日渐颓落,甚至有大半都关门了。

    原来享誉天下的“四金”名号的大大小小的大店大坊,纷纷关门大吉,时隔二十年,便也日渐地淹没在了浩瀚的商海里,默默无名了。

    金二爷留下来的众多产业,真正还用得上的,也就零零散散屈指可数的几家。

    老太太本来转交给金鑫的时候,也不过是想着她早晚得出嫁,这个时候也该给她了,却也不过是权充嫁妆,想着日后每月有点银钱进她的帐,日子过得自在充裕些,除此之外,全无别的意思。

    然而,金鑫在现代的时候,就是混迹商场的人,眼下,这些东西既然落到了她的手里,岂有像老太太想的,只放在那里当摆设,赚点零花钱那般地放着不管的道理?

    以她看来,有好东西不善利用,绝对是傻子!

    显然,她不是个傻子。

    天知道她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心里有多兴奋,商人敏锐的直觉告诉她,这些东西,大有作用,而自从穿越以来,一直被压抑着的独立的人格也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挣扎着从心底里攀爬出来。

    她清醒地意识到,这是她的机会,一个摆脱深宅囚笼获得自由的,最好的机会!

    她决定抓住这个机会,通过金二爷留给她的这些萧条的产业。

    金鑫知道,金二爷留下的产业多数已经落败,但其中也不乏经营得好的,这还是多亏了柳云。

    自从金二爷死后,柳云因是重情义的人,时常帮忙照顾着金二爷在月城的生意,故而,金二爷在月城的产业倒都还经营得不算差。

    这四金酒肆就是其中一家。

    二十五年前,金二爷在月城开了第一家四金酒肆,因为这里的酒类繁多,酒味醇美,很快地就颇受美誉。

    然而,真正使四金酒肆声名大噪的,却是当年一场文人大战。

    当时初涉商场的金二爷在开了这家店后,因为苦于同业竞争太厉害,而自己的酒肆又初出茅庐,酒虽好,名气不响,便想出了一个方法,在门口贴了张挑战帖,扬言自己酒肆里的酒是世间少有的好酒,非肚有文墨者不可喝,而他自己则更是宣称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才情学识天下第一,即日起,整整三个月,但凡想进四金酒肆喝一口酒的,都要同他这个酒肆老板论论文墨学识,只有赢了比试,才能入内畅饮一番。不过,想要和他比试,却也不是想比试就能比试的,首先就要对上每天写在挑战帖上的对联,才能入内比试。

    而且,这场比试还是公开的,允许聚众围观。

    刚开始的时候,这张挑战帖的内容并未引起大家的任何关注,只是,因为平日里会来这里饮酒的客人看到了,想要进去却都被赶出来了,从此,才慢慢地传开了。

    尽管如此,大家也仍旧没把这个当回事,仅当是老板无聊,拿出来闹玩笑的,以为过几天见没人搭理,就算了。

    却没想到,金二爷竟是十足的有耐性,一连整整半个月,愣是没让一个没通过要求的人进内饮酒。

    大家不过是为着喝杯酒而进去,其实进不去自可到别处去。

    可是,看着这么个喝酒的地方煞有介事地贴出那样的东西出来,还那么狂妄地定那么个规矩,有些人就看不过去了,真就把这挑战帖当回事了。

    于是,慢慢地,就有人开始挑战起来了。

    遗憾的是,金二爷虽然无意科考,但私底下却也是个很有求知欲的人,他自幼聪颖,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更是阅万卷书,肚里极有才学,光他写在挑战帖上的对联,就已颇有难度,成功地难倒了大部分挑战者,偶尔也有对上对联的,却是进去没多久,就被金二爷轻而易举地赶出来了。

    一次两次三次,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败兴而归,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也多了,跃跃欲试的挑战者则更多了,不出一个月,四金酒肆有一场斗文会的消息就传开了,都说这个酒肆的老板学富五车,才学极高,从无敌手。

    这样的消息不胫而走,自然也传到了当时负有盛名的那些大文豪大才子们的耳朵里,渐渐地,就开始有一些文人界的名人前来挑战。

    不论这场比试的结果如何,反正,金二爷的目的达到了,至少,四金酒肆自那场比试起,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金鑫听到这件往事的时候,由衷地会心一笑,这是通过制造舆论和名人效应从而达到广而告之的目的,使得四金酒肆短时间内便家喻户晓,甚至从此之后,但凡有文人切磋的集会或场合,人们首先想到的举办地点,就是四金酒肆。不管从哪个方面看,这都是一次非常成功的营销策略,放在这样的时代,实属难得。

    必须承认,这个金二爷果然是个名副其实的商人。

    柳云啧啧称赞道:“古往今来,但凡有些名声的大小店铺,那声誉不是日积月累的深入人心塑造出来的,就是无心插柳的机缘巧合获得的,像二爷这样,主动绸缪,并在之后坐收渔利的,可真是从未有过的。所以说,他真是个经商的能人。”

    金鑫笑而不语。商人,最忌讳的不就是守株待兔?真正有胆识有谋略的商人,总是更乐于主动出击,先发寻找商机,抓准了机会,获取自己想要的利益,如若找不到机会,更会自发地制造机会,为自己谋划出一条商机,由此得到自己想要的。

    这就是商人,真正有野心的商人。

    相对于那些传统的,按部就班,执着于固守一小块领域的商人,金鑫显然属于激进派,她喜欢冒险刺激的商战,凭借自己的聪明和经商手段披荆斩棘,杀出一条自己的康庄大道,这所带来的成就感和满足感,是金鑫所着迷的。

    她享受那样的过程,哪怕其中有惊险,有阻碍,可能可能失去所有,她仍旧乐此不疲义无反顾,她认为,作为一个商人,努力地工作,收获工作上的成果,这就是她人生价值的体现。

    大概是同为商人的惺惺相惜,金鑫本来对于金二爷没什么感觉,毕竟,他是“金鑫”的父亲,而她,是从现代穿越而来的,名字也不叫金鑫。

    金鑫,金鑫,说起来,她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得知这副身体的主人名叫“金鑫”时,还无力吐槽了一阵,只觉得这名字太寻常大众,四个金砸下来,还特别的俗气。后来想想,她在现代就是经商的,更自认是个满身铜臭味的人,想来,这名字多少也是蛮贴自己的,便也慢慢说服自己接受了。

    不管怎样,既然来了,愿与不愿,她都必须舍弃现代的身份,以金鑫的身份在这个王朝生活下去。

    何况,得知金鑫的父亲是个如此有商人气质的人后,她似乎找到了关联点,再提起金二爷的时候,反倒心理上觉得不那么遥远漠然,而是有些亲近感了。

    金鑫一路跟着柳仁贤走着,心思却是七转八拐,若有所思。

    这时,突然听到柳仁贤的声音:“听我父亲说,五小姐的名字还源自四金酒肆呢。”

    金鑫愣了,转头看向他。

    柳仁贤笑了,说道:“当时四金酒肆生意非常的好,金二爷也因此得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心情很好,就邀请了我父亲和其他几个好友欢聚庆祝了一番,酒过三巡,金二爷就说,四金是他打造出来的第一个店铺名号,又让他第一次获利,对他来说意义不一般,他想好了,以后自己的第一个孩子,不管是男是女,就取名金鑫。”

    金鑫听得傻眼,还奇怪是怎么着会叫这么个名字,没想到竟然就是这样的信手拈来取的?

    还真是——她哭笑不得,也罢,既然她如今是金鑫,那么,金二爷就是她的父亲了,父亲给取的名字,怎么着她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当然了,叫金鑫,俗气是俗气了点,大众是大众了点,可又如何?不过名字而已,取名可以信手拈来,打造名字可不简单了,今后,她会慢慢经营这名字,毕竟,只要她这个人成功了,她也能让这俗气的名字与众不同起来。

    想着从今往后她就能够凭借金二爷留下来的这些资产而拥有发挥自己所长的途径,金鑫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深,心底里压抑着的某种跃跃欲试的情绪更加强烈,她很清楚,这是她的起点,更是她主宰自己未来的唯一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