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深宫锁歌(六)

安子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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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在南市一家药铺停下。

    鱼初笙把怀里抱着的已经用纸包好的枣子放在马车座上,问:“王爷要跟我一起去吗?”

    洛云清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回答:“本王在这里等你。”

    鱼初笙点点头,准备下马车,又想起了什么似的,从袖子里掏出一支玉簪,也放在了座上。

    这可是从屹歌房间里找到的证物,不慎弄丢就不好了。

    她这才弯着腰下了马车,顺便将怀里装的一小包东西掏了出来拿在手里。

    是他们搜查屹歌房间时,在柜子下面找到的。

    接近午时,药铺里没有抓药的客人,只有一个小厮在整理药屉。

    刚跨进店门,纠缠在一起的各种浓烈药味便钻进了鱼初笙的鼻子,撞击着她的嗅觉,她赶忙伸出一只手捏住了自己的鼻子。

    那小厮以为她是来抓药的,轻门熟路地便朝她伸出手来要方子,她一怔,把手里握着的那包东西递了过去。

    小厮疑惑:“姑娘不是来抓药的?”

    鱼初笙放下捏着鼻子的手,不答反问:“能不能帮我看看这一包是什么东西?”

    发现这包东西的时候,她打开看过,里边是墨绿色的粉末,发出刺鼻的气味,应该是中药研磨而成。

    这包东西出现在屹歌房间里,着实令人生疑。

    她本想让宫里的太医看看,但是洛云清说,此事现在不容泄露,他们在明处,而主使这件事情的人在暗处,小心为好。

    那小厮也就会按着方子抓个药,这种粉末似乎很罕见,他道行不深,并看不出来这是何物。

    他让鱼初笙等一会儿,便去后院把掌柜的叫来了。一个中年男人,身上也弥漫着苦苦的草药味儿。

    他捏了一小点儿墨绿色的粉末,放在鼻子上闻了一会儿,又在指头上搓了几下,微微皱了皱眉,吩咐那小厮:“去盛一碗水来。”

    这人不会也看不出这是何物吧?

    不多会儿,小厮便端来了一碗清水,鱼初笙默默地立在一边,想看看这掌柜的要干什么。

    他总不会把那粉末冲水喝了吧?

    中年男人捏了一小点儿粉末小心翼翼地放进清水里,只见那墨绿色粉末在水中荡开长长的一缕,然后消失不见,水依然是清水。

    鱼初笙心里一惊,看向中年男人。

    他把纸又小心地包好递给鱼初笙,才说:“姑娘,这是一种慢性毒药。”

    慢性毒药?

    鱼初笙点点头示意男人继续说下去。

    男人继续解释:“有一种罕见的植物,叫吱吱草,茎部空心,但是待它长老,空心处便凝结出这吱吱粉来,姑娘拿的正是此物。”

    鱼初笙连忙又问:“那先生可知道这毒性多大?”

    男人点点头,回答:“这种毒并不能致命,但是长期服用,会影响智力,特别是孩童,会变成痴傻儿童。”

    痴傻儿童?

    洛似锦并没有中这种毒,鱼初笙可以看出来,她只是受了刺激,并无痴傻。

    回到王府的时候已经是中午,鱼初笙先把枣子洗了分给碧桐碧橘了一些,两个人很是感动,毕竟她们只是丫鬟,但鱼初笙心里却是有她们的。

    鱼初笙拿着剩下的枣子去找时雨的时候,他竟然正在和钱远墨送来的那只狗玩。

    鱼初笙吓得不敢靠近,隔着大老远叫:“时雨,快过来看姐姐给你带了什么!”

    时雨看到鱼初笙便绽开了一个笑容,用手又摸了那狗一下才跑过来,一双眼睛清澈干净。

    他比洛景成高一些,看起来也比寻常小孩儿多一些成熟稳重,小心翼翼地接过鱼初笙手里的枣子,脸上满是欢喜。

    倒是让鱼初笙更加怜惜他了。

    时雨手里捧着枣子,看着鱼初笙,她穿着娇俏的女装,一张脸清灵干净,特别是那双眼睛,熠熠闪光,比天上的星辰还要亮。

    他突然低下头,在鱼初笙面前跪了下来。

    鱼初笙这辈子还没被人跪过,他这一跪把她跪的有些手足无措了。

    她连忙扶住时雨,柔声说:“时雨,快起来,姐姐把你带回来不是让你跪姐姐的,你快起来。”

    少年却倔强的一动不动,就那么低着头跪着。

    鱼初笙没办法,只好佯装生气道:“你在这样姐姐可就生气了。”

    少年闻言,赶忙站了起来,急急地拉着鱼初笙的衣袖,似是想告诉她,不要生气。

    他的气色虽然好了很多,但是有毒在身,嘴唇还是发着紫。

    鱼初笙摸摸他的头,说:“放心吧,下午姐姐再进趟宫,明天应该就可以把案子破了,到时候皇上就会把火莲赏给我,你的毒就可以解了。”

    时雨闻言,一双黑的发亮的眸子稍稍暗了暗,又抬起头,指着远处那个正在转圈企图咬自己尾巴的蠢狗给鱼初笙看。

    其实那只狗长得肉嘟嘟的还挺可爱的,鱼初笙怕狗,并非是她曾经被狗咬过,而是她总觉得狗会咬她。

    时雨好像很喜欢那只狗。

    鱼初笙弯起嘴角笑了笑,在心里为自己加油打气了一番,方才吹了个口哨。

    那狗一听到口哨声,就屁颠屁颠地摇着尾巴朝他们跑过来了,直到跑到他们面前还在使劲地摇尾巴。

    它好像知道自己的主人是鱼初笙似的,一过来就绕着鱼初笙跑圈,而她表面上虽然淡定,但是早已经心乱如麻,生怕这狗一个翻脸咬她一口。

    其实也没那么可怕啊。

    鱼初笙缓缓蹲下来,又给自己打了打气,才敢伸出手摸了这狗一把,它很通人性,伸出舌头轻轻地舔了舔鱼初笙的手。

    鱼初笙手被舔的痒痒的,咯咯直笑,心里的恐惧一时间烟消云散。

    原来怕狗怕了这么多年,只用一小会儿就可以克服。

    “既然这么会撒欢,你就叫撒欢吧?撒欢儿,撒欢儿。”鱼初笙边说边抬头看时雨,他一个劲儿地点头表示同意。

    这种感觉真好。

    洛云清看着远处其乐融融的三人,拂了拂衣袖,对唐风说:“这孩子是愧疚了。”

    他刚才看到了时雨向鱼初笙下跪那一幕。

    唐风看着自家主子,幽幽地说:“可他是祁家的人。”

    洛云清轻叹口气,道:“想不到祁子舟如此狡猾,竟给幼弟喂毒,以嫁祸本王。”

    “世人都知,王爷爱民,他料到了王爷不会对一个孩子置之不理。”唐风说。

    原本一碧如洗的蓝天黯淡了下来,云层越压越近,要下雨了。

    洛云清迈开长腿离去,吩咐:“下午本王还有事情要处理,你随她进宫,护好她,知会她一声,本王随后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