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我姓曹

周家微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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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霸哥的时空穿梭非常平静,没有什么雷电大风,也没有异常天象。

    唯一的缺点就是眩晕,还反胃。

    等到头脑稍微清醒了些,沈懿才观察穿越过来的世界。

    低矮的房屋、泥尘的小路,还有……

    几个穿着深色长衫、顶着长辫的男人正朝着沈懿指指点点。

    长衫加上长辫,沈懿已经知道自己穿越到了什么时候,这大概就是类似于清朝的一个时代。

    本想说穿越之后一定要低调,免得被时空管理局逮到。现在看来似乎想低调也低调不起来了,在清朝短发可是死刑啊!

    看着不远处几个人差异的眼神,沈懿敢打保票,这几个奴才肯定派人通知衙门了。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沈懿躲进了小巷,朝着人稀少些的地方跑去。

    “霸哥,具体是哪个时空?”

    霸哥沉默了一会说道:“这是一个类时空,大概是现实世界的18世纪的样子。”

    之前霸哥给沈懿普及过时空的相关知识,类时空就是与现实世界极其相近、却始终平行发展的时空。而上一个与现实世界相别很大的武侠时空只能算是近时空,时空发展的方向是不同的。

    18世纪的清朝,应该是雍正和乾隆的时代,算是清朝三百多年中比较平和的时期了。沈懿能够记得雍正和乾隆,其实还得多些了之前风靡无比的清穿剧以及后宫大乱斗。沈懿不看这些电视剧,但多多少少会听人提起。乱后宫就乱后宫喂,和沈懿没有半毛钱关系。

    沈懿确认了大环境的安全之后,顿时舒了口气。这要是往后个一百年,可就不安生了。本来穿越者就可能被时空反制,再加上战乱,指不定就死于乱军之中了。

    “注意前方!”霸哥突然给出了警示。

    沈懿急忙停下了脚步,只听到“哐当”一声,一块青砖在地上四分五裂。

    这要是没有提前停下来,就要被这块大青砖给开瓢了呀!

    “我勒个去!”

    沈懿骂了一句,抬头一看,一直浑身漆黑的猫正站在围墙上面,朝着沈懿示威似的叫了两声。

    黑猫面前的围墙上面正好缺了一块青砖,摆明了这并不是什么意外,而是这只猫把青砖给扒拉下来的。

    沈懿心中一个凉,这么快就被时空差距到了,不然这只破猫怎么会这么巧合地在这里。

    “滚蛋!”沈懿捡了一块碎砖扔了过去。

    黑猫动作倒是轻巧,碎砖还没有到它跟前,它已经一跃而下,消失在小巷之中。

    随后,院子里面传来非常愤怒的声音。

    “哪个缺德玩意儿朝着院子里面扔石头!啊?”

    沈懿一听,这是砸到人了啊,赶紧溜。

    在跑路的途中,见有个院子外面晾着两套长衫,比划了一下长度,果断把带着湿气的长衫套在了身上。运动服在这个昏暗的世界里面实在是太显眼了,接下来就是要想办法解决头发短的问题。

    在沈懿离开不久之后,小巷子来了一堆衙役,胡乱搜查了一下就离开了。

    沈懿寻了一处废弃的院子,清了块台阶喘口气。

    这个时代应该没有专门卖长辫子的地方,想要不引起别人的注意,就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院子废弃的时间不短了,到处都是灰尘,想要找些有用的物件,先把自己呛了个半死。

    沈懿把一段麻绳裁剪成差不多的长度,把麻绳给散开来,重新揉搓编成类似长辫子的形状。从水井里面打来了水,把锅灰撒里面,在桶里面搅浑成黑不溜秋的粘稠体。麻绳编出的辫子在黑水里面浸泡一会,拿出来的时候已经有些神似了。

    来不及等着辫子干,沈懿用胶带和捆绑带把辫子固定在这里的脑袋上,最后带上一顶顺来的瓜皮帽。

    沈懿对着小镜子一照,不细看还真的察觉不出来异常。

    嘿!不错不错。

    沈懿把手洗干净,又把自己稍微拾掇了一下,大大方方地走出了废弃院子。

    拐过两三个胡同之后,来来往往的人就多了起来。街道上的人匆匆忙忙,并没有人注意到沈懿这个异时空来的穿越者。

    沈懿的目的就是别有人注意到他,这样他才能够在这个时空多呆一顿时间。

    不用清穿剧,沈懿都知道雍正和乾隆时期的瓷器可是值不少钱,要是能够整个完整的大瓷罐子回去,估计能拍个上千万!

    想到这里,沈懿两只眼睛就有些发光。

    在大街上面胡乱地转了几圈,试着问了几次路,可是原住民似乎并不友好,爱答不理的。最后总算是有个穿着袄裙的妇人,见沈懿衣着破落却面相清秀,一幅落魄公子的模样,就给沈懿指了当铺方向。

    隔着高高的柜台,掌柜扫了沈懿一眼,懒懒地问道:“公子,有什么需要?”

    做当铺这块的,眼神就要见尖。

    沈懿的打扮太有迷惑性了,当铺的掌柜以为是哪家的落魄公子过来当些东西。这皇城地下,今个儿风光无限,明天说不定就被抄家灭族。前街角落里的乞丐,说不准祖上还是封疆大吏呢。

    掌柜的做了几十年当铺这个行当,最清楚多看少说的道理。典当过来的东西,不问来处,卖出去的东西,不问去处,按着规矩来就好。

    “掌柜给看看,这表值多少钱?”

    沈懿把自己的手表递了过去。

    来之前也不知道是哪个时空,沈懿也没法准备一些金银。当然了,现实时空,金子几百块钱一克,银也不便宜,沈懿口袋空空,想准备也准备不起。

    想来想去,自己戴了两年的机械表应该是值些钱的。手表就是杂牌,平时看看时间用的,商场里面几百块钱。现实世界中几百块钱的机械表,在18世纪的清朝,应该还是很罕见的。

    掌柜接过手表,一双瘦削的手左看看右摸摸,还在表带上面弹了几下,大概是在确认手表的材质。

    “破旧西洋表表一只!”掌柜扯着嗓子喊道。

    一旁的伙计准备好了笔墨,掌柜正想要在当票上写字,被沈懿叫停了。

    “掌柜的,你认真看了啊,这表可不破!”

    沈懿平时也没有什么活动,不会磕磕碰碰,手表还是蛮鲜亮的,怎么到了掌柜手里面就成了破旧了呢。

    掌柜把毛笔放下来,清咳了一声:“公子不当?”

    “不是不当,是……”

    “要当的话,它就是破旧西洋表一只。”

    掌柜的话把沈懿呛得难受。

    沈懿不了解古代典当的行情,这当铺在接受抵押物的时候,在记录的时候会估计把抵押物的情况丑化。这样一旦在赎当的时候发现抵押物出现损坏,能给当铺撇清些责任。

    本来想着换家问问,掌柜的又说了走到哪里都一样,这就是当铺的行规。

    “活当白银八十两,死当白银一百两。”掌柜地见沈懿不走了,略微得意地给出了报价。

    清朝的一两白银大概是现代的170块钱,100两就是1万7千块,这笔买卖似乎并不亏。沈懿在心里面算了一下想到。

    在当票上面签上了字,沈懿拿到了一张一百两的银票。

    准备离开的时候,沈懿看到了当铺摆在柜台上面的瓷器。

    当铺既是典当的地方,也负责把死当和到期的东西卖出去。沈懿想着当铺里面的东西都是经过专业人士的鉴定的,总比出去买个便宜货好多了。

    古玩的价值,一是体现在它的工艺,二来就是它所经过的历史。

    沈懿要是带个雍正乾隆的东西回去,工艺没问题,可是它存世的时间禁不起仪器的检验。

    至少得是带个明朝回去的,有个两三百年的历史,才过的了专家仪器的关。

    一百两银子买不了真正的宝贝,最后掌柜推荐了一个大明嘉靖年间的青花小碗,主要是出自官窑,品质有保证。

    刚到手的银票又回去了,重新给了两张十两的小银票,沈懿觉得自己被宰了!

    沈懿把青花小碗放在背包里面,可是要保护好,回到现实世界至少几十万打底呢!

    掌柜心里面盘算了一下,一块品相不错的西洋手表至少得卖上千两银子,要是有达官贵人看上了,价格还能够提一提。那个嘉靖年间的青花小碗不过是20两收的,作价80两卖给沈懿,又是一笔收益。

    古人做生意没有现代人那么多形势,可是他们同样精明。

    沈懿还在盘算着自己回去能把青花小碗卖出什么价格,根本不知道自己被当铺掌柜给剥削了一番。

    出了当铺没多远,从小胡同里面就窜出一个老头,直勾勾地朝着沈懿撞了过来。

    虽然收到了霸哥的提醒,可是对方速度太快,沈懿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被老头撞到了。

    沈懿摔地上没啥事,可是包里面的青花碗可不经摔。

    细微脆响哪里是小碗破碎的声音,简直就是沈懿心碎的声音!

    沈懿飞快地打开背包,当铺附赠的小盒子裂开了一道缝,里面的小碗碎成了三四片。

    我的钱啊!

    沈懿站起来就想找老头理论,谁成想老头倒在地上直哼哼,就是不起来。

    我勒个去,穿越时空还能够遇到原住民的碰瓷?

    老头枯得像是柳树皮的脸上满是痛苦,胡子都有些花白,身上的衣服破破旧旧,隐约还有缝补的痕迹。

    沈懿有些于心不忍,上前把老头扶了起来。

    “谢……谢公子,是我太鲁莽了。实在是担心家中的小儿,这……这才如此匆忙!”

    老头起来喘了口气,倒是没有赖上沈懿的意思。

    想想包里面碎掉的青花碗,再看看老头一脸的沧桑,想想还是算了。老头也不是故意的,何况事出有因。

    “我姓曹,名沾,家就住南边山根下,要是有什么损坏的物件,还请公子遣人过来。”

    这个叫做曹沾的老头还是挺有担当的,估计以前也是个经历过大事的人。

    沈懿想着,就更不愿意找老头的麻烦了,摆了摆手,就当事情过去了。

    老头真的着急去找大夫,两三步就不见踪影了。

    沈懿朝前走了两步,突然停了下来,整个人好像是被闪电劈了。

    卧槽!卧槽!我就说怎么觉得曹沾这个名字真么熟悉!

    沈懿朝前追了几步,始终找不到那个老头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