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组团,出任务...

替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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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一大早,凌洲吃完早餐,跟家人说明今天会前往踏梅佣兵团领取任务,出任务。

    对于这,家人自然是赞同,但让他一个礼拜左右回来,参加南蛮举办的灵宠蛋拍卖会。

    对此,凌洲自然点头答应。

    而蝶舞两姐妹在听到这自然不依,嚷嚷着要去。最后,凌洲再三保证自己一个礼拜左右回来。如此,蝶舞两姐妹才作罢。但,蝶舞两姐妹立马前往后院修炼,打算用最快的速度踏入引劫境。

    只有踏入引劫境,才能跟凌洲前往踏梅佣兵团出任务。

    答应之后,他只要在一个礼拜左右回来参加灵宠但拍卖会即可。

    这不,他立马出门,前往踏梅佣兵团。

    不一会儿,来到踏梅佣兵团,进入大门,看着任务榜上的任务。

    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自己发布的那唯一一个王级任务。

    还是‘未完成’三字,叹息一声,摇摇头,他将目光忘向于引劫境的任务。

    从上到下,看了一遍又一遍。

    一炷香过去了,他叹息一声,轻声嘀囔,“没有什么任务简单,就选这个吧。”

    决定选择哪个任务之后,他前往接任务的任务台,缓缓开口问话,“你好,我想接下那个寻找一根带血的灵宠骨头的任务...”

    任务台上的那人抬头,看了他一眼,点点头,非常恭敬地开口,“好的,麻烦先生将你的任务卡拿出来我看看?”

    “任务卡?”

    他疑惑道。

    “嗯,就是发布任务、接任务的那张任务卡。”那人轻声解释道。

    “哦,好的...”愣神几息,他缓缓将任务卡拿出来。

    拿出任务卡之后,他递给她。

    那人看到这银白色的任务卡,明显一愣,但也仅仅是一愣就回神。

    回神之后,那人登记一下信息。

    几息之后,他将任务卡还给他,轻声开口,“凌少爷,已经帮你接下这个任务。你要是完成任务,那就就近找一家佣兵团交任务就行了。”

    “好的,麻烦你了...”他接过任务卡,笑着开口说道。

    “凌少爷,慢走...”

    对此,凌洲只是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就在他转身准备离开佣兵团的时候,一人上前,恭敬地开口,“不知这位兄台有兴趣一起组队吗?”

    “组队?”

    他停下步伐,嘀囔几句。

    “对,就是组队。”那人走到他面前,叹息一声,道,“你也知道,岭南之脉极其凶险,一人进去,一个不小心...”说到这,那人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而后轻声开口,“多一个人不就多一份依靠,这位兄台你说是吗?”

    这话,凌洲没有怎么听。此时,他心中这般想,“组队,这确实是一个好想法,或许可以从中学到什么...”

    “组队可以,但不知我们接的任务...”

    他话还未说完,那人打断其话,道,“兄台不必担心,我们所接下的任务一下,不然的话...”说到这他不在说,而是嘿嘿笑道几声。

    “那不知兄台有何高见呢?”看到他的笑容,凌洲自然明白怎么一回事。

    “你好,我叫刘铭,很高兴认识你...”

    “呃...”

    一时半会,他没适应过来。

    几息,回神,他笑着开口,“你好,我叫凌洲...”

    “凌洲,走吧,我带你去见见其他伙伴...”

    “其他伙伴?”

    一路上,两人一问一答,凌洲总算是知道刘铭打的什么主意。

    刘铭,一般都在佣兵团蹲点,找寻一些接到任务一样的修炼之人,在上前说明来意,一拍既合的话,那就一同前往岭南之脉做任务。

    这不,凌洲就碰巧遇到刘铭他们在拉人组队...

    不一会儿,来到城外的一棵大树下,刘铭大声喊道,“兄弟们,为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新加入我们队的,他叫凌洲,你们相互认识一下吧...”

    一番下来,凌洲也认识了他们。

    其中,一对双胞胎,叫魏子羽、魏子明。其余三人分别叫黄家宝、梅兰、林家栋。(其中,梅兰是女的。)

    这样,他们一行七人相互熟悉一下,朝着岭南之脉进发。

    他们这一行七人,都踏入了引劫境。(废话,不踏入引劫境,佣兵团会允许他们接任务吗?)

    但,这一行七人,只有凌洲十八岁,其余六人都二十岁左右。

    而众人在听到凌洲才踏入引劫境,还有他的年龄,纷纷觉得不可思议。

    但,偏偏他们几人没有去前段时间的十八岁成人礼观礼。不然的话,他们必定认识凌洲。

    那会儿,这一行六人在岭南之脉做任务呢。

    而这一次,刘铭他们六人,在加上凌洲一行七人前往岭南之脉做同一个任务。

    路上,凌洲也了解了这个任务。

    对于这个任务——寻找一根带血的灵宠骨头。

    当然,这并非是简单的带血骨肉,实际上是血迹渗入骨头,染红骨肉。

    简单点说,这是一根带有灵宠生前意念的血骨头。

    组队做任务,对凌洲而言,非常的重要。

    相互交流,凌洲也知道做任务的危险性。一般而言,没有人独自一人前往岭南之脉做任务。大部分都是组队出任务...就如同刘铭他们这般。

    一直往前,来到了岭南之脉的边缘处。

    这时候,天色也暗淡下来。

    刘铭开口,道,“我们今晚在这休息一会,明早在赶路...”

    对此,大家都同意。

    随后,几人找寻一处隐蔽的地方,进入,在相互找寻几棵大树。

    找到今晚休憩之树,几人说了一下,分工合作,找干枝的找干枝,找野味的找野味,打水的打水...总之,他们打算今晚吃一顿好的,因为接下来几天进去岭南之脉深处不敢生火烤野味,只能吃野果。

    这样,你觉得呢?

    一刻钟,七人相继回来。除却凌洲之外,他们六人都相当默契,他做这个,另一人做这个...

    “他们六人应该长期这般组队,不然哪有那么默契。”他心想。

    但一会,他此般遐想,“难道他们六人是惯犯,骗人组队,然后...”

    想到这,他摇摇头,表示不可信。

    耍耍头,将那思绪耍开,他加入烧烤当中。

    没一会儿,一阵阵香味飘来。

    “好香呀...”

    抽动几下鼻子,他舒服的开口说道。

    “娘亲,真香呀...”

    一道声音传来,然后一个小脑袋瓜子从凌洲怀中的衣服露出头,鼓动几下鼻子。

    这让刘铭他们六人停下,看着小熊猫,一阵愣神。

    安静了几息,凌洲察觉到,咳嗽一声,问道,“你们怎么了?”

    “凌洲,那是你的灵宠?”刘铭吞了一口口水,不可思议地问道。

    “嗯...”

    他点点头。

    但小熊猫可不依了,忙解释道,“我才不是什么灵宠呢!我是娘亲的儿子...”

    说到这,小熊猫从他怀中爬出来,跳到地上,边走边说,“你们好,我叫凌萌新。认识你们好高兴...”

    “呃...”

    这话让刘铭他们六人一阵惊愕。

    凌洲听到小熊猫这话,张开嘴,不知该怎样说。

    “这只小熊猫好可爱哟...”

    率先回神的是梅兰,她伸手,将小熊猫抱在怀里,用手揉着小熊猫萌萌哒的脑袋。

    “呃...”

    这话让凌洲他们几人语呃。

    而后,有小熊猫的介入,几人聊的越发的欢,大部分都围绕着小熊猫。

    而小熊猫也非常讨喜,特别是梅兰的喜欢。

    好吧,看来小熊猫也知道...

    刘铭他们六人也诧异凌洲踏入引劫境觉醒劫雷灵宠,且劫雷灵宠是这般离体的状态。

    但美中不足的是小熊猫好像没有丁点的战斗力。

    前提是除了卖萌之外。

    好吧,现如今,小熊猫除了卖萌就别无其它了。

    但会是这样吗?

    这个谁知道呢?!

    ……

    PS:据说本书基本签约不了了,但没事,我就这样写下去^O^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