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煮酒论英雄

墨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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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都的春天是繁华的,鸟上枝头,吱吱呀呀向春天报道,河水潺潺不休,万物都开始复苏起来,人们走上街头,感受这久违的气息。文人墨客更是跋涉山河,为美丽的春天赋诗作词。

    拓拔兴野同金刚来到帝都,愈来愈接近繁华中心地段,就越来越感到热闹非凡,这里不是图帕的国都所能相比的,这里实在是太繁华了。街头小巷都有响亮的叫卖声,人们的谈论声,车水马龙的市场让拓拔兴野忍不住大呼。

    很早以前就听说帝都很繁华,为神州大地上最繁华的城市,其内人口也是特别多,今日一见,甚至多有超乎自己想象的感觉。

    楼台阁宇此起彼伏,宽敞的大道两旁,许多店铺门面,酒楼客栈林立,简直数都数不过来。

    金刚也是第一次来帝都,对于这里的繁华,他也惊诧无比,不停的四处张望。

    拓拔兴野摸了摸腰间,发现酒壶不见了,这才想起自己把酒壶给了布哈,本来还想斟酌两口,消遣消遣的。

    “金刚。”

    金刚听到拓拔兴野在喊他,转身眯了眯眼睛:“兴野,什么事情?”拓拔兴野走上去,扯了几下金刚的衣襟,又吞吞吐吐的样子,半天也没有说出话来。

    “兴野,你到底有什么事情?”

    拓拔兴野呵呵笑了两下:“你喝酒麽?”

    金刚没有说什么,只是点头。

    拓拔兴野指了指前面,卷起了衣袖,扇了扇风,有些燥热的模样:“我们去喝酒。”

    烈日当空,日已过正午,是最热的时候。

    拓拔兴野和金刚到一家看起来顺心的酒店喝酒,正巧这家酒店的名字也叫“顺心酒庄”。两个人要了很多潭酒,喝得舒爽不已。

    这金刚酒量远远超乎拓拔兴野的想象,起初拓拔兴野见金刚随身并没有带着酒壶,而且也几尽是佛家弟子,虽是俗人,倒也没那嗜酒的爱好。拓拔兴野以为他不太会喝酒,结果才知道,金刚酒量很好,半罐子烈酒入肚,没有半点醉意。反而是拓拔兴野,由于喝惯了图帕的烈酒,第一次喝这中州的酒有些不习惯。不一会儿脸颊就开始微微泛红。

    周围的对看着这两个“奇异”的人,心里都在嘀咕,这么炎热的天气,竟然还有人如此肆意的喝酒,这不是火上浇油麽?

    聚集着很多人的目光,拓拔兴野和金刚两个人仍然是自己喝着自己的,脸颊却是越来越红。拓拔兴野喝得起兴,脑海里突然不知怎么就冒出了一幅又一幅不愿意看到的画面。

    那是图帕人民的尸首堆积的山峰,鲜血在缓缓的流淌,一直流,一直流,就那样慢慢的消失在了远方。想要抬起脚步去追赶,却无论如何也追逐不上。突然大星师出现在眼前,那和蔼的面容,涌起了太多的感情,激起了太多的冷暖。伸出手来,轻轻触摸,却只能扑得一场空,那个教导自己的启师,慢慢的化为烟尘,消失不见,如今的他,在哪里为自己祈祷呢?

    金刚能够看得出来,拓拔兴野开始醉了,他的手,在不停的舞动,嘴里还在轻轻的说着些什么。就算这样,金刚也不理会拓拔兴野,自己又抱起一罐美酒,放到嘴边大喝起来。吓得周围的人目瞪口呆。唯有角落出一个白衣女子的轻叹:“好酒量,好酒量。”这女子年级轻轻,其貌却美若天仙,恍如仙女,纯白无暇,仿佛雪原上飘舞的雪花,那双带着残雪幽幽的眼眸更是吸引人。整个人,除却柔美发丝,就好像一片雪白,肌肤似雪,与衣襟同色。

    不知道此刻有多少人在感叹:“好美,仙女。”也不知多少眼光已经从拓拔兴野那里移向了这个角落处。

    女子只是轻轻一笑,轻抚了身旁傲立的佩剑,端起一杯淡酒,轻入口中。这白衣女子不过十几的年龄,就有如此惊人的容颜,岂不是天下珍物?

    “图帕,图帕的沁阳,比这个……比……更好,更好……”醉意朦胧的拓拔兴野吞吞吐吐的说出这么一句,让金刚停顿了片刻:“什么酒,能比得上帝都的佳酿?”

    拓拔兴野狠狠地把手中的酒罐子在桌子上砸着,弄得“霹雳嗙啷”作响,嘴里还在大声的喊着:“沁阳,沁阳啊!”

    不远处的小二看到这个场景,打算过来阻止一下拓拔兴野,免得他喝醉了发起酒疯来可就不妙。结果刚准备走过来就被金刚一个眼神给堵回去了。

    金刚拿下了拓拔兴野手中的酒罐子,放好后自己大喝了一口,嘀咕着:“沁阳酒是什么?”

    那个角落越来越显得阴沉,白衣女子才端起酒杯,就听到拓拔兴野喊着“沁阳,沁阳。”,片刻后她才反应过来,轻轻的放下酒杯:“他是北陆人?沁阳酒,原产于北陆大草原,是蛮族烈酒的代表。”

    沁阳,一般的中州人不明白它是什么,可是北陆人就不一样了。沁阳酒是北陆最烈的酒,不过其名并不远扬。产地是北陆蛮族大草原,他们拥有沁阳酒的特制秘方,也不外传,所以北陆的汉族没有办法自制沁阳酒,只能从蛮族那里购买,更别说远传到中州来了,就连宛州知道沁阳酒的人也不多。由于无法自制,又出高价到蛮族购买,所以喝得起这种酒的人都是幽州楚州两地的诸侯贵族或是豪商富贾。

    白衣女子打量了醉意熏天的拓拔兴野一番,也没有怎么看出他就是一个北陆蛮族,看起来倒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汉族小伙子。

    其实北陆蛮族与中州汉族长相上并没有太多的差距,就算有差距,哪也很细微,常人也难以分辨。倒是蛮族与汉族最大的区别就是服饰上的差别以及饮食了。

    蛮族草原广阔,牛羊成群,所饰服装皆是羊绒兽皮,装饰在汉人眼中特别奇特,他们的军队除了高大的战马之外,战甲也没有汉人的精致,武器也有很大的差距,饮食方面差距明显,蛮族食肉,多为牲畜之肉,又喝羊奶马奶之类,奶乳所制之食品在汉族人眼中更是美味奇佳。

    虽其他方面有诸多不同,但是长相却不明显,这也使得蛮族人穿上一身汉服,又说得一口流利的汉言,那就很难被别人看出是蛮族人了。

    突然,拓拔兴野昏昏沉沉的一下就趴倒在了酒桌上面,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嘴角还细微的动了动。

    看到拓拔兴野倒下,金刚也没有做出太大的反应,只是笑了笑拓拔兴野,多半是认为他的酒量也太小了吧。然而此时的金刚也好不到哪里去,满脸的醉意,大声的说话也变得胡乱起来,与之前所言就是天差地别。就算是这样,他还是不停的喝着一罐又一罐的美酒,导致他最后也撑不住浓浓的醉意,“嘭”的一声就倒在了酒桌上。

    白衣女子看到这番情景,忽地起身而来,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