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半夜捡来的男人

姚啊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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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警大队的刑警们各司其职跳下车后,隐藏到了不同的地方,当然,有个别身手敏捷,反应速度快的,早就乔装打扮后混进了灵堂大厅。

    萧家涉足的产业很多,比如眼前这家暂时被布置成成萧老先生追悼大会的,超五星级标准的豪华酒店,就是萧家拥有的众多高档次酒店中的一家。

    早在十天前,这里就开始清场,任你有再多的钱,身居再高的位置,这十天之内都不可能入住这家酒店。

    孙行超也不是第一年当刑警队队长,在调来B市之前,他一直是在皇城根下当差,也正是因为他能力强,才会在半年前被调到B市当刑警队队长。

    这半年时间,B市刑警队看似和以前没什么区别,除了偶尔接到报警,帮老太太从树上救只猫,一直没有什么大案子。

    甚至最近的半年时间里,连起抢劫案都没接到过,一群有志气有抱负的刑警却不像以前那样消极。

    警局其他部门的同事只当孙行超给属下吃什么*汤了,才能让他们激情满满,已经正式加入刑警大队的许默然却知道,在不知不觉中,孙行超已经开始布局。

    就她一个新人来说,当然不可能知道队长的计划是什么,她就以服从和执行,当成她的己任。

    就如眼前,许默然坐在一辆用奥迪改造过的车里,耳朵上放着窃听器。

    灵堂内的声音源源不断涌入许默然的耳朵,无非是低沉的哭声,客套的安慰声,还有吊丧人的窃窃私语,这些声音混在一起,再通过窃听器传到耳边,听时间长了,感觉有点耳鸣。

    许默然抬起手腕看了看表,她已经在车里窃听了将近半个小时,却没任何重点,忽然,窃听器里传来孙行超的声音,“小许!”

    许默然打起精神回道:“孙队,我在。”

    “你现在马上开车离开!”孙行超语速飞快,口气严厉。

    许默然觉得自己是不是窃听器戴在耳朵上的时间长了,脑子反应有点迟钝,反问道:“孙队,为什么要离开啊?”

    孙行超也不过三十五六岁的样子,从许默然调到刑警队开始,就没见他用这样急促,甚至可以说带着惊慌的口气说过话。

    “服从命令!”孙行朝厉声吼出四个字后,窃听器里再也没有任何声音。

    从许默然上警校的第一天起就知道,警察虽然和军人不是同一职业,却有一点相似之处那就是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必须百分之百服从上级命令。

    许默然没再犹豫,摘下窃听器,发动引擎,由性能非常好的奥迪改造成的车子,像离弦的箭一样朝前开去。

    许默然就算才加入刑警大队半年,也知道在不清楚孙行超那里发生了什么情况的前提下,不能冒冒然然打电话给他。

    车在城市主道上行驶了一会儿,许默然顺着一道车流上了内环高架,她决定先回家,走内环高架最近。

    B市是个和国际接轨的国际化大都市,人们夜生活丰富,如果不是天色早黑的像是泼翻的墨汁,只当这份喧哗,几乎要把天映亮的霓虹,还正是白天。

    许默然住的地方比较偏,在市郊结合的地方,为什么住那么远?因为那里的房租比较便宜。

    先不说B市这两年房价疯涨,就算不涨,以许默然工作三年的积蓄来看,短时间内肯定买不起房。

    还算好,位置虽然偏了点,每天上班坐地铁至少要四十分钟,房子却很干净,一室一厅的小屋子,许默然哪怕一个人住,也觉得很温馨。

    人在开车的时候,尤其当路况很好,车速保持某个速度,就很容易想心事,许默然上了去郊区的高架,几乎没什么车辆交汇,脑子里开始蹦出江茉莉那点事。

    她其实早该想到,从江茉莉以前听不进她的劝,义无反顾地休学为郑和平生孩子,到今天这样的局面,本不会出现太多意外。

    毕竟是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她在读警校时唯一的闺蜜,怎么忍心看她愁眉苦脸,日子过得那么难。

    江茉莉对郑和平的感情有多深,她比任何人都清楚,是不是找郑和平出来谈谈,让他去挽回江茉莉?还是冷眼旁观看着他们离婚?

    脑子里正想着有没有第三种可能,忽然,有什么东西从路边的隔离朝她车前窜来。

    许默然反应速度很快,猛地踩下刹车,匆匆按下应急双跳灯,快速打开车门跳下车。

    刚才黑影的速度虽快,她还是看得很清楚,不管从体型还是高度,都可以判断出是个人。

    天呐,她撞人了!

    这可是她自从会开车以来,第一次发生撞人事件,在这之前,她可是连只兔子、老鼠都没撞过。

    不管是不是别人窜到车前,责任总在许默然多点,更何况她还是个刑警,要比常人更有担当,不然怎么对得起党的栽培和信任。

    咦,这样一想,许默然自己都感觉到一阵恶寒。

    就这样,咱们许警官顶着一阵恶寒飞快走到车前,奇怪,车前居然没人。

    奥迪车的车灯非常好,就算是近光,也能照亮前面不少路,许默然虽说肯定自己刹车及时并没有碰到人,还是不敢掉以轻心,借着车灯光朝前免路面看去,空无一物,不要说人了,连只大点的虫子都没看到。

    她又怕人滚到车子底下了,蹲下来朝车底下仔仔细细的看了看,也没看到人。

    真是奇怪了,难道是因为她开车不专心,导致的错觉?

    许默然皱着眉,重新坐回到车里,继续发动车子,朝市郊方向开去。

    车里有人!

    车子刚朝前驶出去,还没提速,许默然忽然反应过来,车里除了她,还有一个人,而且从车厢里弥漫开的,似有似无的血腥味,可以判断这个人在受伤了在流血。

    难怪刚才没有找到被撞的人,原来这个人在她没注意的时候,已经到了车里。

    人命大于天,许默然没敢有一秒钟的犹豫,立刻把车靠边停下,按下应急双跳灯,朝后排看去。

    那里真的有一个人,只是因为他是躺在后排座椅上,所以一开始的时候许默然并没有发现他。

    许默然跳下车,打开后车门,头刚伸进去,就借着车顶灯的光,她看清男人的脸,虽脸色苍白,双眼紧闭,却难掩他的剑眉星目,真真是长了一张难得会这么好看的脸。

    这是个帅哥,而且是超级大帅哥。

    许默然不是没有见过帅哥,像帅成这样的,实打实第一次看到,不是她目光短浅,提早下定论,这势必也会是她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而且没有之一。

    许默然是具备一些急救知识的,实在是奥迪车后排的位置太小,她几乎是贴着男人的身体在给他检查。

    要不是他腹部的地方还有血在渗出,单看他干净白皙的脸面,绝对不像是受伤的人。

    许默然虽说在刑警队半年,毕竟没有实战经验,所以,她只能判断男人腹部的伤不是她撞的,而不能判断他的伤其实是刀伤。

    被那种锋利的匕首,稍微一划,就会有的伤口。

    “你不要着急,我马上送你去医院。”许默然怕男人冷,边脱下外套朝男人身上盖,边对他说道。

    男人正双目紧闭昏迷着,这样的话,更像是许默然在自言自语。

    许默然刚回到驾驶室的位置上,耳边传来声音,那是一道非常年轻、非常好听的男声,“我不去医院!”

    许默然发动汽车,头也不回的强调道:“你的伤口还在流血,必须要送你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