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大雾山神

七彩菠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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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10.168.58.178/qidian/post.php?id=1004148435&cid=328407637  方易转过身一看,发现这是一名二十二、三岁的年轻男子,身穿着一件大红色的精美长袍,乌黑的头发被束得整整齐齐,而他脚下的地摊上正摆放着三叠灵符。

    一看到方易朝着自己这边看来,年轻男子喊道:“小哥,过来挑两张如何?全部都是刚刚制作出来的上等灵符,而且价格绝对优惠。”

    “这些灵符都是你制作的?”方易问道。

    年轻男子摆摆手道:“我哪里有这样的能力,这些灵符都是我家老头制作出来的,我只是拿出来卖而已。”

    “原来如此。”方易点了点头。

    灵符的制作可是一件高技术高难度的事情,没有一定的实力和技巧经验,可是做不好这玩意。

    例如想要做出一张回春术的灵符,除了要将回春术修炼到圆满境外,还必须要非常熟练地掌握灵符的制作技巧,所以一般的灵符师都是三四十岁以上。

    “你这里的灵符怎么卖?”方易问道。

    “火球符十万文,冰针符十万文,神行符五万文,闪光符四万文。”年轻男子非常麻利地报出了价格。

    “这么贵?普通的灵符才两万不到,你这不是摆明在坑人吗!”方易气道。

    “兄弟,麻烦你先看清楚,我这些可全部都是上等灵符,里面的法术威力可是圆满境,而你口中所说的那些普通灵符,威力能有第三境就已经非常不错了。如果不是我急需用钱,我才不这么便宜卖咧!”年轻男子道。

    方易仔细看了看,发现年轻男子没有说谎,他这些灵符确实是上等灵符,如果是在珍宝楼,最起码需要贵上一到两万文。

    虽然这个价格方易已经非常满意,不过价还是要讲的,于是他试探地问道:“能不能再便宜一点?”

    “兄弟,我这个价格已经比市价低了许多,实在是不能再低了。”年轻男子苦笑道。

    看到年轻男子怎么也不肯再降价,方易于是也放弃了与他讲价的念头,转而挑选起了灵符。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他挑选了四张火球符,三张冰针符,两张神行符和四张闪光符,总共九十六万,将近一块灵石。

    其中火球术和冰针术都是黄阶中品法术,而神行术和闪光术则是黄阶下品法术。

    这样一来,方易身上也就只剩下五万文,可以说是瞬间从小康回到了解放前。

    不过事情往往都是有失必有得,有了这些灵符,他的底气也足了许多。

    乘坐马车回到了自己的住所,方易将辟邪花和玄阳果这些贵重的物品藏好,然后又简单收拾了一些东西,接着便背起一个小背包出了门。

    他这个背包并不是普通的背包,而是用一种名为玄飞鹿的妖兽的皮做的,虽然看起来不大,但却能够装上很多东西,而且还非常坚固,几乎是每一位外出的修士的必备物品之一。

    冰雾谷位于信义城的东部,距离信义城东城门大概有一百三十多公里,途中需要经过大雾岭。

    出了东城门,方易一路沿着东边走,大概走了十公里后,人烟开始渐渐变得稀少。二十公里后,道路周边的树木开始变得茂盛,小野兽也开始多了起来。

    四十公里后,方易前方的尽头出现了一座高耸入云的巨大山峰,上面烟雾笼罩,飞鸟盘绕,如同一处仙境之地。

    大雾岭,交州西部第一山峰,高七千余米,终年大雾笼罩,一不小心便会迷失在里面。

    它同样也是信义城正东边的门户,与其他四座山峰一起拱卫着信义城。

    另外,大雾岭作为信义城、乃至于交州西部最大的山峰,它的掌管者肯定非同小可。

    左军,信义城第一山神,交州五十六城仅有的四位拥有荣誉称号的山神之一,被众人尊称为“大雾山神”。

    左军是信义城五十年前突然横空出世的一名奇才,随即以碾压的姿态称雄信义城的当代年轻人。

    以唐德那恐怖的天赋,为何只是号称“聚信义城之五十年灵气”,而不是“一百年”?

    原因就在于左军!

    因为所有人都认为信义城前五十年的灵气,都已经聚集在了左军身上,因此唐德的诞生,只能聚集信义城后五十年的灵气。

    方易曾经听说过一个有关左军的传言,那就是这位大雾山神的实力远超众人的想象,曾经屠过一名城隍。

    对于这个传言,方易说不上信,也说不上不信,因为大雾山神的威名早已深入人心,也因为方易知道山神和城隍之间的实力差距,大到难以形容的程度。

    最明显的就是城隍能够御空飞行,而山神不能。

    不管信与不信,方易都没有靠近大雾岭,而是静静地从旁边绕了过去。

    绕过大雾岭,方易算是真正离开了信义城的区域,进入了危险四伏的荒芜之地,这里时而会有凶残的妖兽出没,处处潜伏着危机。

    从背包里面取出了一张地图,方易稍微对照了一下自己所处的位置,然后继续沿着东南方向进发。

    按照地图上标明的路径,他只需要再走上七十多公里,便能达到他这次的目的地——冰雾谷。

    不过现在处于荒山野岭,到处都是荆棘丛林,根本就没有什么固定的道路,他的行走速度比起之前,也难免慢下了许多。

    一连走了三个多小时,方易才前进了二十多公里,此刻他已经处于一座山峰之下。

    “咦?”

    在攀越一处山壁时,方易突然在自己头顶的一块岩石台上,发现了一株黑色的植物。

    “这是地山精!”方易的眼神闪过了一丝惊喜,接着他立即从背包里面取出了一根绳子和抓钩。

    地山精在珍宝楼的售价是一块灵石,也就是一百万,他怎么会视而不见。

    岩石台距离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大概有个二三十米,想要上到上面,得耗费一些力气才行。不过只要能够取得这株地山精,倒也值了。

    耗费了十多分钟,几经辛苦,方易终于上到了岩石台。岩石台的面积并不大,但也勉强能够容得下一个人。

    再次从背包里面取出了一些挖灵药的工具,方易小心翼翼地将这株地山精从石缝里面挖掘了出来。

    这是一块拳头大的褐色块茎,有点类似于前世的番薯,俗称地瓜。

    将地山精和工具一起收回背包,方易拍了拍屁股,笑着感叹道:“轻轻松松一百万就到手了,难怪这么多人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出城,确实有着它的道理。”

    从这里眺望四周,方圆几十公里以内的景物尽收眼底,甚至方易还可以依稀看见远方有一处大雾弥漫的区域,那里应该就是他要去的冰雾谷了。

    “吟!”

    天空中突然响起了一道尖锐揪心的啼鸣声。

    方易抬头一望,瞬间大惊失色,他的头顶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只巨大的黑鹰,此刻黑鹰正朝着他这里利箭般俯冲了下来,如同一道闪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