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失踪

何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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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过晚饭,小季节扶着孟存汝到沙滩上散步。

    傍晚的沙滩上热浪散去,椰风徐徐,不远处还有人燃起了篝火,人影憧憧。

    孟存汝在靠近马路边的沙滩上走了几步,便跃跃欲试地想往篝火堆那走——这时海水已经开始涨潮,涛声响亮,被岸边的这一簇火光衬托得格外阴森。

    小季拽着自家老板的胳膊摇头:“在这儿走走就行了,那边风大。”

    孟存汝明显不高兴了,虽然不乱发脾气,可这样挣脱她,摇摇晃晃往前走的样子更加叫人担心。

    篝火堆边几乎清一色的少男少女,孟存汝走得近了,便有人热情地让出空位请她一起坐下。小季不放心,也跟着一起坐下来。

    孟存汝把拐杖放到身后,向给她让位的男孩道谢。男孩有双明亮的眼睛,皮肤黝黑,一边对着瓶子喝啤酒一边笑着听她说完,然后说:“不用客气,我们也互相不认识。”

    说完,从身后的啤酒箱里拎了瓶湿漉漉的冰啤酒出来,递给孟存汝。

    小季眼皮直跳,小声像孟存汝道:“不能喝啊,boss!”

    孟存汝就跟没听到似的,学着他的样子去咬瓶盖,男孩哈哈笑着给她鼓掌。

    他们围成的圈子中间有一大片空地,之前一直是一个高个男孩在中央玩倒立,这时换了一个瘦瘦的女孩,带着把吉他,上来就先是一段民谣solo。木吉他音色浑厚,伴着海浪声和笑声,有种奇异的和谐感。

    女孩弹得随心所欲,听得人也并不十分专心。孟存汝很快把一瓶啤酒喝完,男孩又给小季递酒,小季严肃地摇了摇头,并且硬是挤到了两人之间坐着。

    男孩于是得意地跟身边晃着脑袋在沙地上写字的女孩说:“我魅力真大,说了我是黑马王子吧!”

    魅力你大爷!

    小季板着脸默默吐槽。

    孟存汝似乎有些醉意,把脑袋靠在她肩膀上,闭着眼睛说:“小季,你带口香糖了吗?”

    小季摇头,“不舒服的话,我们早点回去吧,回去让小阿姨准备醒酒的东西。”

    孟存汝摇头,过了一会儿说:“你去给我买瓶水吧,我喝点水就回去。”

    沙滩上是有便利店的,但是距离实在有些远,小季四下张望,实在不敢把人这样单独留在沙滩上,硬是拖着她起来,背着人往便利店走。

    才走了几步,孟存汝就不干了:“你顶得我胃难受。”

    小季只好把人放下来,孟存汝径自在沙滩上坐下:“我在这儿等你。”小季瞪着她,这是要疯啊,boss你不要这么欺负我啊!我还有一个老板呢!

    戴静要是知道她把孟存汝一个人扔在沙滩上,不管出不出事,回去肯定是要挨训的。

    她四下望了望,装作妥协转身,迅速从衣服里拉出通讯设备向同伴呼救:“我去便利店,boss交给你们了啊!”

    她们出来时,戴静确实还在沙滩上留了两个人——实在是最近的孟存汝太不叫人放心。

    小季得到确定的回复,才敢真正放开脚步往便利店走,临到店门口回头一看,孟存汝一个人和拐杖一起坐在沙子上,已经看不清表情,但轮廓依旧是孤单而乖巧的样子。

    小季于是转身进入店内,才在货架前拿好水,手机就响了。

    “你说什么,不见了?”小季一愣,扔了水就往外跑。

    不远处的篝火堆仍旧明亮,孟存汝刚才坐过的沙地上却已经没了人,脚印倒是有一串,笔直地通向附近的椰树林。

    戴静留下的两个人已经找了一圈了,小季问起来也只能尴尬解释:“我们一直跟着,她拄着拐杖往这边走过了,一直都是看得到的。”

    “那现在人呢?”小季简直要崩溃了,一直看得到的,一直看得到怎么现在就看不到了?!

    沙地上还有脚印,再往山道上去,已经是水泥路面了。

    道旁的草坪上似乎扔着什么东西,他们走近了,才发现是孟存汝的拐杖,和一张写了字的便条。

    “11点前回酒店,勿念。”

    勿念你妹啊!小季捏着便条颤抖,恍惚已经看到戴静沉下来的黑脸。

    而且,没了拐杖,要怎么行动——等等,拐杖?!

    小季四下检查了一遍,不得不确信,自家老板这一次抽身偷溜显然是有准备的,居然还有接应的人!

    .

    风呼啸着从耳畔吹过,像是大自然的引擎声。

    孟存汝坐在摩托后面,眼前是青年在风中张扬狂舞的头发——他没戴头盔,她也没戴,风吹得她几乎睁不开眼睛。

    山道上路灯间隔很远,总有一段路是需要靠车灯来照明的,经过林木茂盛的区域时,还会惊起一些已经归巢的山雀。

    车子沿着盘山公路不断攀高,终于在山顶上停下。

    海边的小山其实并没有多高的海拔,但是在夜晚的时候站在山上朝下俯视,还是很有冲击感的。

    方轶楷扶着她下了车,领她到草地上坐下。

    孟存汝规矩地坐好,有些兴奋,又有些警惕。方轶楷忍不住道:“害怕就别出来呀,干嘛这么折磨自己?”

    孟存汝摇头,探头去看山坡下蜿蜒的山道。

    在路灯的照耀下,它们像是盘旋在山腰上的灰色飘带。夜色已经渐渐浓重起来,身下的草地上开始有不知名昆虫鸣唱。

    长声的,短啼的,各自为政,喧哗不已。

    方轶楷又去摩托车那捣鼓,拎过来一些矿泉水和自热饭菜。孟存汝看着他把应急灯打开,拆开自热饭菜的包装,倒出矿泉水,将饭菜包好加热。

    方轶楷瞥了她一眼:“没有见过?”

    孟存汝盯着自热水包看:“见过的——你没吃晚饭?”

    方轶楷指指摩托车:“车子运来的路上出了点意外,这破车还是我拿下午的山地车抵押才借到的,哪儿有时间去吃饭。”

    孟存汝“哦”了一声,想起他骑着车子自山道冲下的样子,没再继续问,两人便沉默下来。

    方轶楷带来的自热饭菜是随便在附近超市买的,口味单一,只有最基本的雪菜炒饭,加热后的炒饭虽然冒着热气,卖相却一点儿也不好。

    他吃得很快,不是那种因为饥饿而导致的快速,单纯只是效率高,连嘴巴都没有张很大——又或者说,漂亮的人天生就是这样幸运,无论做什么都是赏心悦目的。

    孟存汝看了看时间,8点52分,时间快到了。

    方轶楷显然也注意到了,快速地把吃过的饭盒筷子收拾掉,扶着孟存汝找了一处方便观看的地方。

    手指从她胳膊上离开时,他甚至能感觉到她身体微弱的颤栗。

    这在刚才他要求她扔了拐杖上车时候就已经觉察了——孟存汝实在是一个很爱从过往里吸取经验教训的人。

    哪怕什么话都不说,身体的反应却直白地告诉你:我还记得你做过的事情,并且耿耿于怀。

    只是这么循规蹈矩,观念死板的人,居然还是跟着自己出来了,方轶楷觉得又可笑又可悲。

    人心不足蛇吞象,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

    没钱的要发财,有钱的还偏就喜欢穷折腾。

    孟存汝脸上倒是很镇定,从她坐的地方往下看去,正好可以看到最崎岖的那一段山道。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山道上陆陆续续开始有人聚集。

    9点整,上山下山的路都被人自发封道了,方轶楷等得无聊,突然道:“吃过草根吗?”孟存汝“咦”了一声。

    方轶楷掏了把小刀出来,走到一边的草丛中挖了一会儿,带出来一根裹着泥沙的肥壮草根。他就着路灯的微光,把粘了泥土的外层薄膜剥掉,露出白色的草根。

    “尝尝看?”

    孟存汝接了过去,方轶楷做了个往嘴里塞的手势:“挺甜的。”

    她犹豫了片刻,将草根放入嘴中,轻轻嚼了两下。

    确实有甜味,但是更多的是泥土和青草的气息。方轶楷看着她谨慎的表情失笑,刚张开嘴,下方传来沉闷的引擎声。

    有人大声喊:“必胜,饿狼必胜。”

    时间不偏不倚正好9点一刻。

    孟存汝含着草根,微微俯身,就能看到山道崎岖处,两辆并行的跑车时隐时现地山道上穿梭。

    引擎声越来越大,欢呼声也越来越响,白色的跑车终于开始超车,每一次漂移都紧擦着山壁,先是一个车头,最后是一整辆车,冲上山顶的小平台时,他已经整整甩开对手两个车身了。

    围观的男男女女冲上去祝贺,方轶楷仍旧陪着孟存汝已经坐在暗处。

    “觉得好玩不?”

    孟存汝不答,他又问了一遍,她于是答:“大约是吧。”方轶楷没听清,“什么?”

    孟存汝笑笑,转头去看正被人簇拥着的车手。

    于他来说,应该是很开心的吧。

    可这并不是她所追求的自由,这样大张旗鼓,原来只是来围观,她隐隐地有些失落。

    只是要看这样一场地下赛车的话,她压根没必要冒那么大险,带着小季等人,坐了轮椅大摇大摆来看,只会更方便。

    第二局比赛很快开始准备了,刚才输掉的车手下了车,在路基边坐着,方轶楷看了她一眼,缓缓地站了起来。

    孟存汝惊讶地看着他,他笑了一下,脸被车灯照得有些模糊,伸过来的手却近在咫尺:“要不要一起?”

    孟存汝的心跳蓦然加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