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人人有肉吃

风行水云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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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百两银子而已,还用不上银钞,所以这回邓浩给的是金锭子。五百七十两雪花银换算成金子,装在袋子里也是沉甸甸地,极有质感。

    “啊,我的宝贝啊!”宁小闲将这袋银子紧紧抱在胸前,连小白兔也惨被压扁,尽显财迷本色。

    这是她在异世凭着自己的能力,赚到的第一桶金!此前出售灵玉虽然得了几千两银子,但那东西却是石季珊的,卖了也没有多少感觉,怎及得上自己双手赚来的钱抱着舒服?

    至于为何不和邓浩讨价还价?她已经跟了商队快一个月了,对这位邓领队的为人不像一开始那般陌生。再说,后面还有大把的合作空间,大家都客气一些,以后岂非更好来往?生意生意,谈得越欢才越有得赚啊。

    “知道炼丹术的好处了?”他一定是史上最悲催的神兽,居然要用利诱的方式来哄人学习炼丹。

    “知道了,知道了!”她点头如捣蒜。

    “那还不赶紧进来。今日的晚课还没有完成。做完之后,明天才能开始练习小培元丹。”

    她笑嘻嘻地回了神魔狱,毫无怨言地开始炼起第二炉渠黄散。这药的存货已经基本售给邓浩了,她又得重新炼一些来用。

    有银子大爷在前方招手,她的注意力史无前例地集中,无论是用药的精确度,还是成丹的机率都大了很多。长天看得抚额不止,不知神魔狱为何会选了这样一个主人。“多亏我打算让她修行妖炼之术,否则以她比常人丰沛十倍的七情六欲,练起人族的修行之法,恐怕不出两天就要走火入魔了。”

    “这到底是什么?”一个时辰之后,丹药全部炼完。她举着常陵赠送的项链问道。

    “雾隐鼠的牙齿。而且是被祭炼过的。”他知道她必定满面茫然,因此又开展了长天式的解说,“这是非常奇特的妖怪,长相犹如豚鼠,生性胆小怯懦,从不与其他妖兽争斗。”

    妖族里还有这种奇葩?不与其他妖怪相斗,那怎么能活得下来?这个恐怖的世界可不是说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就会放过你的。

    他一眼看穿了她心中所想:“雾隐鼠有一种奇特的天赋——浑身的妖气可以收放自如,如果它愿意,妖气都不会泄露一星半点。”妖气是区分妖怪强弱的标准。哪怕有心相瞒,一般来说妖气是无法完全隐藏的,只是等级越高的妖怪,收敛气息的本事越好,部分巨妖、大妖站在你身边,就和普通人类看起来毫无二致,像长天这样炼出了身外化身的更不必说了。

    雾隐鼠和小蝠妖一样是例外,它的天赋即是敛息。只要它愿意,它就能扮作泥沼里的一只普通老鼠,而不引起任何强大存在的注意。

    “所以说,这枚牙齿也具有这种功能?能让配戴者不泄露妖气?”她举一反三,“不过,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再过些日子,你就完成体质蜕变,可以开始吸收神力了。但作为初学者,你不可能做到收发自如的境界,所以必须使用它来隐匿你的气息。”

    “带着这东西,别人看我就如同凡人了?”这东西这么好用?可是这些妖怪留下来的器官怎么都是怪异的部位,不是眼睛就是牙齿?

    “凡事都有限度,它也不例外。这枚雾隐鼠的牙齿被人祭炼过了,但手法不是太好,所以只能瞒弊炼神期以下妖怪的五感。”相比之下,他更好奇这人是怎么寻到雾隐鼠的,一只妖气不外露的妖鼠。这样的东西虽然算不上昂贵的法器,却也是颇具实用价值的小道具。它既然能流到市面上,那么持有者多半已经不在人世了。

    “炼神期?我记得妖怪修行是按照聚气期、化形期、大成期、炼神期、返虚期、渡劫期、合道期来计算的吧?能骗过炼神期以下的妖怪,已经很了不起了。”她还从来没见过炼神期的妖怪呢。

    “井底之蛙。”他已经懒得表现出自己的不屑了,“明早你记得在商队出发之前,将那具熊妖的尸体收进神魔狱。它的妖力,比关在四层那只蝙蝠还要丰沛些。每让它在外面多呆上一个时辰,妖力就会减弱一分。”言下深表惋惜。

    “呃,被剧毒污染过的,没关系么?”前车之鉴正躺在外头的某个车厢里。

    “无妨。神魔狱和息壤都不挑食。”他闭起了眼,“夜深了,你快些休息去吧。”

    神马,你问宁小闲为何不趁着夜色去掘尸?真拿守夜的哨兵不当人看啊,尤其今晚何小九已经出事在先,现在无论谁接近那具妖熊尸体,都会受到严密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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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清晨,商队照常出发。当然,宁小闲赶在哨兵结束守夜任务后,找机会溜了出去。一个女孩子大清早要走远一点,没有人会说什么的,毕竟女孩儿也需要一点儿隐私时间不是?幸好熊妖并不埋在商队前进的方向,不然大家会愕然看到埋尸之地突然现出一个大坑。

    这一路走去,就发现昨夜的雷电和暴雨果然威势十足,许多大树从此倒伏下去,再也无法屹立。并且这一片深林中并不只有他们倒大霉遇上泥石流。当然,商队管这种天灾叫做“岩崩”,每走上两三个时辰,就会看到新一处岩崩造成的破坏,轻者树倒路堵,重者山形易变。

    最麻烦的是,原本走惯了的商道也被岩崩破坏了。邓浩不得不下令绕远道而行,这就要比原定计划再多走三天的山路,才能赶到下一个驿站。

    惟一的好消息,是葬身于崩岩中的野兽着实不少,商队这一天内经常从岩崩现场找到各式野兔、野鸡、山猪……他们发现的最大野物,是一头至少有八百来斤重的野牛,当时它全身都被埋在泥里,只露出一只尖角来。商队从它身侧走过,还以为地上露出一截木头,多亏白景白洪的嗅觉敏锐,这才没有错过。

    这些猎物一被发现,何小九立刻成为众人调侃的对象。他昨晚冒着生命危险去偷吃熊肉,结果搅得整个营地鸡飞狗跳。今日倒好,满地的天赐野味享用不完,那他昨天又是何苦来着?

    何小九今天已经清醒过来了,也知是宁小闲的药救了自己一命,感激得不知如何言语才好。他也是穷光蛋一枚,嗫嚅了半天也只好像常陵一般说道:“但凡今后有用得着我的地方,赴汤蹈火。”宁小闲听后一笑置之,这世上真的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又有几个?关键时刻不要插朋友两刀就好了,此话只能姑妄听之。

    她自己也未意识到,和长天相处的时间越长,她对人类的防范之心也就越重。

    野牛一从地上被挖出来,邓浩即下令原地休息。此时已到未时末(下午3点),眼看着还要多走三天的山路,邓浩也没那么迫切想赶到驿站去。去了驿站所为何事?还不就是补给么,现在老天送来这么大一头野牛,正是所谓的“天与不取,反受其咎”,老天想给你,结果你还矫情不收,那老天爷反而会怪罪你嘛。

    这一日,营地最欢快的一件事就是“人人有肉吃”,这生活水准瞬间就超越了华夏的某个小邻国。刘一面吩咐商队的伙计一起动手,将野牛洗剥了一番,削下前后腿肉,又做起了拿手的汤菜。

    野牛肉十分筋道,他将肉剁成小拇指大小的块粒,丢进深锅中炖了一个半时辰才勉强煮烂了,于是又削了些山上找来的山药、萝卜和大枣与牛肉同炖。因此这一日吃上晚饭的时间,倒比平时更迟了一些。

    不过大家没有怨言,因为他这回倒是超水平发挥了。其实牛肉这种东西,无论怎么做都很香,好久不曾大快朵颐的众人吃得眉开眼笑。宁小闲却不一样了,她打了一碗汤才喝了半口,就发现这汤水有些腥臊味儿。她略思忖就明白了,必然是刘一面洗净了牛肉就直接下锅炖煮了,没有事先淖水。这样一来,血沫子和腥味儿就都留在锅里了。并且漫山遍野的芫荽其实都可以入汤,这东西和牛肉的味道简直是绝配。

    不过野牛肉对她来说也是大补之物,这一碗无论如何不可浪费了。

    说来有趣,自从昨日与大家一同遇险之后,几位男客都喜欢坐在营地上吃饭了,大概对男人来说,一同出生入死的交情最牢靠。

    她本想回车上去,结果昨天所救的那个胖行商拉住她,一边道谢一边东拉西扯地聊家常,最后才道出了自己的目的:原来渠黄散和金疮药,他也打算买一点,并预订她接下来将要炼制的小培元丹。这种丹药虽然在修仙门派中用处较大,但因其特效,民间富贵人家也趋之若鹜。据说他最后将回到北部的刑州去,那里草原部族兴旺,民风剽悍,但炼丹师稀缺,药物极是好卖。

    宁小闲心中一动,这个圆头圆脑、其貌不扬的小商人居然也拥有储物袋或储物戒,真是令她略感惊讶。他这回却是贪心了一点,订下的药物数量光凭双手无论如何也是拿不走的。此去刑州么,又是路途遥远,他若无这种宝贝,哪敢再负重物?

    她再次提醒自己,日后绝不可以貌取人。随后两人议定了价格和数量。

    这碗汤,她一边吃,一边还得防止自己皱起眉头,忍得好不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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