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旅途的开始

游系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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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哈特救回弗利德之后,已经过了一周。

    这是梦幻且沉默的一周。

    弗利德仿佛哈特家的顶梁柱一样,每天跟哈特外出打猎——不得不说,弗利德的弓箭技术相当的优秀,有次遭遇了山熊,也被弗利德一箭射穿了脑……

    因为弗利德技术的优秀,每天上午都会获得相当的猎物,下午弗利德会让哈特在一边练剑,而他自己,则帮蕾娜小姐剥兽皮和制作熏肉。终于,这个看似无所不能的圣骑士也遭遇了难关,他虽然很擅长把食物弄熟,可惜的是,让他把肉类加工成可以长久保持的熏肉和腌肉,他总是把握不好盐的分量。也让哈特亲身体会到了“人无完人”这句话的意思。

    哈特的剑术总算的到了正式的教授,弗利德掌握的剑术是以骑士剑为核心的剑技,毕竟骑士很少有机会接触骑士剑之外的剑种。弗利德教给哈特的是最为正规的骑士剑训练,而且是特别改良过的双手剑技术。

    而哈特用于训练的,正是弗利德的战利品,从哥布林亚伯那边拿到的魔法武器。从一开始,弗利德就准备把这把剑送给哈特。

    至于剑术本身的进步,哈特总算是从“门外汉”到“新手”的程度了。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平心而论,哈特之前给自己做的训练并不差,他的错误仅仅是呼吸,还有对骑士的错误认识。得到了弗利德教授,哈特的剑术进步简直是——和以前没什么区别。

    该不会真的有人觉着有个好老师就能一日千里了吧?!那都是小说里骗人的。人的习惯是很难改正的,哈特改了一星期都没习惯,只是说,他现在总算有一个剑术新手的样子,最起码做的训练是正确的了。

    至于蕾娜姐姐,她从黑骑士被弟弟救回了的那一刻就已经知道了,自己拦不住弟弟的心。他收那些小说的影响太深,她不止一次看见哈特狂热的一遍又一遍的翻阅小说,也很清楚跑一上午只有三只兔子的猎物实在是很奇怪。

    更重要的是,如果哈特真的是用弓箭打猎的话,先不说他手指之间会生出老茧,用于狩猎的“箭矢”上面怎么可能没有沾着血?只能说,哈特的伪装工作实在是不到位。

    而且,哈特自己都没注意到,每次他回来的时候,手肘和肩膀都会落着土,这是很奇怪的事情,为什么他会在这些地方沾着土?答案就是下陷阱的时候不小心擦到的。

    蕾娜知道自己的身体太弱,所以没有亲身上过山去监察弟弟,生怕一个不小心,还会成为哈特的负担。

    然而只要一涉及自己弟弟的事情,她马上脑力全开,思考着山上的情况,还有她浅薄的知识,山村的普通女人以足以匹敌最优秀的智者的思虑认真考虑着。

    最后她推断出,哈特应该是做了一个陷阱。那么他为何要撒谎每天都在狩猎呢?只可能是为了赢得时间了。

    古人说知子莫若父,在这个缺少双亲的家庭里,父亲的指责就落在了蕾娜的头上,责任感让这个温柔的村姑努力的像是一个侦探似的,推导出了哈特的行动。

    之前让他去买白布,就是为了给他做一身新衣服。出门在外可不同于在山村里。村子里都是熟人,谁也不在乎,大家都穿皮衣,这样又换暖和,又可以防御草叶树枝的割伤。而在外面,这种粗陋的东西只会惹人笑话的!更何况是骑士学院,那里全都是未来的骑士老爷啊!蕾娜支持弟弟出去,可不是支持弟弟出去给人徒添笑柄的!

    三人仿佛生活默契的一家子,每个人专心负责自己的工作,沉默的为彼此做着准备。哈特训练,为了不让姐姐担心,姐姐做衣服,为了哈特出去不会被人嘲笑,弗利德狩猎,为了让这个家庭即使失去了唯一的顶梁柱,也不会垮倒。

    三人都知道,这个微妙而且默契的生活,不会维持太久。

    离别的日子是弗利德到来的第九天的中午。蕾娜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工作。

    那是一件完美贴合哈特身形的两件衣服,让弟弟换着穿。素白的长衫款式简单,不过针脚细密,肩膀手肘和腰部这些容易被磨损的地方,都被蕾娜巧妙的用兔子皮加固过了,肩膀上还采用了弗利德的建议,加了一块垫肩进去,可以让哈特的身体棱角更加明显,透出男子汉气概。

    给哈特穿好,白色的长衫,结实的兽皮皮带,略微褪色的金发,还有少年坚毅的表情。这是放在任何城市里,都不会显得寒酸的一个少年。这是最低的目标就是了。

    少年的剑被一个简单的兽皮剑鞘装着,别在腰间,沉甸甸的重量让哈特感觉到了一种特殊的使命感。

    蕾娜亲手把父亲留下来的盔甲给哈特穿上。那是一件制作低劣的镶钉扎甲,在一件酷似长衫的无袖皮衣上,把四方的铁甲片用钉子镶钉在上面,最后在外面在覆一层皮革的盔甲。就外形而言,酷似一个无数方形口袋排列的衣服,造价低廉,制造简单是它唯一的优点:反正哈特的父亲是退伍了嘛,军队认为他也不需要什么好装甲,就随便凑合一下给他了。

    不过弗利德很喜欢这盔甲,甲片保证了一定的防御力,而且万一损坏,维修成本也低得多——只要抽出坏掉的甲片,然后装新的就行了嘛!

    蕾娜姐姐带着一些黑眼圈,眼睛红得厉害,不知道是睡眠不足,还是因为刚刚哭过,她努力保持着微笑,可是视线却越来越模糊,朦胧的水雾让她看不清弟弟戎装的样子。

    她努力眯起眼睛,弟弟的身姿稍微清晰了一些。

    “很好。你,很好。”

    最后,蕾娜也只是说出了朴实的句子,最直接的表明了自己的心声。

    “姐姐……谢谢……谢谢……”

    涕不成声的,还有哈特。

    哪里去找这么好的姐姐呢?

    千言万语,最后全被声带哽咽成了一句谢谢。

    如果我能成为骑士,一定接姐姐去最大的城堡生活!过上贵族小姐一样的生活!丰衣足食!

    少年骑士在自己的心里做出了这样的誓言。

    弗利德则主动承担起了行李的任务。亡灵不需要进食和休息,这不代表哈特就不需要,必要的食物和充足的淡水,调味品和火种,当然还有帐篷,这些东西汇集起来,就变成了相当大的一个包裹,几乎有弗利德半个人那么大。

    蕾娜完全不顾自己生活的,拼了命的把肉干和面包塞进去,只为了能让弟弟吃得好一点。同时她也一把把的把铜币抓出来塞给弗利德,让他照顾好哈特。弗利德也只能苦笑,最后拒绝了她的好意。

    带着太多钱反而会引起盗匪的注意。听了这个理由,蕾娜这才罢休,只给了必要的两千枚铜币——即便如此也太多了,毕竟弗利德一路上也准备顺便做点冒险者的工作,赚外快。

    一涉及到弟弟的事情,这个温柔体贴,好像不会大声说话的女性就变得富有激情和勇气。这就是亲情的力量吧?

    山村里前来送行的人很多,毕竟愿意走出山村的孩子很少,就算有,也是在附近的艾叶兰镇生活,很少有哈特这样一路去国都的。而且,还有一位骑士护送。

    村庄里民风淳朴,人们的交流往往比城市更为密切,再者说,万一哈特真的成了骑士,这可是给全村长脸的事情!以村长为首,一大列人夹道欢送。

    哈特是明显被吓到了,连声道谢。在村民们你一声我一语的交流中,弗利德跨上了黑马,把哈特也拉了上去。

    “感谢大家的送行。我们出发了。”

    在一片欢闹中,骑士和少年,踏上了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