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哥布林龙骑士

游系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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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然是龙骑士!

    这还真是吓了我一跳!

    幽默感让漆黑的亡灵骑士在内心嘲弄着自己。

    咣!

    即便是有盾牌充当缓冲,弗利德仍然像是狂风中无力的一页残叶,只能任由身体随着不定向的力量四处飘荡。

    黑骑士的身影被撞飞,巨大的岩甲龙发出低沉的吼声,不过听不出愠怒的意思,它听从哥布林的命令,撞飞了弗利德,却停在了当场,不再继续攻击。

    到底该责备这头巨兽的蠢笨呢?还是该称赞这头巨兽的听话温顺呢?

    弗利德倒是觉着这点不错。不够机灵总好过乱机灵,更何况自己刚刚被它的“服从”救了一命。

    就算是亡灵骑士,肉身被碾碎也是活不成的。

    坚固的骑士盔甲撞在墙壁上,非常可笑的撞碎的砖石,印下一个人类的背型,弗利德单手在墙壁上一拍,赶紧借力起身,重新做好临战准备。

    对方也不着急攻击,龙骑士哥布林吹了个口哨——不得不说哥布林的声音原本就尖锐,这个口哨实在是难听的很。

    仿佛听到了命令一样,从食人魔的寝宫里,三个瘦小的身影钻了出来,刚刚被弗利德当作诱饵的哥布林也赶紧两步踉跄,回到队伍里。

    一个五人的哥布林小队!

    还有一个地龙骑士!

    哎呀,这可真是有够稀有的,至少弗利德绞尽脑汁,搜索着自己那些常识,结果一无斩获:就算是曾经作为巡礼骑士周游世界的自己,也是头一回听说哥布林龙骑士。

    看见对面没有攻过来,弗利德也没有主动攻击的意思,从他们的配合中不难推测出,他们应该有着不错的智力,未必不能交流。

    趁着这宝贵的和平时间,他打量对面的哥布林队伍。

    五只哥布林在外表上没有什么区别,两个是青色的,三个是土黄色的。有一种说法是哥布林是精灵的劣生种,不过精灵和哥布林双方都否认这个说法。可是没有不着边际的留言,不得不说,哥布林确实酷似一个矮小干瘦的精灵——虽然精灵本身就是以干瘦著称的。

    之前一上一下偷袭弗利德的土黄色哥布林,明显是两个战士,他们身上穿着粗藤蔓编织而成的盔甲,上面绿油油的泛着油光。这是一种特殊的防具,相传栖息于森林中的某些部落,会用柔软的植物制作盔甲,然后涂上一种特殊的魔法油,在魔法油庇佑之下,植物会同时兼具钢铁的坚韧和藤蔓的柔软。

    弗利德毫不怀疑他们穿的就是这种藤蔓盔甲。这两个哥布林手里的武器都是弯刀,明晃晃的冷光无声的宣扬着自己的价值不菲。藤甲之下,是粗麻布的衣服,因为经常涂油的关系,上面泛着一层灰绿,腰间系着一条皮带,斜插一把短刀。纤细的腿上蹬着兔皮靴子,也插了一把匕首。

    在两人身后,是刚刚被弗利德级踢中大刀的哥布林。他有着青色的皮肤,不难推测出,他原本栖息于森林,绿色会成为最好的保护色。

    他的护具更类似人类的装束,那是一件合身的小皮甲,揉淬过的皮革在光耀术之下泛着好看的光,不过整件衣服的针脚颇为粗糙,能看出他们努力做的精细了,不过真的不行。皮衣外面用皮带扎着,不过他腰间的武装是一把大号弹弓,几乎有弗利德小臂那么大了,对于哥布林而言,这简直是“巨大”的型号。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哥布林脚上穿的是一双东方款式的布鞋,上面淡淡的散着紫色光辉。

    布会发光吗?当然不会!

    居然,是一双附加了魔法的布鞋!

    弗利德更加感兴趣了。

    别的不说,光是这三个哥布林的装备,就比格伦四人一丁点都不差。这和弗利德印象中总是使用劣质装备的哥布林完全不同。

    借着进入弗利德眼帘的,又是一个土黄色的哥布林,而且能看出是个女性,她左手杵着一根歪歪扭扭的登山杖,高度几乎超过了她的身高,顶上固定着一个山羊头骨,插了一大堆花花绿绿的不知道什么禽鸟的羽毛,两根红绳从羊头骨的眼窝里穿了出来,下面挂着一大串东西,粗略一看,有贝壳和草药和花花绿绿的石头,一眼就能看出神秘学的味道。

    而这个一眼就能看出是巫术师的哥布林的另一只手上,却提着一把精巧的手弩,上面已经搭好了一根新的弩箭,估计之前袭击弗利德箭矢就是她发出来的。干瘦土黄的皮肤上用红色勾勒着不知名的图案,身上的衣服最简单,只有一件亚麻裙,腰上系的是布袋。

    最后一人,弗利德需要仰望——哇,一个需要仰望的哥布林!

    骑士又在心里开自己的玩笑。

    不管那个无趣的玩笑,弗利德凝神观测着哥布林和他的龙。

    岩甲龙顾名思义,身上披着酷似岩石的角质层,极具防御力,传说中,就连精工打造的刀剑都难以伤其分毫,如果试图狩猎这种庞大的生物,斧锤之类的重型武器才是聪明的选择。利用全力挥动产生的势能,穿透盔甲直接震荡内脏或大脑。

    这种亚龙生活在山岳地带,以岩石和泥土为食,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性格温顺。身上的岩石一样的皮肤,既是天然的盔甲,又是极佳的伪装色。捕食者不喜欢这种无处下嘴的巨兽,猎人亦然。没有天敌自然而然演化出了无忧无虑的生活。

    部分聪明人就开始打起来它们的主义。就好像驯服野猪来食用,驯服野马来乘骑,那么这种温顺迟钝的龙,又能怎么做呢?

    答案就是“乘骑”。它们巨大的身体和坚固的皮肤仿佛一堵会移动的城墙!在战斗中会成为援护队友的最佳肉盾!因此,衍生出了一种全新的职业,人类称之为“龙盾卫士”。

    当然,驯服岩甲龙是很困难的事情,龙族普遍高傲,岩甲龙虽然温和,但这点是一样的。很难想像,一个瘦小的哥布林居然能驯服高傲的岩甲龙,让它成为自己的坐骑!

    而乘骑在龙背上的小小骑士有着青色的皮肤,他身上穿着一件酷似人类骑兵板甲的小号盔甲,坚固的金属透着让人安心的冷光。他头上带着一顶全覆式头盔,护面推了上去露出一张绿色的脸和琥珀似的眸子。不知道为了掌控缰绳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没有戴手套,四根绿色的瘦弱的手指头捏着一根长绳。

    此时,他也正打量着弗利德。

    “喂,我说人类!”

    龙骑士哥布林说话了!

    弗利德惊愕于自己居然能听懂,哥布林居然再说人类的语言。他不知道的是,亚人系生物为了和人类做生意,以便获得自己没有的物资,只要和人类稍有交集的村落都会说人类的语言。

    “什么事……尊敬的骑士大人。”

    弗利德顿了一下,最后还是选择了这个敬语。智慧生物的话,都不讨厌敬语,这是弗利德的经验之谈。

    “骑士?不不不,我只是一名冒险者,人类。”

    冒险者?

    弗利德看着头盔下哥布林那颇为自豪的表情,心里不知道该做什么感想。

    “人类,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这里是危险的食人魔的巢穴。你来这里,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呢?除魔卫道?还是为了财宝?”

    哥布林尖细的声音透出一股小丑似的滑稽,弗利德耸耸肩,笑道:“我只是被四个冒险者雇佣,来协助他们探索这个地宫而已。”

    “雇佣?”

    哥布林眉头一挑——他们没有眉毛——语气里透出一股嘲讽的味道。

    听着两伙人的对话,格伦四人真的不知道该做什么感想。

    没想到!那个黑衣剑士居然真的那么强!

    而且,他还找过来了!

    最糟糕的事态!

    现在格伦那光溜溜的脑袋里飞速闪出了几种可能:弗利德杀了自己泄恨啊。弗利德丢下四人不管,任由哥布林宰割啊,弗利德虽然没杀自己,取出大肆宣扬自己背叛啊等等的。

    就算如此,这也是格伦自己做的决定,他也考虑过弗利德大难不死,逃出生天之后,自己的人生就毁了——可是,那个时候自己应该是把这次探险的财宝全部换成了钱,改头换面改名换姓,过着逍遥自在快活的日子才对……

    格伦可从没想过,自己会被人俘虏啊!结果一件宝物没捞到!还要身败名裂!这可是赔的太过分了啊!

    格伦现在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就不应该贪心,接受某人的委托,来邀请弗利德了——随便找个喝醉的士兵绝对比现在好!可是,如果那样的话,作为这个陷阱的核心一环四级魔法卷轴也就无法入手了……真是两难。

    “呵,咱可没在这魔窟里见过什么人——你们几个,见过没?”

    随着龙骑士哥布林的问话,下面四个哥布林一人一句开腔了:

    “没有啊,人类可没见到。”

    “倒是见了四个猪头!”

    “嘿,你居然侮辱猪头,你以后都别吃猪肉了!”

    “居然用血和引魔香设下陷阱,哥布林可不会这么对自己的同族!”

    “你的意思猪就会这么对自己的同族吗?!”

    “我可没说过!好吧好吧!那么猪屎总可以了吧!”

    一人一句,他们争来吵去的,可是每个哥布林脸上都是嘲弄的笑容。龙盾卫士哥布林冷笑了一下,道:“怎么,你在找的是人类呢?还是猪屎败类呢?”

    “呵,我在找付我钱的雇主——因为我不但没有死于陷阱,还顺手斩杀了一头食人魔。多劳多得,我想我的报酬应该加倍。不过,在那之前……”

    弗利德主动收起了剑,表示出自己没有敌意——当然,他的右手始终没有松开剑柄。

    “我想知道,各位哥布林是哪一边的呢?自称冒险者的你们,是为了除魔卫道,还是为了财宝呢?”

    弗利德苍白的脸上微笑着,把哥布林之前抛给他的问题,重新抛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