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女侠与乞丐(求收藏推荐票)

凡语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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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章女侠与乞丐

    肉香而不腻,入口轻轻一嚼,那肉味自然出来,不过分老硬,又不太过嫩滑,当真是火大一分闲硬,火小一分闲软,虽然只是一个又小又简陋的酱肉店,可这味道与品质却不输皇宫内部的御膳房。

    朱晨桓沾着汁液吃了一大口酱牛肉,向闲着的小二问道:“小二哥,你们这酱肉不赖呀,怎么不开一间大店?哪怕去那人多的路边摆个小摊也比这人多?”

    小二用围裙擦了擦油汪汪的手,嘿嘿一笑,有些憨傻的说道:“公子有所不知,我们这是老字号了,掌柜的说祖宗从做这一手酱肉开始,就在这里生根发芽,如今已经一百多年了,换了三代,传到掌柜的这里,掌柜的说不能忘本,祖宗的话要听。”

    朱晨桓闻言微微点了点头,对于掌柜的话他不予评价,如果按照前世地球杀手的眼光来看,这无疑是极蠢的做法,老祖宗那是没有办法,才会选择偏安一隅的,不知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过分藏拙,还本着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老旧思想,被淘汰是迟早之事。可若是以前世猪八戒的眼光来看,这又是值得尊敬的,百行孝为先,君子五德同样以孝为首,遵照祖宗沿袭下来的规矩做事,确实也挑不出半点差错来。

    总之,这就是一个很矛盾,但在不同的时代,却又都是正确的事情。

    “矛与盾,对与错,果真是一个有趣的话题。”

    朱晨桓微微摇了摇头,小二不知道朱晨桓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正有些无聊打瞌睡时,忽然双眼一亮,他连忙走上前去,笑声道:“客官,要来点什么?”

    “一斤牛肉,半壶酒,本女侠今天饿坏了。”

    声音清脆,话语略带一丝傲然,朱晨桓本来正在那里安静的吃着牛肉,听到这声音,他双眼突然一瞪,眼中闪过一丝惊愕,嘴里的肉都忘记嚼了。

    朱晨桓愣了片刻,然后错愕的转过头向后看去,只见在他身后的桌子上,正有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坐在那里,女子面有英气,头发用一根红绳随意绑着,显得简单又潇洒,她穿着一身淡绿色紧身练武服,右手将宝剑往桌子上随意一扔,右脚也是抬起来踩在长木凳上,等菜期间,无聊的她拿起一根筷子放在嘴里咬了咬,似乎是感觉筷子有些坚硬,秀眉皱了皱。

    “咕咚”

    朱晨桓忘记咀嚼嘴里的肉,等他咽下去时才发现这肉里还有一根骨头,好不容易又喝水又喝茶,才将带骨头的肉咽下去。而这时,女子桌子上的酒肉已经上齐,她一开始是用筷子夹着肉,可用着用着筷子便由桌子上跑到了地上,而她也毫不在意,最后直接上手,两只手抓着偌大的牛肉,张口就咬。

    看她那吃肉的模样,仿佛是几辈子没有吃过肉一般,便是小二都瞪大了双眼,双眼满是讶然之色,很明显他现在正在思考这么飒爽英姿的女侠怎么会这样吃肉?

    而朱晨桓看后则是一脸苦笑,一别快两年了,她可真的是一点都没有变啊!

    有女朝仪,救了自己这个小骗子的朝仪。刚才还在想着她怎么样了,没想到这就见到了,难道这就是所说的有情千里来相会?

    朱晨桓摇了摇头,此话心里想想就好了,若是跟这个除了长得像个雌性的女侠说出来,必然少不得一顿挨揍。

    朱晨桓想了想,突然站了起来,他脸上流露着发自内心的笑容,就仿佛是久遇的故知一般,远比和石玉城这些所谓的高门子弟接触时笑容要真诚的多。

    公孙朝仪人如其名,也只是长得如其名,美丽,在石玉国内绝对可以排的上前三,可除了这美丽外,她与公孙朝仪这个美丽的名字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无论是各种行为,还是火爆的脾气,亦或是无肉不欢的习惯,都与这个时代的女人八字不合,没有一撇相符,有的时候朱晨桓都在想,这公孙朝仪会不会和自己前世错投畜生道一样,她是错投了性别呢?

    无肉不欢,这不是朱晨桓给她的评价,而是见面第一次,公孙朝仪的自我介绍,而后她也完全践行了自己的这个标签,只要是饭,无肉不吃,哪怕是要饿死了,也是不愿吃一口素食,这又让朱晨桓怀疑她上辈子是不是因为肉馋死的。

    公孙朝仪一见到肉就走不动路,见到好吃的肉更是脚步重如泰山,一步都走不动,所以刚到这个巷子口,她就被这肉香味所吸引,连自己的目标与目的也不顾了,对她来说,这个世界上两件事最重要,一件事是吃肉喝酒,另一件事就是行侠仗义,而吃肉喝酒排在第一位。

    所以正常情况下,吃到好吃的肉,特别还是能让她吃了还想吃的肉,除了世界末日外,几乎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够打扰她,让她停止自己享受这时间的美好。

    可今日,她却破了例。

    “侠女,你吃肉的样子真潇洒。”

    公孙朝仪正津津有味吃肉呢,忽然听到一个声音响起,一开始她没有理睬,因为在她心中天大地大吃肉最大,可吃着吃着,她双眼却越来越大,嘴里的咀嚼速度也越来越慢,终于在迟疑了三个呼吸后,公孙朝仪忽然瞪大双眼,满嘴肉的转过头来。

    只见朱晨桓正面带微笑的看着她,他的手里拿着一张手绢,手绢是白色的,上面绣着一对鹌鹑,当然公孙朝仪威胁朱晨桓叫它凤凰。因为这就是公孙朝仪女侠身上所带有的唯一一个能显示女子配饰的东西。

    “小……小乞丐!?”

    公孙朝仪胡乱嚼了两口,将嘴中肉咽下去后,一脸兴奋惊喜的样子。

    听到公孙朝仪熟悉的称谓,朱晨桓向前走了一步,一点也不介意的为公孙朝仪擦了擦嘴角的油渍,笑道:“你看我现在还是乞丐吗?早就跟你说过我是有大身份的人。”

    公孙朝仪从上到下打量了一下朱晨桓,当年遇到朱晨桓时,他还只是一个没有束发成年的小男孩,而此时已经是一个英俊潇洒的俊俏青年了,看着朱晨桓身上的华贵衣服,比自己这身自认为最好的衣服华贵了不知道多少倍,这让她稍微有些气馁。

    当年的小乞丐现在都翻身了,可自己还是默默无名,就连做的行侠仗义的事也没有几件好意思提起来的,如果真要值得说上一件事,或许就是自己现在正在追杀采花大盗这件事了。

    公孙朝仪一把抓过朱晨桓手上的手绢,看着上面自己的作品,她两只眼睛顿时就弯成了月牙,小酒窝凸显,让小二眼睛都看的直了。

    “你还留着它呢?”

    “本来是想丢了,但怕万一哪天遇到女侠,见你一嘴油,用自己的手绢来擦肯定会心疼不少,所以就留着给你擦嘴了,重复利用环保又省钱。”

    朱晨桓还是一如既往的喜欢调笑女侠,可女侠却没有一点不渝,她看着越加英俊的朱晨桓,心里也知朱晨桓此时身份必定不同往日,但朱晨桓待她却仍旧与当年一样,愿意给自己这个一点都不淑女,又总爱打打杀杀的女流氓擦嘴。心里说不感动,那是真的,可不怀念,那又是假的。

    两人拼桌坐在一起,很少喝酒的朱晨桓又一次破例,与女侠公孙朝仪对酒当歌,人生四大喜,他乡遇故知算一喜,即使对朱晨桓来说石玉城不算他乡,可遇到少数几个能够真心相待的故知,也还是值得庆祝的。

    “可以啊朱小子,你现在到底是什么身份啊,出门还带俩护卫?”

    公孙朝仪吃过酒肉,用牙签剔牙说道。

    朱晨桓见她这一点淑女都没有的样子,不由得苦笑道:“你也老大不小了,就不能淑女一点,其实看你这样貌,除了我这么挑剔的人,找个夫家不难,可你总是不顾自己的姿态,吓都把人给吓跑了,谁敢娶你啊。”

    听到朱晨桓的话,公孙朝仪先是一怒,敢当面说本女侠的不好,是不是皮痒了?可她仔细一想,脸上愤怒之色更重了,什么叫除了你这么挑剔的人?你还看不上本女侠是吧?

    只是再想,公孙朝仪却又恢复了平静,只见她拿起剑鞘,指了指朱晨桓,道:“甭废话,本女侠问你的话还没回答呢。”

    见公孙朝仪脸色瞬间三变,朱晨桓也瞧着有意思,只是见自己想法被识破,他也有些懊恼:“可不可以不回答?”

    “你怕什么?”

    “我怕你要死要活非要嫁我。”

    一秒,两秒,未到三秒。

    朱晨桓刷的一下就从凳子上蹦了起来,向着外面跑去,而他刚刚坐的椅子也在这一刻被劈成两半,接着便见女侠公孙朝仪一脸怒火的拿着闪闪发光的宝剑,就向朱晨桓追着看去。

    “臭乞丐,你给本女侠等着,看本女侠不砍死你!”

    公孙朝仪真的是被气爆了,她有三个必怒的点,一个是有肉不能吃,一个是不能见义勇为,而最后一个,则是有人说她嫁不出去。

    很好,朱晨桓直接说了两次,公孙朝仪要是不怒,她也就不是朱晨桓认识的女侠了。朱晨桓护卫见状,脸色一惊,刚要出手制止,却听到朱晨桓的声音在他们耳边响起,片刻后,两侍卫双眼愈加震惊,但在震惊过后,却是无法抑制的喜悦。

    谁说石玉国太子殿下,只是一个能文不能武的废物?石玉国的未来,两侍卫都看到了新的希望!

    PS:第一章奉上,今天还有第二章,时间在晚上八点半左右发布,多谢大家支持!(这章写的不太满意,但也改不出精气神来,大家就将就看吧,大约三四章后还有一章也不满意的,之后的应该都是正常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