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一把吉他一个人

残秋当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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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溪一中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按照课桌的排列轮流负责,平时每天根据座位顺序选出四名值日生,负责在课间时候擦黑板,放学之后打扫教室。

    张晓夜从来不是老实本分的学生,本身也很抵触扫地、洗碗、擦桌子等等这样的事情,所以每到轮到他参与值日的时候都是直接溜号的。

    值得庆幸的是和他一起值日的同学里,除了云此方之外另外两个也是女孩,女孩子天生就擅长这些事,也都很大度的不跟他计较,除了将擦黑板这事情交给有身高优势的他之外,扫地什么的也就放任自流了。

    等云此方值日完回到家的时候,张晓夜已经吃完了下午饭,正和一群大爷大妈坐在院子里的槐树下唱花灯。

    张晓夜拉着二胡摇头换脑声情并茂,混在一堆老年人里一点违和感都没有,怡然自得。

    花灯是一种戏曲,清溪号称是花灯之乡,不过在整个帝国范围来讲知名度却低得可怜,就算生在花灯之乡,如果不是有这些大爷大妈,云此方也根本花灯的存在。

    别说是花灯,这年头京剧这样的国粹也早已经滑坡得厉害,很少还会有年轻人年轻人感兴趣,所有传统戏剧基本上也都是如此境地。

    每天傍晚,这些大爷大妈都会自发的组织起来唱上几段,一般都是大爷们用二胡、三弦这样的乐器配乐,大妈们手持用丝做成扇面的扇子,或者手帕联唱带跳。

    见得多了,云此方也留意过几次,只是她实在不明白这究竟有什么意义,舞蹈动作没什么出彩的地方,唱腔也没什么特点,根本就找不到乐趣所在。

    大院里别说是她们这样的孩子,就连父母一辈很多人都是选择无视,既不打扰大爷大妈的自娱自乐,也从来不去凑热闹,因为他们同样不懂。

    上了楼,推开门之前云此方却是又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她有时候其实挺佩服张晓夜的,换她去的话,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跟这些大爷大妈嘻嘻哈哈的打成一片。

    好像是从年初开始,张晓夜不知怎么的突然就对花灯来了兴趣,经常能够看到他混在大爷大妈的队伍里,一开始是跟着学二胡,到后来已经成为配乐队伍中的主力,到了现在还唱上了,唱得似模似样。

    她不理解花灯,同样也不理解张晓夜的这种心态,而张晓夜对她的态度却是了然于胸的,只是她也不知道自己对张晓夜是什么感觉。

    要说情义那是可以肯定的,有,而且不浅。整个大院一百多户人家,年龄相仿的也不在少数,但从小跟她们姐妹关系最好的就是张晓夜兄妹了。

    就算是养条狗时间长了也会有感情,更何况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云此方只是性格冷了一点,并不表示她的心也是冷漠的。

    相反的,对于童年的记忆,只怕云此方比张晓夜都还要深刻,不知道他手臂上那条疤是不是还在,也许他早就把那事给忘记了吧。

    小的时候,什么都不会去想,就知道瞎玩,慢慢长大之后懂的东西越来越多,反而越发没了当初的无忧无虑。

    云此方已经忘记了自己到底有多长时间没有好好跟张晓夜说过话,不是她不想说,而是除了打招呼问好之外,还能说什么呢?

    毕竟这样的年龄,已经不能像小时候那么肆无忌惮的就想着玩了。小时候很单纯,玩就是玩,而现在大家都有了各自的喜好,喜好差别越大,似乎就越聊不到一起。

    就像现在,云此方完全无法体会花灯究竟能够带来什么乐趣,张晓夜却乐此不疲,而张晓夜对她想要出国的理想,同样也是不屑一顾。

    在学校里,甚至都没有人知道他俩是青梅竹马。

    云此方感觉近来张晓夜改变了很多,有时候也想跟他说说话,至少不要再显得那么生分,可每次张晓夜开口的时候,又总是很气人。

    ——

    日落黄昏,夕阳烧透了云霞,大爷大妈也都感觉到累了,今天的夕阳红花灯告一段落,张晓夜没大没小的跟他们闲扯了几句,转身上楼回家。

    小且拥挤的客厅里,妹妹张晓夜坐在破旧的沙发上吃着山楂片,盯着只有十四吋大的黑白电视,电视里播的是一部火爆全国的情景喜剧。

    这已经是重播,娱乐节目不多的年代张晓汐依旧看得津津有味,张晓夜则是直接回到卧室,从床底下翻出一个大布袋,里面放的是一个吉他盒子。

    “哥。”张晓汐跟了过来,点着脚尖站在门口脆脆的喊了一声。

    “干嘛?”张晓夜应一句,然后打开盒子,拿出了里面的吉他。

    张晓汐古灵精怪的对他全身进行扫视,问道:“你这是受了什么刺激,怎么又把这破吉他给翻出来了?”

    “什么叫破吉他,明明保存得很好的,你看,灰都没有一层。”张晓夜说着弹了几下,又道:“就是时间放得有点长,音都不对了。”

    张晓汐拉过办公桌的凳子,大咧咧的盘着腿坐在张晓夜对面,戏谑的道:“当初此方姐学钢琴,你死磨硬泡的缠着爸妈给你买了这把吉他,此方姐放弃了钢琴之后,你就把这吉他给封藏起来了,现在突然又翻了出来,难道不是受刺激了吗?”

    “去去去,小丫头片子你知道什么。”张晓夜瞪瞪眼睛摆摆手,然而就算他将脸板得再难看,对张晓汐也不具备任何的杀伤力。

    “老哥,你心里有鬼哦。”张晓汐挤眉弄眼一阵,然后就一本正经的说道:“我们国文老师讲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你想在弹吉他肯定还是跟此方姐有关。”

    张晓夜就没好气的道:“你想多了,当初此方家里出了事,致使她不得不停了钢琴课,我是怕她难受才把吉他也给藏了起来,现在时间已经过去很久,自然就没有必要避讳啦。”

    张晓汐一听忍不住直撇嘴,嘟喃道:“胆小鬼,男子汉大丈夫一点都不洒脱。老哥啊,你要是真喜欢此方姐就拿出魄力来,畏手畏脚的我看着都替你丢脸。”

    “小丫头你怎么说话的?”张晓夜嘴角抽了抽,有点恼羞成怒了。

    不过张晓汐说得确实也没错,他这都已经是重生了,已经是二世为人,还有什么放不开的呢?

    前世的时候,他都已经分不清是因为自己是个文青所以不太合群,还是本身就不合群才成了一个文青,总之不管是学校还是在单位,都是不受关注的小透明,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所以才异常迷恋独自一个人徒步旅行,一个人去享受这个世界。

    既然都重生了,是不是应该更洒脱一些?

    张晓汐见他恼羞成怒,明白是戳到了他的痛处,于是嘻嘻一笑就道:“哥,在你唱歌给此方姐听之前,先把我来演练演练呗,我最喜欢听你唱歌了。”

    想通了一些事,张晓夜年头通达,调好弦就道:“没问题,你想听什么尽管说。”

    张晓汐拍着手掌,兴高采烈的道:“我最喜欢秋爽的白天与黑夜了,还跟同学借了她的磁带呢,你就唱这首给我听吧,此方姐肯定也喜欢。”

    张晓汐说着还把磁带翻出来给他看,张晓夜一直在努力的了解这世界上他所感兴趣的一切,这位叫秋爽的东北大妞他当然也知道。

    秋爽到现在已经发行了两张专辑,凭借《只要还有你》一炮而红,虽然地位还赶不上很多前辈,但也笼络了为数不少的粉丝。这不,张晓汐就是其中一位。

    当然,这年头还没有“粉丝”这样的词汇,专辑也还是以磁带为主,黑胶唱片还没有退出历史舞台,VCD对普通人来说还很新鲜,人们听歌主要就是通过录音机。

    《白天与黑夜》张晓夜也听过,不过还没有学会弹奏,于是就道:“女人的歌我唱什么,你哥我只唱原创歌曲。”

    “吹牛,你什么时候还会写歌?”张晓汐哼了一声表示不屑,这表情跟云此方如出一辙。

    “天生就会,只是你哥我一直都很低调,所以从来不显摆而已。”

    “有本事你现在就写一首给我看看,我就相信你。”张晓汐可爱的翻翻白眼。

    “那还不简单。”张晓夜想了想,随手弹出音符就唱道:“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红红的小脸温暖我的心窝,点亮我生命的火,火火火……”

    张晓汐听得乐不可支,趴在办公桌上笑得前仰后合,张晓夜哪还唱得下去,就道:“严肃点,你还想不想听了?”

    “哥,你这歌太好玩了,还你是我的小苹果。哈哈哈……”张晓汐又笑了一阵,然后才勉强停住,说道:“不过真的很好听呢,哥,我就知道你是最厉害的。”

    “那当然。”张晓夜昂首挺胸,得意无比。

    作为一个哥哥,张晓夜还是很称职的,将妹妹照顾得无微不至,张晓汐这个做妹妹的,对他也是无比的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