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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高乐高人,真的。
虽然他们在两个小时前曾让我无比无语,但是看在他们精湛的烤肉技术的份上,宽宏大量的本剑圣愿意不计前嫌的挥洒爱意。
赞美死神,要是早知道这里有这么地道的烤肉,我活着的时候一定要冲过来跟掌勺的那位大姐拜把子。
太香了,真的太香了,明明并没有琳琅满目的香料和调味品,肉块被简简单单的刷了层酱就放上了烤架,但也正是因为原汁原味,肉香勾的我连串肉的签子都能一口吞下。
我现在身处高乐高人的风雪祭典上,坐在宴席最核心的位置,被烤肉、美酒和从未见过的点心水果所包围,四周一片欢声笑语,还有漂亮姑娘和帅小伙一个劲的往我碗里添菜、喂我吃饭,待遇高的足以跟以前见过的那几个帝国公主媲美。
唯一美中不足的大概就是我的身份了。
我是一个亡灵,还是一个君主级的亡灵,先不提我那条味觉迟钝的舌头,光是这些食物吃下去没有地方消化就足够让人烦恼的了。
当然了,好处也不是没有,无论吃多少都不会被撑到和吃什么都不会发胖这两样附加条件大概会让那群拼命把自己塞进束身衣里的宫廷贵妇们嫉妒的发狂,毕竟我完全吃下去完全不吸收啊。
哦,幸亏我等级够高,不然低级亡灵压根就没有味觉,哪里还管味觉灵不灵敏。
管他呢,先开吃才是王道。
这么想着,我就着旁边的小帅哥递过来的签子咬下了一大块肉,大概是因为投喂成功,对方露出了一个略带梦幻的满足笑容。
怪不得伯纳黛特在听到是玛莎掌勺以后发出了欢呼,这等让亡灵也能够征服的美妙手艺,用再多夸张的话语去赞美都不为过。
正在把我当公主服侍的高乐高小哥叫做弗雷德,因为颜值在族中首屈一指,顺利的将“族花”这一荣誉称号收入囊中,哪怕是喜欢路德维希那种精灵式美貌的我,也不得不承认小伙子身材和脸蛋都挺不错,下巴上还微微有点美人沟。
咽下去了烤肉,小帅哥又递来了一杯橙色的果酒,顺从的押了一口,对方果然又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别误会,我这么有操守的人当然不会婚内出轨,实际上,围着我坐了一大圈的高乐高年轻人都在露出这种同款的迷之笑容。
“她真小巧啊!”
“每口只能咬这么一点点,哦,我的心都要化了……”
“吃东西的时候两腮鼓鼓的好可爱!”
总觉得他们对我有了什么不得了的误会。
“我其实是很能打的。”我严肃的对正在给我剥水果的弗雷德澄清道。
“是是是,娜塔莎最棒了。”小帅哥一边敷衍,一边抽空给了后面试图偷袭他的小伙伴一记直拳。
“嗷呜!”胆大包天的小伙伴发出一声惨叫,“弗雷德你个卑鄙的混蛋!说好了我们一人一轮的!你不能独占娜塔莎!”
这句话得到了其他人的一致赞同。
“不,”仗着身份高霸占了我另一半位置的伯纳黛特用油乎乎的手揽住了我的肩膀,“我们说的是,你们谁能打过弗雷德,就能坐在娜塔莎身边一轮。”
此言一出,躁动的年轻人们立马就安分了下来,对此,弗雷德的回应是露出了一排闪亮的牙齿。
看样子,在高乐高的年轻一代里,小帅哥的实力很受认可啊。
“我比弗雷德能打多了。”
我咽下嘴里的果肉,再一次严肃的澄清,不出意外的得到了热烈的回应。
“对对对,你最能打(心)!”
喂喂喂,老娘可是用一根手指就能碾死你们的恐怖大魔王啊,把这种把我当吉祥物喂养的既视感是怎么回事?给老娘礼貌性的害怕一下啊喂!(#`o′)
心累。
虽然怎么澄清误会都无济于事,但是高乐高青年的殷勤还是献的很到位的,一顿饭把我伺候的舒舒服服,比公爵家的女仆都体贴。
小伙子相当有前途啊,摸了摸肚子,即便没有任何饱腹感,可精神上的满足让我整个人都有些懒洋洋的。
或许是怕我撑到,弗雷德的投喂相当有分寸,不多不少正好卡在了普通人类女孩的饭量上,也不知道他是曾经见过还是自有一套算法,只是这个饭量就算在我生前也仅仅够塞个牙缝,要不是亡灵根本不在乎吃了多少,我一定揭竿而起了。
三天三夜的狂欢听上去很疯狂,真的身处其中却过得很快,一句话概括的话就是吃了睡再睡了吃,然后围着篝火跳个舞,一旦沉浸在那个气氛里,简直就是眨眼飞逝。不知道是不是已经习惯了这种突然转变,高乐高人调整心态的速度奇快无比,几乎是上一秒还是庆贺,下一秒就整装待发了。
储备的食物已经在风雪祭典中消耗一空,破旧的器皿和家具被随意丢弃,堆放在冰屋门口的武器粗糙原始到让人怀疑是不是回到了石器时代,就连作战用的盔甲都是用陈旧兽皮改出来的场面货,高乐高人充分发挥了自己的光棍精神,摆明了要光着脚去打劫穿着鞋的内陆人。
看到伯纳黛特他们摩拳擦掌的样子,被当作瓷娃娃放置在座椅上的我内心冷笑,怀里抱不住的红色水果滚落到了膝头。
哼,到了战场上,本剑圣会让你们这些愚蠢的活人哭着喊爸爸的。
话是这么说,实际上,证明我实力的机会比我预想的还要快到来。
在魔族入侵之前,抵御野蛮人的重任一直落在芬里尔王国的头上,为了击退这些北蛮,他们甚至还在边境修建了一道延绵数万里的宏伟城墙来守卫自己的国家,在吃了几次苦头之后,野蛮人也学乖了,他们放弃了芬里尔王国这块难啃的硬骨头,每次都在城墙下面意思意思冒个头,就转道去了隔壁的林斯特王国。
说来也奇怪,明明南侵这一方装备不走心到了极点,可偏偏他们就是能轻而易举的撕开林斯特王国以引为豪的边防线,快快乐乐的去他们家度过一个温暖冬天。
也是因此,野蛮人虽然名声极差,可对于他们的战斗实力,大陆上的其他种族都是服气的,同时,能够让野蛮人避其锋芒的芬里尔王国自然也得到了极高的评价。
现在大陆上唯一抵御野蛮人进攻的芬里尔王国已经在魔族的铁蹄下沦为了历史,而吸引了所有仇恨的魔族也完蛋了,大陆种族矛盾的焦点自然就又回到了野蛮人这里。
众所周知,林斯特王国是大陆联盟最重要的支持者与赞助国。当初,一个小小的国王特使就敢威逼身为七勇者的我,就连作为指挥官的霍华德都不愿意与他硬顶,足以窥见林斯特王国在联盟中掌握了多大的权柄。现如今,失去了同仇敌忾的理由,傻乎乎的野蛮人们又将目光对准了这位曾经的冤大头,却孰不知对方早已不是吴下阿蒙。
野蛮人还是曾经的野蛮人,林斯特王国的悲催战斗力也丝毫没有提升的迹象,唯一的不同是原本由芬里尔王国扮演的保护者换了个演员,为了抵御魔族而组建的大陆联盟在目的达到的如今却一点解散的意思都没有。毫无疑问,只要林斯特国王有意,这架最强的战斗机器就会出现在抵御野蛮人的第一线。
作为曾经的联盟中人,加上曾经踏上过抵御野蛮人的战场,我对双方的战斗力心里门清。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生活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中,野蛮人的防御力称得上是天赋异禀,普通的小法术和刀剑连他们的基础防御都破不了,那些充满了爆发力的肌肉在必要时可以比装甲还硬,他们打起来也非常狂放,随心所欲的招式和野兽般的战斗直觉轻易就能让接受专业训练的士兵和冒险者手忙脚乱。
但这并不是意味着他们就能与联盟相提并论。
作为凝聚了整个大陆最高战力的组织,联盟能够对抗实力强到异次元的魔族这么多年没有玩完,它的实力是毋庸置疑的。在我看来,其他人都还好,七勇者中只要来了两个,这场野蛮人南侵就会成为一场硬仗,要是来了三个以上,野蛮人就可以回家洗洗睡了。
可是野蛮人不能回家,在凛冬季节,继续留在莫利亚无人区就意味着死亡。
我也不能让野蛮人回家,光明圣城的所在地,我势在必得。
打定了主意,接下来去做的时候就会变得轻松,很多时候,折磨我们的并不是这件事有多难,而是游移不定。
本剑圣这么有远见的人物当然不会有这种初出茅庐的小菜鸟标配的烦恼,在随着高乐高人来到林斯特王国北部边陲的罗塞要塞时,我的内心是跃跃欲试的。
小兔崽子们,跪下叫爸爸吧!
我一边在内心得意的笑,一边拔出了佩剑。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还没等敌人冲锋到我眼前,一个密布着倒刺的流星锤就把这群脆弱的骑兵扫倒了一片。
“你们竟然对瘦弱的小姑娘出手!还有没有男子汉的尊严!”
伴随着这句声如洪钟的怒吼,全部落唯一一个有资格使用锻造武器的老族长抡起了自己的流星锤,浑身肌肉隆起,铁链带着球体在半空旋转,不断发出尖利的破空声,这画面早已超越了老当益壮的范畴,向着恐怖狂奔而去了。
老族长的这句指责得到了其他族人的一致赞同,只见他们拿着粗陋的武器与林斯特士兵纠缠在一起,竟然还有七嘴八舌的应和:
“就是!就是!太不要脸了!”
“我呸!”
“怂蛋们吃老子一锤!”
“娜塔莎不要怕!来我怀里!”
最后一句出自洋溢着高涨热情的弗雷德,只见他像扔铅球一样将对面的敌人扔了出去,张开双臂向我跑来。
哦,神呐,万能的神呐,给我个地缝让我钻进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