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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走左拐的那家宠物店,对沈鹤来说再熟悉不过。
他十六岁登顶成影帝,第一年回国因为怕寂寞,养了一只猫,所有的宠物用品都是在那家店里买的。店长是个好脾气的大叔,还养着一条大金毛。
但是对沈鹤来说,那都是过去的记忆了。沈家没有宠物,沈父沈母也不敢让沈鹤养宠物,生怕出什么问题。不过书吧附近倒是经常有流浪猫,脏兮兮的,不知道平时都躲在哪里过夜,只有到饭点的时候,才会循着香味蹲守在人家门前。
沈鹤杀青回来的那晚,就在路口见到了几只,一下子勾起了回忆。尤其是在看到那个中年男人之后,他更是想起过去拍戏忙起来没空管家里的猫,直接把小家伙扔给那人照顾的情景。
物是人非,也不知还能找回多少。
沈鹤想着,叹了口气,沿着路慢吞吞往前走,有些犹豫要不要再去带一只猫回家。经过宠物店橱窗的时候,他停下脚步,看着窗口。
靠窗的地方还是跟过去一样,垒着几个笼子,笼子里关了几只小猫,旁边还有一个被圈起来的圆,店长的大金毛和从前一样,懒懒地卧在里面睡觉。因为习惯了有人站在窗口围观,大金毛连尾巴都懒得动一下,继续卧着睡觉。
敞开的店门里突然有人大步出来,手里还举着电话:“怎么会不见的?周围找过没有?”
说话人的声音太熟悉,沈鹤扭头,撞上了盛伯雍的视线,两人都有些愣怔。
盛伯雍又对着电话那头的人讲了几句,挂断后朝着沈鹤点了点头:“又遇见了。”
沈鹤弯了弯唇角:“盛哥家里养宠物?”
“朋友的猫……”盛伯雍有些犹豫,“你杀青那天我接到电话,说是猫病了,一直不肯吃饭,我就回来看看。”
“看过医生了吗?”因为那一晚盛伯雍的话,沈鹤心里其实对他有些防备。沈鹤就是宋霖,宋霖就是沈鹤,这个秘密如果可以,他宁愿一辈子都藏着,但是如果有人愿意和他分享,并且能够帮他保密,他也希望能有这么一个人存在。
他不知道盛伯雍是不是这个人,但起码目前来看,他们可以是朋友。
“我刚下的飞机,还没来得及回家里看看。刚才家里的阿姨说,猫跑了。”
猫是一种俾睨天下的生物。如果跑了,大概就很难能再找回来。盛伯雍脸上的焦虑不是伪装的,沈鹤看得明白,看他难得有些焦头烂额的模样,忽然心里松了松:“盛哥,我帮你找吧。多个人多个帮手。”
盛伯雍没有拒绝他的好意。两个人打车先回了盛伯雍的住处,沿着小区一边走一边呼喊着猫的名字。
*
盛伯雍说那只走丢的猫叫咪咪。沈鹤心底有些想吐槽盛大影帝的取名水平,但是看见他的神情,到底还是咽了下来。
两个人在小区里找了几圈,都没有见到一只猫,就连野猫的影子也没看见。和盛伯雍的助理小郑碰头之后,又往小区附近开始发散出去寻找。
盛伯雍戴着鸭舌帽,穿着一身并不显眼的休闲衫,旁人只当是谁家的猫跑了,猫奴到处在找,压根没把这人往“盛伯雍”这三个字上想。
这一找就找了大半天,附近的公园、商场都找遍了也没看到那只猫,倒是有几只野猫叫声从矮树丛里钻出来叫唤两声。
看见盛伯雍像是突然想到什么地方转身就走,沈鹤也顾不上去逗缠在自己脚边的几只小猫,赶紧小跑几步跟上。
“盛哥,你想到还有什么地方可能会是小家伙去的地方了吗?”
“大概……是它原主人的家。”
从出租车上下来的那一刻,看着眼前熟悉的小区,沈鹤有一瞬间的迟疑--这是他之前住的别墅区,就在几个月前,他以沈鹤的身份再次回到过这里。他还以为这辈子不会再回来,却没想到今天会再度来到这里。
他扭头去看盛伯雍,后者皱着眉头,长腿一迈就往小区里走。沈鹤叹了口气,跟上脚步。
脚下的路越走越让人觉得心惊。沈鹤不知不觉放慢了自己的脚步,胸口的心脏跳动得越发厉害。他费力地跟上,在看到最后让盛伯雍停住脚步的别墅时,他的脸色终于变了。
那是他的别墅,有着他成名以来几乎全部的记忆。
“盛哥快看,是咪咪!”
小郑眼睛尖,一下子就在别墅的栏栅铁门后发现了蹲着的一团黑毛。
因为找了大半天,天色其实已经有些暗了,那黑色的毛团卧在铁门后,如果不是看得仔细,很容易就被人认错。
“大王……”
沈鹤的声音不重,小郑疑惑地回头看了看他,见他脸色不太好,以为是病了,正要询问,忽然就听见那只自从到了盛哥家里就不怎么叫唤的猫忽然悲伤的叫了一声。
那一声,听起来像是被主人抛弃了一般,声音拉得很长,有气无力。
盛伯雍蹲在铁门前,试图把猫叫出来:“好孩子,我们回家……”
黑猫只是回头看了他一眼,没有作出任何反应,良久又回头朝着紧闭的大门凄惨的叫了起来。
“大王……为什么会在盛哥你哪里?”
沈鹤有一瞬间的坦诚身份的冲动,话到了嘴边却还是咽了回去。
盛伯雍没有看他,目光紧紧盯着那扇门,好像过一会儿住在那扇门后的男人会像过去一样,抱着猫打开门,在小花园里走一走,转一转。
“宋霖出事后,这里的房子就跪闫宁拿走了。没几天房子就收拾出来让卫彦搬了进去。我是偶尔经过的时候看到贺阗把猫扔到了铁门外……”
这个别墅区住了不少圈内人,沈鹤还是宋霖的时候一直都是一个人住在这里,闫宁几乎从来不到这里过夜。而且,宋霖和盛伯雍的关系至多只是萍水相逢,所以,他在别墅区出现,会捡到大王,却不知道大王的名字也很正常。
但是闫宁、卫彦……
沈鹤握紧拳头,指甲几乎要掐进手心。
这是宋霖的房子,是他全款付清,房产证上白纸黑字写着“宋霖”名字的房子,凭什么最后成了闫宁的所有物,又凭什么让卫彦住进来!
就算宋霖死了,也该作为遗产和名下其他财产一样捐献给希望工程。而现在仔细想起来,也许不光是这栋别墅,可能连带着宋霖名下的资产都被那两个不要脸的男人侵吞了。
沈鹤越想,心口越气愤。然而大王的叫声一声凄惨过一声,渐渐竟让他冷静了下来。
“要不,我翻墙进去?”
小郑心疼地望着铁门后面的黑猫。自从接到这只猫开始,就没看它好好吃过饭,本来挺胖一只,瘦到现在一只手轻轻松松就能捞起来的地步。这要是宋霖泉下有知,也不知道会不会怪他。
“不用翻墙。”盛伯雍站起身正在打量翻墙的可行性,沈鹤却突然叫住了他们,“我能把他叫出来。”
盛伯雍低头,沈鹤的目光中透着笃定:“盛哥,我养过猫的。”
“可咪咪跟其他猫不一样,它脾气很倔……”
小郑有些着急,然而不等他说完话,沈鹤忽然压低声音,轻轻的喊了一声“大王”。
猫耳朵动了动,没有回头。
沈鹤继续喊。
猫耳朵动了,尾巴有些犹豫地开始摆动,就连叫声也放轻了不少。
“大王……”沈鹤又喊了一声,那团黑色毛球忽然就从地上站了起来,扭头的时候碧色的猫眼睁得很大很大,似乎是在确认呼唤自己名字的这个陌生人的身份。
沈鹤看着它,伸手:“大王,我们回家了。”
那猫终于转了个身,抖抖身上的毛,慢慢地朝着门口走过来,一边走一边不断地嗅着气味。
沈鹤越看越心疼。
他当初给小家伙取名大王,完全是因为它整天都是一副“老子比你大”的不屑感。他想着好玩就开始“大王”“大王”的喊,时间久了,大王也就记住了自己的名字。几个月前,大王还是一只胖墩墩的黑猫,虽然年纪很大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永远离开,但偶尔大清早从床头柜上跳下来,赏他的“猫肉炸弹”依旧能把他压得叫出声来。可现在,大王瘦了好多,都可以看到嶙峋的排骨。
大王走得很慢,不知道究竟是没有力气了,还是觉得呼唤自己的人太过陌生。直到凑到沈鹤的手掌前,它都一副谨慎的模样,碧色的眼睛里流露出几分疑惑的神色。
气味是陌生的,脸也不认识,可说话时的语气和铲屎官真像……
沈鹤看见大王缓缓在自己的手掌前端坐下来,长长的黑色尾巴一下一下擦着地。
“大王,来,好孩子,咱们回家,我给你做还吃的。秋刀鱼和牛肉还有小南瓜一起做的猫粮,你想不想吃?”
在沈鹤说话的时候,盛伯雍一直站在旁边。宋霖的别墅在小区比较靠边的地方,来往的邻居很少,以至于他们在这里呆了这么久,也没有人因为觉得奇怪凑过来看热闹或者报警。但长久下去也不是办法。
他正决定翻墙把猫带出来,那团毛球八风不动地眯了眯眼睛,然后伏下身子,擦着沈鹤的手腕,从铁门底下窄窄的空隙里钻了出来。
“出,出来了!”
小郑高兴叫叫了起来,正伸手要去把猫抱起来。却见那猫挨着沈鹤的小腿蹭了蹭,长长的尾巴缠着他的脚踝,情绪似乎也不低落了。
沈鹤抱起大王,心疼地摸着它的脊背:“好了,先回车上。”他说完,抬头去看盛伯雍。男人的眼睛轮廓很深,眼底像是藏着旋涡,沈鹤下意识的挪开视线,低头亲了亲凑过来的猫头。
他不知道该怎么向盛伯雍坦白,就像他至今不明白,盛伯雍为什么会怀疑他和宋霖的身份。
明明没有太多的接触,这个男人到底是因为什么,才会把宋霖的事记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