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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骨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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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夙夜离开人民公园的时候,已经快到十一点了。

    胃部隐隐作痛,头也有点晕乎乎的,他才恍然想起,原来还没有吃早餐。

    刚刚看完那具只能用“惨不忍睹”四个字来形容的尸体,他实在没什么胃口。

    在公园门口的小卖部,买了一盒不知道什么牌子的巧克力。

    剥开铝箔包装,掰了一小块放嘴里,甜腻微苦的味道,在舌尖一点一点化开,说不上喜欢,但也谈不上讨厌。

    不知不觉中,他又想起了欧宇辰,欧宇辰是不大吃巧克力的。

    他虽然喜欢享受,喜爱美食,但是对经过太多道工业程序处理过、加了一大堆乱七八糟添加剂的食物,却没什么兴趣。

    夙夜记得,某年某月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欧宇辰懒洋洋地歪躺在床上,漫不经心地翻着本食谱。

    像是忽然间想起来什么似的,他坐了起来,将食谱丢到一边,冲夙夜微微一笑,快活地眨了眨眼睛:“夙夜,你知道食物本身的初衷是什么吧?”

    夙夜当时坐在书桌旁,单手支着下巴,也在看一本书。

    一本鲜血淋漓的、令人作呕的,插图满是断肢残骸,市面上绝对看不到也买不到的《公安系统内部大案要案内/参》——邵壬拿给他看的。

    面对这样一本内/参,夙夜是绝对没有兴趣跟他讨论食物问题,所以保持沉默。

    “我跟你说,”欧宇辰笑得眉眼弯弯,漂亮的瞳子波光流转,神采飞扬的样子,简直让人移不开视线,他得意洋洋地侃侃而谈,“食物本来是为了填饱肚子存在的。

    但是,越昂贵、越精雕细琢的食物,离它本来的目的,就越南辕北辙。

    你说是不是很搞笑?”

    夙夜想起刚到夙家没多久的时候,欧宇辰跟他讲过类似这种极富有哲理性的话,那次是关于建筑的话题。

    当时夙夜就想,爷爷没有选错人,欧宇辰的确很出色。

    富有蛊惑力的语言,配合金属质感的完美声线,再加上犹如日本动漫中走出来的完美外形,简直就是为了打击别人的自信心而存在的。

    只是可惜了欧宇辰收集的那些建筑模型,都跟兰姐一起葬身火海了。

    想起那个不幸的女人,夙夜轻轻叹了口气。

    不可避免的,又联想起刚刚看到的被害者。

    马路斜对过就是b大。

    今天是国庆假期的第三天,但是也有三三两两的学生,从校门口进进出出,一个个朝气蓬勃、青春洋溢。

    夙夜不难想象,那个在几个小时前惨遭屠杀的女子,本来也有着和他们一样的青春和梦想,却以一种最悲惨的方式,结束了鲜活的生命。

    刚才,邵壬提议让叶子辉开车送他回家,被他拒绝了。

    他想走一走,沉淀下混乱的思绪。

    离开前,他对邵壬说出了自己的判断:“我认为,凶手是男性,年龄在二十二岁至三十五岁之间,身体强壮,衣着整齐。

    家就住在本市市内。

    他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来源。做事谨慎、认真、勤勉。

    熟悉犯罪现场调查的工作,大概是个侦探小说爱好者,或者曾经从事跟法律有关的职业。”

    想了想,他又补充了一句,“凶手的左手手臂或许会有几道抓痕。”

    邵壬诧异地问道:“能说说,你是怎么做出这些判断的吗?”

    夙夜淡然解释:“奸/杀案的凶手为男性,这没什么可说的。

    关于他年龄的判断,是因为凶手的虐尸行为。

    这种行为,表现出他强烈的发泄和怨恨情绪。

    拥有这种情绪的罪犯,一般年龄都不会太小,也不可能太大。

    太小,犯案的时候不会这么冷静,犯案手法不会如此有条不紊,犯案现场也不可能打扫得如此干净利落。

    这个凶手已经做了好几起案子,都是开放式的公共场合,却既没被人发现,也没有一点线索留下来。

    他的心里素质和行为能力可见一斑。”

    邵壬思索着他的话,默默地点了点头。

    夙夜又说,“如果年龄太大的话,他早就应该犯案了,不会等到现在。

    因为这种偏执的、怨恨的情绪,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形成的,需要一个长期积累、爆发的过程。

    就像泰德·邦迪一样。

    还有,参照被害者的年龄,我们也能推测出,凶手应该属于这个年龄区间。

    他憎恨的是二十岁左右的女大学生,那么他理所当然的不会太小,也不应该太老。”

    邵壬再次点了点头。

    夙夜继续解释道,“第一起凶杀案,凶手是从背后,用木棒袭击被害者,不需要耗费多少体力。

    我留意到第二起案子中的被害者,是被勒死的,第三起案子中的被害者则是被掐死的。

    无论是勒死还是掐死,在体力上都必须占据绝对的优势。

    尤其第三名被害者,我看到资料上写着,她是校羽毛球队的队员,身高一米六八。

    这样一个青春期的女生,又经常参加体育运动,她的体力和耐力应该是很不错的。

    所以我判断,凶手是个体格强壮的家伙。

    至于性格和职业,从他打扫现场的耐心细致程度就能看出来。”

    “抓痕呢?你依据什么推测出他左手手臂有抓痕的?”邵壬疑惑地说,“法医尸检的结果,并没发现哪个受害者指甲缝里,提取到疑似凶手的皮肤组织。”

    夙夜看着不远处的槭树林,很慢很慢地说:“那你应该注意到,第三名被害者,就是农业大学那个布衣族女孩,她的双手被锯了下来,丢进了附近的垃圾桶。”

    “嗯。”

    “她的右手食指和中指,指尖都破破烂烂的。”

    “因为是在垃圾桶里发现的,有啮咬过的痕迹,所以,我们怀疑是老鼠干的。”

    “也许老鼠的确咬过她的手指,但也有可能是凶手故意弄出老鼠啮咬的迹象。

    或者,在凶手破坏过之后,老鼠又进行了二次破坏。”

    夙夜清冷的嗓音,滑进邵壬的耳中,让他惊讶而难以置信,毕竟,没有任何证据支持夙夜的猜测。

    像是看透了他的想法,夙夜又解释道,“我之所以会有这个假设,是因为我很纳闷。”

    “纳闷什么?”

    “我们姑且假设被害者和许多人一样,常用手为右手。

    那么在凶手掐住她脖子,想要扼死她的时候,她会本能地挣扎。

    鉴于活动范围有限,她最容易给对方造成伤害的,就是右手在凶手左手手臂上留下抓痕。

    而在做出抓挠动作的时候,主要实施攻击行为的手指,就是食指和中指。

    恰好这两根手指被老鼠啃得破破烂烂,你不觉得太巧了吗?”

    邵壬没说话,但是心里已经有些相信夙夜那近乎匪夷所思的推测了。

    沉吟了片刻,夙夜又说,“还有件事儿我想不通。”

    “哦,什么事儿”

    邵壬这么一问,夙夜再次露出犹豫的神色:“凶手很谨慎,很狡猾,并不想被逮到。”

    邵壬心想,废话,哪个罪犯想被逮到?

    夙夜接着说道,“警方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这几起案子是同一个凶手所为。”

    “是啊。”邵壬有点惭愧地点点头,“我们的确是失误了。”

    “我的意思是……”夙夜轻声说,“让警方误会下去,不是对他更有利吗?侦破反向压根就错了,对他来说,不是更加安全吗?

    那么,他为什么要故意留下英文字母和数字编号,提醒警方要并案调查呢?”

    “我说过啦,也许他是在故意向警方挑衅,就像开膛手杰克,喜欢寄信给新闻媒体,宣告自己的存在一样。”邵壬说。

    “可是,你别忘了,他模仿的不是开膛手杰克,而是泰德·邦迪。

    其实,只要他持续犯案,用不了多久,即使他不刻意提醒,警方也会把几个女大学生被奸/杀的案子,联系到一起的。”夙夜反驳。

    邵壬皱起了眉头:“你的意思是……”

    “我感到,他很急切,唯恐警方错认为,凶手不是一个人。

    他现场处理得很干净,表示他不想被逮到。

    但他又不愿意警方分散侦破方向。

    这看起来实在很矛盾。”

    邵壬沉吟,夙夜说得有一定道理,对凶手来说,警方的调查,误入歧途才是对他最有利的。

    那么,他的故意提示,就很值得琢磨了。

    跟邵壬谈完后,夙夜就独自离开了。

    已经将近晌午了,天空还是阴沉沉的,铅灰色的云层,密密匝匝地笼罩着大地。

    有风吹过,便感到深深的寒意。

    头顶的树枝,哗啦哗啦作响,在凄凉的秋风中,瑟瑟发着抖。脚边的枯叶,打着旋扬起再落下。

    马路上空荡荡的,没有什么人。

    夙夜慢吞吞走着,他想,凶手是不是也是经过这条道路,来到公园的呢?

    他是怎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泯然融入芸芸众生,不被任何人留意到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