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无聊的狩猎

和平老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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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5章 无聊的狩猎

    清晨的雾霭好容易才聚集起来,结果太阳刚露脸儿,就被驱散的无影无踪。

    昨晚罕见地下了一场雨,整个大地上散发出阵阵的泥土的清香,还有青草的芳香,连风都带着一丝凉茵茵的味道,舒服极了。

    这是半年以来下的第一场雨,虽然不大,时间也不是很长,但带来的消息是,酷热的夏季快要结束了。

    大民结束了晨练,回到自己的茅屋,看到瓦杜和比康已经在屋外等候,身后是四位穿戴整齐的女孩子。

    神,就要有神的待遇。

    瓦杜和比康都是这么认为的,羊部的族人也是这样认为的。

    首先,神,没必要为生活琐事操心,所以神必须有侍女,屋里屋外琐碎的事情交给她们做就可以了。

    其次,神必须有自己的宫殿,怎能和普通人住在一起呢?所以,瓦杜和比康最近的大事就是为大民建造一座神居住的宫殿。

    第三,他们希望大民能给他们传授神的意志,祝福整个羊部。

    没想带自己骚包了一回,竟然就成了羊部的“神”。他们可以这样认为,大民也没办法,但大民自己心里清楚,自己不是什么神,就是一个会点修真的修真者罢了,而且宗教这玩意儿很敏感,闹不好就被当局给和谐了,那多没意思。

    大民打断了瓦杜和比康的话,说住在这儿就挺好,没必要再建造什么宫殿,真的没必要,而且自己也不会长期待在这里,总有一天自己要走。这几个侍女也没必要,自己一天也没什么事儿,吃饭可以到他们俩的家去混,衣服就一身衣服。涮两下就好,房子里也没什么家具,用不着打扫,剩下还真的就没什么事情了。

    但瓦杜和比康很固执。认为这是亵渎神灵,一定要给大民建宫殿、配侍女,这样大民才能安心地为羊部祝福。

    其实大民心里稍稍想想也就明白两个冤家对头为什么忽然就联合起来一致要建房配置侍女了,至于祝福羊部不过是官面文章,估计他俩自己都不信。羊部战士的康复,估计是他俩最希望的,他俩谁都不想被牛部的人杀死,当首领的滋味毕竟是很舒服的。有了这个基础,剩下的都好说,部落强大对谁都有好处。只要大民呆在羊部,时间长了自然有感情,不会看着羊部灭亡不理不睬。另外,若是能在大民身上获得一些好处,那就更好了。起码大民救治伤亡的本事很厉害,比康心服口服,若是能学到的话,自己的地位就更加的牢固了。

    说实话,瓦杜和比康还是很了解大民的,几天下来,就已经了解了大民的审美观。喜欢什么样的女孩,或许是自己平日里看到羊部的女人时无意间流露出来的吧。

    这四个女孩子身材没的说,前凸后翘、丰胸细腰、修身长腿,该发育的都发育了,但又恰到好处,完全不是印象中黑人大妈那两米八的臀围。而是很符合大民审美观的健康柔美,不比世界上知名的模特差,嘴唇微微有点厚,但猛然间看不出来多少黑人的特征。皮肤也是淡淡的小麦色,和自己的黄色皮肤也差不多了。还有。她们四个都是笔直顺畅的长发,完全不同于非洲女人的卷曲短发,很是稀罕。

    回忆了一下,大民知道这是昨晚给自己倒酒、上菜的几个女孩,喝醉后好像也是他们四个将自己搀回房屋的,好像还给自己擦身来着。她们昨晚还是女孩儿的装扮,不着上衣的,但现在却都穿上了串珠编织成的上衣,像是女孩子的打底小背心一般,很短,里面衬着一层丝绸般的里子,外面像是一道串珠门帘一般遮住鼓起的胸脯,虽然仅仅是个形式,长度仅仅垂过那对儿丰硕。下身里面是一件小巧的黑色内衣,外面是一件鲜艳的串珠裙子,裙头是一束玫瑰红配以草绿、翠绿、黑色花纹的编织带,缀满了红黑两色的串珠作为裙摆,很有现代气息。

    大民知道,这是羊部的风俗,女孩子穿起了上衣,不管这件上衣再短小,都说明这个女孩子已经嫁人了,小伙子们就别来打扰了,那是很不道德的行为——完全不同于国内那种无赖思想:结婚了也可以离婚嘛。

    仅从外貌上说,大民心里是喜欢的这些女孩子的,都是国际通行的审美标准,凸凹有致、秀颀健美,起码看着也舒坦。但有个问题,自己真的没那么多的事情要侍女帮忙。另外,羊部的女孩子14岁算成年,就可以嫁人了,现在给自己做侍女,还换成了少妇的装扮,她们以后怎么嫁人?

    大民坚辞不授,瓦杜说她们已经对大地之神发过誓言了,这一辈子就是大民的人了,要服侍大民一生,否则就是背弃了誓言,会惹得大地之神发怒的。四个女孩子见大民很坚决的样子,一个个眼泪汪汪的,这下大民就没办法了,最怕的就是女孩子哭了,只好先收下再说,慢慢教育嘛,什么大地之神,大民根本不信。

    至于宫殿的事情嘛,大民灵机一动,在地上画了个国内道观的样子,斗角飞檐,完全是国内的味道了。

    最后关于祝福羊部的事情,比康请求大民教他学“画圈”,他认为大民的本事肯定和大民每天早上“画圈”有关。

    然后,大民的生活就舒服了,每天早上起来,教一大帮子人学“画圈”,回到小湖里洗浴,再回去享受四个侍女做好的饭菜,然后,要么给人看病,要么和比康出去采药,要么和战士们出去狩猎,玩的真个开心。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发过誓言,其奴对狩猎雄狮非常固执,在娅娅费尽心思的哭闹下,也只在村里待了十来天,就偷偷叫了自己的三个伙伴,继续去狩猎雄狮了。

    不过,这次多了一个人,当然是大民了。

    对于猎杀雄狮,大民还是有点好奇的。虽然他现在对猎杀猛兽没一点欲?望,但看看其奴他们捕猎还是有点兴趣的。

    尤其是做了羊部的“神”之后,给族人们多少灌输了一点真气,让羊部的战士战斗力猛地上升了一大截。肉食明显多了起来,连那些半大的孩子几乎天天都能吃到肉食,他们在羊部的食物分配中,往往是最低的——羊部似乎还是施行的“多劳多得”的先进分配方案,但又不至于让那些孤儿饿死——这样的孤儿很多。

    大民的“宫殿”昨天已经完工了。

    比大民自己想象的还简单。

    说白了,就是一个大号的茅屋,比瓦杜和比康的茅屋还大的茅屋,不过是方形的,更高大而已,材质依旧是几根碗口粗的树干做支柱。茅草编织的厚实凉席做墙壁和屋顶,地上是更加厚实的茅草凉席而已。唯一有点华夏风味的是那是是而非的斗檐,羊部的人不知道怎么做,就用茅草编织、束扎了一个小号的屋顶架在屋顶,看起来像是三层的道观。不过所有人都知道,那就是个样子货。

    不过,自己的这座“宫殿”,还真的是羊部最豪华、最大气的建筑,房子里面大约20步x20步,大约150平米的样子,真的很宽大。是孩子们中午时分最喜欢待的地方,凉快啊!

    大民虽然早已经寒暑不侵,但看到那些孩子们热得坐在草垫子上流汗,还是同情心大肆发作,时不时运行一下混沌决,让“宫殿”里面凉茵茵的。孩子们特别喜欢在大中午躲到大民的“宫殿”里纳凉。既然做了,大民一时兴起,让几个大孩子回家取来几个大盆子,灌满了水,行功吸收能量。做出几个大块的冰疙瘩,让几辈子都没见过“冰”的羊部人稀罕的不得了,敲碎了“嘎吱嘎吱”地吃几块冰凉的冰块,浑身那个舒服啊……

    人舒服了,就更加不愿意出去当“烤肉”了,宫殿里聚集了几十个半大的孩子玩“哈卡”,其实就是画一个“井”字方格,每个人三块石子在上面下棋,和大民小时候玩的益智游戏“老虎猎人”差不多。玩着玩着就闹了起来,还开始打架,看的大民很开心,大喊“加油!使劲儿!”

    看着那些小女孩们没事儿做,就让她们编织阴阳八卦坐垫,阴阳两个部分用不同颜色的茅草、用不同的手法编制,远远一看,根据不同的反光效果,还挺明显,效果不错。可能是因为编织技术是羊部女孩子们必备的基础技能之一,她们编织的很快,等男孩子们打完了架,她们也差不多编好了,也就上下两个面儿,中间塞进去一些茅草就成了,还挺好看。

    其奴是这个狩猎小组首领,这可不是谁任命的,而是进过多年的狩猎活动被大家认可的。其他三个人分别叫恩、索米、塔塔,和其奴一样,都是草原上的动物名字,“其奴”是水獭,“恩”是牛,“索米”是一种小老鼠一类的动物,“塔塔”是啄木鸟,挺有意思的名字。听他们说,男人的名字多数都是动物、山川、自然等等,女人的名字多是花草鸟鱼、云啊雾啊之类的,甚至还有语气词,但仔细想想,其实也和华夏人的取名规则有相同之处,男人的名字多是以“动”、“大”、“实”、“雄”等阳性概念命名,女人多是以“静”、“小巧”、“虚”、“雌伏”等隐性概念命名。但也有例外,就像塔塔,他说是因为生他的时候,刚好有啄木鸟在门口的树上“塔塔塔塔”地捉虫,所以他就叫“塔塔”了。

    其奴的身形在四个人里面最是健美,比例非常好,难怪能娶到娅娅那么一个美女做老婆——时间长了,大民也能看出羊部人的审美观了,他们是以健壮为美,不像印象中的非洲人以胖为美,羊部的人大多数都很健美,没有太过肥胖的。

    恩和索米都是高个子,显得有些瘦,但也只是显得瘦,其实还挺壮实的,能在这种环境下生存下来的人,几乎都是大自然的宠儿。塔塔个子和大民差不多,但比大民还壮,力气极大,背的东西最多。皮肤也最黑,脖子也最短,看起来有些胖,光头。看起来像是电影里的反面角色。

    其奴经验很丰富,不到两个小时就发现了雄狮“黑脸”的踪迹,一路就追了下去,其奴很想复仇。在大民看来,就地上一行脚印,看多了自己也知道是狮子的足迹,但如何判断出是那一只狮子的足迹,这就太需要经验了,大民自认为没这个本事。以前听说过有个羊倌能分辨出一群羊里每一只样的足迹,当时以为是宣传需要。没想其奴也有这个本事,想必那个羊倌的本事是真的了。

    发现足迹用了两个小时,可追踪反倒用了一倍的时间都不止,过了中午才算见到了雄狮黑脸,其奴四个人也累的够呛。远远地停下休息、吃准备好的肉块,再喝点水,就准备行动。

    雄狮黑脸是一只孤狮,想来是狮王争霸中失败的一方,只能独自一个在草原上晃荡,但体格依旧非常雄壮,仅仅是体长就接近两米。脸上的鬃毛偏黑,很威风的样子,现在在一颗树下懒散地趴着休息,这里的太阳太厉害了,整个世界似乎都要被烤焦了,连空气中都有一种干燥的味道。

    以前不知道是看书还是看电视。大民隐约记得孤兽都是很难缠的,尤其是孤单的猛兽,通常都很凶残暴虐——好像人类也是这么一回事儿,都是大自然塑造的结果。

    大民很不看好其奴四个人的实力,若论灵活性。其奴几个到是不错,但若说力量,大民觉得还是黑脸完胜,光看黑脸那接近两米的身材,脸盆一般大小的头颅,大民怎么都觉得其奴几个没什么优势。

    但大民真的小看了其奴,小看了能在大草原上繁衍生息的羊部战士。

    其奴主攻,塔塔副攻,恩和索米协助,当塔塔将一只狼牙利箭射入黑脸的眼眶的时候,战斗的结局几乎就已经确定了。一声低沉撕裂般的惨叫,黑脸“嗷”的一声就站了起来,独眼看着塔塔就冲了过去,而埋伏在一边儿的其奴在黑脸飞奔而过的那一瞬间,长刀挥出,重伤了黑脸的腹部,大民都看到了黑脸腹下流出的肠子。黑脸更是一声惨嚎,转头就扑向翻滚到一边的其奴,但身上两处重要部位受伤,让黑脸的动作更加失去准确性,三下两下就被其奴引到两颗大树之间,被恩和索米早就埋伏好的绳索困住了四肢,一时间无法脱身,更被其奴一刀捅进了嘴巴里,塔塔更是阴损,一刀切进了黑脸的后窍,差点没把黑脸疼死。

    剩下的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恩和索米的绳索是化纤绳,有两根指头那么粗,又捆在大树上借力,黑脸现在纯粹就是砧板上的肉,跑不了了。

    大民没想到狩猎雄狮这么没劲儿,三下五除二就完成了,根本没有影视剧中那么血腥、震撼,难怪第一次见面其奴就要献给自己雄狮呢,其奴还真的没说大话,这事儿是在他的能力范围之内。

    无聊的狩猎!

    自此以后,大民对狩猎兴趣寥寥,人类发明的各种工具让狩猎变得更加容易,仅仅是刀和绳索就这么无聊了,那么用子弹呢?

    反倒是回到羊部后更有意思些,娅娅絮絮叨叨的埋怨让其奴烦不胜烦,被其奴扛到茅屋里狠狠地用大手拍了娅娅的屁股一顿,才让娅娅安静下来,和一帮子女人去处理战士们带回来的战利品。

    说实话,狮子肉不咋么好吃,油水不够,感觉有点儿柴,可能是旱季的原因,脂肪很少,远不如羊肉猪肉鲜美,难怪文献中只有猎杀狮子的记录,却鲜有吃狮子肉的记录了。到是“狮鞭”被做成了一锅肉汤,大民被其奴他们请过去享用这个难得一见的珍品,大民到没什么反应,可当天晚上,其奴、塔塔他们四个人在各自家里折腾了一夜,大民听的清清楚楚。第二天大民晨练完毕后回到村里,见到他们的婆娘分外精神,就知道这玩意确实有效,和虎鞭差不多。

    日子很简单,狩猎是男人的事情,耕作的女人的事情,半大的孩子们也被大人们吆来喝去去帮忙,唯一没正事做的就是那些半大不大的孩子们。

    除了刀、农具、绳索、衣服等等日常生活用品,大民还发现了不少的现代社会的产品,让大民感慨,即便如羊部一般近似原始社会一般的偏远部落,也逃不脱现代社会的侵蚀。

    第一个就是足球。

    刚开始大民还没注意,有一天黄昏,无聊地在河边躺着的时候,一个黑乎乎的东西被孩子们踢了过来,这才明白是足球,虽然已经破烂的差点看不出来是足球,内胆也撒了气儿,被孩子们在里面塞进茅草撑起来,缝了几针,还能玩儿。

    大民忽然就想了起来,黑人玩足球似乎天分极高,不但足球,好像篮球也几乎是黑人的天下,不知道这些孩子的天分怎么样?

    以前不注意还不觉得,现在一旦注意起来,还真是让大民眼前一亮,哇塞,这些孩子的灵活性、柔韧性、技巧性绝对不差,若是好好训练一下,真说不上能玩出名堂!

    人家玩足球都是22个人挣一个足球,可在羊部,那是近百个孩子在挣一个足球,还是跑气的瘪货,跑得慢了绝对碰不到球,跑得快了要丢球,还得在近百个人中间穿插奔跑,那难度绝对不低!

    捡起了这个破足球,神识看了看,内胆已经彻底坏了,修都没法修,外皮早已经磨的毛乎乎的,漆皮早没了,看不出什么牌子,看样子,起码有三五年以上的“球龄”了。将足球一脚踢的老高,让尖叫的孩子们继续疯抢,大民想着,是不是去买几个足球呢?

    第二个现代化的东西,是自行车,准确地说,是自行车的残骸,一架自行车的车架子,至于两个轱辘,大民没见到。

    当然还有吃饭的瓷碗、搪瓷碗、喝水的玻璃杯等等,大民下意识地就忽略了,这些东西太常见,没引起大民的注意。

    羊部的生活很原始,虽然算不上刀耕火种,但与国内的百姓生活相距甚远,依旧保持着远古的习俗,男人狩猎女子耕地,大民甚至见到了一种织布的器械,比国内偏远地方使用的制造粗布的织布机还要简单的:选择两颗树,绑两根木棍,分别做奇数、偶数经线的承载物。先用绳子将三根木棍拉紧,在分别扯上经线,再分出奇偶经线插入两根木棍,然后用一个梭子在两根木棍之间穿插,并且用木棍绷紧,慢慢地就织出布匹了。

    但这种方法织造的布很粗、很厚,他们自己现在都很少织布了,每年都有流动商贩来交易各种生活用品,各种布匹就是很重要的一种货物。

    难怪羊部族人的穿戴不像原始部落,看来这种流动商贩在非洲还是很实用的一种职业。

    ps:

    【ps】一场大病来的突然,7月1号就觉得精力严重不济,仅仅的一次感冒而已,根本没有在意,这几十年自己的身体一直很好,感冒都很少,即便感冒了抗两天也就过去了,因此大意了。

    2号晚上就发高烧,稀里糊涂就烧迷糊了,由于是单身,直到第二天下午才被同事兼师弟发现,撬门进来送到医院,很不幸,这次病的很重,感冒引起呼吸道感染、胸膜炎、心包积水,小命差点不保。

    昨天出院,身体还是乏得厉害,看了看成绩,呵呵,竟然有3.84元的收入,呵呵,呵呵……

    这是我这一辈子病的最重的一次,还因为独身耽误了治疗,感受颇深。

    希望读者们早日成家立业,共奔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