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章 意外

未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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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这话的时候,李翰林的眼神格外坚定,让苏小玉既高兴又有些心疼,更是有种把他抱在怀里好好安慰一番的冲动。只是想到自己如今跟他的关系,只能忍住。

    如果不是李翰林突然回来,自己现在不晓得成了什么样,可李翰林能救她一时,不能保她一辈子。加上李翰林是堂堂大学毕业生,自己只是个寡妇,她自然不敢有什么期待。

    想到这里,苏小玉不由得失落起来。还真是一时错过,就一辈子错过啊。

    “那啥,小林子,已经不早了。你刚回来,需要好好休息,我就不打扰你,先回去了。”苏小玉看了看月色,跟李翰林道别,有离开的意思。

    李翰林有些伤感,但是脑袋清醒着,一听说苏小玉要走,顿时变了脸:“这怎么行?牛老根那畜生都这样对你了,你还回去做什么?”

    他可不希望苏小玉再次回到狼窝,赶紧拉住她,不让她离开。

    “我爹可能只是喝醉了酒,一时糊涂而已。刚才你打了他一顿,他现在应该已经清醒,估摸着不会对我怎么样了。”眼看着李翰林紧张自己,苏小玉说不开心是假的。不过李翰林越是对她好,她就越不能留在这里。

    公公牛老根是什么人,苏小玉太了解不过了。

    没占到自己便宜,被李翰林揍一顿,这仇是有的。不过自己说些好话,也不是没办法挽回。

    可一旦自己留在李翰林这边,这就摆明了要跟牛老根断了关系,到时候牛老根肯定会给李翰林下绊子,那时候李翰林想要安安心心给爹妈守孝肯定是没办法的。

    苏小玉能想到这些,李翰林自然也能想到,甚至想得更远。

    国家总是号召要民主,老百姓能给自己做主,杜绝官员****。只是这口号要落实在大荒山这种偏僻之地,太难了。

    将在外还军令有所不受,这天高皇帝远的,一个村长还真能说一不二。尤其是这种大山里的村庄,所以他深知得罪牛老根的下场。

    可明白归明白,李翰林却没有认怂的打算。如果再让他选择一次,他依然会揍牛老根一顿,救小玉姐跳出火坑。

    他在外奋斗这么多年,什么人没见过,如果不是要给爸妈守孝,必须低调才行,管他什么铁牛村村长,就算镇长来了,也得在他面前点头哈腰。

    “小玉姐,你别担心,只要有我在,这铁牛村就没人敢欺负你了。从今以后,我来保护你!”李翰林也不管苏小玉是否愿意,直接把她往屋子拽。

    苏小玉有心拒绝,但拧不过李翰林的力气,只能顺着他的意进了房间。心里面自然是美滋滋的,但是想着自己可能给李翰林带来的麻烦,又不禁蹙眉。

    赶了几十里山路,李翰林早就有些疲惫,加上跟牛老根那一出,更是让他耗费了大量的气力。毕竟以他现在的身体,做这些已经有些牵强。如果不是牛老根喝了酒,身子骨软,他还真不一定干得过人家。

    把苏小玉安顿在自己房间后,便去了父母那间房,也顾不得洗澡,头一仰,身子一躺,很快便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

    一夜平静过去。

    第二天早晨五点半,李翰林准时起床,趁着天色还没完全敞亮的,他一个人在院子里打了一套拳。

    拳法是野路子,是他爷爷还在世的时候教他的,从小就练。步伐有点累像太极,手势却没有半点太极的影子,倒是像是武术宗师李小龙的截拳道。

    因为就算是门外汉都能看出这拳法并没有什么高明之处,所以这拳法兴许真的只是一般的强身健体的招式。

    即便是如此,李翰林也从来没有间断过,几乎雷打不动。尤其是那个希望他有出息,能够功成名就而给他取名“翰林”的老年人去世后,李翰林练起这拳法就更上心。也正是因为这套拳法,让他能在进入部队那段时间混得风生水起。即便是那次意外之后,这拳法也减缓了他身体的衰败。

    一套拳下来,加上山里干净的空气,李翰林感觉到一种久违的清爽。就连丹田处的某种异样波动也缓解了不少。

    细心感受了一下丹田的状况,李翰林脸色变了变,就连眼神都闪过一丝光芒,有点像是看到了什么希望。

    不过这心情稍纵即逝,他很快又摇了摇头,在没有弄清楚腹部的问题之前,说什么都为时尚早。

    晨练结束之后也才七点不到,李翰林去自己房间看了看苏小玉,发现她睡得正香,想到她昨晚的遭遇,肯定身心疲惫,也就没叫醒她的打算。

    父母去世也有好几个月了,他刚回来,家里肯定没什么吃的,李翰林想想了,决定进山去找些野果野菜来吃,毕竟自己单方面地把苏小玉留了下来,自然不能让她挨饿。

    大荒山地处西部地区,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发达,加上耕地面积不足,粮食产品不高,山里人多是靠山吃山。

    野味,野菜和野果算是家常菜了。

    野菜中的蕨根,就算城里人都稀罕。野果中的野柿子等等摆在城里的大超市更是能卖出高价。至于山跳、野鸡,是很多大酒店的招牌菜。

    山里的东西很值钱,如果说山里人守着的是座价值不菲的大金矿也不为过。

    李翰林循着儿时的记忆进了山,可能是因为外山经常有人出入的原因,收获不是太大。转了差不多半个钟头,也只是找了野柿子,倒是在一片竹林里找到的竹笋看着挺不错。

    东西不多,但是勉强可以果腹了。加上他跟苏小玉两人也吃不了多少早餐,李翰林看了眼手表上的时间,这个点,小玉姐也应该醒来了,要是找不到他的踪影肯定会着急。

    不过,正当李翰林准备往回走时,忽然听到一阵轻微的响动。他耳聪目健,很快便判断出自己可能遇到了什么。

    “嘿,没想到刚回来就有机会开荤。”根据经验,李翰林知道应该有只山跳,也就是野兔在附近。

    他耳听八方,果然在身体左后方十几米的地方看见了一抹灰色的影子。

    尽管上大学之后就没怎么进过山,但是追山跳的经验还是没有忘记的,而且现在的身体素质比起小时候要好的多,所以在那只野兔在他眼中已经是盘香喷喷的野味了。

    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兔子的后腿比前腿更长更有力,在山里跑动灵活,几乎靠着跳跃移动,也就有了山跳这个称谓。

    不过后腿长过前腿,也就使得它们适合上坡和平地,而下坡时控制身体平衡的能力便弱了许多。通过这种原理,李翰林第一时间冲向地势高的地方,再弧线奔跑,不过几分钟的时间便在一棵大树前“捡到”了被树干撞晕的兔子。

    好家伙!这玩意儿起码得有三斤!

    李翰林抓着山跳的手颠了颠,有些惊喜。这种个头,应该算是比较大的了。

    有了它,再弄些小菜,他跟小玉姐今天一整天的口粮便有着落了。

    既然有了意外收获,李翰林自然就更要抓紧时间回家。

    哪想刚要转身的时候,他无意瞥见了一个大家伙,当下心底一沉……